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同时,罗旸也拔枪指向费秩,即便极力维持面色镇静,轻颤的指尖还是将情绪出卖得彻底:“费秩哥,你怎么会......”
费秩笑意未减,玩味地用枪口顺了顺乔斯忱耳鬓碎发,目光却始终望向罗旸:“毕竟明天我就要和衣葵结婚了,也勉强算半个罗家人,想知道点内部情报并不是难事。”
最温润的语气,说出的话却较冰刃更为刺骨,罗旸眼眶微红,死死盯凝着眼前衣冠楚楚的男人,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从前那个亦兄亦友的邻家哥哥竟会有一天跟自己像敌人一般水火不容、枪械相对。
“嘭。”
突然,舱外传来一声枪鸣,尽管加了消音器,子弹划破空气与穿透皮肉的闷响还是清晰可辨。
罗旸猛地转头,透过一方舷窗看到躺在血泊里的邹北以及数辆不断向他们迫近、直至将飞机团团包围的黑色厢式轿车。
车上走下几名身穿制服的男人,其中一人垂眼扫向痛苦挣扎的邹北,面无表情地掏出腰间枪,连开三发。
很快,邹北就一动不动。
震惊、愤怒、不解,罗旸脸色苍白怔松,良久才重新看向费秩,深吸一口气,努力让声音听起来平静:“现在收手还有转圜的余地,你是受池霍渊威胁才这么做的,我......还有我姐姐、我爸,一定会保住你。”
“可是旸旸,”费秩勾了勾唇,“恐怕现在自身难保的不是我。”
不及罗旸做出任何反应,便有数名制服者冲入机舱。颈侧被枪口抵住,尚能感受到金属上附着的滚烫温度——是方才那个杀死邹北的男人。
对面的安德森同样遭到挟制,随身的匕首被夺走,后脑处顶着一把枪。
内外交困、一筹莫展,罗旸却不甘坐以待毙,观察着、思考着,试图找到破局的关键。
忽然,视线落在备餐室方向,枫木房门半掩,门缝中隐约可见一只倾倒的尖头玛丽珍高跟鞋,眸中一滞,定睛细察才发觉那并不是一只孤零的鞋,而竟是一个横卧的女人,身形已经没了起伏。
女人左脚踝处系着一根镶嵌绿宝石的细银链,罗旸印象很深,他在查看执勤名单时见过,脚链的主人正是今天本应在飞机上的空乘——娜娜。
尸体下方地毯上晕开一片殷红,如无声绽放的玫瑰,正缓缓向四周漫延,浓艳而妖异,令人不禁联想起费秩手中那杂糅腥甜气味的葡萄酒,不知想到什么,罗旸无端一阵脊寒。
费秩放下镀金托盘,示意乔斯忱起身跟自己离开。乔斯忱全程配合,没有丝毫反抗的迹象,只在经过罗旸身旁时留给他一个“不要担心”的眼神。
“你带走乔斯忱,池暂会和你拼命。”罗旸道。
费秩步伐并未停顿,答:“那我等着他。”
眼看二人与舱门仅剩一步之遥,马上就要错失挽回的最后机会,罗旸再顾不得其他,破口大喊:“费秩!”
闻声,钳制着他的男人当即把枪口抵得更深几分,用手臂牢牢锁住他的脖颈,勒得他几欲窒息。
费秩终于驻足,将乔斯忱交给手下,命他们先带人上车:“动作温柔点。”
自己则回到茶几旁,端起一支高脚杯,与罗旸相对而坐。
“没事,放开他。”费秩朝他身后的男人道。
男人领命松手,大股新鲜空气骤然涌入咽喉肺腑,罗旸喘咳半晌才堪堪压下强烈缺氧,声音却止不住沙哑:“到底为什么非要替他做事!这么多年你难道还没看清吗,池霍渊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鬼,再这样下去你迟早会把自己作死!”
