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古代言情>不要和神经病同行>第47章 (四十七)家人

  钟文和第一次见沈般的时候,他还只是个娃娃。

  那时他才刚刚被钟思思带回高山流水庄不久,女人把他从死人堆里挖了出来,说他有一双江湖人的眼睛,更适合快意恩仇的生活。年幼的他便深信不疑,决心要拜她为师,将来成就一番伟业。

  在庄内安顿下来后,钟思思让他第二日去找她学武。他忙不迭地应了,天没亮就爬了起来,到庄主的院外规规矩矩地候着。

  心诚则灵,他想在钟思思面前留下一个足够好的第一印象印象。

  然后他就足足站了三个半时辰,在双腿都开始打颤的时候,才看见钟思思从屋里睡眼惺忪地走了出来。

  钟文和:……

  听说学武之前,师父都要考验徒弟的心志,绝对不能有半点松懈。

  “怎么来得这么早啊。”钟思思掩口打了个呵欠,长发披肩还未梳起,衬着飘飘白衣,如同落入凡尘的九天仙女:“先绕着庄子跑十圈,然后去找乐叔吧,让他带你从扎马步开始学。”

  钟文和:……

  这……应该也是考验。

  高山流水庄,可不是一般的大。

  完成钟思思交代的任务后,他的双腿软的和面条一样。待他去向钟思思汇报的时候,女人已经打扮得整整齐齐,长发在头顶随意地挽成一个漂亮的发髻,坐在庭院里笑眯眯地用吊坠逗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婴儿玩。

  乐叔对他说过,钟思思有一个儿子,是高山流水庄的少爷,是万千宠爱集一身的天之骄子。还旁敲侧击地对他道,即便钟思思收养他为义子,也并不代表他的身份能胜过这里真正的少爷。

  在三教九流之中混得久了,钟文和自然对这些暗示敏感的很。他有一个能吃饱穿暖的地方便满足了,又怎么会有非分之想。

  “回来啦。”钟思思笑眯眯地说道:“这是我儿子,你看看,是不是挺好玩的。”

  在难民堆里,易子而食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小钟文和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干净白嫩的孩子,忍不住踮起脚多看了几眼。小娃娃呆愣愣地看着他,不哭也不笑,只是轻轻地“呀”了一声。

  “想抱抱他吗?”

  钟文和点了点头。

  于是钟思思提着婴儿的襁褓把他拎了起来:“来,也给你玩一会儿。”

  钟文和:……

  这也是考验吗?

  小宝宝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他,漂亮的眼睛像是黑葡萄一样。包子一样软绵绵的脸蛋,像是一掐就会破了,让他一时之间都不敢伸手去接。

  正巧这时候婴儿的襁褓松了,孩子哧溜一下滑了下去。

  钟文和:!!!

  钟思思:???

  原本是能接住的,但是一天下来钟文和的身上已经不剩什么力气,反应慢了一拍,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小沈般摔在了地上。

  钟文和钟思思:!!!!

  钟文和吓得连忙把孩子从地上抱了起来,好在不是头先落地,只在肉乎乎的手臂和背上留了些淤青。他茫然无措地看向钟思思,却见她比自己还要蒙,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完了完了,快去叫乐叔,快去找人!去找个太医来救他!”

  太……太……太医?

  结果乐叔来后仔细看了看,说只是皮肉伤,找了几个有经验的奶娘过来给小沈般擦了药。

  钟思思趴在床榻上,小沈般已经被哄睡着了,她便轻轻拨弄着他的长睫毛玩儿,悄声说道:“这孩子怎么连摔了都不哭喊一声的,该不是摔傻了罢。”

  钟文和一僵。

  那时候他还是单纯地以为,沈般被摔的责任大部分在他身上。

  “不过之前也是这样,不哭也不笑的。”钟思思撇了撇嘴:“母不嫌儿丑,虽然跟块儿小木头似的,但我也只能喜欢你这个小混蛋啦。”

  钟文和:……

  钟思思不是个有责任心的母亲,沈般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她都一概不管,全交给奶娘和下人。她只负责自己无聊的时候,把沈般抱过来玩一会儿。开心的时候就抱着睡一觉,不开心的时候就捏捏小包子的脸。

  “还真想看看你长大后会变成什么样子。”轻声叹了口气后,她便看向钟文和道:“以后就是你们来照顾他啦。”

