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春可不知道面前的丫头都想到了什么,要是知道了一定会摇着她的肩膀问问她, 谁是狸猫, 谁是太子了。

  说的她好像是赝品似的。

  还狸猫换太子呢, 这纯是戏本子看多了。

  不过也幸好不知道, 当然了,就算是知道了,估计她也会这般误导她的吧。

  毕竟这种猜想总比真相要好听一些。

  此时探春低头看信, 慢慢的,脸上浮起一抹浅浅的笑容。江行远的字比赵秀宁好看多了, 最重要的是江行远还是她知道的那个少年, 呃, 现在是男人,是长辈了。

  信里就算是话家常,也都带着七分谨慎,通篇都没有什么敏感字样。

  提起赵秀娘时, 都是用‘你娘’来称呼的,称呼她时用的也是陵儿这个名字, 还有一些紧要的事情都是用了他字来代替。探春相信这封信就算是落入了外人手里, 也不会知道这封信其实是写给她这个荣国府三姑娘的。

  信里通篇都是父母对独居京城长女的担心和关怀,以及描写他们在边疆生活的种种。看着这封信,探春的心里暖和极了。

  原来对于他们, 她并不是什么不堪的存在。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要淡化她的存在。就算是她没有托梦给江行远,江行远对自己这个继女也是放在心上了。

  感情是需要维护和沟通的。

  之前她就非常担心十几年不见,等她到了年纪离开了荣国府, 江行远和赵秀宁会不会对她这个长女感到生疏和陌生,或是...冷淡。

  现在有了这么个小丫头从中间传信递话,年年都有书信往来,虽然不见面,应该也不会太生疏吧。

  其实探春倒是忘记了,除了少数极个别之人,这天下的父母就没有哪一个不担心自已的孩子。

  儿行千里母担忧,同样的,父母在外,最不放心的就是孩子。冒着节外生枝,有可能会被发现的危险也要安排人到探春身边,真的只是人之常情。

  在赵秀宁的眼里,探春就算是神仙转世,能够在荣国府混得风生水起,可说到底还只是一个孩子,尤其是个姑娘家。作为一个母亲,她不放心自己的孩子,太正常了。

  而江行远呢?

  一则是爱屋及乌,二则便是感激当初探春毫不犹豫的放赵秀宁离开荣国府。

  再到了后来,探春托的那个梦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

  两两相加,再加上赵秀宁天天陵儿,陵儿的说着,倒也真将自己放到了父亲的角色上去关心一个从未见过的孩子。

  等到之后的日子里,探春时常做些针线,或是将她在京城听到的消息送到边疆,信中自然亲切的叮嘱父母双亲保重身体时,江行远倒真的从心底认下了这个闺女。

  将信装入信封,然后仔细地折好,运用能力将信变小放到腰间的荷包里。之后探春才拿着信物带着怀念地抚摸着。

  这信物是赵秀宁的针线。

  几息之后,复又低头看了一眼地上跪着的小姑娘,一连串的问题不加思索的竟都问了下来。“爹和妈可还好?舅舅舅妈可好?表弟如今多高了?边疆战事如何,可有什么危险,平日里妈和舅妈都做些什么......”虽然信里都有写上一两句,可是探春还是想要听到一个肯定的答复。

  “老爷和太太都好着呢,舅老爷和舅太太也好,表少爷长的壮实,奴婢来的时候已经走的很稳了。这次来夫人还让奴婢给姑娘送了五十两银子。老爷说以后每年都会派人给姑娘送银子进府,老爷在郊外还买了个小庄子,老爷说那庄子上年年都有收成,叫姑娘若是缺了什么,短了什么就去老宅那里,自会有人给姑娘添上......”