是质问、是痛斥,却也带着不加遮掩的关心与担忧。
话音落地,舱内沉寂片霎,仿佛时间凝固静止,但也仅是一瞬,很快便听到费秩轻笑一声。
玻璃杯在手中徐徐摇晃,暗红色酒液似乎比寻常品式更加浓稠,荡起又落潮,在透明杯壁留下一抹血痕。费秩轻举酒杯,隔空冲他做了个敬酒的手势,随后仰头一饮而尽。
喉结滑动几回,红酒已尽数落入腹中,费秩餍足地叹了口气,反问道:“旸旸,你怎么知道我和他不是同一种人?”
是同一种人吗?
费秩和池霍渊。
大概不是吧,罗旸沉默地想,至少从前不是的。
*
初中三年正是罗旸年少轻狂爱装逼的黄金时代,这种症状在他初二加入校篮队后愈演愈烈,一个上篮起码搭配三个花哨假动作,生怕不能把队友双眼晃瞎。
终于不负众望,在某次周末训练中,刚上场十分钟就因为炫技把脚给崴了,喜提冷板凳一张。就在他一瘸一拐地挪向场边长椅时,正撞上池暂和一名高挑清俊的男生并排朝这边走来。
那是他第一次遇见费秩。
树荫下,初夏炽阳穿过槐叶缝隙,落在他发梢、眉眼与半挽袖口的白衬衫上,说不出的干净清澈。
见他装束不像是来打球,更像被临时从哪里拽来的,于是问池暂:“你朋友?”
“我爸非让我带他来。”池暂不置可否,只答了这一句。
“行吧。”罗旸也未介意,继续叨叨,“哎,好不容易你周末不用练琴,能把你约出来过两招,谁想得到嘶——”结果话没说一半,脚腕就泛起一阵剧痛。
“怎么弄的?”池暂问。
“我刚才原本想来个带球晃人......”罗旸一脸委屈,“你带药没?”
池暂说他活该,而后转身去校医室给他借止痛喷雾。
费秩扶他在长椅坐下,单膝跪地为他检查伤势。
“池暂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以后想打球了随时来四中找我。”罗旸豪爽道。
费秩低着头,长睫也随之轻垂,眨动间令眼尾那枚红色小痣若隐若现,仿似摇曳的雪白花瓣中央一点绯蕊,纯净中一抹明媚。
半晌,他答:“我不是池暂的朋友,只是他爸爸资助的学生。”
“这有什么关系,只要你想来——”
蓦地,好似有微凉指尖触上脚踝,某种瑰异的酥麻感顿时攀向全身,罗旸话音戛止,不由打了个激灵。
“很疼?”见他反应激烈,费秩也不敢动了。
罗旸连忙摇头,须臾后,又小鸡啄米般点点头。
费秩斟酌片刻,起身向不远处正在休息的队员买来一瓶冰镇矿泉水,小心地贴在他扭伤处。
冰凉温度从脚踝扩散开来,稍稍抚平适才那股无名燥热,罗旸不由松了口气。
见他不再紧绷,费秩于是抬头询问:“好点了吗?”
