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玄幻奇幻>路人捡到白月光后>第四十二章

  殿外,心魔障已破开道口子。

  魔君修为虽降,心魔已臻至巅峰,可述归剑气化形,隐隐竟压半头。他自封印分魂后顿悟,剑骨更坚,羽化中期竟有巅峰之威。

  “神君,回去吧。”很淡的声音,述归僵住,是方恪。

  神君。魔音流入耳。你从未救过他,如今也救不得他……魔气嚣张,被述归用力掐灭。

  述归从未觉得手中剑这样烫过——侍从本该值守殿外,现在却都不见,怕是司空见惯,不想帝师难堪。

  何况……方恪的心还握在魔君手里,他闯进又能怎样?

  只压住剑气,并不离开,在殿外伫立。

  就在他眼前不远,一扇小窗还开着,长影步近,魔君朝述归一笑,做口型——“你想看,那就看。”

  “……关上窗。”述归听见方恪的声音,有些不稳。魔君的轻笑也远了,殿内有瓷器碎声,魔气化帘,便将殿内景象全遮去,只见朦胧黑雾。

  “嘶”——魔气的声音似乎裁开述归识海。

  他没有动,也没有移开眼。

  *

  魔气引动殿内阵法,数盏长明灯摇曳,熄灭,光影晕黄,与方恪的目光融汇。

  “最后一出戏了。”魔君说:“你不是想成神吗?”

  方恪走上高阶,每行一步,百支烛依序重燃,“你是魔,入不得我识海。”

  “不过是死。”

  渡魔,顾名思义,需要修士用识海引渡魔气,化浊成清,消去魔念。像魔君这种级别的魔,能消散天地就算天道仁慈,至于转世?想都别想。

  风声呼啸而过,掠起方恪颊边一缕长发,送至魔君手中,他俯身阶前,低头,任那发丝从手中流走。

  有些遗憾地起身,看向殿外。

  述归还在原处。

  “心魔尝到他身上味道了,浓得很……”魔气缠上高台,语调可怜,“我可打不过他。”

  “他不会疯。”方恪说:“你不是跟他做了交易,让他不能出手吗?”

  原来他都知道。

  “那怎么不让他看?”

  “怕他忍不住疯。”方恪比谁都了解述归,他旁观过他百年。

  魔君眼也不眨,望高台好久。

  方恪看他的眼神……和看述归没什么两样。

  屡次偷窥天机,魔君早就知自己死期将近,今天踏入圣殿,终于嗅到深重的死气,自心魔传出。与其被天罚灭掉,不如……

  “上来吧。”方恪说,下一刻魔气席卷高台,有一片凑近座上人唇角,如鱼游动,又不敢全覆上去,方恪没躲,眸光平和。

  “我想变成人形。”魔气讨好似地蹭他,又没真的碰上去。

  方恪道:“时间不多了。”

  方恪嫌他浪费时间。

  魔气骤然静止,死气沉沉落下,在方恪衣袖、脚边游离。渡魔第一步——魔修散浊气,卸下一切抵抗,等待修士的灵力探入、卷它入识海。

  识海炼化这步最痛。

  也痛快。

  于魔君而言,痛苦快感就是一体,他在生命的最后再入方恪识海,几乎是感激、甚至崇敬的——谢方恪生死间走一回,没了人心,像神,才愿普渡众生,赏他一朝欢愉。

  他忽地想到什么——“我送了述归一样礼物。”

  方恪度化过很多魔,早就轻车熟路,边炼化魔气,边问是什么,魔君说是好东西,他解了述归灵台禁制。

  “上头有半神灵力残余,要不是述云死了,我还真……”

  “禁制有何用处?”

  魔气被打断,委屈地舔舐方恪脸侧,“原本用来清神魂,被述云篡改,神魂但凡异动,都会用千百倍的痛反噬寄主。”

  像述云的手笔。

  魔气越发清澈,越来越淡,魔君不顾魔气损耗重新凝形,他很痛,也知道自己的表情会很难看,但他挤出个笑。难得干净的笑。

  身影越来越淡,灵魂中带的腥气渐不可察。“有下辈子的话,我倒很想进你的门派。”魔君笑,“师弟师兄,哈哈……”

  方恪温和地说:“魔没有下辈子。”

  魔君乐不可支,魔体越来越淡,似真似假一句:“方恪,我还是喜欢做凡人。”

  凡人的故事比仙人有趣啊。

  魔君最后问——“不过方恪,什么是喜欢?”

  方恪没回他。

  魔君后知后觉:哦,魔体散了,他的嘴也没了,方恪没听见他的问题。

  *

  什么是喜欢?

