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苟友>第9章 09. 授业

  【非风动,非幡动,仁者心动。——《六祖坛经》】

  阿尔卑斯山脉的冰川化成林特河,形成了苏黎世湖。苏黎世是沿湖最大的城市,位于瑞士。

  一对对白天鹅徜徉在宝蓝色的湖水中,有远山环绕,也有繁华相伴。长大后的谭嚣也一直都觉得这里就是童话或者神鬼志异里的仙境。

  但并不是因为景色,而是因为那半年的时光太过珍贵,令人魂牵梦绕。

  那时候谭嚣十岁,谭熙十二岁,长大后往回看是大概差不多的年纪,但在当时,差一岁便是相差千里,何况两个孩子的成长环境过于悬殊。谭嚣总觉得哥哥比他大很多,甚至已经远比二十岁的田老师还厉害。

  他太崇拜这个哥哥。

  其实连崇拜都不足以说明问题。

  小孩子的感情很单纯,但也可以很繁杂。他对哥哥的感情,在崇拜之外,还有太多太多的喜欢、依赖、珍视……

  韩静翎有意培养兄弟两人的情谊,不仅不再对谭嚣冷言冷语,还私下里告诉谭熙,要“可怜”和“同情”这个弟弟。

  可怜不等于喜欢,同情不等于珍视。

  可怜和同情都带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韩静翎要让自己和自己的儿子始终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

  谭熙和谭嚣终究是两个孩子。那时候他们根本想不到,比冷言冷语还残忍的其实是视对方——视一个活生生的人——为一条等着被施恩的狗。

  最悲哀的是,狗压根就不知道自己是狗。狗也不懂什么是施恩,只知道一起生活的就是家人。

  而且他们的生活这样富足,狗每天都摇着尾巴万分万分的感恩。

  给狗取了名字的那个人,就是狗这辈子的主人。

  “嚣嚣,come。”谭熙抱着一摞给两三岁小孩儿念的幼儿读物,唤他弟弟来学英语。

  谭熙正值男孩子的变声期,每次喊“嚣嚣”两个字的声音好像都不太一样,但是谭嚣喜欢这种千变万化,因为那都是他哥哥叫他名字的声音。

  谭嚣很积极地跑过去从他哥哥手里抢过那一摞他们从图书馆里借来的英文书,又很积极地跑到落地窗边的木质大书桌前端正地坐好,等他哥哥走过来给他讲课。

  虽然英文课实在太无趣,但这是他哥哥耐心给他讲的,他非常乐意配合。

  谭熙从最简单的二十六个字母讲起,大小写、发音、正体、花体,力图把弟弟的英语基础打扎实,讲课也像模像样,还给弟弟留课后作业。

  弟弟学的很快,谭熙便让李仁镇叔叔开车带他们去市图书馆,借回一些哄幼儿的英文书,上面画的全是小动物的那种,然后把简短的语句读给弟弟,让弟弟开始记一些诸如小兔子、小鸭子、小河马这些弱智词汇。

  谭嚣还是学的很快,并且觉得这太弱智了。

  毕竟他用中文都已经能“著书”,虽然仍喜欢看连环画,但是给他一本字典,他也不是不能啃一啃满篇文字的人民文学出版社版本的《西游记》。他哥哥把他当弱智哄,整天让他背一些bunny,duckling,hippo之类的单词,他起初还能耐着性子学,如此几天后,谭嚣是真的忍不了了。

  他十岁了,不是两岁、三岁。

  于是他把爸爸给他买的图文注音版《唐诗三百首》放到他哥哥手里,双手叉腰,很嚣张地说:“这些我全都会背。我不是傻子,而且记忆力非常好,哥哥能教我难一点儿的英语吗?”

  谭熙听的懂他弟弟是什么意思,当即翻过三百页他一个字都看不懂的唐诗,哑着嗓子惊讶地问:“Really?All of these?”