费秩眼尾天生略带上挑弧度,无意一瞥都给人认真诚挚的错觉,凝视时就更加深情款款,罗旸被这一眼烫得耳尖微红,别过脑袋,十分不自然地“嗯”了一声。
费秩于是重新低下头,继续专心为他冷敷。
恰时一缕细风吹过,拂得槐树花叶如雨飘降,落在他衣领肩侧,也落在费秩墨色头发上,浅淡而馨香。
从那日起,罗旸对于夏天的注释又添上“槐花”一词。
原以为和费秩大概只是萍水相逢、一面之缘,却不想池霍渊似乎对这个被资助生格外看重,不吝倾注各种资源精心培养,还将对方从原先的学校转来屿台四中。
两人于是成了校友,罗旸读初二,费秩读高三。
初中部没有晚自习,下了课就可以自行放学,平时只要不训练,罗旸永远是走得最积极的那个,恨不得提前好几分钟就收拾好书包,踩着下课铃便向外冲。
然而并不是每次都能成功走掉。
罗旸性子野,脾气倔,和高中部那群拉帮结派、欺凌弱小的混子最是不对付,偏偏他骨头又硬,被按着打了好几回仍不肯低头,很快便成了混子们的眼中钉,时不时就要把他揪出来教训一番。
可混子们再怎么横行霸道也不过是群高中生,不敢真把他打出个好歹,往往雷声大雨点小,还不如他考砸了回家被亲爹揍得狠,因此罗旸也从没把这当回事,直当强身健体练习抗揍能力了。
又是一次在厕所里被围揍,但与往日骂骂咧咧被拖进来、骂骂咧咧被打、最后骂骂咧咧地离开给混子们留下一个孤独而坚贞的背影的流程不同,本应无人发现的日常群殴中途出了点意外,被一名恰巧行经的高三生撞破。
砸在身上的拳头暂停片晌,罗旸趁这个空隙睁眼望去,却发现站在门口的不是别人,正是费秩。
费秩见状立刻扔下手中一摞课本冲进来,抄起水池边的玻璃洗手液瓶就往其中一个混子头上砸。他身手不错,一连撂倒两人,但奈何寡不敌众,不多时便落了下风,只得死死抱住罗旸,护在他身上替他抗下那些拳脚。
事后两人去医务室处理伤口,费秩边用碘伏蘸他眉角的伤边问:“他们怎么会欺负你?”
罗旸一脸骄傲:“因为我太正义了呗。”语罢才反应过来对方想问的大概是“那些混子为什么会敢欺负他这个堂堂黑道世家的小少爷”,于是抿了抿嘴,解释道,“我爸妈不让我在外面到处张扬我的身份,学校里除了你和池暂,没别人知道。”
“嗯。”费秩剪下一块纱布,轻轻为他贴上,“我不会往外说的。”
罗旸盯着他唇边那处淤青,难得认真道:“其实吧,我一直挺希望有一个你这样的哥哥的。”
“为什么?”费秩问。
“我从小就脾气差爱惹事,在外面还好,有保镖帮忙,但在学校里就没办法了,从幼儿园到小学到初中,我就是被揍大的,所以啊,每次被打的时候我就在想,要是能有个哥哥帮我打回去就好了,或者陪我挨揍也行,至少有个伴。”
费秩闻言笑了:“在你心里哥哥就是用来打架的?”
“不然呢?”罗旸理直气壮,“强者就是应该保护弱者的,比如我要保护我姐,你要保护我。”
费秩捏了捏他的脸颊:“照你这个逻辑,我刚刚给你当了垫背,那你是不是得叫我声‘哥’?”
“哥!”罗旸从善如流。
“嗯。”费秩挑了挑眉。
“那费秩哥,”罗旸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一张72分的化学试卷,楚楚可怜地递到他面前,“能不能再保护一下我的屁股,帮我在卷子上签个字?”
