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游戏竞技>成长之秘>第86章

“好吧,就这样吧,真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这坚果。”叶知秋心里头大恨,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呀,回到草市后我要连逛它两天街!“对了,我们在草市镇卖的面具呢?明天我们戴着面具去找坚果吧。”

哈呀,真是天才美女的想法呀!小歌和飞戈面面相觑,秋姐这是怎么了,发什么神精!不过戴着面具走露还真好玩呢。小歌他们三个终于在操劳了那么多天后得到了一个安稳的夜晚。多么惬意啊!难道只有在经历了风霜雨雪后才能感受到温暧的阳光吗?而为了找坚果,他们又在这个无名湖边渡过了两天,美好的两天,小歌利用这难得的时间终于做了件有意义的事。

那就是和飞戈一块砍倒了株紫杉,这可真是个好东西,虽然说紫杉分布很广,也有多个品种,但它们却不常见。对小歌来说,更重要的是,紫杉是最理想的制弓材料,传言中,攻击力最强的阴格兰长弓都是紫杉做的。就是用这两天时间,他挑了上好的紫杉木,放干,给每人做了一张手弩,本来有三张短弩,可让木卫一老人带去防身了。当然,最好的木料让小歌给留起来了,这个小财迷把它当宝贝扎成一捆放进了空间手躅。有上等的紫杉木,加上豹筋做的弦,手弩还像那么回事。然后又削了几十支紫杉弩箭,没办法,没有铁质箭头,只好把箭头丢火里一烧,然后削尖了就成。有了手弩,虽然射程不远,但使用很灵活,在森林里,对近身的野兽也有不小的杀伤力,可以说再进森林时安全多了。小歌的箭现在就成了问题了,这么些天来,身上就剩54支‘十字飞歌’了,精铁箭都以耗尽,亏的他每次战斗后就找箭,早知道应该买他几百支好了。现在削木箭吧,那个的杀伤力是太小了点,可这是唯一的办法不是。

小歌可好看了,身上的衣服还是出发时的那一套,皮甲打了好几个补丁了,外罩的短斗蓬都磨得看不出顔色了,箭囊里54支十字飞歌夹着26支木箭,腰上绑着一排二十支手弩箭看起来像披了件木甲片。不仑不类的,搞笑!

尖叫草原是猛兽高度密集的地方,狂狮家族,利齿虎,紫瞳豹,丛林狼,豺狼,加上些鬣狗,它们可让尖叫平原时刻充满着生命的色彩在瞬间攒放的尖叫。鬣狗是最弱的肉食者,它的生存方式是群居,虽然是弱者,它们一样能在草原上猎食、扑杀比它们大得多的黄羊,羚羊,马鹿等。而对于狂狮,它们的群居就更显得恐怖了,虽然数量只有三、四头。

现在小歌、飞戈和坐在小鹿背上的叶知秋面对的就是促然出现在眼前的三头狂狮,惊恐同时在双方的眼睛里流露。无论是人还是狂狮,没谁愿意先发起击,毕竟对手强悍的,对于狂狮来说对手更是不熟识不可深测的生物,天性里的凶残和暴劣只是用来对待对手的,对于自己,安全第一!

公平地说,狂狮受到的惊吓应该是更深些。作为丛林和草地上的猛兽,它们杀生无数见惯了各式生物,可,打娘胚里出来咱啥时候见过这种奇特的种族呀!披坚持锐(飞戈的打扮)不说,怎么也是双脚着地呢?而传说中,只有力量超强的狂狮经过百十年对力量的追求才有可能成为双脚直立的蛮兽—狂狮人或更利害的妖狮人。更离谱的是,可以确定那是一头鹿呀,怎么腰上还长个家伙?再怎么着这些猛兽也没见过长两个脑袋两个身子的东西吧!面对这些直立的怪异生物,即使是这片草地的王者,它也不想惹事非,心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逃跑吧!本能里对逃跑的鄙视让狂狮知道,那样做只能给对手留下最好的攻击机会,但总要做点什么吧。

对于小歌它们,第一个念头也是逃跑!可是他们要想的可不止这些呀,以前受过的教导告诉他们:如果是突如其来地和猛兽面对面,大多的猛兽第一念头是逃跑。不过问题是:如果你自己掉头就逃,那么这猛烈的行动是于事无益的愚蠢行为,那样反而更会激起对面的这些狮子凶殘本性。而叶知秋座下的小鹿可不懂这些,它心里头就只有一个一个的字:慌!怕!跑!飞戈,小歌只能紧紧夹着小鹿不让乱动,一步一步向后退去。而小歌呢,危机中想起了很多很多,嘴里开始由轻至重地用一特有的韵律吟喝着:“哇噻,多么威猛的狮子呀,那样的……。”他在对其中的一只狮子进行催眠。‘催眠术’就是在吸引别个注意力时,以一定的韵律配合精神上的攻击来诱使他人进入睡眠,小歌是吃透了催眠的精髓,如果不考虑精神力量的因素,他有把握达到催眠的最高境界‘把瞎子和聋子给整迷糊了’。不过这一时刻小歌没想过能催眠那头狂狮,他只想分散它们的注意力,好让自己溜走。

