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清白罪名【完结】>第21章 写诗、玩音乐

  星星藏匿云端,夜色阑珊,教学楼上的点点光亮逐渐泯灭,娄牧之拎着一个纸袋,站在操场角落,踩着路灯下的影子玩儿。

  易知秋穿越人流,他走到娄牧之身后,恶作剧想要吓他一跳。

  娄牧之立刻转身,骤不及防逮住轻手轻脚的那人。

  两人差点撞到鼻子,易知秋往后一退:“你怎么突然转过来?”

  “每次都来这招,”娄牧之挑他一眼:“不知道的是傻子。”

  “有么?”易知秋摸着下巴琢磨:“我不觉得啊?”

  娄牧之把纸袋往易知秋掌心一放,自顾自往前走。

  “是什么?”易知秋解开活结,里面放着两种感冒冲剂,颗粒药片,包装盒上用钢笔写了搭配方法,他翻看着:“你白天跑医务室给我买药了?”

  “嗯。”娄牧之双手插裤兜,头也不回,连背影都透着一股子酷劲儿。

  高一教学楼跟医务室隔着一个操场一个游泳池,还要穿过人迹极少的植物园才能到。

  易知秋笑得得意,小心翼翼地把纸袋放进书包,追上来,捏着娄牧之白皙的后颈,开心地说:“小木头,你对我真好。”

  娄牧之怕痒,从他胳膊下钻出来,问道:“去哪?”

  “琴行买吉他,”易知秋美得很,单肩背好包:“学校要开联欢晚会,康城君这畜生起哄坑我,衫哥就给我填了报名表。”

  “所以呢?”

  “所以我要上台表演。”

  “演什么?”

  “独唱,”月光撒遍操场,擦过易知秋眉眼,融出一片银白色,他朝他看过去:“你演不演?”

  “演。”

  易知秋立马得到了安慰,有娄牧之陪他,怎么都行。

  他忙问:“什么节目?”

  娄牧之淡声说:“诗歌朗诵。”

  “一个人?”

  娄牧之不懂他在高兴什么,放慢脚步,轻声说:“集体。”

  易知秋:“.......”

  琴行位于阳光城,这里是淮江有名的商业街,穿过热闹,由繁转静,易知秋带娄牧之去的琴行店面不大,但种类齐全,应有尽有,推门进去,正巧看见一个长发女人专心致志玩架子鼓,手法行云流水,易知秋打了声招呼。

  女人正是琴行老板,她穿阔腿长裤,配黑色吊带衫,露出一整条花臂,纹着百合,文竹和蝶三种图案,挑眉的时候气质很凌厉。

  “到了,”老板娘放下鼓棒,眼光在娄牧之身上停顿三秒,露齿一笑:“这就是你经常提起的小朋友吧?”

  娄牧之扬眉,小朋友?

  “你好,我叫沈允竹,和易知秋是邻居,”话才出口,好像有点不对劲儿,老板娘补充道:“我大他六岁,以前也住警察大院,后来我爸妈离婚了,我跟着我妈搬去国外,最近一年才回国。”

  娄牧之礼貌性对她点头:“他提我?没少说我坏话吧?”

  人在灯下,更添三分颜色,少年有一双漂亮的瑞凤眼,眼角尖而细,眼尾上挑。他浑身洋溢着坦荡,干净的君子感,可他始终冷着脸,端着是一派疏离,又自带冷色调的禁欲美。

  易知秋朝沈允竹使眼色,她说:“这小子老说自己有个特帅的弟弟,我以为他吹牛呢,现在看来,确实没撒谎。”

  还没等娄牧之接话,易知秋咳嗽,稍显生硬地打断了这个话题。

  “怎么就你一个?小蝶姐呢?”

  “在后厨给我煮宵夜,乐队接了一场商演,忙着排练,忘吃晚饭了。”

  就在这时,另一个女人掀帘而出,后院与店面用珠帘隔成两间,水晶相碰,撞出一种珠玉落盘的响动,落在耳里格外婉转。

  “新鲜出锅的意面,我还加了牛排......”

  珠帘撩开,才发现店里还有两个客人,那女人笑看着易知秋,说了句:“小秋来了。”

  她抬着一个青花瓷碗,穿白T配条纹衬衣,锁骨发,齐刘海下的那双眼睛异常动人,眼头带钩,更显眼尾妩媚。

  “这小帅哥,”女人打量着娄牧之:“是你嘴里挂着的弟弟吧?”

  易知秋侧身,站两人中间:“介绍一下,我弟,这位也是琴行的老板,和沈姐平起平坐。”

  女人笑得爽朗:“我叫胡蝶,你跟小秋一样,喊我姐就行。”

  四个人互相打趣,寒暄了几句。

  易知秋纵鼻子嗅了嗅,说了句香,玩笑道:“这么多年了,小蝶姐的厨艺一点也没退步。”

  “就你贫,”胡蝶笑了笑,用手试了瓷碗温度,确定没那么烫了,才递给沈允竹:“俩小孩吃晚饭了么?”

