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女孙氏,与一人订有婚约,婚书在此,请大人明鉴。”
红衣官员看了一眼:“此乃喜事,何冤之有?”
女子眼圈一红,泫然欲滴道:“大人有所不知,小女与他两情相悦本已订下婚约,可……可他……”
红衣官员的马是在街上被女子拦下来的,此时不少人在驻足围观。红衣官员仔细一听,听见了周围人的话——
“这不是知府大人的千金吗?怎么这副模样?”
“听说啊,她未婚夫从外面带回来了一个兔儿爷,要悔婚。”
“孙小姐才貌双全,而且不是说她的长姐在宫中颇受宠爱吗?那男人是多瞎?”
“我啊,还听说那男子年长孙小姐很多,当初花言巧语骗了孙小姐,现在竟然弃之如敝屣……”
红衣官员眉头微皱,长姐在宫中为妃……姓孙,那这位就是孙才人的妹妹?苏州知府的千金?”
他正想着如果处理,一个轿子便停了下来,冲出轿子的是位穿着四品官服的中年男子,男子气急败坏地拨开人群冲到孙小姐的面前,恨铁不成钢道:“跟爹回去!还嫌不够丢人的?”
“爹,女儿要是嫁不了他,女儿就削发为尼,再也不丢爹的脸。“
“你……”中年男子气得胡子都在颤抖,“老夫怎么生了你怎么一个女儿?!跟我回去,我亲自给你挑选夫婿!”
“那女儿宁愿一死了之!”
“等等!”在中年男子要强行拉孙小姐的时候,红衣官员扬手亮出了一道“代天巡狩”的金字令牌,看着眼前这对父女,朗声道:“此案本官受理了。”
一九七、枣心笔
“我怎么不知道你连这种案子都管?”白衣男子看了眼状纸,“这姑娘怎么这么死脑筋?这样的男人成亲前看清了岂不是好事?而且不是知府千金吗?还愁嫁不了好人家?”
红衣人脸色却沉了几分:“我刚开始接下来是不想他们在那里闹事,到时候反而让孙知府参我们一本玩忽职守,可后来我看这婚书,总觉得不太对劲。”
白衣男子一愣,仔细端详起那纸婚书。
一切都没有问题,但是到签名处的地方,却有些不同了。
“你看,孙家签名的是用毛笔,和婚书的笔墨是一致的。”
白衣男子拿起婚书仔细嗅了嗅,断言道:“是徽墨。”
“不愧是王府公子。”红衣人嘴角噙笑,指了指另一边,“但你看这个字迹。”
白衣男子早就习惯他的打趣了,端详着那字迹:“或许是那人手中并无徽墨,要知道寻常人家是用不起的徽墨的。”听旁人的言语,孙小姐的未婚夫似乎门第并不如女方,也不算奇怪。
“不不不。”红衣人摸了摸下巴,“如果用笔不同那就是说签署时他们不在一起,可你不觉得婚书不是面对面签的本身就有些奇怪吗?而且婚书如此郑重,竟然不用毛笔?”
“对了,这用是什么笔?”白衣男子看着那龙飞凤舞的“陆行止”三个字,有些疑惑。
确实用的不是毛笔,可字迹虽潦草但却不粗糙,那会是什么呢……
“枣心笔?!”红衣人突然想起来了,倒吸了一口冷气,伸手便探入白衣人怀中摸索,“皇上赐给你的那支呢?”
白衣人恼怒地按住他乱摸的手掌:“本官要是下婚书,定要那人规规矩矩工工整整地签下名字。”
红衣人望天,嘟囔道:“知、知道了。”
说着他也摸到了那支御赐的枣心笔,拿出来后便在空白的纸上写下了“陆行止”三个字,和婚书上的做对比。
当真是枣心笔,不过……那支笔比我的这支看起来还要好。”白衣人喃喃道,说罢他和红衣人对视一眼,都想起来皇上赐笔时说的话,他说这种笔做工精巧,只有宫中才有。
两人的目光同时落在了那个“陆”字上。
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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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心笔:用竹管为套石墨作心制成,画出的线细而匀,被看做是古代的铅笔。该笔因“含墨圆健”受到大书法家黄庭坚的赞誉。据说是宫中传出,民间极少。
一九八、美人计
“爷,中午想不想吃点心?”沈言笑眯眯道,“今天早上我去偷看了,厨房大娘蒸了桂花糕。”
陆渊只觉得好笑:“那就等等去吃。”
“爷不想吃吗?”沈言眨眨眼睛,“桂花是昨日刚晒好的,和马蹄粉一起蒸得白嫩嫩的,再淋上一点点熬好的糖桂花,爷一点都不想吃吗?”
“想。”陆渊嘴角一挑,“可爷没打算让棋给你,输了可要乖乖兑现赌注。”
沈言:“……”真小气!
“管叔,里面怎么了?”红豆好奇地看向窗户,听着里面大打出手的声音。
管家望了望天:“下棋。”
红豆惊讶:“这下的是什么棋?”
“大概是赖皮棋吧……”没等红豆反应过来,管家就推着她,“去去,去厨房给两位老爷拿块蒸好的桂花糕,记得,要一块,不要两块。”
红豆懵懂地点了点头,拎着裙子一路小跑。
于是,半盏茶的工夫之后,陆渊和沈言停止了争棋子的动作,盯着盘中唯一的桂花糕,同时伸手。
红豆“呀”的一声,抱着盘子冲出了房间,差点被门槛绊倒,结结巴巴道:“老爷、老爷们打起来了。”
“打是亲骂是爱,床头打架床尾和。”管家笑得眼尾的皱纹都弯了起来,用食指抹掉了落在盘子上的糖桂花,尝了一口,“真甜。”
“管叔!你不能吃甜的!”红豆鼓着小脸,把盘子藏到了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