  还有就是,太太和舅太太平日里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将她带在身边,教导她规矩了。

  不过香奈儿想了想,怕自家姑娘嫉妒她得两位太太欢心,倒也没将这事说出来。要知道在府里时,好多人都特别的嫉妒羡慕她呢。

  想到这里香奈儿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太太们都说她长的有福气嘞。

  这个时候代还有些约定俗成的规矩,比如说剿匪和抄家,行动的人都可以得到点油水。

  江行远前儿跟人进山剿匪,分了一些财务。此次进京就便买了这么个小庄子。他准备出京回边疆的路上,在通州附近看看,若有合适的再买上个庄子。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谁知道他们会不会一直呆在边疆呢。而且收租子也不需要他们来,家里条件好了,买了仆妇下人,还提了能干的管事,以及他收留的一些战场上下来的兵丁,这些人足够用了。

  当然这些事情,江行远并没有在信上都写了。他只是在信尾写了一句,他此次进京带了一些战场上退下来的兵丁,都放到了效外的庄子上。若有个什么万一,可让人去那边叫人使唤。

  若是探春突然想要提前离开荣国府,也可以叫这些人护送她回边疆。

  “...很不必如此,爹一年的俸禄也没有多少,就算是妈也领了一份俸禄,家里家外哪里不要开销。我一个姑娘家的,又哪里有用银钱的地方。回头我书信一封,你出府送到老宅,让人安排着给老爷太太送过去。我前儿才开始学针线,绣了几块帕子,也给爹和舅舅都打了穗子,回头你一总都捎出去......”

  六品官的俸禄能有几两银子,就算是平时有些个小外捞,又能有几回。还想着给她这个继女送来这么多,探春觉得这银子她着实收不下。不过既然送来了,那就不能再退回去。送回去打脸,那这五十两银子她就当成两年的生活费好了。

  毕竟她在荣国府里的月例银子也才二两,一年才二十四两。

  虽然老子娘养闺女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过,以他们家的身家来说,就是太多了些。

  对了,回头写信的时候,还得告诉他们一声庄子是根本,要是有了余钱,也不用给她,正经再买些地才是。

  唉,其实她也是真的想他们了,不过还是再等等吧,总要等到赵秀宁给江行远生了几个孩子以后再过去吧。

  探春又问了一些问题,然后才对着香奈儿说道,“爹既然派了你来京城,你的家人自会妥善安排,这一点你也不用担心。”顿了顿,探春的语气有些冰凉,似是带着某种恐吓的暗示在里面“不过,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你要想明白。记住,只要你忠心不二,姑娘可以保证你和你家人的安全,若是...,那也别怪姑娘不顾往日情面手下无情了。”

  “请,请大姑娘放心,奴婢绝无二心,一定尽心侍候好大姑娘。”呜,大姑娘好吓人,好想哭。

  探春看着香奈儿吓得发白的脸,满意地点了点头。她刚刚的话,可不是在吓唬她。

  她上辈子虽然长在新时代,可她在这红楼的世界也飘荡了百年之久。思想虽然没有被同化,可是却也不是吴下阿蒙一般的小白了。

  赖嬷嬷跟着贾母刚刚嫁进荣国府时,在荣禧堂,就是现在被王夫人布置成小佛堂的那间屋子里,赖嬷嬷就生生用白绫勒死过一个爬床成功的陪嫁丫头。

  那是她第一次直面凶案现场。

  之后还有贾瑚,张氏,还有......

  被奴才背叛的主子,下场有多凄惨,探春这些年看得太多太多了。因为看得多了,所以对于这些事情竟然也失去了几分害怕。

  她曾经想过若是她想要留下一个人的命时,要用哪种手段。

  趁人不备推人入河?

  将绣花针顺着脚底板没.入人的身体里?

  找把生锈的刀?

  一只得了狂犬病的猫狗?

  将夹竹桃汁染的帕子放在触手可得的地方?

  或是蓖麻子倒入别人的汤药里?

  还是画条竹叶青呢?