于是,一幕奇怪的景象出现了,三头狂狮和三人一鹿面对着面,缓缓后退着,拉开二三十米后双方同时掉头狂奔。跑到最后小歌、飞戈和叶知秋抱着肚皮大笑,天啦,逃脱了,头顶的阳光真好啊!从狮口逃出的四个心里同时泛起一丝感激,心里也为同在一个蓝天下的生命们祷祈,如果大家都这样多好呀!(那就可以放心地去找坚果啦不是。)

可惜他们都错了,这种结果只存在于陌生人之间的理智与信任。如果狂狮很了解他们的实力和底细的话,那刚才就免不了一场生死尖叫;如果他们面对的是三头鬣狗的话,小歌手上的弩箭也射出去了。这才是整个世界的真实模样!

再次想起了‘催眠术’的小歌又开始不安份起来了。很久没用了不是,会不会退步了呢?小歌再也按耐不住,对从身旁经过的牛羊狗鹿们施展开了自己的得意的本事。草原上的这些生物真是命苦呀,还以为碰到的这些个是没什么危险的‘善类’呢,那知道他们不是‘危险’是‘阴险’啊!不动声色地就把一头头牛羊给弄倒地了,倒是鬣狗们高兴了,天下竟然有不劳而获的午餐。几头聪明的鬣狗开始跟在小歌他们身后了,想捡个漏子不是。没成想,小歌头脑一热竟然又开始练起他的‘魅惑术’来了,一不小心把两只鬣狗给蛊惑过来了。看来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呀,两条‘小狗’跑前跑后的倒省了三人不少心呢。“以后每天晚上都抓几头鬣狗来放哨,那咱们就有得好睡了。”可怜的狗狗们,天下没白吃的午餐,可记得了!

从此,尖叫草原上的鬣狗家族一提被抓壮丁一事就抱怨:“倒霉就倒霉在那三头狂狮身上,那么蠢,不但没抖出点威风,反倒把草原上的小兄弟给搭进去了。”狂狮一族的族名从此成了鬣狗一族的族骂用语:怎么蠢得跟狂狮一样!

而狂狮家族从此也盛传着另一个版本的教子故事:狂狮的勇猛不在于扑杀强悍的对手,在于勇敢地从强敌面前从容后退。一天,三头勇猛的狂狮在扑猎时突然遭遇了三个妖怪,其中有两个如同狂狮族里的蛮者和妖者,能直立行走,那是多么强大的存在啊!而另一个,也是最恐怖的一个,它长着两个头,两个身子……,怎么说呢?整个就是一头鹿,背上又长着个不同的头和身子,不可想象那个模样的怪异吧!我们的这三个狂狮前辈不惊不躁,完全保持着狂狮一族的尊严,一步一步地退了回来。这需要多么巨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件事告诉我们,遇事要冷静分析,现实不可怕,可怕的是盲目地行动。我们相信自己的实力是任何敌人都不可轻侮的,狂狮的尊严也是不容侮辱的,而保持尊严最有力的武器是勇气,不仅要有进攻的勇气,还有最值得崇敬的退后的勇气!

第一卷 前路 第十三章 主雇A

如所想的一样,小歌他们没有在尖叫草原上找着‘风木的坚果’,但在尖叫草原上的那几天倒是最快乐惬意的。十几条强壮的鬣狗前呼后拥着,前有探路的后有断后的,吃的有美味的黄羊肉,玩的是草原上特有的花鼠,就算碰到看不顺眼的猛兽,打起架来还有帮忙的。美呀!所以小歌把鬣狗们给绑了,每隔一天给它们来一次‘魅惑术’,他们需要这些奴隶啊!这样一直到了狮狼山下。(只有站在山顶才会看到几匹恶狼或卧或立守在四方,)

这里就是以前那幅地图标注的森林小道的终点,现在看来它成了终点还是说明了点问题的。虽如今小道还在,但从草地边缘的林间也只能看到一条浅灰色的痕迹,那是青石板的印迹,越往里,小道就越发现得古朴,两旁的树木就越发高大密实,石板缝里、路面上苔藓也越厚,野兽从上面踩过,留下的标记也越发多了起来。