  谭嚣听不太懂他哥哥说的英文,但是单从语气就能猜出来他哥哥很惊讶,笑的便更加灿烂:“Yes、嗯哼、是的、没错,全都会背。”

  这个技能也是他常年在孤儿院里当老大的神技之一。

  谭熙放下《唐诗三百首》,又合上了几本摊开的英语幼儿读物,说:“Then let’s try something else,嚣嚣。”

  谭熙叫李叔叔载他们去市里,先去图书馆还了幼儿读物,然后又去书店买了一本当年最火的儿童读物《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这本书太火,市图书馆里的德语版、法语版、英语版的好几本都已经被借走了,他们只能买一本新的。

  谭熙其实一直想给他弟弟买新书,但他弟弟总要求去图书馆借阅,说是在孤儿院养成的习惯,觉得书这么好玩儿的东西,得与人分享。之前那些幼儿读物他们看的很快,他也的确觉得借阅是最好的方法,但是文字版的小说读起来可就没这么快了,买一本新书还方便他弟弟勾画和注释,于是他便用妈妈给的零花钱给弟弟买了一本新的。

  韩静翎知道后立刻表扬了谭熙,也嘱咐弟弟要好好跟哥哥学英语。

  从幼儿插话读物一下跳到英文原版的《哈利·波特》,对谭嚣来讲确实有飞跃性的难度。也正因为这个难度,他才真的开始佩服和崇拜他哥哥。

  谭熙真的是个极其有耐心也喜欢钻研的好老师,大概从十二岁开始就已经能看出来他以后可以成为一代名师教授和全球知名的畅销书作家。

  他一遍一遍地给弟弟念《哈利·波特》里的每一句话,让弟弟划出不懂的词,等弟弟用电脑上的英汉电子词典查这些的词,再跟着他重新念几遍这句话,直到谭嚣彻底理解,才用同样的方式学习下一句。

  谭熙已经看过这本《哈利·波特》,但是之前只是自己通读,并没还有逐字逐句地认真读,所以在教弟弟英语的时候,他也偶尔会遇到生词,也会去查英英词典,然后扩大自己的词汇量。

  最开始几天,谭嚣一天最多只能跟哥哥学习两三页文字就已经“消化不良”,可是谭嚣的聪明并不输给他哥哥多少,加上小孩子学新语言本就很快,谭嚣又喜欢听他哥哥给他讲课,于是才学了不到一个月,兄弟两人已经能以一天一章到一天好几章的速度读这本书。

  《哈利·波特》第一部 并不长,可是快读完的时候,谭嚣的英语已经有了质的进步。加之谭熙每天跟他讲英语,两人也反复看一些英文的动画片,诸如迪士尼的《狮子王》、《花木兰》、《阿拉丁神灯》,谭嚣觉得自己突然有一天就豁然开朗地听懂了他哥哥讲出口的一切。

  英语是谭嚣学会的第一门外语。他觉得太神奇了,殊不知学习语言就是这样,从量变到质变从来都是厚积薄发、豁然开朗。

  那天谭熙带着弟弟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章、最后一页、最后一句,嗓子说累了,声音异常沙哑,便干咳了几声。

  他没想到弟弟会突然凑过来,在他还未发育成熟的喉结处亲了一口。

  亲完以后,谭嚣伸手抚了抚他的喉咙处,说:“谢谢哥哥带我读完这本书。哥哥辛苦了!我去给你倒水!”