*
自从有了这层口头认定的兄弟关系,他们似乎真的更熟络了些,偶尔一起打球、吃饭、自习,就连后来费秩毕业读了屿大,两人学校相距十几公里,也没能阻挡罗旸如胶似漆的脚步。
罗旸打着找学霸哥哥免费补习的旗号光明正大地赖在对方宿舍不走,彼时费秩被池霍渊要求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希伯来语,罗旸就自告奋勇在一旁陪读,充当气氛组。
结果三分陪伴,七分捣乱,一会儿吐槽希伯来文写出来好像鬼画符,一会儿嫌弃这鸟语发音像呼噜声,一点也不合衬费秩的清雅气质。
最后临到天色擦黑才终于想起办正事,装模作样地掏出一道数学附加题求费秩答疑解惑,结果费秩连讲了两遍他愣是一个字没听进去,全程盯着对方握笔的修长手指想入非非。
“这回讲明白了吗?”费秩问。
罗旸傻笑着摇头。
费秩无奈扶额。
“费秩哥,我是不是太蠢了?”罗旸问。
费秩用笔尾轻敲一下他脑壳,笑道:“我看你是聪明过头了。”语罢又拿起草稿纸开始给罗旸讲第三遍。
费秩二十岁生日那天,池霍渊在凇柚庄园为他举办了一场盛大隆重的派对,并在派对上正式宣布将费秩收为义子,今后会按照继承人的标准培养。
此言一出,全场一片哗然,而后掌声雷动。
接下去的几个小时里,费秩一直流连在络绎不绝前来向他敬酒祝贺的客人之间,一杯又一杯灌下侍者递上的香槟。
赴宴的宾客非富即贵,皆是屿台有头有脸的人物,将来一定会对费秩有所助益,这样想着,罗旸难得懂事地没有上前搅扰,只在派对结束前夕才抓住个空当跑过去献斟。
“费秩哥,恭喜你!”罗旸笑得开怀,举着桃红香槟向他道喜。
费秩却只是侧过头,长久地与他对视,一双清澈眼眸中渲入几分微醺,而那抹似乎永远挂在脸上的温柔笑意也消失不见。
他大概是太醉了,罗旸想。
他始终没有和罗旸碰杯,亦没有饮下这份祝福,许久,才揉了揉对方细软的发顶,轻声道:“傻瓜。”
那天之后,费秩就加倍忙碌起来,两人能见面的时间也越来越少,没过多久,他就从屿大宿舍搬了出去,住进了池霍渊送给他的复式公寓,于是连这最后的相处空间也被剥夺。
再次见面是在某个无星无月的昏郁夏夜,那天傍晚,久病卧床的罗夫人终于在病骨支离中停止了呼吸,整个罗宅都被哀痛笼罩。
闻讯而来的亲朋们忙着指挥下人处理后事,父亲和姐姐则沉溺在巨大伤恸之中,无暇关注他。大家都行色匆匆沉默不语,宛若被缝住嘴巴的提线布偶,偌大宅中拥挤却荒寂,犹如一片真空,他甚至听不见自己大哭的回声。
悲伤、孤单、害怕,罗旸无处可去,只得独自溜出宅子,在午夜时分敲响了池暂家的大门。
那段时间池暂正在德国参加封闭训练,电子设备被没收,无法和外界联络,但恰好当天费秩在池宅留宿,听到动静下楼查看,就看见泪眼婆娑的罗旸正孤零零地站在大厅门口,手里端着杯管家给倒的热茶。
费秩于是走过去,默默听他断断续续讲完前因后果,轻轻抱住他:“想进来休息一会吗?”
罗旸摇头。
费秩思忖片刻,拉起他的手:“那我们出去吧。”
费秩开着池霍渊送的敞篷跑车载他来到近郊的一处海滩,海风潮湿微咸,裹挟些许水汽,拂面如同无数滴泪,好似全世界都在陪他难过。
费秩从自动贩卖机买来两听果汁酒,和他并排坐在引擎盖上对酌。
明明酒精度数低到可以忽略不计,罗旸却感觉自己醉得厉害,喉咙眼眶都发烫,泪水止不住淌落,他缩在费秩怀里,头抵在对方胸口,声音被捂得闷闷的:“费秩哥,我好难过......”
费秩将他搂进臂弯,掌心安抚般地摩挲着他的下巴:“别怕,还有我。”
罗旸于是哭得更凶了——从前罗夫人也喜欢这样用手掌轻蹭他的下巴,温柔地叫他“旸旸”,安慰时、逗笑时、教育时,她总说他像只小狗,时而讨人欢喜时而招人烦,小狗就是要摸下巴才会乖。
俄顷,他又听到费秩重复一遍:“旸旸,我一直在。”
那天他们坐了很久,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才起身返程。几天后,池暂自德国回来,罗旸从他口中听说那晚费秩为了陪自己错过了池宅的宵禁,被池霍渊上了家法,于是急急忙忙跑去探望。
费秩依旧在池宅里,见对方衣冠齐楚、面色如常,看起来并无大碍,罗旸不禁松了口气,喋喋不休地道了许多歉,最后张开手臂想像从前每一次犯错后那样讨一个原谅的拥抱。
不料,这一次费秩躲开了。
罗旸呆呆怔在原地,不知所措——费秩以前从不会这样冷冰冰地拒绝他。
费秩怎么了?还在生自己的气吗?他到底应该怎样做才能让对方消一消气?
