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时, 沈书黎发现,周进另外给他煎了他最喜欢的糖心荷包蛋。

  还做了热乎乎的现磨豆浆。

  从结婚到前一阵,两人都挺忙的, 早餐基本就是应付了事,沈妈妈要送沈书阳上学, 起床起得早, 一般都是她做早餐。

  沈妈妈的早餐, 就是标准的烤面包加上热牛奶, 每天都不带换的。

  沈书黎不喜欢那些,他喜欢豆浆, 喜欢糖心荷包蛋,但这些做起来很麻烦, 他也不想沈妈妈过于劳累,就没提过要求。

  这还是他这么久以来,头一回在早晨吃到糖心荷包蛋, 喝到香甜的豆浆。

  沈书黎在餐桌旁坐下后, 夹起荷包蛋咬了一口, 顿时愉悦得眯起双眼。

  周进身上的卡通围裙都还没脱,坐在对面直勾勾地看着他, 见到沈书黎露出幸福的模样,他心里一软:“好吃吗。”

  沈书黎点头:“好吃的。但以后不用这么麻烦。”

  后面他们得抓紧搞装修农场的事儿,忙着挣钱, 周进早起给他做早餐,还不如在被窝里多睡会儿。

  沈书黎不想他那么累。

  周进却说:“不麻烦。就是想让你吃得好点, 把你养好, 让你觉得幸福。”

  这些日常的小事,如果一件一件都能被落实、满足的话, 一个人的生活幸福指数就会很高。

  沈书黎垂着眼,心里甜滋滋的,跟他喝得这杯豆浆一样甜:“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周进一只手撑着脑袋:“就是想对你好。”

  两人都默契地没有提昨晚的事儿,没有提那个落在疤痕上的吻。

  只是昨晚,确确实实地,让一些东西改变了,让那些抓不住的缥缈情绪,更加实质化了。

  沈书黎松了口气,如果周进的回答是‘照顾你是我的责任’之类的,他恐怕这个早上,心情都好不了了。

  周进其实也发现了,他最近变得奇怪,他克制不住地想对沈书黎更好,想要看到沈书黎露出很幸福的笑,以及那种柔软的眼神。

  心里时常会因为沈书黎,生出一股他从未体会过的莫名情绪。

  昨晚那股情绪,尤其地强烈,强烈到他感觉,他好像差一点,就能读懂沈书黎看他的眼神,但因为消逝得太快,最终他还是没抓住。

  但他没多想,反正是正面的情绪,想对沈书黎好又不是什么坏事儿。

  那就放任发展好了,顺其自然。

  该明白的事儿,到了一定程度,自然就会明白的。

  周进看沈书黎已经放下了筷子,就问:“吃好了吧。”

  他端着空了的餐盘,进了厨房,还想着,今天沈书黎吃得多一点,最近沈书黎的胃口,似乎也在变好。

  真好。他会把沈书黎养得更好。

  而沈书黎坐在沙发上,看着厨房里周进忙碌的背影,若有所思。

  现在他几乎可以确定一些东西了。

  但感觉周进在感情上,也是一条咸鱼。

  戳一下动一下那种。

  不是说他不行动,而是他会随着本能的感情去行动,但他的思维和想法还在原地踏步。

  他不是意识不到某些东西,他是懒得去思考某些东西,在等着那些东西自己让他明白。

  这可不行。

  沈书黎已经尝到了甜头,他想尝更多的甜头。

  于是他打开手机,点开某个网站,发了一条贴:

  ——发现喜欢的人对自己也有那种苗头,下一步该怎么做

  因为沈书黎自己在感情上,也是个笨蛋,没经历过也不懂。好在笨蛋会集思广益。

  很快有人回帖:

  ——下一步,当然是煽风点火,让对方爱的火苗烧得更旺盛一点

  ——对了,不要去表白,万一他的感情没到位,你会把人吓跑,直接扑灭他爱的火苗

  沈书黎抿唇,吓跑倒不至于,他要的也不是表白后周进给出干巴巴的答案。

  他要的,是周进爱他,更爱他。

  沈书黎回复:怎么煽风点火?

  ——em……比如他比较欣赏你什么,你多展示一下自己的闪光点。以及,制造一些暧昧,若有若无的肢体接触什么的

  但这个视情况而定,不能太过了,如果对方感情还没到位,容易反感

  沈书黎认真地看完,默默记下,还截图保存在了相册。

  白天周进去了市场,主要是按照沈书黎给的单子,买一些装修用的材料。

  沈书黎在家用电脑工作,忙着完善休假庄园的商业企划。

  两人没啥交集,但他也不着急,晚上才是重头戏。

  忙了一天下来,周进很疲惫,洗完澡后,就坐在毛绒地毯上,开始娱乐放松。

  一般人的休息方式,都是打打游戏,看会儿电视综艺,或者电影什么的,但周进不一样,他的娱乐方式,是做手工。

  周进久违地把他那些道具拿出来,摆了一地,开始捣鼓。

  沈书黎看了他一会儿,手里拿了一本书,挨着他坐下。

  一室安静

  两人谁都没说话,专注地做着自己的事情,一个看书,一个做手工,场面却异常融洽。

  不管时间定格在哪一刻,都美好得像一幅画。

  沈书黎不自觉想看周进,扭过头,发现男人粗糙的手指,正捏着一根针,眼神那么专注地盯着针头,薄唇抿成了直线。

  强烈的反差对比,让周进显得有点滑稽,但沈书黎却只觉得心口温软。

  他喜欢周进认真的样子。

  又想起之前,为了得到他一个答案,周进大半夜跑来沈家跟他商量结婚的事儿。

  原来这个男人,一直都很认真,他对生活,对别人,对万事万物,都保持着一个认真的态度。

  沈书黎欣赏他这一点,并为之心动。

  察觉到他的目光,周进停下来,也看向他:“你看的什么书?”