  秦珩自爆神魂后,魔君偶尔会想这个问题。

  *

  十万年前,洪荒初开,它是天地孕育的浊气之一,也是最后被神尊捕获的浊气。

  但神尊没渡它。

  或许祂吸纳太多浊气,腻了,也或许面前这浊气太普通,不够黑到扰乱三界平衡,也不像灵力一样白、容易炼化。

  浊气被下放凡界,无数次投胎,等自己被磨尽。

  最后一次它投成了人,天生魔气护体。

  魔种很高兴——终于可以死了。

  几个人牙子接手又转手,都说这崽子“邪乎”,被打了,嘻嘻笑,手断了,抱着啃。就那么巧,他被堕仙发现了。

  脏腑能再生,炼器自带魔气,是个宝贝。

  堕仙嫌它眼睛太像人,隔段时间就挖一次,它捂眼睛笑,喉咙又被钉住,对那时候的魔种来说,砍手断脚很轻松,再重一点,就是挖心肝,会比断手脚时间长、疼得多。

  呸。魔种吐出半截舌头。人间比鬼界还地狱。

  它边哭边笑。快死快死快死。

  离死还差挖两次心时,它被一个仙君“救”了,眼里全是血块,看不清,只听仙君说:“回家吧。”

  魔种身上魔气淡,没做过恶,仙君不杀它,要送它回魔界。

  它笑疯了,因为恐惧止不住的抖,仙君以为它在激动。魔种只看清仙君剑穗,一直在它眼前晃,火红色的,比血灼眼。

  到魔界,每次它濒死时魔气就涌来,它第一次知道有比挖心还疼的惩罚——死不成。更糟糕的,它在凡界呆太久,有人味。

  魔修们很喜欢吃。

  某一天,它摸到自己敞开的脑袋,黏糊糊一团掉出来——是它的脑子。魔种没法思考,被迫接受耳边的声响。

  沙沙,沙沙。

  它的骨头钝在锅里,魔修正在啃。

  魔种自己爬进锅里,魔修哈哈大笑。透过锅中血水,魔君看见自己——瞳孔像针,比血还红。

  像那仙君的剑穗,火红,晃动,越扩越大,针成了剑。

  魔种捞出自己的骨头,捅穿魔修。

  后来它成了魔君。

  后来,魔君的手下都猜测——帝尊是不是因为魔生太俗套,活腻了,就最喜欢养有趣的人,演有趣的故事。

  他喜欢不怕他的,这样演得更新。谁害怕,他就杀掉他们。

  方恪就很有趣,他怕魔君,但演不怕。

  该死。

  方恪就是“救”它去魔界的仙君。

  方恪跳进裂隙后,魔君用自己的心魔折腾自己,编织梦境,与方恪对话,他有点想方恪。

  他撕开时间裂缝,砍下脑袋放进去,被乱流吞灭,又再放进去一个。可还是找不到方恪。

  脑袋一个一个砍,天机一点一点偷,修为一次一次掉,总算有一天,护法来见他。令孟最后一次唤他“尊上”:“你沾上人味,就不该当魔了。”

  魔君死前第一遗憾的——哎,他还是落了俗套。想做凡人,好多修士死前都这么说。

  第二遗憾的——喜欢到底是什么?

  *

  方恪捻灭最后的魔气,所有念想随风消逝。

  万念本无形,终成空。这曾翻手为云,搅得两界天翻地覆的帝尊终于死了。死前最大的愿望是——做个凡人。

  方恪长舒一口气。“从今往后,你就代替他吧。”

  一只黑猫悬浮半空,身上全是禁制,但它眼睛平和,黑到发紫,落地上也不慌张,舔舔爪子,偎到座边。

  述归进殿,第一眼看见的是这只猫。

  毛黑,通人心,似魔似妖,勾起他不大好的回忆——二重幻境中,方恪说的“朋友”。黑猫正在吞噬残余的魔气。

  第二眼,述归才敢去看座上人。方恪衣衫有些乱,唇上有痕迹,红艳艳的,为他添了人气,可述归失了魂。

  魔君死了,而方恪还好好的。

  难道是那魔猫吞了魔君、再替代了方恪的心?

  “神君。”方恪掩好衣裳,垂眸唤他。

  所有想法瞬间不见,述归失魂落魄,“我……”

  方恪仍是温柔模样,“你走吧。”

  那双眼似乎拂过脊柱,叫述归从骨里泛出凉,那张脸——在他梦里、识海中、回忆间出现千万遍的脸——突然变得陌生,胃中绞痛,喉咙梗塞,他脚下如陷泥淖。

  *

  当夜,述归悄行至一处苑囿,掘出五百多年前、他在圣殿偷埋的酒。

  都说年份越久酒越好,他那时灵台难静,阮行哄他,说“一醉解千愁”,但述归没有沾酒,只与阮行作赌——千年后再开坛,看这酒会发酸,还是会更香。

  阮行不在。谁都不在。

  这是玄华神君头一回大醉。

  酒让他周身如陷云中,灵魂却越清醒。他看不见,自己身后有黑雾不散,只剩酒气,呛得他脸颊通红。

  胃里像有两团火, 一团燎上喉口眼角,燎得泛红,再往上,烧彻灵台;一团火向下,不知燎上何处,他弯下腰。

  酒没能帮他逃离。

  他岿然不动,似乎镇静,其实怎么也挺不直背。

  鬓边生出冷汗,与酒同出的不是大梦一场,而是埋藏五百年的回忆。瞳孔成针,述归挣扎几下,可那回忆太清晰,他逃不得。

  ——五百八十一次。

  述云逼他亲历的、五百八十一次幻境。

  他在里面死过五百八十一次。

  次次都有一人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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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归很不讨喜,但人设已经立在这里,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按原大纲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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