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苟友>第12章 12. 艳阳

  【凡是在心中留下美好印象的,在眼里看来总是很美。——《真境花园》】

  谭嚣一走就是两年。

  从十三岁到十五岁,他住在巴塞罗那的足球学校,堪称封闭式训练。然而实际上并不封闭,因为几支按年龄和水平分级的校队隔一段时间就会离开学校,甚至离开巴塞罗那、离开西班牙,到欧洲各地去踢比赛。

  学校里除了寒暑无休的训练,就是水平也不水的文化课。他每天过的很充实,一点都不枯燥。

  他们也放假,但是谭嚣从来不回韩静翎在瑞士苏黎世买的那栋小洋楼,而是住在西班牙当地的同学家,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搪塞韩静翎,诸如赛季前加训、补课、考试,等等等等,总之把自己说得日理万机。

  韩静翎后来连问都懒得再问,干脆派司机李仁镇负责跟他联系。李仁镇自然知道他们的关系,向老板的汇报便越来越简短,总结下来就是:那孩子活着,并且向您问好,他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开心。

  韩静翎实在找不出谭嚣的毛病,学费交出去就可以换得一场眼不见心不烦,没有比这更划算的生意。

  谭熙在伊顿公学也是住校生,所以韩静翎继续办着她的“游学版”中学,但是只在欧洲各地旅行,不去太远的地方,这样方便她定期去英国看望儿子。两年来,韩静翎对谭嚣的负面情绪也渐渐淡了,甚至淡忘了这个孩子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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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嚣是他们学校唯一的一张亚洲面孔。

  别人问他从哪里来,他这次没带哥哥也没带养母,当然就没说是别的地方,而是直接说的中国。西班牙当地的孩子们非常热情,对这位远道而来的同学十分照顾。谭嚣又向来合群,很快就结交了不少好哥们儿。

  混熟了的小哥们儿问他:“你的爸爸妈妈都在中国吗?”

  离开了韩静翎的视线,谭嚣自然不用再遮掩,实话实说:“我在中国的孤儿院长大的,继母在瑞士。”

  一听“孤儿院”,几个同届的小哥们儿便不再追问,而是对他更加照顾。

  谭嚣后来才知道这实在有“卖惨”的嫌疑,但是他那时候真的没想太多,只是想做真正的自己,不对朋友撒谎。

  放假他就把这些小哥们儿在西班牙各地的家挨个住一遍,有时候在巴塞罗那本地,有时候远在马德里。几个小哥们儿的家长听说他从中国来,又住过孤儿院,以为他是领了助学金的穷困孩子,便也不好意思问他家里的情况,而是很热心地让他借住在家里,家庭旅行也带着他。

  他在小哥们儿家蹭吃、蹭住、蹭地中海沿岸的旅行,作为报答,他会帮“借宿家庭”做些小家务、小零工,比如帮人家修剪花圃、打理草坪、遛狗、洗狗、喂猫、洗碗、清理鱼缸、帮忙做饭等等。虽然那些小哥们儿的家长们从来没要求他做这些,但是他说他喜欢参与家庭生活,不然放假可太闲了。

  十五岁的足球赛季,谭嚣非常重视,因为这季比赛会直接决定他十六岁能否被选进这家足球学校的“未来明星队”。

  以前也有零星的几个学生十五岁就被选了进去,但那是凤毛菱角的天选之才,谭嚣也想过、争取过,但是就算技术过关,体能还是达不到要求,所以十五岁未能如愿。所以他特别想拼十六岁那一拨。

  其实等到十七岁、十八岁也不是不行,毕竟绝大多数同学还是十七岁才被选进去的,但那就意味着他要欠韩静翎更多的学费,以及他得给自己留一条回去普通高中念书的后路,为了他哥哥说的“前途问题”。

  但是回普通高中念书、考大学、申请工作……实在太漫长了。谭嚣向来不喜欢等待的感觉。

  他太清楚,一旦被选进这所知名足球学校的“未来明星队”,他就能跟欧洲各地的“未来明星”踢一个赛季的比赛,很可能会在一个赛季结束的时候直接被“足球星探”挖掘,签进某家职业球队开始赚钱。

