嗨特小说>都市情感>苟友>第14章 14. 流浪

  【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楞严经》】

  离开圣家族大教堂后,伊顿的英伦绅士们已经完全爱上了巴塞罗那,因为这里的姑娘热情洋溢,这里的小伙子也幽默风趣。当然更多的还是因为以马丽娅为首的几个跳舞蹈的姑娘们长得实在漂亮。

  于是英伦绅士们说服了他们的带队老师威尔森先生,决定跟随漂亮的当地人的脚步,体验当地的鲜活的文化,而不是只参观冷冰冰的建筑。

  学究威尔森拿小年轻们没办法,只好由着学生们见色“起义”,临时叛变,取消了去参观更多高迪建筑的计划。

  马丽娅提议去La Rambla,因为那里有吃、有喝、有热闹,还有她们晚上的弗拉明戈街头表演。

  谭嚣说,Rambla在西班牙语里就是“大街”的意思,这名字取的可真没意思。

  谭熙却记得怀特老师讲过,Rambla在阿拉伯语里是“沙子”的意思,以色列有座城也叫兰布拉,而它在巴塞罗那本地的加泰罗尼亚语里是“河道”的意思,所以这里曾经是一条河道,但有雨旱两季,有水就是河,干涸就是沙道。

  谭嚣笑道:“我倒想起英语里ramble是‘漫步’、‘流浪’的意思。你说这儿有这么多来自世界各地的街头艺人,翻译成‘流浪者街’,不比‘大街’、‘沙子大街’、‘河道大街’要好听得多吗?”

  谭熙表示赞同,殊不知在遥远的华语世界里,这条大街早就已经被诸多崇尚浪漫的游客翻译成“流浪者大街”或“流浪者大道”了。

  他们在熙熙攘攘的流浪者大街上漫步,尽管威尔森老师很努力地想让他麾下的英伦绅士们列队整齐地“漫步”,但是流浪者大街并没有让他如意。英伦绅士很快就被西班牙女郎和小伙儿拐得七零八落。

  威尔森决定审时度势地放弃挣扎,只说晚上九点必须准时在哥伦布的雕像前集合,之前你们可以自由活动。

  谭熙给他弟弟买了双球gelato的甜筒冰激凌,一颗是椰子味,一颗是草莓味,自己则点了一杯冰的café con leche,不加糖。

  结果谭嚣说冰激凌好好吃,硬要他哥哥也尝几口,又说我踢完比赛都没休息有点儿困,就硬要喝他哥哥的冰咖啡。

  谭熙很无奈,又觉得很有趣,怎么巴塞罗那的咖啡竟然是椰子味、草莓味的呢?

  两人交换着手里的甜筒和咖啡,也观看着流浪者大街上的各种表演。不料弟弟咕咚咕咚地喝掉了大半杯咖啡,哥哥却也没吃着几口冰激凌,更没啃到几口蛋卷甜筒。

  “嚣嚣,你是不是很饿?”谭熙后知后觉地问,“你们去圣家族大教堂之前是不是没吃东西?”

  “是啊哥哥,之前我们得赶过去排队。他们估计也饿昏了,所以才提议来这儿的。马里奥那个bobo最喜欢这儿的街头小吃。”

  “那你怎么不早说?”谭熙拽起他弟弟的手腕就往最近的那家卖三明治的店走。

  “亲爱的哥哥,来这儿怎么能吃三明治?前面那个Paella餐车才是我的最爱!”

  谭熙还是拽着他弟弟,执拗地问:“你没吃饭怎么不告诉我?”

  “他们不也都没说吗?”谭嚣笑着反手抓住他哥哥手腕就往海鲜饭餐车那儿大步走去,排到队尾才说,“我们又不是张口闭口就喊饿的小孩子。在你们这群英伦‘绅士’面前,我们这帮西班牙‘骑士’好歹也得有点儿风度,对吧?还有那帮女孩儿,她们肯定不想显得好像要约你们吃饭一样,对吧?”

  谭熙忍不住揪了揪他弟弟扎在后脑偏高处的丸子头,笑说:“就你还‘骑士’?你骑过马么?”

  “没。”谭嚣吸完最后一口咖啡,单手捏扁了塑料杯子,举到他哥哥面前,用恐吓的语气说,“这跟骑没骑过马没关系!骑士,那是一种精神!就像《水浒传》里的一百单八将!”

  “……”

  谭嚣又单手扔出了咖啡杯,正中几步之外的垃圾箱。他回头笑问:“看不起我?难道你骑过?”

  谭熙云淡风轻地说:“我是学校马术队的,咳咳,队长。”

  “马术队?赛马那种?真的假的?”谭嚣从没听他哥哥提过。

  “真的,不止赛马,还有养马、训马。”

  “那你怎么从来没在信里告诉过我?”这次换谭嚣不高兴了。

  “不是没敢跟西班牙的‘骑士’炫耀吗?”谭熙笑着摸了摸弟弟的脑袋,解释道,“之前一直没觉得能坚持下来,就是想去学一学,玩儿一下而已,没想到我那么讨动物的喜欢。当队长也是因为马术队的杂事太多,那些公子哥才懒得管。我脑子好,很多杂事我不需要特意记就能记住,所以就顺手帮忙管了。”

  “Big Brother哥,你是最厉害的公子哥!”谭嚣朝哥哥竖起了全世界通用的大拇指。

  “嚣嚣,放假来温莎找我吧,我带你骑马。”谭熙说,“最近妈妈开始谈恋爱了,她没空盯着我。很多事情都已经过去很久,你也不用再刻意躲着她。”

  “我真的可以去伊顿找你?”