“你走吧。”良久,费秩道。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没见过费秩。他始终想不明白,过去面对他曾犯下的比这严重许多倍的错误费秩都能一笑置之,为何偏偏这次会如此决绝,也更加不得而知,那天费秩是强忍着多大的疼痛才在他面前表现得风微浪稳,而被衣衫掩盖的后背上又是怎样鞭痕密布、皮开肉绽。
再与费秩见面,是在半年后的一场慈善晚宴上。
他和费秩分别代表罗家和池家出席,两人分坐在相邻圆桌上,距离很近,只消侧目便能望到。
主办方上台致辞,会场顶灯随之熄灭,只于讲台中央留下一束追光。罗旸端坐听着前面冗长的发言,却心不在焉。
发言人开始展望未来,昭示着致词已走到尾声,罗旸忽而感到一阵如芒在背,仿佛有一道灼热目光正在身后凝睇。
出于某种他自己也解释不清的直觉,他倏地回头,朝费秩落座的位置看去,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真的捕捉到对方望向自己的深深眸光,但也仅是一刹,短暂到他几乎分不清那是真实存在,抑或自己臆想。
再度聚焦时,费秩已经重新看向舞台,用他那一如既往的认真与深情款款,恍如从未分神移开过视线。
那晚罗旸喝了很多酒,本意借酒浇愁,可惜酒量实在太好,数杯烈酒灌下去仍不过半醉,只是胃里难受得厉害,翻涌起强烈的呕吐欲望,踉踉跄跄地离席跑向洗手间。
他整晚都没怎么吃东西,胃里太空了,干呕了半天却什么也吐不出来,只憋得面颊潮红,眼角湿润。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隐约响起费秩的声音:“旸旸。”
起初他以为自己幻听了,直到那人俯身靠近,身侧传来熟悉的温度,才意识到来人真的是费秩,遽然间,莫名其妙地,噙在眼中的泪水顷刻决堤,只能依靠紧闭双眼拙劣伪装。
可费秩却好像误以为他醉了,竟久违地从背后拥住他,与他轻轻相贴。
罗旸身形一僵。
如果说之前他尚无法确定自己对费秩的感情,那么至少此刻他真的明晰了——不是习惯,不是依赖,他贪恋费秩的温柔,无可救药地渴求费秩的爱。
可是难测从何时起,他和费秩之间已经筑起一道高墙,将两人远远分隔,就连眼下这点温存都像偷来的宝藏,明明不该拥有,却又舍不得松手,于是只好假戏真做,继续装醉。
也许几秒钟,也许半个夜,就当罗旸恍惚相信这份温存将永远持续下去的时候,费秩又在他耳边开口:“旸旸,我和以前不一样了,和你也不一样了。”
声音很哑很低,带着淡淡酒气,轻得像在自言自语。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罗旸却从中读出些许无奈与遗憾。
费秩将他打横抱起,沿贵宾通道缓缓走到厅外候客区,送上了早已等在那里的保镖车,叮嘱司机安德森好好照顾他。
突然,不知哪里来的胆量,许是趁醉装疯,许是情难自持,在费秩转身离开的刹那,他忽地抓住对方的手,紧紧攥住,长久地、留恋地。
费秩于是停下来,轻轻打开他的掌心,用指尖写下一行字符。
那是一段希伯来文,罗旸曾在给他陪读时悄悄偷过一点师——
“恨我,或者忘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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