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闪婚日记>第47章 

  6月9号,星期日,温泉小镇,多云转晴。

  今天是西方的圣灵降临节,在这个小镇更是个隆重的节日,连同明天的星期一,都是这个国度的法定假期。

  我也是第一次参加圣灵降临节的狂欢会。

  据说在音乐之城最南的克恩顿州,还有个非常有趣的传统比赛,叫做“刺木桶比赛”,是未婚单身男子展示雄壮体魄的最好时机,谁得了冠军,就可以赢得了花环,然后将花环赠送给心爱的姑娘,通常都可以求到一段好姻缘。

  不过温泉小镇的传统节日比“刺木通比赛”还要温和得多。

  刺木通所骑的马,是没有按上马鞍的,骑术不好的骑手,或者马儿半路上受到了惊吓,骑手都很容易坠马出事。

  温泉小镇因为得益于皇帝弗兰茨约瑟夫的名人效应而声名远播,当然继承了这位皇帝爱好狩猎的兴趣爱好,将狩猎定为了圣灵降临节的传统节目了。

  不过现在的温泉小镇早没了可供狩猎的小动物。

  很多年前,他们曾在皇帝夏宫的大花园里释放了200只兔子当猎物,可是逃出生天的兔子有着非凡的繁殖能力,两三年的光阴,这些兔子展示了报仇的成果——

  几乎啃光了皇帝夏宫的花花草草,连同小镇居民也遭了殃,据说周围的村庄也有不同程度受到破败,至此,狩猎兔子就变成了捕捉蝴蝶,不管男女老弱,是本地的居民,还是外地的游客,只要穿上传统服装,就可以前往为期一天免费进入的皇帝夏宫,参加捕捉蝴蝶的传统比赛节目。

  比赛到现在已经演变成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竞赛了。

  因为奖励丰厚,冠军除了可得一笔可观的现金之外,还有一匹膘肥体壮的成年马可以牵回家,因为吸引了无数游客前来参加。

  每年这个时候的温泉小镇,各地赶来的游客是全年最鼎盛的时刻。

  蝴蝶也由最初的500只逐年增加,今年更是增加到了5000只了!

  当然了,每只蝴蝶都是上了电子编码,任何人想要作弊,是不可能的。

  言守箴体格高大,和西方男人差不多,甚至比皮特还高一点,不难在服装店买到尺寸相同的传统服装。

  我的码数却有点棘手。

  试完了小镇上所有的服装店,就是找不到符合我身高体格的传统衣服。

  其实将就一下,也未尝不可的。

  反正就只穿一天,宽松一点的,还更方便去捕捉蝴蝶呢。

  可是言守箴在对待我的事情上,近乎吹毛求疵的苛刻。

  任何东西都必须是最好的,最适合的,衣服宽一点,窄一点,他都不满意。

  他甚至向镇上唯一的一家手工裁缝店的老板下了单。

  付了10倍的工钱,谈好了今天早上就要把做好的服装送过来的。

  大概是言守箴出的价格实在太有诱惑力了,裁缝店的老板紧赶慢赶,果然在今天早上的9点,准时的将赶出来的衣服送了过来。

  说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穿西欧贵族风格的传统衣服呢!

  穿戴起来和汉服一样复杂,不过层次感比汉服还强。

  充当内衣的是现代的衬衫,反正贴身穿,被繁重的衣袍遮得密密实实,而且衣料也比送过来的那件内衣衣料还要顺滑,言守箴就丢开了那件衣服了。

  外衣很长,可以抵至膝部,跟汉服的长袍类似,但又比较紧身,外衣外还要披上一件方形的花哨斗篷,用一枚大饰针牢牢别在胸前。

  这还没什么,最让我不适应的是,已经很紧的裤子,还得再套上长筒袜,配上中长军靴,好看是看好,就是裆里的形状可以看得见。

  言守箴也清楚这一点,于是将斗篷移了移,只要风不作怪的乱掀,倒是可以遮挡得了。

  最后戴上一顶中亚式的小帽,往镜子前一站,连我自己都觉得好像有点晃眼了。

  镜子一侧的言守箴眼神微微眯了眯。

  等在一旁的虞音提着她长长的蛋糕裙,很有淑女风范的跑了进来,她本来是要叫我下楼出发的,这会儿却嚷着要当我婚礼上的花童。

  还好婚礼服装没有这么繁杂,我暗自庆幸。

  然而言守箴却在我的耳旁自言自语:“如果是SOLOSALI的剪裁大师操的刀,一定更好看!”