  九岁的谭嚣想要个别人都有的“家”,十几岁的谭嚣想要的却是无限广阔的自由。

  家是别人给的,别人想收回就收回。而自由则是可以自己争取来的,握在手里,心里踏实,比所谓的“家”可踏实太多。

  他要挺起腰杆,把韩静翎带他游学的花销,还有足球学校的学费,全都还给她,然后问她——

  妈妈,您能不能不要再讨厌我?我本人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您的事情。我是真的非常非常地尊敬您、感谢您!就算我不能变成您的骄傲,但是您能不能放下对我的偏见?也拔掉您自己心里的那根刺?我是真的希望您能够开心、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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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来,谭嚣虽然在电话里一共没跟韩静翎说过几句话,但是他跟他哥哥是一直保持联系的。毕竟哥哥才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也是真正在乎他、照顾他、总是为他着想的人。

  他们联系的方式并不是打电话,而是通过写信这种复古的方式。

  写信的联系始于谭嚣刚到巴塞罗那时给他哥哥寄的一张明信片,是他们足球学校的官方明信片。巴掌大的一张硬纸,居然分了四块小区域,分别印着阳光下的足球场、现代风格的教学楼、西班牙国旗和简洁大气的校徽,以及踢过世界杯的几个球星校友。

  他哥哥很快也给他回寄了一张伊顿公学的官方明信片,画风明显不同,上面印的是学校的标志性建筑,像极了一座古老的、极有历史的城堡,而走在“城堡”外面的学生,一个一个穿着白衬衫、黑西装,手里拿着书本,年龄上是青春洋溢的,却又有种超越年龄的、谈笑风生的气质。

  谭嚣把伊顿公学的明信片贴在宿舍的墙上,逢人就说:“我哥哥在英国上学。”

  同宿舍的两个西班牙小哥们儿都知道这是他继母的孩子,于是带着替谭嚣打抱不平的心态打趣道:“他们这种学校,体育课是不是只练芭蕾?还得喷香水?”

  “芭蕾??”谭嚣差点乐喷,赶紧指着明信片说,“这是英国,不是法国!而且他是我哥哥,不是我姐姐。”

  两个西班牙队友交换了一个坏眼神,一个说:“那你哥哥可真惨,每天只能吃fish n chips那种英国垃圾!哈哈哈!”

  另一个故意踮起芭蕾脚尖,上身却摆了个浑身僵硬的造型:“看我,英国绅士吃垃圾是不是这样?胳膊夹着两本书,头上再顶一本!”

  谭嚣笑着摇头:“朋友们,能善良一点吗?”

  三人在宿舍里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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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熙也给他在伊顿的室友看过弟弟寄给他的明信片,但是并没有贴到墙上,因为他不想让随时过来看望他的妈妈看到。

  他在伊顿的室友是个很高傲的孩子,偶尔也有些傲慢,但并不是针对谁,就只是太过优越的贵族家庭环境造就出来的性格而已。

  室友用高人一等的语气评价道:“我觉得你弟弟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谭熙问:“为什么这么说?”

  室友说话向来不屑于拐弯抹角:“我们家亲戚里也有养私生子的。私生子在家里都不会得到很好的待遇,就算表面还不错,背地里其实谁都不高兴。既然早晚都得走,不如早点走远一些。祝你弟弟成为球星。”

  后来谭熙和谭嚣一直保持通信,有时候是明信片,有时候是信件。

  语言则用英文、西班牙文、法文、德文轮换着写,最终写到了汉字,因为谭嚣就喜欢看他哥哥出丑,说你的汉字写的可真是太魔幻了,像巴塞罗那这里高迪设计的建筑一样可爱!

  当然魔幻。那根本就不是谭熙“写”出来的,而是“画”出来的,毫无笔顺章法。

  虽然他弟弟写出来的汉字也跟狗爬的没区别,但是哥哥怎么能被弟弟嘲笑?谭熙很无奈,于是在伊顿偷偷选修了一门汉语课。

  说“偷偷”是因为他只会去听课和写作业,并不参加考试。老师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只说其他的课太占时间,他怕课业忙起来的时候没有时间学好这门课。实际上,他只是不想让韩静翎在成绩单上看到他在学汉语——他弟弟的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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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熙再次看到弟弟的时候,谭嚣已经十五岁。