  谭熙愣了一瞬,谭嚣已经跑走了。

  他弟弟喜欢亲别人身上的伤处、痛处、残疾之处、眼泪划过之处,这是他弟弟在孤儿院里养成的习惯,谭熙觉得这个习惯真的很有意思。

  他明白弟弟只是想表达对别人的安慰、肯定和喜欢。

  谭熙从小就读于基督教的教会学校,虽然十二岁的他还不太理解什么是信仰,但是他莫名觉得弟弟这个习惯让弟弟看起来像个博爱众生的神明。他弟弟若有魔法或是神力,大概会用一个亲吻去治愈凡人的伤痛、抹掉凡人的伤疤。

  谭熙摸了摸自己的喉咙,很想早点度过这痛苦的变声期。嗓音实在太难听,他都不知道他弟弟到底是怎么忍受这种忽高忽低、忽好忽哑的声音,跟着他读完一整本书的。

  谭嚣也没有白听哥哥传授英文。

  他能听懂哥哥说话之后,韩静翎办的新学校还没有开学。所以他也想教哥哥一些汉语,顺便炫耀炫耀他的《唐诗三百首》神技。

  他指向窗外苏黎世湖畔的几只白天鹅,说:“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只是那时候他不知道,此鹅非彼鹅,这首诗写的并不是白天鹅。

  然后他又翻了一遍这本《唐诗三百首》,发现《咏鹅》这首诗并没有录入其中。原来他记混了,这是老早以前的小课文而已。

  谭熙见他翻来翻去也没找到这首诗,不禁笑了出来。

  “别笑别笑!”谭嚣皱起了眉头,“你随便翻一页读第一句,拼音,我能给你接上后面一整首!”

  谭熙连德语和法语都说的很溜,读个汉语拼音早已不在话下。

  他先找了几首很短的,诸如“床前明月光”、“白日依山尽”、“千山鸟飞绝”,谭嚣都是信口拈来,童声清脆,跟唱歌儿一样好听,他得特别认真努力地追看拼音,才能勉强跟上他弟弟背诗的速度。

  抽查过几首之后,谭熙笑着称赞道:“You are so smart!”

  谭嚣却耸了耸肩,觉得他哥哥怎么老把他当弱智看,于是用他哥哥教他的英式伦敦音说:“Would you pick something difficult?”

  于是哥哥也没再客气,直接翻到了最长的那首《长恨歌》……

  他南腔北调、断句都断不准地念出一串汉语拼音:“汉,皇重,色,思倾,国。”

  谭嚣反应了一瞬,随即哈哈大笑道:“I knew you were gonna pick this one!It’s the longest one!”

  谭熙点了点头,笑着挑衅道:“It sure is. Can you recite it?”

  谭嚣像个小老头一样背起手,转身背对着他哥哥和那本唐诗,一字不差地背出了白居易的《长恨歌》——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

  *……风吹仙袂飘飖举,犹似霓裳羽衣舞。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惟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

  谭嚣噼里啪啦地一通背诵直接把哥哥给听懵了,一直拿手指尖指着拼音,却不知道是在哪句话跟丢了。

  大概是在“回眸一笑百媚生”的时候就已经跟丢了。

  聪明的谭熙决定干脆停在最后几句那儿等着他弟弟,于是用指尖指着那句听起来应该比较容易辨别的“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等到他弟弟背到这里的时候,他再检查最后那几句背的到底对不对。

  谭嚣像唱歌一样背出了一整首他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意思的《长恨歌》,而他哥哥也机智地跟上了最后那几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两个孩子一个听得惊叹,一个背得畅快,却一个赛一个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就不知道这首诗的意思。

  谭嚣背诗,完全就是凭借声音记忆,跟着汉语拼音念几遍就能背下来,就像和尚念经,念熟了就是舌头上的肌肉记忆。

  孤儿院不是寺庙,但也堪比寺庙。嚣嚣小和尚心思纯净、与世无争,殊不知天下之大,总有一天会容不得一对翅膀长硬的“比翼鸟”。

  那个时候的谭熙完全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背下这本《唐诗三百首》,但不是像他弟弟当年背经文一般不解其意地背,而是句句刻骨,字字铭心。

  他的心里终会住进那个“回眸一笑百媚生”的人。他们会有“长生殿”、“私语时”,也会有“此恨绵绵无绝期”……

  彼时他也没有料到,终有一天会毫无征兆地闯入他心里的人,竟然就是不解其意的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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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黎世湖畔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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