  “才不要!”我立刻扑灭了他滋生的念想。

  下到楼时,大家已经整装待发了,少年心性的虞弦更是英姿勃发,他还在腰间配了一把木头雕刻的宝剑,十分的惹人注目。

  不过他现在正和皮特在检查捕虫网和饲养笼,就怕网线有缺口,会伤害到蝴蝶。

  舅舅转身见到我时,看着我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惆怅的说:“要是姐姐在就好了。”

  我也想我妈了。

  她独自一人走在那条洒满金色光芒的路上,不知道是不是也挂念着我和舅舅,会不会停一停,看一眼她致爱的人已经攥牢了幸福了。

  言守箴仿佛知道了我在想什么,他缓步上前,轻轻扣着我的手心,时轻时重地捏着,像时刻在提醒我,我的身边永远站着一个可供依靠的他。

  我抬眼看着他,明明服饰和我的相差无几,容貌也是东方人的轮廓,他却可以穿得那么的贵气洒脱,就像从油画里走出来的王族贵胄。

  他感受到了我的目光,下意识的俯着头凝视着我。

  我脸颊莫名的发起了热,也听到了心脏怦然跳动的声音了,这个人,不管什么时候和他对视,都会有初恋的感觉。

  一旁的皮特似乎被虐到了,他挠挠头,无奈的说道:“你们是逼着我向帕梅拉求婚吗?”

  帕梅拉就是中学校长的侄女,他的女朋友。

  他的话惹得大家都笑了起来,虞音又嚷着也要做他的花童。

  舅妈更高兴,她是很喜欢帕梅拉的,时常催皮特快点定下终身大事,就怕那么好的姑娘,会被别的男人抢了去。

  说说笑笑间,我们也抵达了皇帝的夏宫,那里到处都能见到熟面孔,个个喜形于色,每个角落都充满了欢声笑语,刚刚给我送来服装的裁缝店老板,此刻正惬意的坐在树荫下的餐布里,一边吃着妻子递过来的奶油面包,一边抱着自家的小女儿在玩闹呢。

  舅舅和舅妈在本地虽然拥有无数的粉丝,不过在隆重的节目比赛跟前,大家都是竞争对手,凭实力捕捉蝴蝶,绝不将一年最好的运气让给任何人。

  10点30分的钟声敲响时,5000只蝴蝶同时被释放了出来,漫天飞舞的蝶翅蝶影瞬间萦绕在了人群里,装点了整个皇家的夏宫,仙境似的,一下子将比赛推向了最狂热的顶峰。

  一时之间,各种捕虫网此起彼落,欢笑声和叫嚷声更是此起彼伏,偶尔有一两只折翅的蝴蝶飘落下来,很快就被旁边的人送入了自己的饲养笼。

  今天的风很大,声音又杂乱,舅妈的耳力发挥不了长处,不过她本来也不太愿意参与捕捉蝴蝶的行为,认为蝴蝶的幼虫期虽然是害虫,会啃噬农作物,但成虫期却已经是可以传授花粉的益虫了,不应该拿它们的生命当节日喜庆的噱头。

  不过她也不会站出来反对,毕竟她也不是怜爱天下生物的菩萨。

  比起捕捉蝴蝶,虞弦好像更喜欢去骑那匹充当奖品的高头大马,它现在还是公家的财产,只要跟马倌说一声,就可以骑上它溜达10分钟。

  因为排队骑马的人太多了,马倌后来不准大家骑上去溜达了,只准许跟它合影。

  虞弦有点失望,不过能跟体壮膘肥的马儿合照,他还是很高兴的!

  言守箴见我兴致不错,也给我拍了张照片,还问我喜不喜欢骑马。

  我摇摇头,因为小时候骑过一次,就是那一年我们一家三口游玩安塞尔的时候,是我爸牵的马,走得很慢,摇摇晃晃的,十分的不安全。

  午后3点,比赛结束,高头大马被镇上做姜饼的那家人牵走,他们一家7口人一共捕捉了200多只蝴蝶。

  之后便是狂欢式的联谊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我接到了小翁打来的电话。

  那时候我正在翻看朋友圈。

  先前我将言守箴拍的那张照片发了上去,配的文字是“这是我家大叔帮我拍的,他说好看”。

  自从得知自己就是被言守箴珍藏在心里7、8年的那个人之后,我当然也就知道了言守箴情缘深种的根由在哪里了。

  我是完全没有料到自己当年的一个无心的善举,会成就这么一段姻缘。

  大概是那会儿我真真切切的将他当成了“大叔”,言守箴耿耿于怀了很久,直至之后的一次床事中,我在他耳旁喊了一句“大叔”,他的爆发力十分的骇人,以至于他现在十分的喜欢这个称呼了,而我却十分的“痛恨”这个称呼。

  拿来调侃一下也无妨,就当是自己的一个小小的回击,谁让他昨晚又那么过分了!