  沈书黎:“博弈论。”

  周进挑眉,是他不懂的领域:“听名字就好深奥。”

  沈书黎笑了下,合上书,随手拿起地上,周进刚做好的一个玩偶。

  那是一个小兔子,只有巴掌大,但特别精巧,眼睛是用花瓣的小扣子缝制的,耳朵上还别了一朵羊毛毡扎好的小花。

  沈书黎简直爱不释手:“好可爱。”

  这个男人看起来又糙又凶,怎么能做出这么可爱的玩具,还擅长如此细致的手工活。

  反差感拉满,沈书黎觉得周进也好可爱。

  周进:“那这个兔子我等会儿再加工一下,给你做钥匙挂件。”

  沈书黎眸子微亮:“好。你好厉害。”

  看着沈书黎压制不住外露的欣喜,周进神情变得温柔:“还是第一次有人,因为这种事夸我。”

  沈书黎歪头看他:“这种事怎么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很正常。”

  周进嗯了声,平静道:“但我是个男人。高中我有次因为无聊,带了一个玩偶去学校里,想课间的时候做下手工,结果被同学发现了,他们说我恶心。”

  “老爷子看着我满屋子的粉色玩偶,也愁的很,徐立还好一点,就是老吐槽我兴趣恶劣,问我是不是有心理疾病。”

  周进想起来自己都笑了:“他说电视剧里的连环变态杀手,就是我这样的,白天喜欢缝制粉色玩偶,晚上就缝尸体。”

  沈书黎却不觉得好笑,反而禁不住蹙了下眉。

  他能察觉周进的笑,只是无奈后的自我和解,说明曾经的周进,也因为这些事受到过伤害。

  沈书黎语气平淡,却极其认真:“不。你很好。”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兴趣爱好的权利,别人不理解你,甚至嘲讽你,是那些人心里狭隘,不够包容,该反思的是他们,而不是你。”

  周进又做错了什么?他的兴趣爱好,没有妨碍到任何人,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他只是喜欢粉色,喜欢卡通围裙,喜欢毛绒绒的可爱玩具。

  他只是不符合大众眼里,对男性的刻板印象。

  沈书黎拿起地上的另一些玩具:“这些我都喜欢,以后你做的都送给我吧,我会很珍惜的。”

  周进看着他,看了很久,嘴角缓缓牵起一个柔软的笑:“好。”

  沈书黎也不看书了,把书合起来放在腿上,跟他聊天:“你为什么会喜欢做手工?”

  他只是单纯的好奇,毕竟别的男生,兴趣爱好都是打游戏啊,打篮球啊之类的。

  周进想了下:“因为很有成就感。第一次做手工,是因为爸妈生前,送我的生日礼物破了,那是个小熊玩偶。”

  “于是我就自己把它缝起来,缝完后,看着它完好如初的样子,我就特别高兴。从那以后,就开始喜欢上做手工。”

  他好像,尤其喜欢缝补破烂的东西,喜欢看它们恢复如新的样子。

  沈书黎怔了下,不自觉笑起来。

  周进果然很擅长缝补,不止是缝补东西,还擅长缝补人的灵魂。

  沈书黎感觉,自己就好像是一个垃圾场的破烂玩具,幸运地被周进捡到,然后被洗净,再被一片片缝补起来。

  周进突然说:“你呢,你的兴趣爱好是什么。”

  沈书黎眼神变了下,又逐渐坚毅:“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商业版图。是不是很无趣?”

  周进笑笑:“不。看起来要比我的兴趣爱好,更加宏伟,更加有追求。”

  沈书黎却摇头:“我也是在追求一种成就感,本质上,我们追求的是同一种东西,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不过形式不同罢了。”

  “我却觉得,你的兴趣爱好更好些,因为它很容易实现。如果能让自己快乐的办法,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儿,这其实特别幸运,特别幸福。”

  而他无法从生活上的这些小事里,获得成就感,只有理想的实现才能稍稍让他感受到喜悦。

  沈书黎觉得,这其实是一种不幸。

  因为这注定,他这辈子,或许会过得很辉煌,但却要过得很辛苦,一直在往上追求的路上,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很累。

  是周进,让他体会到了另一种活法,让他从一些小事上,也逐渐能感受到幸福。

  沈书黎转头朝周进笑:“所以你很好。你做自己就好,我很幸运能加入你的人生。”