  谭熙在伊顿选了一门欧洲建筑史课程,原因是这节课有个郊游活动,去的就是西班牙的巴塞罗那,因为这个老师是一位高迪迷。

  碍着母亲的关系,十七岁的谭熙没有办法冠冕堂皇地去看望他的弟弟。

  但他知道自己是弟弟唯一的亲人,两年不见,实在没有道理。他是哥哥,他得去看看弟弟。

  于是他跟着班里的老师、同学一起到巴塞罗那之后首先就请了半天病假,打车去了那所远近闻名的足球学校。

  他只是提前确认过谭嚣这几天没有外出的比赛,所以会在学校,并没有把自己过来看他的行程提前告诉谭嚣。

  他怕到时候请不了假,白让弟弟高兴一场。

  结果他顺利请了假,顺利到了弟弟的学校,还顺利打听到他弟弟正在学校的足球场踢一场和葡萄牙某支少年球队的比赛……

  但是到了球场,他却没能在场上的十一个巴塞罗那队员里一眼就找到谭嚣。

  因为谭嚣的变化实在太大了。

  十三岁的黑瘦小猴子已经变成在球场上、艳阳下肆意奔跑的十五岁的健壮少年。

  而且少年留了长发,短短的马尾随意扎在脑后偏高的位置,被汗水浸湿的碎发也一样在风中潇洒、张扬,有种难得且新鲜的异域感。

  于是将目光锁定在有可能是谭嚣的那个人身上的那一眼,又看到那件红色队服后面的“Tan”才真的确定是谭嚣的那一眼,谭熙蓦然觉得——西班牙的天怎么会比英国的天蓝那么多!

  他好想把巴塞罗那的阳光、天空、云朵,还有每一阵风,全都带回伦敦附近的那座温莎小镇!

  伊顿公学不让留长发,谭熙从来没见过留长发的少年。

  可这里是西班牙,是巴塞罗那。

  “Barcelona!Barcelona!Barcelona!”

  “Tan!Tan!Tan!”

  “Gol!Gol!Goooooooool!”

  每次和其他学校举办球赛,这所学校的各年级学生、家长、亲朋好友都可以前来观看。

  如果是国外的学校,那观众就更多、更热闹,简直就是观看免费的、少年版的欧洲杯。

  这场西班牙对葡萄牙,谭嚣作为左前锋,很称职地在热闹中踢进了一个关键的球。球很精准地躲过了葡萄牙的守门员,有力地撞到球门的门框边缘,变化角度,偏入球门。

  谭熙应该是全场唯一的一个没有为这个进球欢呼的人。

  足球不像篮球,打一场能得上百分。足球比赛的每一分都很金贵,有时候踢了一个小时还是1比1,甚至0比0的状态。

  谭嚣一进球,局面立刻逆转成了2比1,而球赛只剩下四分多钟。

  欢呼声淹没了谭熙的心跳声。

  他只知道,自己忘了欢呼,因为太过全神贯注。

  接下来的四分钟……就像曾经的六年……在谭熙的眼里稍纵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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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吹了一声长哨,比赛结束。

  谭嚣跟队友们拥抱、击掌,也掀起红色的队服擦了脸上的汗,不经意间露出的腹肌却比他的脸、脖子、手臂和小腿要白很多。

  他们跟从葡萄牙过来的友谊赛“球友”们握手、拥抱,然后才到长板凳上各拿各的水瓶喝水,又各拿各的毛巾擦汗。

  谭嚣被几个关系要好的队友往看台那边推搡,说要带他认识其中一个队友的妹妹带来的几个舞蹈生女孩子。

  西班牙的孩子热情奔放,谭嚣早就跟着这群队友们认识了不少女孩子。跳舞的就有好几拨,什么舞种的都有。

  谭嚣手舞足蹈地给队友们归纳总结着,说跳现代舞的女孩子喜欢染头发、纹身、戴好多耳钉、鼻钉什么的,跳拉丁舞的喜欢穿高跟鞋和短裙,跳芭蕾的反倒穿的比较宽松随意,好像觉得自己的身材和气质可以驾驭得了任何装饰。

  他正吧啦吧啦地说得像模像样,刚要问“朋友们这次又要认识什么舞种的女孩子”,抬头往看台上一望,就望见了他哥哥——十七岁的谭熙。

  穿着白色polo衫和浅色卡其短裤的谭熙在看台上朝他弟弟挥了挥手。

  突然看到哥哥,谭嚣高兴炸了,直接甩开队友,拔腿就往看台上跑。

  一个队友指着谭嚣消失的背影道:“Tan这是看见什么舞种的妹子了?”