  那时的钟文和还不明白,钟思思是抱着怎样的心情说出那句话。

  但他记得,当年对于钟思思的托付,他的回答是“好”。

  “你真的打算与道方门合作吗。”沈般看着桌上的烛火,背对着钟文和,轻声问道。

  花韵已经早早地离开了,藏书阁内只剩下沈般与钟文和两个。一道殷红色的蜡泪悄然无声地滚落至桌面,仿佛在两人之间划出一道无形的边界。

  “不然呢,我跟你不同,可不是信口雌黄之人,允诺的事情一定会做到。”

  “……如果会给高山流水庄带来麻烦,那么你不应该被牵扯进来。”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钟文和的眉毛抬了抬:“莫非你觉得我当真能放任你一个人胡作非为,出去败坏高山流水庄的名声?”

  从小到大,钟文和与沈般之间都算不得“亲密无间”。

  “你又去芳华寺祭拜她了。”

  那边沉默了很久,最后才丢了个生硬的“嗯”回来。

  “她还好吗。”

  “人都已经没了,只剩下骨灰,怎么会不好呢。”钟文和硬邦邦地说道。

  钟思思去世前留下遗言,不要土葬,要将她挫骨扬灰。不要祭祀,最好是无人记得她,让她做个孤魂野鬼。不要埋在高山流水庄内,要洒得漫山遍野都是。不要沈般来祭拜,因为她觉得自己没脸再去见钟家的列祖列宗。

  按照她的遗愿,高山流水庄内没有她的墓,取而代之的是一场烧了一天一夜的大火,将天际染成大片鲜艳的的玫红色。但还是没人忍心丢弃她的骨灰,最后只得寄存在芳华寺。每年的这个时候,钟文和都会借着请经的名头下山,去寺内待上几天。

  “原本在你加冠、能下山之后,我想带你去见她,告诉她,我终于幸不辱命,辅佐你成为高山流水庄的庄主。”钟文和自嘲道:“谁知道你这么一闹,让我在她面前连头都抬不起来。”

  “她不会希望我去的。”沈般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她不会想见我。”

  谁知道呢。

  虽然被禁锢在了高山流水庄内,但钟思思还依旧是一阵抓不住的风。再加上当时他们年岁尚小,现在记忆早已模糊,又怎能看得透她真正的所思所想。

  “你可认得这是什么。”

  钟文和从胸口取出了件东西,朝沈般掷去,被他下意识地用手接住。摊开掌心,定睛一看,是块上好的玉石。

  正是他当初里庄前赌气取走,又在淞阳城当掉、引来弦秋的那一枚。

  “注入内力看看。”

  沈般照做了,然后发现玉石上逐渐浮现红色的线条,无数流光汇聚于一处,最后组成了一个弯弯曲曲的图案。

  “这是你的名字。”钟文和郑重其事道:“从一开始,这枚庄主印鉴,就是为你准备的。这次拿好了,别再随随便便扔在哪个当铺里。”

  沈般:……

  是他的字不假。

  然而这是他四岁那年画出来的鬼画符,连他自己都要看上好久才能辨出原样是什么。也就是说,他的涂鸦不仅被钟文和刻在了庄主的信物上,更是传遍了大江南北,只要是高山流水庄所在的地方,就有人知道。

  即便再情感淡漠,沈般也觉得自己内心名为“自尊心”的容器被钟文和这致命一击给一箭命中,碎了满地。

  “只要这枚印鉴还在,你就永远都是高山流水庄的庄主。你若是现在还没玩够,我便暂时替你守着。等到你想要回来的时候,随时都可以坐上这个位置。”

  沈般:……

  迟钝如他,也知道如果现在说“把这些信物都毁了吧”,钟文和可能会要他的命。

  “我离开高山流水庄的时候,不觉得自己做错了选择,也更不会觉得后悔,但我觉得愧疚。”沈般轻声说道:“我欠你的,把自己的人生推给你了。”

  “假惺惺的,真恶心,说得像是你真正在乎过一样。”

  “但其实也没有愧疚太多。”

  钟文和:“……”

  “因为在我眼中,你一直都比我更适合当高山流水庄的庄主。”沈般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说道:“这里可以没有我,但是绝不能没有你。”

  钟文和皱起了眉头:“出去一趟倒是长了不少口舌之利,推卸责任还能被你说得这样好听。”

  “但我想我娘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当初才会收你为义子,而不是为门人。”