狮狼山山如其名,是个凶险产地方。刚踏进它边缘,在草地和丛林的交错地带就碰上了一头安氏兽,角龙头,黄牛身,熊爪,豹尾遍体长鳞,皮糙肉厚,速度还很快的畜牲。可恨的鬣狗们,怕是存心想找点麻烦吧,竟然打扰了一头安氏兽的用餐时间。安氏兽可没什么好心情,一见那么多动物在它用餐时间踏入了它的领地,还了得!一冲就过来了,一个冲撞,把加了‘强壮术’的飞戈撞飞出去老远,然后转身看着一旁的鬣狗们。得,一硬点子!还是让飞戈上前唱主打吧,小歌带着十几头鬣狗四散着这么一围,声势还是甭大的,只不过,那些鬣狗,丢人呢!怎么说都是个食肉动物了,在安氏兽面前一个个委委缩缩的,竟然还有给吓趴下的!安氏兽给了这些不长眼的东西个惨烈教训,一爪子扑住一头吓趴了的鬣狗,头上的尖角一顶,把它给撕成两半,甩到了半空,鬣狗的皮肉连同鲜血向四周喷洒。好在这些兽牲有个非常好的优点,只要闻到了血腥,它们就会忘记一切,狂燥地发起攻击。本能的趋使让这群鬣狗抛弃了恐惧,一个个恢复了往日作为猎人的勇猛和精明,把安氏兽当黄羊了吧它们!安氏兽身后的一条大鬣狗扑上去死死地咬着安氏兽的尾巴,挂在它的屁股上,吃痛的安氏兽支起后半身,后腿腾起来猛往后踹,鬣狗咬得再紧也经不起几下折腾,一把就给踹飞出去。被咬了屁股的安氏兽显得异常凶残,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侵范过它的生物,转身就朝那鬣狗扑过去把它给撕成了肉片和骨渣。飞戈的拿着戟,一个‘长枪突击’就冲安氏兽屁股后头剌过去了。别的咱先不扎,看准了人家的脚弯子一下扎过去了,亏的是飞戈,换小歌可扎不进去了。吃了痛的安氏兽转身找着了新的仇人,竟敢扎我的大腿!追着飞戈又抓又顶地,乖乖,这畜牲腿上扎了一枪还那么能跑。现在轮到飞戈叫救命了,没办法,不叫不行了,跑着之字步叫嚷着。小歌指挥着众小狗展开营救行动,鬣狗又开始舍身取义式地咬安氏兽的尾巴,然后飞戈再去扎枪,别的先不说,把它腿给整烂了那咱逃跑的胜算可就大了。小歌射出的箭实在太没杀伤力了,木箭根本就是给人家挠痒痒,十字飞歌射出去也只不过钉了只蚊子,没面子。看到安氏兽腿脚不利索了小歌拔出了暗影,趁着安氏兽顾头不顾尾之际也绕着它上下磨刀子,不是想零割了它吧?一旁的叶知秋心慌慌地给两兄弟和众鬣狗施肥,一个‘水光盾’再来个‘冶疗术’地放着。拖着条残腿的安氏兽再也没了刚才那股子凶悍劲了,现在它老开始为保命而战了。形势的逆转,让小歌和飞戈开始想象打倒安氏兽的一刹那是多么的有成就感,那么大的个头倒在了你的脚下,这是多么有面子的事呀,如果能让精致她们看到的话……哈哈哈!

终于体会到了蚂蚁是怎么咬死大象的,安氏兽至死也不能瞑目了,怎么让这么弱小的东西给捣腾死了呢!更让它感到受伤的是除了皮和角,它的肉竟然喂了狗了!(飞戈倒是留了两块,但后来一尝,味道太差也就丢给小狗们了。)一战过后剩下的九条鬣狗这辈子怕有得吹了,我们咬死了一头安氏兽!我们饱食过一顿安氏兽肉!……牛吧!不过小歌他们倒有点伤脑筋,剥下来的兽皮太重了,用烧剩的草木灰稍稍硝化一下后只好钉在棵大树上让它自然风干。“咱们回程时再来取。”小财迷小歌可不敢丢了它,这是钱呢!

真的是不是冤家不碰头,接下来的路上他们又干掉了三头犰狳,两头豹子,和一头安氏兽,对安氏兽的那最后一役,小歌剩下来的九头鬣狗被人家砍了六头,再不能碰这么强劲的怪物了。小歌心里想,这些个鬣狗怕是和安氏兽有仇来着,怎么老把这家伙给引来了?得,得换两个小兵,可不敢再用它们了。随着山势起伏,他们也渐渐深入了狮狼山。

狮狼山如同雄狮踞地,山间的悬崖峭壁隐影在原始森林的参天大树中,氲氤的云雾在山涧中升起,默绿的色彩笼罩着整个山脉,隐隐能听闻深山中的鸟鸣兽吼。深山渐入,小歌渐感山威如狱,站立处是幽峡深谷,两侧有深藤落地,四周是绝壁连天,而小道依着起伏的绝壁扶遥而上渐行渐高。路旁一条小溪如练,逆势蜿蜒而下,滑落谷底,水流撞碎山石声不绝于耳,林遮草掩,看不见溪流渐行渐远。崖壁上的苍松劲枝舒身展臂,或拱山抱地或托星举月。只见山外青山山体高绝,穿云断风指天而上,山间小道却峰回路转,再次覆没隐隐在林间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