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古代言情>我在国王花园学猫叫【完结番外】>第40章 番外:英雄

  此后卓霈宁又来了两趟,每次得知他要来,叶时璋总有一种特别的感觉,比如花园里的茉莉花想起格外浓郁,比如今天的风特别凉爽舒服。总之,卓霈宁每次大驾光临,他就觉得周遭世界突然亮堂起来。

  第二次来叶家的时候,卓霈宁没让赵慕卿或叶时钰抱,而是径直跑到他面前,冲他伸出肉肉的小手臂,指名道姓就要让时璋哥哥抱他。于是乎,叶时璋成了那天叶家唯一抱过卓霈宁的人。

  卓霈宁并不知道的是,叶时璋为了这一个可能发生的拥抱,曾经私下里用枕头偷偷练习了好多次。明明只是个普通的拥抱,叶时璋却莫名珍而重之,就像抱起一个格外珍贵的世界,等稳稳当当地将卓霈宁抱进怀里,他才暗舒一口气。

  卓霈宁黏人是常有人的事,只黏一个人却不怎么常见。他对叶家给他准备的玩具都不感兴趣,就要和时璋哥哥到花园里散步。

  看着两人远去的身影,卓诗筠笑道:“他缠着闹着要来见时璋哥哥很久了,我受不了他天天念叨,所以又带他来打扰你们了。”

  “哪里的事,宁宁这孩子讨人喜欢,我恨不得他多来,”赵慕卿也望向他们离去的方向,开了个玩笑,“宁宁要是个Omega就好了,跟时璋刚好性格互补。”

  “可不是。”卓诗筠也跟着笑得更欢。

  叶时璋并不知大人这番讨论,他抱着卓霈宁到花园里去,卓霈宁说自己有个非常了不起的礼物要送给他。

  卖了好一个关子,卓霈宁从才方才一直拎着的礼品袋里取出一个玻璃画框,得意洋洋地在叶时璋面前展示:“嘿嘿,这是我自己专门设计的,送给哥哥的。”

  “送给我?”

  叶时璋蹲下身接过,细看了许久。画面里,稚嫩的笔触勾勒出一条项链,形状宛若绚烂的太阳光线由中心向四周发散,光芒万丈,每一道放射线上都镶嵌着类似眼睛的坠子。

  卓霈宁小手一指,还介绍起自己的设计理念:“中间用的蓝宝石,就像哥哥的眼睛一样。蓝宝石可是我的生辰石,是我最喜欢的宝石,也是我觉得最漂亮的宝石,用来衬哥哥的眼睛刚刚好。”

  “哥哥的眼睛很好看,我想送你一条项链,等我长大就给做出来,这是欠据,”他小手摸上叶时璋的脸,特别诚恳地说道,“还有,时璋哥哥生日快乐。”

  这是叶时璋失落多年不曾记得或庆祝的生日,这一句生日快乐也是这么多年头一回有人对他说的,尽管之于他而言这不过是个没什么意义的日子。

  叶时璋心口被某种莫名的情绪撞了撞,就这样怔了好一会儿,等反应过来才勾出一个柔软的浅笑,然后将画框珍而重之地抱在怀里:“谢谢你,这是我收过最好的礼物。”

  两人又在花园待了好一会儿,叶时璋带卓霈宁射箭——这是叶时璋回家后迷上的运动,平日他总爱独自一人在花园偏僻处不知疲倦地练习。

  卓霈宁这小孩儿明显学过,但是因为年纪小力气不够,加上技巧不足,几乎每回都脱靶,几番尝试之后小孩儿就垂头丧气了,将弓箭搁一边不想玩了。

  叶时璋将递上的弓箭捡起来,蹲身重新递上去:“再试一次,你只是没掌握窍门,不是做不到。”

  他闷了闷,喉间又艰难挤出两个字:“宁宁。”

  叶时璋听大家似乎都会这么喊卓霈宁,应该是卓霈宁的小名。

  卓霈宁也注意到叶时璋头一回喊他小名,眼睛噌地亮起来,似乎一下就充电完成,又重新拾起弓箭尝试,在叶时璋指导下偶尔有一两支箭能射中靶子,这对于卓霈宁来说已算进步。

  每回他射中靶子,就向叶时璋这边投来小狗一样殷切期待的眼神,明晃晃地透露需要他夸奖的信号。叶时璋还不怎么习惯与人亲近,却又无法忽略这份期待,于是总会凭着他那贫瘠的爱人经验,凭着他那本能,摸摸卓霈宁的脑袋,生硬说一句“宁宁做得好。”

  他这么一说,这么一做,就总能看到卓霈宁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绽放笑颜,纯真又可爱,就像目睹一朵花儿特意为他欣喜盛放。

  很奇怪的体验。

  他又想起卓霈宁关于爱的定义,不知道他和年纪小小的卓霈宁建立的这种关于期待与回应的关系,算不算一种特别的“爱”呢?