  “吃了,来挑吉他的,”易知秋沿展示柜看过去。

  “你慢慢吃,我招呼他俩,”胡蝶突然想起什么,说:“我帮你把头发扎起来。”

  沈允竹埋头吃面,胡蝶取下手腕上的皮筋,帮她把长发仔细绑好,动作亲昵而自然。

  她将两人引到展柜区:“这些都是刚来的新货,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易知秋弯腰拨了下琴弦:“有推荐吗?”

  胡蝶垫脚,打开最上层的柜门,递来一把木纹华丽的吉他:“淮江有名的老师傅出产,纯手工制作,我店里就这么一把。”

  易知秋随意拨弄两下,就递给娄牧之:“你试一下。”

  娄牧之坐下,调整好吉他位置,右手依次拨动六根琴弦,音符从他指尖倾泻,短短几瞬却留下满屋余韵,吉他在手里翻转两遍,好与坏已经了然于心,他缓声说:“相思木,材质介于玫瑰木和枫木之间,高频清晰,中频清亮,像这样的琴用得时间越久,音色越好。”

  “你家小朋友不仅弹得不错,还挺识货。”不远处的沈允竹喝着甜汤,还忙里偷闲地看了这边一眼。

  沈允竹很少夸人,听到她这么说,易知秋莫名地觉得长脸:“他很懂乐器的。”

  这话,让胡蝶和沈允竹的眼睛都亮了,俩人同时看向娄牧之,一脸“原来是同道中人”的表情。

  易知秋小声问他:“怎么样,这吉他你喜不喜欢?”

  娄牧之皱眉,不解的看着他:“你买琴,你自个儿喜欢就行。”

  易知秋又问:“你就说行不行。”

  娄牧之看了他一会儿,才说:“不错。”

  “就它了,小蝶姐,结账。”易知秋拿出银行卡。

  刷卡打出pos单,胡蝶才说:“我们沈老板说了,给你算两折,永久包售后,只要店不倒,随时可以过来维修。”

  易知秋不愿意占便宜,况且这是新店,拿的还是好琴,两人掰扯了一阵,他坚持要重新刷卡,不让补差价就不买了。

  胡蝶伸出一根食指摆了摆:“一经售出,概不退货啊。”

  “那我不成吃白食的了。”易知秋拿着那银行卡犯嘀咕。

  “咱们那么多年交情,说钱见外,”沈允竹把琴盒轻轻合上,还送了搭配零件:“以后多喊几个朋友过来玩玩,就算你帮我介绍生意了。”

  话说到了这份上,也不好推辞,易知秋认真道了谢,刚收拾好装备,沈允竹突然说:“你俩过会有要紧事没?”

  “我复习,”易知秋指了下自己,又指向娄牧之:“他做作业。”

  复习和做作业,也不算太要紧的事。

  “那就跟我们走呗,”沈允竹从柜台后绕出来:“难得见一面,顽石乐队重聚,在赵越的酒吧演出,带你们去暖暖场。”她忘了现场还有个未成年,说道:“放心,酒吧纯卖酒,不像娱乐会所那种跳贴面舞,也没有少儿不宜的小电影。”

  易知秋一颗心蠢蠢欲动,他低声问:“你作业多不多?”

  娄牧之看他:“你想去?”

  “你先说作业多不多?”易知秋还在絮叨。

  娄牧之不跟他啰嗦,背好包,扭头对两个老板说:“酒吧怎么走?”

  这就是答应了,沈允竹和胡蝶决定立刻关门,带上两个帅弟弟,直奔目的地。

  车子停下,酒吧黑底金字的牌匾被香樟树挡住不少,只能看到“楼外楼”三个字。

  店内灯光交错,中央搭了个圆形舞台,乐队唱到躁点,任意驰骋的摇滚乐踩上了人的神经末梢。白色木地板,墙上挂着壁画,身处其中,给人一种欧洲中世纪的氛围感。

  沈允竹刚进场,路过的好几个服务生笑着跟她打招呼,然后带他们去包间靠窗的位置,易知秋坐下后扫了一眼,可以看到对面灯火辉煌的广场。

  “店里翻新过,连气质都不一样了,”胡蝶环顾四周,对沈允竹说:“是吧?”

  “以前是烧烤店,现在是酒吧,当然不一样,”沈允竹调笑道:“傻不傻啊你。”

  胡蝶遭取笑,她靠过去,要挠沈允竹痒痒,两个风情万种的女人手腕抓手腕,闹得笑声连连。

  胡蝶突然挣脱右手,要去勾沈允竹脖颈,不料有人更快一步,抓住了她的手,两手叠加扣住十指,躲进了桌底。

  不知道是不是灯光的原因,娄牧之似乎看到胡蝶脸颊泛红,娇甚于黄昏下的晚霞。

  一曲停,鼓手纵身而下,径直朝这边走来,在场的除了娄牧之他都认识。

  来人躬下腰身,双掌撑住桌面:“今天酒吧正式开业,我请客,喝点什么?”