  钟文和的表情这才总算有了些许松动。

  高山流水庄一脉子嗣单薄,自钟思思开始便是一代单传,所以她没得选,必须成为高山流水庄的庄主。而她又只有沈般一个儿子,所以待沈般成长之后,也将面临如她一般的选择。

  他们无从得知她那时的想法,也不知道在死人堆里、她从钟文和的眼中看到了什么。但现在回看一切,她的选择,似乎并没有错。

  “或许因为她觉得无论我成为怎样的一个人,高山流水庄有你在,她都可以放心。”

  所以钟文和姓钟,沈般却姓沈。他们一个继承了钟思思逍遥自在的向往,另一个则继承了她放不下的高山流水庄。

  藏书阁陷入了沉默之中,烛火将两人的影子投在墙壁之上。一缕微风穿过窗檐,蜡烛的火光闪了闪,光与暗之间的分解变得晦暗不明。

  “我一直都是这样想的,而且这样想的应该不止我一个。”

  过了很久之后,钟文和才道:“庄主的位置,我还是会替你留着。”

  “嗯。”

  “无论你现在怎么说,我都只当你是一时热血上头。我会等到你放弃那个不切实际的想法,等你有一天自愿回来。”

  “……嗯。”

  “然后滚吧,我现在不想看到你。”钟文和仰面倒在了椅子上,用手臂遮住了自己的双眼:“准备一下,过两日就出发去风路城。”

  “好的。”

  眼前陷入一片黑暗,他听着沈般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到最后只剩下他自己的呼吸声,如同魔咒一般环绕在他身周。

  你有一双江湖人的眼睛。

  那时正在狼吞虎咽地啃窝窝头的钟文和抬起头,便看到白衣飘飘的女子笑盈盈地站在他面前,对他伸出手。在她干净而洁白的皓腕上,带着一圈由琴弦缠绕而成的手环,蚕丝隐隐泛着淡蓝色的光芒。

  你是谁,连个孩子的窝头都要抢?

  钟思思噗嗤一声笑出了声来:“我不抢你的东西,跟着我来,我可以请你吃很多好吃的。”

  钟文和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为了不挨饿,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即便这个干净漂亮的女人是坏人,也比陷在此时的境地要好。

  脏兮兮又粗糙的小手牵着钟思思柔若无骨的手,钟思思带着他走下尸山。他下意识地看向路边,那里有其他的饥民气息奄奄地仰面朝天,等待死亡。有人身上遍体鳞伤,伤口深可见骨,旁边有人眼巴巴地看着,无意识地咽了口已经不存在的唾沫,似乎已经迫不及待了。

  “你能也请他们吃东西吗。”

  钟思思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又摇了摇头:“那么多人,我救不过来的。”

  “既然你并不是好人,那为什么要救我呢?”

  钟思思听言微微讶异了一下,低下头来,正对上钟文和看着她的眼睛。除却孩子般的天真外,他的目光中还带着一丝审视和戒备。似乎如果她的答案不够让他满意,他随时都有可能甩开她的手,立刻跑得远远的。

  想到这种可能性,钟思思忍不住笑出了声来。

  “因为我很喜欢你的眼睛啊。”她俯下身来,轻轻捏了捏他的脸蛋:“你有一双江湖人的眼睛。”

  钟文和的脸被她挤得皱皱巴巴的,皱起了眉:“不要因为我是小孩儿,就胡说八道来糊弄我。我一个人生活了很久,已经不是孩子了。”

  只有孩子才会不停强调自己不是孩子。

  “昨日我便瞧见你了,在酒楼的时候你从坐在窗口那男人的包裹中偷了他的钱袋出来。”钟思思笑眯眯地揉了揉他的头发:“你的动作干净利落,是个练武的好材料。我便跟在你身后,看见你把那钱袋给了另外比你还小的两个孩子。”

  “……是那男人先抢了他们的东西,他们身无分文又无依无靠,我看不过罢了。”

  “所以我觉得你是个可信的孩子,以后我可能需要你来帮我的忙,所以我才要救你啊。”

  对一个七八岁的娃娃说这样的话,在别人眼中或许与对牛弹琴没有多少区别。

  “你需要我帮你什么?”

  “以后才告诉你。”钟思思刮了刮他的小鼻子:“说不定我以后要让你负责养活一庄子的人呢。”

  是了。

  除却沈般之外,钟思思还曾交给过他更多的东西。

  黑暗之中,双眼不自觉地变得湿润,带来一丝几乎无法察觉的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