  两人牵着手往回走的时候,恰好就碰见三两佣人聚在那里议论。叶时璋一下就停住脚步,卓霈宁也跟着停下来,疑惑地仰起脸看叶时璋。

  “喂你说最近叶家卓家走这么近,还经常让二少和卓家独子相处,怕不是想来个婚约。”

  “他们的确是提过一嘴,也不奇怪啊,他俩门当户对的,就是卓家小少爷年纪这么小就订婚约吗?且不说卓家小少爷会分化成什么都不知道,再说了咱们二少八字太硬,这不是要祸害别人吗。”

  “二少这样奇怪又冷漠的性格,就是个怪人,这事要真成了,卓家小少爷可就有难了。”

  ……

  又是这种声音,幻听一般,叶时璋只感觉心脏在胸膛突突跳动,好些声音随之从记忆深处苏醒过来——拐卖他的人无休止的咒骂声,鞭子和拳头落在血肉骨头上的可怕声响,小猫窝在他怀里柔软喵呜的撒娇声,佣人们私下里道不完偏见的议论声……此起彼伏地交织在他短短十几年的人生里面,似乎永远都无法停止。

  再然后,一个脆生生的童声毫不讲理地闯进来,打碎这些挥之不去的声音。

  等他回过神来,卓霈宁已经撒着小短腿飞快跑到佣人那边,叉着腰大声道:“时璋哥哥才不是怪人!才不奇怪冷漠!你们不好好工作整天议论别人是非,我回头都告诉姨姨!”

  明明只是个小孩儿,却像个了不起的小英雄。

  佣人忙不迭认错,结果拐个角又迎面便撞见不知何时站在这里的叶时璋,脸色就跟见了鬼一样,又是一顿求饶认错。

  叶时璋对这群是非人不置一眼,径直走向气得都浑身发抖的卓霈宁,抱起他离开。卓霈宁觉得还不够解气,离开时还手指指着那群吓得不敢动的佣人,继续哼哼骂道:“哥哥他们骂你,我也要骂他们!”

  “好了,”他抬手抚摸卓霈宁头顶的发,轻声安抚,“宁宁,好了。”

  闻言,卓霈宁听话窝在他怀里不动了,等走开一段距离,叶时璋发现这小孩子还皱着张小脸,替他难受着生气着,头一回看到比他这个当事人对这些话表现还激动的人。

  “宁宁,他们的话你就当没听到,知道吗?”他冷静道。

  即使制止私下议论,也无法阻止人内心非议,最好的办法就是冷漠无视。

  “那你也不要听,将他们的话统统都忘记,”卓霈宁从他怀里抬起头来,伸出双手捂住他耳朵,“哥哥,不如我唱歌给你听吧,你以后一旦听到这些声音就想想我唱的歌好了。”

  他年纪还小,不怎么听得懂那群佣人议论的内容,但是他就是受不了他们这么说叶时璋。时璋哥哥这么好,他不许他们这么诋毁时璋哥哥。

  叶时璋轻笑:“你要给我唱什么歌?”

  “是我特别喜欢一个故事,”卓霈宁抱住他的脖子,将下巴搁在他肩上,以一种特别依恋的姿势,闷了会儿才开嗓轻哼起来,“Somewhere over the rainbow way up high……”

  叶时璋抱住卓霈宁,在满是花草树木的花园里听他歌唱,隔着薄薄一层衣物,感受彼此心跳交织、体温互传,安静而美好。有那么一瞬间,他错觉这稚嫩的歌声似乎要将过往那些缠绕着他的声音一扫而空,全都荡涤干净。

  卓霈宁哼唱的这首歌,在叶时璋此后的人生里飘荡了好多好多年,总在受伤的时刻反复安慰他、治愈他。

  他不过给过他一点甜,他却用这点甜渡过了很多趟苦海。

  人总是会被自己所没有的东西所吸引,这是不变定律。

  生活将叶时璋锻造成铁心石肠不讨喜的模样,他却喜欢柔软可爱、对他充满依恋的小猫,喜欢被保护得很好、却像个小英雄保护他治愈他的小孩。

  这是一种与欲念无关的纯粹的喜欢。

  他内心深处始终对柔软的美好的情感怀有向往,只不过从前这份向往因为风霜交加的经历而冻结了,如今又因为小猫,因为小孩而再度被唤醒。

  像他这样的人,原来也是有能力、有资格去爱的,也是可以去爱的。

  很多很多年后,长大成人的卓霈宁窝在他怀里,突然问他喜不喜欢小孩。

  叶时璋晃了晃神,有那么一刻想起了那个小孩,想起了小孩在他耳畔哼唱的那首歌,温柔而遥远得像一场梦。

  而此刻他就在这场梦里。

  “不喜欢。”他是这么回卓霈宁的。

  他没说出口的是,因为他最喜欢的小孩现在已经长大了,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他喜欢的小孩,哪怕是长大后小孩会给他生的小孩,也永远比不上记忆里和怀里的这个小孩。

  “如果是特别特别可爱漂亮的,也不喜欢吗?”

  卓霈宁不太确定,又问他一遍。

  叶时璋笑了笑,摸上卓霈宁的头发,还是那句:“不喜欢。”

  “我只喜欢你。”他轻轻道。

  在过往的岁月里,他早就遇到了世上最纯真可爱的小孩。

  他这人只喜欢唯一的独特的,不管是人或者物。

  不管小孩还是大人,他只要有卓霈宁就心满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