  她不想让自己双手染上鲜血,可是到了那一天,她也绝不会犹豫。

  她有她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主子,她保护她名下的仆侍安全,可前提是她们要忠心于她。不然,她就算是再不愿意,也不会给人伤害自己以及自己在乎之人的机会。

  下意识的摸了摸脖子上的玉笔,探春垂下眼眸,若是面前的丫头真的起了二心,不止是她,便是远在边疆的江行远一行估计也得不了好。

  让人好,很难。可让人过得不好,却太容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一个贾雨村那样的人,贾政这无能之辈都可以让他重新启复就职金陵城,从这一点就可见荣国府的余威了。

  ...尤其是荣国府还是军功起家的家族。军中势力如何,探春都不敢想像。

  玉笔写小故事的能力所剩的次数非常有限,通过这些日子以来的驭人手段,她不说已经成功收服了白芷和晴雯,可也差不多已经养熟了。现在又来了这么一位,也许她可以实验一下她的那个想法。

  比如说,写一次小故事同时给三个人托梦。

  开头就可以写成,‘这一夜,白芷,晴雯与香奈儿同时做了一个梦,梦中......’

  这香奈儿却是必须要托梦的,毕竟将来就算她要离开贾府,也得让她帮忙联络接应。其他人,在她离开后,估计她的心腹也好不了,带走是肯定的。尤其是晴雯,那可是她的心头宝。

  所以这种实验若是成功了,她一次就可以用在三个人身上。若是失败了,那她就只剩下五次机会了。

  到底会剩下七次,还是五次机会,这一场,她赌了。

  “...好了,你起来吧,以后在这府里,你只叫我姑娘便罢了。只要你一心一意地跟着本姑娘,姑娘别的本事没有,保你一世平安却是可以的。”探春说完,又从荷包里拿了两个玫瑰花样子的金锞子给她。

  “是,奴婢明白,奴婢谢姑娘赏。”

  姑娘果然是姑娘,真不愧是老爷太太的种。

  唉,她也不用再想了,以姑娘刚刚话语之中的狠厉,估计那位真正的贾三姑娘此时早就烟消玉毁了。

  但愿姑娘看她老实本分,忠心不二的份上,将来能够留下她这么一个活口。

  至于趁着出府的时候逃跑?

  她是不敢想的,老子娘和弟弟都留在边疆,而且她一个小姑娘要钱没钱,要户籍路引没户籍路引这跑出去是个什么下场,她们一家逃难的路上,她见得太多了。

  所以思来想去,安心留在姑娘身边竟是唯一的出路。

  真是太佩服自家老爷和太太了,竟然能想出这种办法来。不过,为什么要送姑娘来荣国府呢?

  国公府都能进的这么容易,那王府什么的应该也不难吧。要是当初将大姑娘送到了王府里,那不就能给自家大姑娘弄个郡主当当了吗?

  可惜了~

  至此后,香奈儿倒是安心地呆在探春房里做了一个不起眼的小丫头。偶尔受探春的吩咐出府买些针头线脑或是玩物脂粉,并未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在探春的房里,侍书是从贾母那里来的,所以是掌事的大丫头。不过年纪已经不小了,大家都在猜侍书出去后,谁会接替她的位置。

  香奈儿原是个粗使丫头,但是在院子里捡到了三姑娘掉落的戒指,三姑娘便直接升她为三等丫头,并且可以进屋侍候。不过仍是一个不起眼的三等小丫头。

  白芷仍是最得探春心意的,打听消息跑个腿什么的都是白芷去办的。

  而最引人注意的是,探春走哪都要带着的晴雯了。

  这丫头长的是越来越好,自从来到探春身边,探春走到哪里都要带着她。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看着晴雯梳妆打扮,不将晴雯打扮成朵花,她一天都跟没精神似的。

  日常闲了,也是如此这般那般的折腾晴雯。就连晴雯的指甲,都是今天粉红,明天大红,后天又变成别的什么颜色。

  不过,也是因为她这么折腾,原来还挺爱美的晴雯小丫头,直接对梳妆打扮之事淡了热度,或者说——打怵。

  可惜因为她的容貌,一直到很久以后,探春才放弃打扮洋娃娃这类消遣。

  ......

