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异能>山中人>第六十四章

  溪风月想起来了。

  在握住定乾坤的一瞬间,仿佛是解开了什么封印般,所有的记忆,从他和连宵雪为什么打斗到他陨落前的最后一秒,所有发生的事情,全都如潮水般涌入脑海。

  和世人口口相传的故事有悖,那一场神都之变,真正陨落的人是溪风月,而强开九霄道、引魔入人间的则是连宵雪。

  那时候江练问他,为什么要互换姓名。

  他给了个说着玩的回答,当时是因为没想起来,但哪怕是现在在回答一次,他还是会那么说,因为真正的答案着实难以启齿——他问心有愧。

  在他们不欢而散的那次见面里,连宵雪问他身上为什么会有魔气,他没有回答,但溪风月猜想,对方多半是已经猜到了,只是不在乎而已。

  原因很简单,他修的本来就不是仙,或者说,他压根没法修仙。

  上古有魔,名为华胥。华胥生于天地,死于天地,腐烂的尸体会成为新生的养分,哺育出摇曳生姿的艳丽花朵,而大片的槐安花又会孕育出崭新的生命。

  在这循环往复的轮回里,每一代的华胥都重复着既定的宿命,直到某一天,一个特别的生命诞生了。

  那地方没有四季,终日黑冷,所以它自然也诞生于不可言喻的深暗之中,它和所有初开灵智的生物一样,用小心和大胆去接触这个新奇未知的世界,它喜欢让自己像风一样刮过槐安花,这样花丛就会发出好听的声音。

  某一日,它习以为常地那么做了,带起的风让花梗折腰,簌簌作响,仿佛是在应和。

  就在这个瞬间,一种陌生的情绪出现了。

  这种情绪很奇怪,难以排解,无法忘怀,反而以一种极缓慢又极快速的速度渗透到整个胸膛。

  于是它就那么突兀地直挺挺地停了下来。

  如果有活物经过,或许会好奇地投上一瞥,或许再来搭几句话,但没有,那里什么也没有,它就那么独自静静地站立着,在无边无际的浓黑和死寂里长久地永恒地孤独地伫立着。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次花开花谢,时光的尘埃让它看上去几乎凝成了一座恒古不变的雕塑,突然之间,一个词语无师自通地从脑海里蹦了出来。

  啊啊原来如此,它恍然。

  原来这种感情叫做寂寞啊。

  若是老天爷显灵,也该感慨一句造化弄人,因为它本来不该特别的,就像花儿不会去好奇用腿走路是什么样的感觉,但事实如此,命运就是那么捉弄人的玩意儿,日复一日的思考与静坐赋予了它所谓的特别。

  让它变成了他。

  于是第一个生于魔界,又凭借自己的意志离开魔界的华胥就那么出现了。

  或许是在寂静里待了太久,所以他格外地喜欢说话。

  人世间的一切事物都和魔界的截然不同,这里阳光灿烂,水波温柔,处处人声鼎沸,他学得很快,闲暇之时最喜欢在茶馆里待一整天,听那些纷纷扰扰的家长里短。

  这里的人,或许缺钱,或许缺心眼儿,但永远不会缺少侃侃而谈的聊资。

  寂寞太久的人总是格外向往热闹,又格外惧怕热闹。

  从茶楼出门右拐,有条略窄的青石板街,左边第二间是家字画店,店主是位落榜的青衫书生,写得一手好书法,店内挂着一副东坡词,写的是可惜一溪风月,莫教踏碎琼瑶。

  他很喜欢这句词,于是从中取了几个字为自己命名。

  名字,多么特殊的事物,如果说对人类情感的感知使它成为他,那么在溪风月这个名字诞生的那一刻,他终于真真正正成为一个人。

  溪风月也不记得那是他在人间度过的第几个春末夏初了,他生来无所拘束,随心所欲,像是一阵无形而又不可捉摸的风,今日长安,明日水川。

  水川这地方地如其名,水丰川平,人杰地灵。

  倚窗而靠的公子支着手臂翻阅着书页,屋外乍泄的春光落在雪白的素衣和如瀑般的乌发上,他不知看见了什么,很轻地勾了下嘴角。

  这阵风忽然就停下了。

  那或许是连宵雪自己都不曾意识到的小动作,但就那么巧之又巧成为了他人眼里的惊鸿一瞥。

  熟悉以后,他也状若无心地问过对方当时在看什么。

  什么?连宵雪头也不抬。

  就是我们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在看什么?