  周进看着他,只觉得心口温热一片,仿若松风轻拂,难忍触动。

  他突然就想起,一片久远的记忆。

  那时还是高中,一个月底周末,学校放假,他在回家的路上,帮爷爷捡马路边空的矿泉水瓶子。

  结果被同学看到,他们都嘲笑他,说现在这个年代,哪儿有人会吃不起饭,会穷到要捡垃圾过活的地步,说他装,故意摆出那副造孽样。

  当时周进因为紧张,口袋破了,空瓶子滚了一地,他在一片哄笑声中,忍着屈辱去捡回来。

  却突然有一道身影,也蹲了下来。

  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本该握着画笔,或弹奏钢琴的手,帮他挨个捡起了肮脏的空瓶子,放在了口袋里。

  然后那人就那样淡然地离开了,周进甚至没来得及说声谢谢。

  沈书黎一直是个很包容,很温柔的人,他尊重人,尊重事,尊重一切,哪怕不理解,他仍然能包容地尊重。

  这朵高岭之花,看似高傲,实则他从不高傲。

  周进一直都知道的,他感受过好几次沈书黎的温柔和包容。

  所以那天,他才会踏进沈家大门,跟沈书黎求婚。

  因为他知道,沈书黎或许不喜欢他这个人,不喜欢他的性格,但绝不会挑剔他是个穷糙汉,绝不会因为家庭和各方面,以及自身的优秀,而瞧不起他。

  但凡换了一个人,周进都没有勇气去求婚。

  只是因为,那个人是沈书黎,所以他们的故事,才能开始。

  捡空瓶子那段记忆,实际上是原主的,但当时周进已经觉醒,他能感受到,原主似乎喜欢沈书黎。

  所有原主才会跟沈书黎求婚,他想要得到沈书黎的关注和喜欢,最终却因为没能得到沈书黎的爱,而逐渐变得怨恨。

  周进看着青年俊气的脸,漂亮的眼睛,浅笑了下。

  他绝不会让历史重演。

  沈书黎发觉周进看他的眼神,又温柔了几分,心脏都欢喜得砰咚难忍。

  看了眼时间,不早了,于是他说:“睡觉吧,明天要去装修农场,得早起。”

  周进嗯了声。

  两人收拾了屋子,这才上床躺下。

  黑暗里,沈书黎翻了个身,面对周进,冰冷的脚有意无意地擦到了周进的小腿。

  周进顿时蹙眉:“脚怎么这么凉。”

  沈书黎轻嗯了声,看着他轻缓地眨眼:“体寒,都是这样,一晚上都捂不热。”

  周进抿起唇,犹豫了会儿:“要不要,我帮你捂一捂。”

  之前他就知道沈书黎的手脚很凉,之所以没提出帮人捂脚,是因为那时沈书黎还比较羞涩,放不开,他就没强求。

  但现在,周进隐约觉得,沈书黎会同意,于是就提了。

  沈书黎睫毛轻颤:“好。”

  他试探着,把脚往周进那边放,越是靠近男人,被窝的温度越是要高出一截。

  直到他的脚碰到了温热的皮肤,沈书黎条件反射地后缩了下。

  周进轻笑:“躲什么,快放过来。”

  沈书黎垂着眼,瞳孔微颤,小心翼翼地又把脚伸了过去:“放在哪儿。”

  周进脑子也卡了下,两人都躺着,要放哪儿合适,怎么放沈书黎才睡得比较舒服?

  在他思索这会儿,突然感觉小腿一凉,凉得他一激灵,随后如玉般滑腻的皮肤贴上了他的脚。

  周进突然僵住了,手都猛然握紧。

  那只脚蹭了蹭他的脚背,往他的两只脚中间挤了挤,最后乖顺地放下。

  周进只觉得,被蹭得头皮发麻,血液直冲脑门,一时间都忘了反应。

  好像有一片羽毛,在他的心尖拨弄,让他发痒,却又不知道哪里痒。

  沈书黎往他这边挪了挪,脑袋跟他凑得很近:“你的脚好大。”

  他语气平和,似乎只是在客观地点评一件事,一边说还一边又蹭了蹭。

  周进眼睛缓缓睁大,黑暗中听见自己愈发剧烈的心跳。

  他脑子里想起了青年这双脚的样子。

  分明是男人的正常尺寸,脚也不小,但被他麦色的手掌托住,却显得那么精巧、白皙。

  如玉的皮肤上,漫布着青色的血管,蜿蜒得有些色气,脚踝的关节处,是桃色的粉,让人忍不住想看一眼,再看一眼。

  周进的呼吸开始紊乱了,嘴里也发干,喉结蠕动几下试图缓解这种症状,却无济于事。

  他想喝水。

  床头的灯还没关,沈书黎把男人的一切反应都看在眼里,他头一回心里有几分得意。

  得意于周进因为他的一点小动作,甚至都算不上太过暧昧的动作,而方寸大乱。

  沈书黎忍着心跳,微低着头,藏住自己绯红的耳朵。

  又用脚背,顶了一下他的脚掌,轻声喃喃了一句:“你的脚上,好多茧,磨得我痒痒的。”

  周进呼吸一滞,脑子里有什么轰然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