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春夏秋冬>第五十六章

  杨思远自从和杨建新见了面之后,整个人就好像沉了下来,虽然依旧外向但却不像以前那么活泼,经常会一个人,而且特别讨厌被别人打扰。

  以前他做事的时候,经常会被人打断,他们会想拉他出去玩啊吃饭啊之类的,那个时候他即便不想去也会好歹找个理由,而且也并不会因为别人打扰到他而有什么反感的表现。

  所以他给人的感觉就是脾气特别好,永远不会发火,哪怕别人妨碍到了他他也不会介意。但是最近不一样,如果别人再在他专注于某一件事的时候打断他,他会直接表明自己的不满,然后直接拒绝对方的提议。

  语气还是很平和的,只是冷冽的眼神和虚伪的笑容将他的内心出卖,让不少人当场尴尬,甚至会有点害怕。

  有些和他走的近的社团朋友说他跟中了邪似的,还有人说他性格大变,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他一直都应该是这样。如果他真的是一个懂事的好学生,那他怎么可能会和秦子良那一群狐朋狗友在一起玩那么久?

  哪怕是考虑到父母双方的基因,他也会是个强硬叛逆的人,只不过从小到大他都被迫扮演一个乖孩子,披着那张羊皮在满月之夜躲藏。

  而现在,他藏累了,不想藏了,想要撕掉那层皮,露出自己尖锐的獠牙。

  一开始他有点控制不住脾气,有时候会把自己想说的话全都说出来,也不管会不会伤害到对方。因为他自认为自己缺乏同理心,缺乏善良的品质,所以自然而然地就会出口伤人。

  直到有一天,许林双实在忍不住了,问他:“你最近嘴有点毒你知道吗?”

  他很珍惜许林双这个朋友,所以他的话他还是好好听了进去,然后自己反思了几天,发现确实是如此,他竟然有点像陈立玫和杨建新的结合体。

  这太可怕了。

  许林双一语点醒他,他开始想办法改正这一点,为了让自己情绪不要那么极端,他就经常看一些语句温柔的散文,听一些旋律平缓的歌曲。

  吉他社的朋友经常给他推歌,因为有人学的是民谣吉他,所以他听了很多民谣歌曲,慢慢就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风格,于是也开始跟着社团里的师兄师姐学了起来。

  他很聪明,艺术感觉很强,学起来特别快,而且又很勤奋,所以很多学的时间比他长的人都被他落在了后面。

  当时社团里特别流行学老狼的歌,可能是想怀念一下青葱年华,怀念一下青春懵懂的悸动。杨思远也学了很多,但他其实并不很喜欢唱老狼的歌,因为他没有共鸣,他的高中不是歌里写的那样的,他体会不到歌里的感情。

  社团六月份要办一个专场音乐会,达到能上台的水平的人又不多,只能再挑一些学得快的凑数。所以社长想要让他出一个节目,曲目他可以自己选,只要他能弹好、唱好。

  他倒是很乐意帮忙,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只是回去之后就开始挠头了,因为他说什么也找不到自己想要的歌。

  他找的歌都很好听,但是还是那个问题——他没共鸣,他唱不出来。

  这个时候怎么办呢……当然是找许林双那个全能大神。

  许林双一直做配音工作,平时为了找配乐所以会留意很多冷门好歌,杨思远问了问他,果然,没几天之后,许林双就给他推荐了一首。

  许林双在电脑上给他放的,杨思远就凑过去戴上耳机听,他其实没抱太大希望,但第一句唱出来之后,他就陷进去了。

  那首歌和他听过的所有的歌都不一样……独特的嗓音像在用回忆的语气讲一个寥落悲伤的故事,那声音和曲调富有极强的叙述性,又像是独自随着旋律奔波,不被任何框架所束缚。歌手唱得不是词,是灵魂。

  杨思远听得有点想哭。

  他不发一语,认真的听完,然后查看了歌曲的信息。

  那是首当年发行的歌曲,是何力的《抵达》。

  他又向下滚动着页面,想要去看看歌词,从歌词里知道这是个怎样的故事。

  滚动条向下滑了一段,看到词后,他的手便僵在了那里,无论如何也不能再拨动那个滚轮。

  “抵达明天的人,在黑夜里投宿。抵达你,在梦里继续奔波。

  抵达未来的人,在岁月里颠簸。抵达你,今生不停的奔波。

  ……

  我望着你的天空,飞鸟在飞翔。

  我走过你的土地,鲜花在开放。

  ……

  我想着我的灵魂,长住内心的恶妖。

  我想着我的生命,自由的奔跑。

  我望着你的天空,飞鸟在飞翔。”