  这话问得有点突兀,但连宵雪早已习惯他的想一出是一出。

  连宵雪懒得回答,起身走到书架前,仔细扫了眼,指尖一勾,直接取出一册书递给他,那是本剑谱,可溪风月翻来覆去看了好几十遍,也没瞧出哪里能引人发笑,更何况是引连宵雪发笑,只好作罢。

  府里的侍女常悄悄地说,和连公子相比,溪公子反而更像一个活生生的人,但他的人性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不断的学习中打磨出来的。

  洛阳的花、金陵的酒、人间的风花雪月。

  因为触手可得,所以对人类来说是不值一提的事物,但对魔来说,是又像□□又像蜜糖的东西。

  魔族只能在有魔气的地方生活,槐安花孕育出的华胥也是魔,他能在人间待那么久,完全是靠着先前漫长岁月里积攒的实力硬撑下来,事到如今,已经无法继续支撑下去,除非返回魔界,重新修炼个三五百年。

  可人类的寿命有多长呢?几百年,至多上千,等他从魔界回来的时候,还能听见熟悉的声音吗?况且,已经见过太阳,谁还能忍受暗无天日?

  如果只能二选一,他宁愿陪在想见的人身边。

  ——反正他这一生,活得也够痛快了。

  但他早该料到,只能勉强控制住魔气的他是瞒不过连宵雪的。

  对方必然是猜到了什么,溪风月觉得多半是以为他是魔吧,这并不会影响他们俩的关系,他心里有数,才敢肆无忌惮,但他万万没想到,当初说的玩笑话——提剑斩青天——竟然一语成谶。

  连宵雪当真要破了这天,让人魔两界融为一体。

  可人是人,魔是魔,到底不是同族,生存环境也大为不同,若是真融合起来,天下要大乱。

  神都之变就是那么发生的。

  幸好最后阻止了,后来的事情他就不知晓了,因为他当时的状态和死也相差无几,但也能推测出个七七八八。

  连宵雪必然是想救他的,但他当时的状态不仅是身体上的伤,也是魔气的枯竭,槐安花只能生长于魔气充沛的地方,除了魔界以外,只能是独立于人世间的灵虚秘境之中,当时已知的存在大量魔气的只有传说中的长生天宫,而灵虚秘境的开启需要大量的灵气。

  灵气越充沛,开启的秘境越强大,布聚灵阵需要三件宝物作为阵眼,其一是溪风月遗留下来的定乾坤碎片,其二……连宵雪取走了灵骨,姑射仙子因此怒不可遏。

  灵骨本是灵气聚集而成,可那女子修炼日子尚短,光凭这些还不足够,于是他想起了每年一次的洛阳论道,各家的长老和天之骄子散溢出来的灵气通过阵法汇聚在一起,足以源源不断地提供维持灵虚秘境的存在所需要的能量。

  到这里为止,已经做好了万全之策,三个阵眼,只差最后一个。

  连宵雪冷静地看着眼前的木棺。

  ——没有人比他更合适了。

  该说是运气好吗?灵虚秘境的开启是随机的,哪怕是做足了万全的准备,也无法保证开启的一定是长生天宫,可偏偏老天垂怜,将万分之一的可能性降临于此。

  对方在冰冷的木棺里沉眠,而他在血色花丛里安静睡去。

  过往种种,皆是槐安遗梦。

  若真是追究起来,他并不值得被人们立碑赞颂,连宵雪是为了他才强开九霄道,而他也是为了对方才留在人间。

  这一起祸乱的起因,剪不断理还乱,恩恩怨怨、是是非非又怎么分得清楚呢?

  溪风月想,说到底,还是他问心有愧。

  凡是跟连宵雪有关的事情,他都必定要弄个清楚,哪怕是用尽胡搅蛮缠的手段,那则批语自然也不会放过。

  那日的满觉寺清静寂寥,听闻来意,定慧大师似乎并不意外,只是叹息一声,闭了门,从佛龛底下的柜子里取来当年批语的后半段。

  他不曾想过那么顺利,大喜过望,连忙道谢接过。

  那上面只有一句话,令人心头一紧的一句话:

  一念不生心澄然,方可不造无明业。

  念,溪风月把这个字在舌尖上慎之又慎地斟酌了几遍,略带自嘲地想,他从来没奢想过,自己能变成连宵雪的执念。

  以对方的天赋、心性和勤勉,合该名垂青史,被万人赞颂,又怎会被区区微不足道的执念所困?

  在神都之变里,他有十足十的把握,连宵雪压根没打算伤害他,所以才敢肆无忌惮地迎着剑光而上,反正本来也活不久了,干脆想一死了之,彻底绝了对方的念想。

  时至今日,他仍然记得对方不敢置信的目光和怔忪着松开剑柄的手。

  痛,痛得要死,事实上也确实快死了,但他仍然在笑,笑得释然洒脱,余光瞧见不远处有魔肆虐,便随手把定乾坤一掷,恰好也用尽了最后的力气,被他救下的小姑娘含泪哽咽着问他的名字,说要给他立碑。

  他那时候在想什么呢?大概是出血太多,浑身发冷,手脚不自觉地打着颤,眼前也出现点点模糊的日晕,溪风月失神,想起那个春末夏初的好日子,阳光透过树叶氤氲而出的晴曛落在那人墨色发间,犹如一幅可以保存到地老天荒的画卷。

  他轻声喊道:连宵雪。

  无人注意,黑雾悄无声息地消退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