  虽然还是不怎么能接受贾琏对着一个十岁没出多少头的王熙凤下嘴啃,可是时间跑的飞快,没多久便到了贾琏与王熙凤成亲的日子。

  婚事礼仪,自有规矩可依,贾琏与王熙凤的婚礼便不一一叙述了。

  这一日是王熙凤嫁到荣国府后的一天,宁国府也将身世成迷的秦可卿娶了回来。一府一个新媳妇,正是个热闹的理由,于是宁国府这里安排戏班子,设了赏菊宴。

  探春坐在贾母身旁,看着台上咿咿呀呀的小旦被迷得浑身冒着粉色的泡泡,于是趁人不备,带着晴雯便跑去后台准备挖个角。

  “这位姐姐,瞧你长的如花似玉,不如随了我回府去吧。”那圆圆的大眼睛眼笑眯眯的样子,竟然还透着一股子色眯眯,也是让人无语了。

  “......”,刚换了戏服还未卸妆的柳湘莲上下打量了一番偷溜进临时后台的小丫头,不禁自问,他这是不是被一个小不丁给调戏了?

  贾家的男人不是什么好东西,难道贾家的女人也是好色之徒?

  长相可爱,精致娇俏,个子只有桌子高的小姑娘一脸色眯眯的样子,这真的好?

  柳湘莲是真的没有想到他不过是在戏班子里客串两场戏,怎么就被这家的小姑娘给盯上了呢?

  瞧她那话说的,左一个姐姐,右一个美人的,这小姑娘真的是个姑娘家而不是男扮女装的纨绔子弟?

  “姐姐唱的这般好,留在戏班子里岂不是可惜了。不如随我回家去吧,姐姐想唱就唱,不想唱就不唱,多自在。诶,瞧瞧姐姐这手,怎么都起了茧子?唉,姑娘家的手,可得好好保养了,姐姐这般,怪叫人心疼的。只要姐姐随了我家去,我那里有上好药材配的膏药,随便姐姐使。晴雯。”

  探春说到这里,就朝一旁的晴雯喊了一声,晴雯向天翻了个白眼,然后将被自家姑娘保养得宜的手伸了出来。

  玉指纤纤,嫩白如笋。

  探春一把抓住晴雯的手,一边美滋滋的摸着,一边给对面的‘姐姐’展示自己成功的作品。

  柳湘莲看着面前的怪丫头,心中突然伸起一股子无力感。

  她就真的没有看出来自己是个男人吗?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南宫湘儿扔了一个地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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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们看到这章更新的时候,作者...还在呼呼大睡。作者准备关了手机,关了闹钟,在休假这两天,大睡特睡一回。感觉钱永远不够花,觉永远不够睡。

  今天晚饭后,我躺在太后那屋的床上,然后上半身躺在床上,屁股悬空,双腿直立,将双脚立起来踹在床那侧的立柜上,然后...碰瓷牌的立柜倒了,再然后倒在了床边的凳子上。柜门直接压在凳子上碎了......

  我发誓我真的没有使力,主要是为了躲避下面的暖器管子,柜子没有靠墙上......

  白天在单位干了一票大了,回家又被柜子诈了。

  噢,太后让我赔呢。

  这一比买卖干得好心疼,那破柜子家里用了那么那么多年,早就坏了,因为想着装修,就先将就用呢。现在太后竟然让我赔一款她相中的,等着装修后买的柜子......

  我对太后说,娘呀,你闺女就要失业了呀。

  可我们家太后一听这话,却高兴了。乃们猜她说啥?

  ‘我早就看不惯你们那单位了,你瞧瞧你都多大了,连个对象都找不着,就是你们单位给耽误的。动不动地就加班,给你安排相亲你也没时间看......’

  赶情在我们家太后心里,她闺女嫁不出去的根子在这呐。

  虽然我总说我们单位好多大龄女青年都没结婚,虽然我总是以加班为借口不去相亲,可是,可是你闺女干了十多年的工作没了,你咋能是这个态度呢。

  于是今天晚上蠢作者就做了一个决定,既然太后不慈,那就别怪我不孝了。我准备过两天她回老家给我姨妈过生日的时候,去抱只猫主子回来,等她回来也送不走了......

  太后曾经说过,养我不养它,养它不养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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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为什么说第一句话的时候,有种怪怪的感觉。好像是遗言或是分手时的话。所以,乃们应该是不会送蠢作者哀悼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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