  “真的,我们本来就应该一起去伊顿读书的。”

  .

  谭嚣埋头吃着海鲜饭,谭熙则坐在弟弟旁边,入神地观看街头艺人的木吉他弹唱。

  刚起头的这首曲子很欢快,街头艺人戴着墨镜,唱的也很潇洒,边弹唱,边踩着小碎步跟着自己的节奏摇摆。

  著名的西班牙语歌很快吸引来许多观众围过来一起唱跳。

  谭嚣正好吃完一小盒paella,也跟着哼唱了几句——

  *Voy a reír, voy a bailar (我要大笑,我要跳舞)*

  *Vivir mi vida, la la la la(活出我的生命)*

  *Voy a reír, voy a gozar(我要大笑,我要享受)*

  *Vivir mi vida, la la la la(活出我的生命)*

  *Voy a vivir el momento(我要活在当下)*

  *Para entender el destino(来了解命运)*

  *Voy a escuchar en silencio(我要在沉默中聆听)*

  *Para encontrar el camino(来找到方向)*

  这是Marc Anthony的神曲《Vivir Mi Vida》(活出我的生命),任何会讲西班牙语的人应该都能哼出几句。

  谭熙笑看着唱歌唱到摇头晃脑的长发少年,好像从哪个角度看都怎么也看不够。

  他想,这么好看的人,不看白不看,何况又不是别人。那就看吧,Vivir Mi Vida。

  我要活在当下,来了解命运。我要在沉默中聆听,来找到方向……我要活出我的生命,live my life。

  .

  除了琴者和歌者,流浪者大街上还有很多画师。

  谭熙拉着吃饱了开始犯困的弟弟走到没有生意的漫画师的摊位,压着谭嚣的双肩让他坐到模特的位置。

  画师问谭熙:“你们要一起来一张吗?还是我先单独画你的朋友?”

  谭熙扫了一眼画师的价格表,掏出几张欧元钞票递给人家,说:“我可以借你的画具为我……朋友……画一张画像吗?费用按照你的时间付,我先付一小时的。”

  “当然可以!”画师白拿了一小时的工钱,赶紧让出自己的座位,给谭熙指了指自己那套铅笔,又说纸张大小随便你挑。

  画师乐得清闲,在旁边看谭熙准备动笔。

  但谭熙一动笔他就发现这个少年并不是要画那种夸张、简洁又迅速的漫画,而是在勾写实派素描的轮廓线……

  写实派的话……好像的确要一个小时起。

  画师无奈,以为二十分钟的时间能收一个小时的费用可真是赚了,没想到是个大工程。

  “嚣嚣。”谭熙边画边说,“你要累了就睡会儿,你打瞌睡我也可以画。”

  谭嚣一大早起来踢了一场硬仗球赛之后就没闲着,先是冲到景点排队买票,又陪哥哥逛大教堂,然后坐公车到流浪者大街这边溜达了许久,此时的确疲乏。

  他连打了几个哈欠,眼泪都打出来了。既然他哥哥这么说了,那他就不客气地靠上身后的墙壁,真的打起了瞌睡,并且很快就睡着了。

  等他被远处传来的音乐声吵醒的时候,他哥哥已经完成了一张写实派素描人像。

  谭嚣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没抱任何希望地绕到画框后面去看,毕竟他歪在墙上的睡相肯定不怎么好看。

  可是画纸上的成品竟然完全出乎谭嚣的预料,以及他此刻才意识到,画手背后究竟有多少人驻足围观。

  他们围观的当然不是谭嚣的睡相。

  而是这个画手究竟是怎么根据一个靠在墙上昏睡的小孩儿……画出了一个俊朗少年——

  侧脸,回眸,笑容灿烂明艳。

  铅笔素描,无非黑、白、灰这样的色调,可是画上的少年立体而鲜活,一双眸子里仿佛揽尽了巴塞罗那这一整座城市的绚丽美梦。

  春风吹起画中少年的微卷的长发,几寸长发拂过他的前额、眉眼、耳尖,扎在后面的短马尾则比春风更加肆意张扬。

  画上不止黑白灰三种颜色,因为单是发丝的灰色,就已经深深浅浅地分出了太多层次。

  围观的人最先只是觉得这个小画手的技法确实不错,然而等画手的模特从睡梦中醒来,缓缓睁开眼睛的时候,他们才忽然发现这个画手究竟是怎样的天才——

  因为画中人,实在太像眼前人,根本分不清楚是少年睡着的时候误入了画中,还是画笔搁置之后,少年从画里走了出来。

  比围观群众还惊讶的是谭嚣本人。

  他指着画问:“哥哥,这是……我打瞌睡的模样??”

  不,嚣嚣,这是我打瞌睡的模样。

  你是巴塞罗那送给我的一场梦。

  谭熙笑而不答,又拿起笔,在画的左下角签了名字和日期。

  虽然我还想在这场梦里流浪,但既然是梦,便只能将梦到的一切留在梦里。

  谭熙打开画架上的夹子,取下画纸递给了画中的少年。

  “嚣嚣,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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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楞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