  歌词很短,杨思远静静读完,然后缓缓直起身,深吸了一口气。

  这首歌是有故事的,作者通过歌词表达的具体的故事他不知道,但他能有共鸣。

  这是他的故事,是李遇安的故事,是他和李遇安的故事。

  “我就唱这首了。”

  ……

  武汉的夏天潮热得要命,杨思远练琴的时候经常会出一身汗,衣服被汗水粘在身上,黏黏腻腻的让人难受。但他一练起琴来就什么也感觉不到了,只有那首歌,还有歌里的自己和心上人。

  六月下旬正式演出,他换了一件麻布衬衫,没有过多的装饰,简单朴素,正如歌里的故事一般。

  大幕拉开,灯光亮起,只有一束暖光投在他身上。他坐在木椅子上,周围是一片黑暗,只有他,在这黑暗之中发着光。

  他看不清观众,就将目光投向远方,然后轻轻拨动琴弦,如风的旋律就从他手下缓缓而来,吹动了他视如珍宝的记忆,吹动了他青涩朦胧的初恋。

  “你好,我是李遇安。”

  ——抵达明天的人,在黑夜里投宿。

  “‘远’?和你一样的那个‘远’?”

  ——抵达你,在梦里继续奔波。

  “谜底是……‘安’。”

  ——抵达未来的人,在岁月里颠簸。

  “还有,这里不会有人来了。”

  ——抵达你,今生不停的奔波。

  歌声飘散在空中,吉他反射着光束,爱和遗憾藏在他的嗓音里,悄悄在角落中相拥。

  曲终,他却还未醒过来,仍旧抱着吉他望着远方,仿佛那里有谁的身影在等着他。

  台下沉默了几秒钟,随即爆发出如雷的掌声。

  他站起来鞠躬道谢,随后看眼前幕布拉上,将自己与那些欢呼隔离开。

  音乐会晚上九点半结束,他留下来和社团朋友一起收拾场地,结果就见一个女生跑了过来。

  “你好,你是刚刚唱《抵达》的杨思远吗?”女生很漂亮,像个瓷娃娃一样,说话声音也很好听,甜美清脆。

  杨思远放下手里的音箱点点头。

  女生显然很激动,眨巴着眼睛说:“那个……我也是大一的,然后特别喜欢刚刚那首歌,还有吉他我真的觉得好棒……我想问问,可不可以……可不可以现在加入吉他社呢?”

  杨思远摇摇头:“这个你得问社长,我不能决定的。”

  “那……我不认识社长,可不可以先加你呀?你再把社长的联系方式给我?”女生想了想问。

  杨思远张望了一下,发现社长忙得团团转,恐怕没空搭理她,便点点头,将自己的***给了她。

  女生拿到***之后马上心花怒放,连连鞠躬道谢,搞得杨思远怪尴尬的。

  “那社团见!”女生晃了晃手机,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然后小跑着离开了。

  杨思远:“……”

  他对感情不敏感,没发现这女孩的心思,只当她真的是来学吉他的,见她离开了之后便继续忙活。

  一直忙到十点多才终于结束,大家一起合了个照,约好第二天晚上出去吃个庆功宴,然后便各自回了宿舍。

  杨思远不太想回宿舍,就背着吉他漫步在路上,走着走着走到了学校的一小片树林,看了看没有亲亲抱抱的小情侣,便找了个椅子坐下。

  这天天气很好,繁星点点,杨思远靠在椅子上抬头望着星空,偶尔有夜风吹过,身边树叶就发出沙沙的响声。

  他脑子里还存留着歌曲的曲调,不断在他耳边循环,一遍一遍,试图与他对话。

  慢慢地,他的思绪飘远了,整个人都好像脱离了世界一样,沉浸在飞鸟与黑夜的故事之中。

  就这样过了好久,他才又逐渐听到了现实世界中的声响。

  他打开手机看了看,发现还有差不多半小时寝室就要关门了。

  可是他还是不想回去……他想……

  他盯着手机屏幕,看着时钟的数字变动了几个,最终打开通讯录,拨了一个号码。

  他将手机开了免提,对着手机柔声说:“给你唱首歌啊。”

