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游戏竞技>成长之秘>第85章

我吸食兄弟的气息时三魂看我的眼神那么的惊恐,我知道它是惧怕我,因为我是从它手上抢过去的,变强大,谁不愿呀!我满足了一下三魂的意愿,把剩下的给了它,毕竟以后还有很多地方要它出力的。呵呵,看它当时感动的样子,那一刻我明白了恩威并施是多么的重要!

其实,九幽对我很不满,因为曾经它的实力比我强,现在做老大却是我,我成了最强者。我也知道它一直有取我而代之的想法,不过我不会给它机会,我需要它的力量与头脑,所以我也不会除去它。不过我要给它一个竟争对手,那就是三魂,虽然三魂没它强,但三魂是我一手从新生带过来的,它比九幽更忠心,特别在我给了它提升的机会后。我曾经听说过,任何一个王朝都是有朋党的,而作为一个英明的王者,它不是消灭朋党而是巧妙地利用朋党。我要给九幽培养一个竟争的对手,给我以后的王朝打下对立的两个朋党的党魁。我注定将是伟大的王者!说远了,说远了。

那些人类很让人惊讶,白天明明都迷迷糊糊的了,但晚上却那么的精神,难道真的有神助它们吗?更让我心里感到一点恐惧的是它们竟然问起‘风木的坚果’的事来,难道它们也知道幽魂的秘密吗?不过当时凭我们三个的实力,我还是相信我们完全可以打败它们,把它们掳回去做奴隶。现在看来,如果不是中了陷阱,我们还是有能力轻松搞定它们的。这中间我不明白,那个被我一剑劈倒的小子明明是受了不小的伤,但怎么瞬间就爬起来再战,而且表现得比前面更强大?而那个阴险的小子,躲在后面射冷箭的,却也能缠住九幽和三魂一会,我可以肯定陷阱是它设的,只有那么阴险的人才会有那么阴险的点子。那时我的心里是多么希望有一个统一的幽魂界啊,那样我就可以全力以赴,跟它们决死一战,我就不会有后顾之忧了,不怕受伤后给人当点心。我就会成功打败那些人类!

当然,有仇不报非君子,我不会那么轻易地放过那几个人类的。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在‘昏睡丛林里’对它们展开了无尽的骚扰。我也给它们设下了些陷阱,可惜作为王者,设陷阱不是我擅长的,除了给它们添了点麻烦外也没造成它们的伤害。不过最终,在不懈地斗争中我们把这三人类赶出了丛林。所以说,最终的胜利还是我们的。

说实话,那一战是我毕生最惨的一战,但那一战却是我以后纵横天下的基石。当时的情况是九幽和三魂都伤重不能再战,纷纷的落石和檑木从我头顶砸下来时我就知道,不管怎么样,我们要退了。我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脱离场,其实那时我还完全有能力打败那个壮小子,但重伤不是我所能承担的。我们周围还有几个幽魂部落,它们拥有七八个到十多个族人,它们不介意把我们当成成长中的好补品。现实也是这样,其后两个大部族先后伏击了我们的营地,不过事实告诉它们,它们错了,很遗憾它们面对的是幽魂王者。以幽魂作为补药,九幽、三魂用了半个多月才养好了伤,那些天真地是累死我了。我拉来了幽狼部落,又招到了二个新转生的幽魂,我们扫荡了几个打我们主意的大部落,运用从人类那学来的狡诈,让我再没碰到更惨的战斗,我也开始了争霸幽魂界的征程。

(记者)这么说来,潇洒先生,可不可以说你这个‘年度悲情人物’也因该算作‘年度幸运人物’了。看来凡事都有两面性的说法还真是对滴呢。

(潇洒)是这样的。

(记者)好,由于时间关系,这次的访谈就到这了,这里我们再次感谢幽魂王潇洒先生,感谢它跟我们一块分享了它的成长过程,从它的经历中我们可以看到,要成功,必须先做个阴险的坏蛋!唉哟,潇洒先生,这不是诱导他人走上歪道吧!在此我郑重申明,以上观点切忌模仿,本公司将不对此事负法律则任。

第一卷 前路 第十二章 阳光真好

知道吗,‘昏睡丛林’的几天真的不是人过的日子!小歌回想起来都心惊肉跳地。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看他们哥几个不顺眼。白天要赶路,可那些野猪啊,丛林箭猪呀,那些个食草的,杂食的猛兽就是跟他们过不去。晚上呢,却没得休息,老有梦魇兽闯进他们的营地,踏爆他们的魔法结,还要无休止地对他们发起攻击,甚至今天早上‘昏睡丛林’的边界上竟然还来了只豹子,乖乖个咚,不让人活了!不过它除了留下了自己的豹皮、豹肉外这可怜的东西再没得到什么。

几天的艰苦跋涉,几天叫苦连天,总算爬出来了!小歌带着叶知秋和飞戈终于在第五天的中午时分出现在‘昏睡丛林’外面宽阔的草地边缘。‘昏睡丛林’对面的草地,起伏着的几点‘瘌痢子’山头。葱葱荣荣的树林间隐隐着鲜活的生命,大概是‘昏睡丛林’特有的香味的驱逐了森林边缘几里内大型的猛兽,草食者在这里自由地徘徊,显得自信而又从容。看着头顶的艳阳哥几个兴奋得不成样了,提起劲头奋力赶了几公里路,爬上了现在的这个山坳,这里有一个无名小湖,到了这湖边,几个是“不走了,打死也不走了!”,哥几个放下包袱,依水安营傍树扎寨,点起了篝火挂起了豹肉,温馨啊!终于又找到了家的感觉。有地图真的好呀!找地方都不费劲的。