  朋友圈里,那张照片被点赞了无数次,也留言了无数条。

  第一条当然是与时俱进的爷爷留的了:我家阿笙是真的帅,可以C位出道了!

  第二条是练人杰,他就写了四个字:新婚快乐!

  第三条是小翁,她发了好多几行“啊啊啊”之后,才出现有意义的文字:老板美哭了!

  第四条是老三,她目光向来毒辣,一针见血:谁是大叔???

  第五条是秦近淮:这是什么地方?!告诉我,我保证不打搅你们的蜜月!

  因为背景是漫天飞舞的蝴蝶,的确很唯美,很浪漫,底下就有很多人询问是在哪个地方拍摄的。

  小翁在电话里头说话抖抖索索的,似乎遇到了什么令她十分害怕的事情。

  我的心也提了起来了。

  宛城现在大概是晚上9点的样子,她还在乐器坊上班,莫不是乐器坊里发生了什么?

  “小翁,怎么了?”我急声问。

  自从宜秋到了狮城之后,我也邀请过小翁到狮城玩几天,她却不肯,一来不喜欢言守箴,二来,她的男朋友还在宛城上班,离不开岗位,她当然不可能离开他跑到狮城疯玩了。

  后来我给她放了假,带薪的,她却不肯,说男朋友上班,她一个人在家也无聊,回乐器坊看店也不错,店里有电脑可以看影片,还比较容易打发时间。

  我也不勉强,乐器坊里的淼淼和小喵喵需要人照顾,阳台上的花花草草也需要人照料,况且乐器坊的生意萧条归萧条,但每天还是有零星的顾客上门的。

  “老板……”小翁抽噎了一会儿,才哽咽地道,“王千乘又来了!!”

  我:!!!

  王千乘就是那个前后骚扰过乐器坊三次的数学老师。

  我几乎都要将这号人遗忘了的!

  本来我也没记住他的名字,实在是他对我做了太过分的事,还闹过去警局,印象这么深刻,不可能会忘记的。

  “你别哭,别怕……”我其实既厌恶王千乘这个人,也害怕这个人,虽然心里也六神无主,可还是尽力克制自己的颤栗,安慰小翁道,“没事的,别慌!你先报警,哦,对,给家明打电话,让他马上去接你!”

  家明就是小翁的男朋友。

  4S店到乐器坊不算太远,走路半个多小时,开车快一点的话,不用10分钟就能抵达。

  “怎么了?”言守箴察觉到了我的慌乱着急的语气,快步上前问我。

  “没事……”我回答言守箴,也安慰着小翁。

  自从言守箴坦诚了他会为了我而用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之后,我是再也不敢让他知道哪些人是曾经得罪过我的了。

  “家明正在赶来的路上,应该马上就到了……我没有报警,因为王千乘就在店外面,没有进来闹事,就坐在车里,一根连着一根的抽着烟,我害怕,我……”小翁又抽噎了几声,才磕磕巴巴地道,“老板,对不起,我……我把你今天发朋友圈的照片PO到了我的微博上了,就是单纯的想分享你的快乐,可是,可是我没有想到,王千乘竟然关注了我,看到了你的那张照片了,不,不,他是下载了那张照片了,刚才我就看到他一边抽着烟,一边盯着手机里你的那张照片直看……”

  我:!!!

  “到底怎么了?!”身旁的言守箴很是着急,揽过我的肩膀,直视着我的眼睛问。

  我惶然无措,觉得这事应该让言守箴知道的,可是,我真的怕他对王千乘下狠手!

  毕竟麦斯的前车之鉴就在眼前。

  王千乘仅仅是下载了我的照片,没有做什么事。

  应该也做不了什么事的……

  毕竟我不在宛城,他也不知道我在哪儿。

  况且,宜秋是警告过他的,宋叔叔在宛城的影响力,他应该是会忌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