  鼓手就是酒吧老板,赵越,年轻男人,他谈笑风生,留着一脸络腮胡,衬得他比实际年龄沧桑不少。

  “一打冰啤,”沈允竹也跟他碰了下拳头:“对了,再来点饮料,我们这还有个小朋友。”

  娄牧之面无表情的说:“来一杯牛奶。”

  话音还没落,四双眼睛齐刷刷看向他,来酒吧点牛奶,开什么国际玩笑。

  “给他的,”娄牧之指了下易知秋,慢悠悠解释:“感冒了不能喝酒。”

  易知秋跟赵越混过好几次,两人臭味相投,赵越对他挤眉毛:“喝奶?不是吧,易知秋你行不行啊。”

  事实证明,男人不能说不行,易知秋当场起身拍桌子,豪气云天:“我弟说笑呢,再来一打酒,喝不穷你。”

  场面话说得豪气,落座时,易知秋立马就怂了,他没敢看娄牧之,默默地抬起桌面的矿泉水抿了一口。

  服务员动作利落,有序摆好一排啤酒,赵越开盖倒满五杯酒:“来捧场的都是朋友,话就不多说了,全在酒里,我干了,你们随意。”

  说完,他咕噜噜灌下一整杯,气氛自此热闹起来。

  易知秋喝得正开心,他忽地感觉到旁边有一束目光,转头就对上娄牧之的眼睛,那眼神分明再说“你作什么死?”

  杯底还剩下三分之一啤酒,易知秋舔了下嘴唇上的酒沫子,悄无声息地挪远了酒杯。

  “怎么才喝这么点,”赵越一抹嘴巴,看着易知秋剩下的半杯酒:“你留着养鱼啊?”

  “真喝起来,我能吓死你信不信?”

  赵越悠悠然回了句:“不信。”

  男人真不能激,易知秋又要去抬酒。

  娄牧之还没出手,就被沈允竹压住了,她回了赵越一句:“行了,人生着病呢,别瞎捣乱。”

  赵越笑着打哈哈,这茬就这么岔过去了。

  音响设备打整好,乐队中有一个编着辫子的男人朝这边挥手。

  赵越嗑开瓜子皮,往嘴里一丢,吊儿郎当地说:“竹姐,到你主场了,好好唱啊,等你一炮而红,酒吧还能沾沾你的喜气。”

  沈允竹敲他后脑勺,嗤笑一声:“借您吉言。”

  沈允竹喝完面前的酒,走上台,场内霎时陷入黑暗,隐约看见她挎好电吉他,低头调和弦,下一瞬,灯光照亮她周身,光彩炫目如银粉飞散,她独特的烟嗓配上萨克斯,一首曲子唱得缠绵慵懒,坐在底下的观众,有的跟着哼唱,有的打响指,像是和声。

  认认真真听完一曲,就听见易知秋跟他感慨:“竹姐唱歌是不是很好听。”

  娄牧之‘嗯’了一声。

  胡蝶一直看着台上的人,听到这句感叹才转回头来:“允竹特迷音乐,他们是高中同学,读书时没钱,吉他架子鼓贝斯都是去二手市场淘的,这几个人还瞒着家里偷偷组了一支地下乐队,时间全花在音乐上了,那会儿虽然穷,不过还挺开心的。”

  “后来呢?”娄牧之难得插话。

  胡蝶垂下眉眼,食指擦过啤酒杯上的水雾:“后来......十几岁的人在一块玩了几年,乐队就散伙了,允竹去了国外,直到一年前回来,他们几个机缘巧合的又聚在一起。”

  寥寥数语,她说得漫不经心,好像对音乐真的只是玩玩,但是乐队为什么散伙?沈允竹为什么去国外?娄牧之觉得其中另有隐情,一些隐藏在平和表面下,汹涌的暗潮。

  在这个喧嚣的时刻,胡蝶想起第一次见到沈允竹,她年轻时比现在更意气风发,不是青春洋溢的少女,而是那种生猛的荆棘,她有一头黑色的长发,眉弓和眼睛搭配在一起显得很锋利,眼珠带了点漂亮的浅褐色,她那会理想至上,跟生活死磕,和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一起写诗,一起玩音乐,她唱歌时习惯点一根香烟,她穿很旧的牛仔外套,笑起来的时候,双眸似有潮湿的雾水,朦胧又深邃。

  胡蝶还记得她歌唱的旋律。

  那是沈允竹写的第一首歌《哑巴》。

  谁是半张废纸,一个破罐子。

  谁的声音在发烫,谁在歌唱。

  谁永远热泪盈眶,理想死于高台上。

  少数派,清醒者渐入庸常,杀死渴望与幻想。

  歌声还在缭绕,但胡蝶没有再往后讲,娄牧之也没再问。

  声色犬马的欢乐场,来去多少人,谁都有过去,也有不愿提起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