  另一个队友做了个拿钱的手势:“我赌10欧,芭蕾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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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熙刚转身,就看见红衣服的长发少年大步飞奔着跑上了看台,边跑边喊:“哥哥——”

  这声“哥哥”拖得很长,话音未落的时候,谭嚣就已经跑过去把谭熙抱了个满怀,而且是直接一个弹跳,跳到他哥哥身上,两腿盘在他哥哥腰上的那种很满很满的攀附式跳跃拥抱。

  还好谭熙看到他弟弟加速跑着扑过来的时候就准备好了似的努力站得很稳,不然这一下子恐怕要被当众扑倒。

  “哥哥!你什么时候来的!你脸都晒红了!你别走!我去给你拿帽子和水!”

  “嚣嚣……”

  谭熙还没说什么,他弟弟已经迅速在他左脸脸颊上很响地亲了一口,然后从他身上跳下去,转身又往看台下面跑,跑过他那些不明所以的队友,又跑去长板凳上拿起了自己的运动单肩背,跨到肩上就往回跑。

  谭嚣的皮肤已经快被晒成地中海古铜色了,双颊上泛着剧烈运动后的红晕。他跑回看台上,推开他那群队友,又给了他哥哥一个大大的拥抱,这回是在他哥哥的右脸颊上很响地亲了一下。

  弟弟的皮肤几乎像发烧了一样滚烫,上面还有汗水。谭熙这才意识到,这个声音很响亮的“亲亲”实际上只是脸颊碰脸颊的“见面礼”,是巴萨罗那人表达热情、欢迎、见到你很高兴的一种礼节。嘴上发出“mua”的一声,实际却没用嘴亲。

  谭嚣从运动包里掏出一顶遮阳帽扣到他哥哥脑袋上,又往他手里塞了一瓶没打开过的矿泉水,才拽着他朝队友们走去。

  谭嚣跟队友们介绍道:“这就是我常跟你们提的——我的天才哥哥!”

  队友们纷纷跟Tan的哥哥打招呼,并且热情地给他取了个亲切的英语外号,叫Big Tan。

  艳阳下,Big Tan正打开矿泉水喝,就见谭嚣的其中一个队友朝其他几个人做了个伸手要钱的手势,神秘兮兮地用西班牙语说:“怎么样!我就说是跳芭蕾的吧!”

  众队友哈哈大笑。

  Big Tan自然听懂了他说的是什么,但是没明白“跳芭蕾”是什么梗。

  谭嚣跑走之前虽然没听见队友们拿舞种开玩笑赌钱,但是他立刻反应了过来“跳芭蕾”到底是什么梗,于是拿起脖子上披着的擦汗毛巾就抛到人家脑袋上,盖住了那一头金色的卷毛。

  这个金毛队友,就是他的其中一个室友。

  毛巾挡住了金毛室友的视线,谭嚣抬胳膊就往那人肩上一吊,另一只手用毛巾揉着人家脑袋说:“马里奥,你他妈的能善良一点吗?”

  金毛马里奥大笑着举手投降,嘴上却一点不善良,大叫着Big Tan听不懂的梗:“皇家芭蕾!香喷喷的皇家芭蕾!”

  谭熙跟在他们身后,好奇地看着弟弟和好朋友们说说笑笑、打打闹闹。

  西班牙语的语速很快,说出来像噼里啪啦的崩豆儿一样嘎嘣儿脆,比英式英语活泼太多,也没有法语那么细腻,没有德语那么板正……从他的嚣嚣嘴里说出来,为本就夺目的少年平添了盎然的生机、悦然的洒脱。

  这是他从未见过的嚣嚣。

  长发的嚣嚣,肆意的嚣嚣,兴高采烈的嚣嚣……

  在巴塞罗那的艳阳下晒成古铜色的皮肤显得谭嚣的眼睛格外黑白分明,牙齿也格外的白,后来谭熙在汉语书中看到一个词,“明眸皓齿”,觉得用这个词形容他弟弟再恰当不过。

  十五岁的嚣嚣,眼角眉梢携着春风,一寸寸发丝在风里自由地飘舞,从发丝滴落到后颈的每一颗汗珠都是晶莹剔透的。

  此时他回头去寻哥哥的目光——

  谭熙就是在那一刻徒然理解了《长恨歌》里的那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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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语:Goal

  西班牙语:G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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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atever makes an impression on the heart seems lovely in the eye ."

  "凡是在心中留下美好印象的,在眼里看来总是很美。”

  ——《真境花园》,又名《蔷薇园》,伊斯兰教散文诗集,波斯语原作名为“古丽司汤”,作者萨迪·穆斯利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