  然后也不管手机里传出了什么样的声音,就将它放在一边,拿起吉他,又唱起了那首歌。

  “抵达未来的人,在岁月里颠簸……抵达你,今生不停的奔波……”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

  最近酒吧里来了个驻唱歌手,经常唱一些摇滚歌,还是大家都能跟着唱的那种,所以每天晚上场子都特别热闹,热闹到让李遇安头疼。

  他不太喜欢摇滚,这种歌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刺激,他还是比较喜欢之前那个歌手,会在下班的时候给大家弹一两首。后来他告诉李遇安,那种歌曲叫民谣。

  李遇安便记在了心里,每次听他唱民谣都会很认真,也很投入,仿佛真的能从歌里听出故事一般。

  这些歌曲在这段日子里成了他的一味调剂品,当他独自走在回家路上的时候会自己轻声哼一哼,然后就会觉得,今天过得好像还不错。

  但是现在他没法听现场版了,就只能自己下班之后找几首听听,但是都没有那种现场听的有感觉。如果自己有钱的话,他大概会有去学吉他的冲动吧。

  后来酒吧里来了个很会弹吉他的女孩,第一次来的时候她只是陪朋友过来喝酒,结果就看到了李遇安这号帅哥,于是之后几乎天天过来,每次来都要拉着李遇安聊天。女孩还告诉了他名字,但他当时没在意,所以就没记住。

  “哎,你盯着我吉他看了半天,怎么,想学啊?”

  李遇安收拾着酒柜,说:“没有。只是……很喜欢吉他的声音。”

  女孩“咦”了一声,问:“喜欢听什么?”

  李遇安想了想说:“喜欢民谣。”

  “民谣啊,我没怎么弹过,但是我可以给你弹个和弦,你要不要学学?”女孩抱过吉他问,没等李遇安回答就弹了一小节。

  周围还是嘈杂的,但李遇安的耳朵里,吉他的声音却异常清晰。他没说话,只是看着女孩拨动琴弦的手,睫毛微微颤抖。

  女孩笑笑,将吉他收了起来,又跟他聊些别的。

  直到凌晨他们下班的时候她还没走,抱着个吉他坐在沙发上,看着店员们收拾东西。

  “你还不回家吗?”李遇安忙活完了,换好衣服后出来见她还在,便走上去问。

  “着什么急啊,来,教你弹吉他。”女孩挪了挪座位,拍拍沙发示意他坐下。

  李遇安转身望了望,用眼神询问着灵哥,结果灵哥貌似很懂的样子,笑得跟朵花儿似的冲他挤眉弄眼,还让平平开了瓶酒送过来。

  “……那谢谢了。”李遇安其实觉得自己有点像被逼上梁山了。

  他坐到一边,尽力和女孩保持着距离,但是女孩却又挤了过来,将吉他塞到他的手里。

  “这样,自然点,不要紧张。”她紧紧靠着李遇安,握着他的手教他姿势,然后又教他拨弦。

  她突然靠的这么近,李遇安都快崩溃了,尽力压住情绪才没让自己一把把她推开。

  “那个,我离家很远,就先回去了……”李遇安费力地把手抽出来,说道。

  “嗯?还没学和弦呢,走什么,学起来很快的……”女孩说着,又把他的手拉了回来,顺势将下巴搭在了他的肩上。

  李遇安脑子“嗡”的一声,然后猛然站起来,吓了女孩一跳。

  “对不起我先走了。”他躲避着女孩惊讶的眼神,逃亡一般跑走了,跑出去的时候还撞到了一个人,撞得他肩膀怪疼的。

  他对于别人的接近和触碰还是有着天生的排斥,只要别人离他近一些,他就呼吸艰难、冷汗直冒、心脏疯狂跳动,跟见了鬼的反应差不多。

  但就是这样敏感的他,却不止一次和杨思远拥抱,甚至曾经距离近到眼睛无法对焦,近到让他想要吻下去。

  他曾经以为杨思远打开了他的心门,让他能够逐渐接纳别人,但现在看来,这扇门恐怕还是只为杨思远一个人而开。

  接连好几天,他都不敢再多逗留,急急忙忙地做完工作就跑回家去,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给那个女孩。

  后来某一天开始,那个女孩真的没再来了,李遇安终于是松了一口气。

  但他早该知道自己就不可能被老天爷放过。

  女孩没来,但女孩消失的几天后,一个男人来了。

  不,不是一个,是一个带着一群。

  凌晨一点,大家刚收拾得差不多,李遇安刚要去换衣服,就见门口来了好多人,气势汹汹,有些还拿着球棒和钢管。

  为首的男人剃着板寸,纹身从脖子蔓延到手臂,在小臂上露出一张凶神恶煞的兽面。他穿着紧身短袖,肌肉的形状被明显地勾勒出来,一条铁牌项链挂在胸前摇晃。

  男人在店里看了一圈,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了李遇安身上,偏过头去问了问旁边的那个人:“哎,是他不。”

  被问的人眯着眼观察了一下李遇安,随后点点头说:“是,就是他。”

  李遇安不明所以,看着他们在那边交头接耳,微微皱起眉头。

  我应该……没得罪谁吧?