从而他们得到了难得的休憩。

午后的阳光很有活力,照耀着山间小湖上鳞鳞的金色水光。湖畔几丛高大的紫杉,窄小而尖锐的腊状树叶闪着油油的亮光,飓柚树也在湖畔丛生,不过它可没紫杉内敛的心性,整个树冠夸张地伸展着,像是要遮天避日却也只能挡住一隅阳光。清洗了一身辛劳的小歌懒喇喇地趴在草地上,看一只花鼠子正偷花窃草,使劲地把自己给养肥了;看旁边两只屎壳螂在拼命地滚着粪球;看头顶上蝴蝶闲得无聊互相追逐;看些小昆虫也躲草丛里或闲逛或忙碌着。飞戈呢,松树般地立在湖畔,以一定的韵律地做着深呼吸,他在练‘宠达’,感受的是自然的气息,体验的是体内蓬勃增长的气力。而叶知秋更是一幅臃懒样,半依着小鹿,坐卧在那张豹皮上,享受着几天来难得的安宁,舒服呀!

叶知秋,小歌和飞戈遥遥地观看一幕一声色俱佳的追逐,在不远的远方,鬣狗一族四散地跑开了,它们瞧上了一头黄羊,平原上的羊群开始了奔逃,如果单纯靠奔跑,鬣狗不具备追逐黄羊的实力,但这些老狗是很好的猎人,对目标,它们发起了连续地围追堵截,以家族的力量,它们捕获了猎物,挣取了家族一天的所需。鬣狗不会猎取超过它们需求的猎物,这是个潜规则,因为它们知道得到和付出会成正比,而剩下的肉会被别的肉食者吞食,它们不会给别人做义工。任何凶猛的野兽都会这样,而且,它们也不会滥杀它们眼中的食物,因为那些都是明天的口粮。它们都是猎人,精明的猎人。

豹肉的香味引得一群鬣狗在不远处的营地外游荡,这些家伙是贪婪的,闻到了烤肉的香味就再也不愿远离营地。单个鬣狗胆小而又懦怯的,但成群的鬣狗它们却是不容轻视的一种存在。对这些东西,打是不行的,跟据经验,这些东西是要用来赶的。这个光荣而又坚巨的任务无可非议的落在了小歌头上。没办法,飞戈是大厨,不能离开,而,总不能让小鹿去赶鬣狗吧!至于叶知秋,这种危险的活你们怎么好意思让女孩子去干呢?于是,草地里响起了一种变味的狼嗥,然后是小歌夸张地奔跑,手持两枝树枝,作展翅状,‘翱翔’在青草地上踩着地皮‘呼啸’而过。真值得怀疑,他的这些动作会把鬣狗赶跑呢还是会引来更多的鬣狗。

“哥,下面我们往哪走呢?”

“嗯这个呀,咱们看看地图吧。这,是我们现在的位置,而这片草地叫尖叫草原,嘿嘿,怎么叫这么个名字?只有十几公里宽,穿过这片草地,这里,就是现在正对着我们的那片森林,这片可是巴珠森林的最高山峰所在地,叫狮狼山,我们那张老地图标注的森林小道就在那里消失了,沿着山梁往上走,翻过山的那一面再大概百十里有一道标注出名字的小溪,叫呜咽小溪。从巫荫山到呜咽小溪,这一大片合起来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就叫‘仙踪架’。从地图上的标注看,呜咽小溪是巴珠森林的一条分界线,用地图作者的话说,呜咽小溪里面是内巴珠,而仙踪架能及仙踪架外的飓柚树产区是外巴珠,真搞不懂怎么有这样的刬分……。”小歌把着地图趴上面指手画脚地比划着跟叶知秋和飞戈解说。

“小歌,我们可不是来探险来玩的,我们是来找‘风木的坚果’的,说说看到哪些地方去找坚果才是正题。”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一路上好新鲜爱打听,爱清幽雅致,喜欢猜测妄想的是她,好不容易说点新鲜的吧,她就要给你来实际的,真是!

“好的,看这地图,注意了,看到没有,那个三角状的树代表的不是飓柚树,唉哟,别捏我!真不是飓柚,这个三瓣状的树才是代表飓柚树的。”小歌为他的不简明勒要付出了点代价。“所以了,我们所在的这片尖叫草原上有四处飓柚林,都是些小山包,第一处就我们所在的这个山坳北边这个山头了,第二处,在东边这个山头,太概有三十多里地吧。秋姐不用点了,中间这些零星的树代表的是小丛的飓柚树,我们总不能一棵树一棵树地满草原找去吧。第三、四处在对面森林的边缘,我们先在这里找,然后直接插过去,如果找不到也就只有过狮狼山了,看地图中间这片可是很大一片飓柚森林呢。不过这地图有点怪,中间怎么那样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