  男人大步向他走了过来,将他上下打量了一遍后问:“是你勾搭小楚的是吧?”

  李遇安眉头紧锁,不太懂他的意思。

  小楚是谁?

  正在他纳闷的时候,后面那个人喊道:“就是他!我那天看见的就是他!他抱着吉他,和嫂子挨的可近了!”

  李遇安:“……”

  原来是那个女孩。

  “没有,她只是来酒吧玩的,让我弹了弹她的吉他而已。”他说。

  男人嗤笑一声道:“弹着弹着就抱一块儿了是吧?”

  李遇安无语。他能怎么说,说是人家自己凑过来的?那也得这男的相信才行啊。

  “出去聊聊?”男人见他不说话,便当他默认,冷笑一声问。

  李遇安刚想说话,就见灵哥走了过来。

  “怎么了?你怎么过来了?”

  “你带的这个小子不安分,勾搭我的人,我得教教他。”男人说。

  灵哥“啧”了一声,将李遇安拉到身后说:“那女的是你的人啊?可这毕竟在我店里,给点面子,有什么事你……”

  男人打断他:“知道是你的店,这不是叫他出去么。”

  灵哥一皱眉,还想说什么,李遇安却从他身后走了出来说:“我的事,我自己解决吧。”

  “但是他……”灵哥小声道。

  “我自己来。”

  灵哥看着李遇安的眼睛,知道自己是不可能说服他了,便拍拍他的肩膀,在他耳边轻声说:“注意点,撑不住了立马喊我。”

  李遇安点点头,随后对男人说:“走吧。”

  半小时后。

  “还没完吗?平,跟我一块儿出去看看。”

  灵哥带着平平一起出了门,俩人分头找,他在酒吧周围找了半天,终于在一个拐角处发现了倒在地上的李遇安。

  灵哥连忙跑上前去,蹲下来察看李遇安的状况,结果手电光一照到李遇安身上,他就不由得骂道:“操……”

  李遇安眼眶处和耳朵上全是血,鼻梁上青了一大块,嘴角也带着血渍。

  他浑身上下全是斑斑点点的红色,凝血粘在了衬衫上,而衬衫被撕裂了不少口子,裸露出的皮肤上全是青肿和伤口,甚至还有鲜血不停地一点点流出。

  “平!过来一块儿把他抬回去!”

  李遇安意识不清楚,只是觉得自己好像被谁脱了衣服,然后往他身上涂抹着什么东西。

  “唔……”他有点疼,哼了一句。

  “醒了?”灵哥赶紧问道。“怎么样,看得清我吗?听不听得见我说话?”

  李遇安想点点头,结果稍微一动作就疼得要命,只好轻轻应了一句。

  他看得见也听得见,但是看不清也听不清。尤其是耳朵,一直“嗡嗡嗡”,听灵哥说话都仿佛有回音一样绕来绕去,好像离他特别远一样。

  他突然有点害怕,自己会不会失聪,会不会再也不能听歌、唱歌。

  说来可笑,他连死都不怕,居然会怕这个。

  他也不明白,但他就是怕。

  “我……想听歌……”他尽力说道。

  “听歌?听什么歌,我去给你放……”

  “听……吉他……民谣……”

  “好,你等会儿,我这就给你找歌单,给你轮流放!”

  灵哥离开了,没一会儿酒吧里便开始回荡着一首首民谣歌曲,有些听过,更多的是没听过的的。

  李遇安闭上眼睛静静听着,灵哥给他抹药带来的那一点疼痛也逐渐被他忽视。忽然,一首很独特的歌抓住了他的耳朵,让他听的格外认真。

  “这首歌……叫什么?”

  灵哥又跑过去看了看,然后回来说:“今年的歌,叫《抵达》。”

  “《抵达》……好听。”李遇安说,然后便又昏迷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