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反向围捕>第18章 光

  穿过一条狭窄的弄堂,才到奚闻停车的地方,红色跑车,流线型设计,漂亮又拉风,和这贫寒破旧的地方格格不入。

  “走,上车。”奚闻摸了摸自己的爱车,觉得总算挽回点面儿。

  沈清野看看这辆车,又看看奚闻耀眼的红头发,有些忧心这人对红色是有什么变态嗜好。想到此前上门时,那在门前哭得楚楚可怜的一米八壮汉,说这人专喜欢搞些特殊的,还总搞出些流血事故,听着匪夷所思,又似乎有迹可循?

  “你去掉个头吧,这样我没法进去。”沈清野说。

  奚闻这车没有后排座,副驾驶抵着矮墙一侧,他要是想坐上去,除非从驾驶座上爬过去。

  奚闻话出口,也发现了这问题,只是炫耀心切,才犯了这么低级的错误。

  他摸摸鼻子,觉得今天怎么如此多舛?无非是想在某人面前博个好印象,怎么越是耗尽全力越是徒劳无功,甚至弄巧成拙?

  奚闻把刘然约到了一处咖啡厅,三人坐下来聊了聊,才把事情讲清楚。显然事情起源于一个更大的误会,是刘然把沈清野当上门服务的少爷了。这实在是比情敌更具侮辱性,没有一点宽慰反而像个笑话。

  只是沈清野脾气好,他听完仰后一靠,似乎也觉得有些可笑,随后便对奚闻说了抱歉,是他误会了,不该这么说他。

  奚闻却受之有愧,觉得不是沈清野的错,他有什么错呢?他亲自将曲子送上门,却被摆了这样一个乌龙,最后还愿意陪他们在这儿浪费时间。

  刘然自然成了最后的矛头,是一切错误的根源,是十恶不赦,万恶之首,理当负起责任。

  误会理清了,奚闻将U盘还回去,“沈老师,这首歌还是你的,如果你不参加,我就不出这首歌了。”

  沈清野有些惊讶,“这何必呢?”

  奚闻耸了耸肩,“音乐人不该有点追求吗?见到了最好的,谁又会甘心退而求其次呢?”

  沈清野瞧了他半天,目光像是评度。

  奚闻被他看得很紧张,心脏好像跳到了嗓子眼,这还是他第一次觉得几秒钟能有那么漫长。

  最后沈清野垂下眼,然后将U盘推给了他,点了点头,微微笑了一下,笑起来特别好看,浑身的冷气都不见了,变得很柔和,“那我试一试,希望能让你喜欢。”

  这就算是上了贼船了。

  奚闻不露声色地将U盘收回来,钝钝的金属外壳压在掌心里,压出一个小坑。他算是看明白了,沈清野吃软不吃硬,顺着毛捋气就顺了,装装可怜心就软了,这样子以退为进,目标也达成了。

  他们就这样熟悉起来了,刚开始是为了排练,两人得磨合,混成一首曲子后才不会突兀,排练得差不多了,还得录音、编辑,一遍遍听。奚闻带他去排练室,录音棚,去一道儿住的公寓宿舍,渐渐也跟其他人认识了。

  奚闻是吉他手加主唱,匡尧是鼓手,刘然是贝斯手,姜信文是吉他手,偶尔伴唱。有音乐的共同话题,一帮人都熟得很快,很快就打成一片。正好他们乐队缺一个键盘手,沈清野勉强能顶,聚一起的时候经常会让沈清野随手弹一个主题,然后一帮人即兴创作,传统的,现代的,什么都来,碰撞在一起就是新的火花。

  玩尽兴了就一起出去吃火锅、吃烧烤、吃路边摊,沈清野也不讲究,没有那些古怪的脾气,和他们在一块儿很放得开,撩起袖子,碰瓶的时候丝毫没有形象包袱。虽然他刚开始不会喝酒,喝一口啤酒还呛半天。

  刘然就铆足了劲灌他,说要帮他把酒量练出来,可惜他天生酒量就好,一帮人趴了,他还面不改色。刘然感叹他人不可貌相,看着白净斯文,不仅能吃酒,还很能吃辣,麻辣四川锅配香油碟,也能吃得神色自若,脸都不红。

  奚闻受不了,没吃两口就一个劲儿往嘴里灌北冰洋,问他不是南方人吗,怎么那么能吃辣。沈清野要了碗白水,给他放旁边,锅里煮熟的东西都在水里涮过,才放他碗里。然后淡淡地说,“小时候一个人在家,还不太会做菜,吃的东西半生不熟,得用重调料的才压的住,吃多了就习惯了,味觉都麻了,太清淡了就没味道。”他夹一块毛肚裹了浓厚的辣油,放进嘴里,嘴唇都被辣红肿了,他也没什么反应。

  不过他不抽烟,别人怎么劝他也不抽。说这东西不好,还会熏坏手。

  他们两个大都是奚闻主动去找他,硬拖着他到处跑来跑去,如果奚闻不过来,沈清野就一点动静也没。奚闻也无所谓,他这人就是这样,对朋友都热情直接,也不计较谁吃亏一些,谁主动一些。

  嘻嘻哈哈地贴上去,沈清野也不会往外赶他,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奚闻每次又都能扯出些光明正大的旗号。虽说优秀的人总是讨人喜欢,奚闻身边优秀的人也不少,倒是第一次对人这么上心过。

  有一次屋门敞着,奚闻刚进巷子就听到琴声,他放缓了脚步走过去,然后静静地倚在门框上看。

  此时阵雨初停,碧空如洗,太阳从云层间破障而出,小巷宁静安详,湿漉漉的青石板街道被日光照得晶亮亮的,他就这么站着,既不出声也不动,半边身子都站麻了。

  沈清野晚上经常有演出,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奚闻每一场都会去捧场,坐在第一排,仰着头看过去,舞台上的灯光打在一个人的身上,奚闻的四周是暗的,眼前只有一束光。

  也不知为什么,每次看他弹琴,心里都特别安定。

  在沈清野家里的钢琴旁边有一个小本本,上面详细写着每天的练琴时间和曲目,每天固定练琴八小时,如果有什么事冲突了,就记下亏欠的时间,第二天补足,执行得一丝不苟,十分严谨。

  奚闻去他家那么多次,只见过他爸两三回,一直没见到他妈妈。沈哲轩气质儒雅,相貌英俊,也是名钢琴家,国内国外拿过不少奖。他们家条件不太好,但每次奚闻来,沈爸爸待客礼数都很齐全,泡的茶也茸毛盈翠,看得出是尖货儿。

  只是沈清野跟他爸不亲,沈哲轩表面挺温文一个人,对沈清野时却特别严厉。奚闻跟沈哲轩坐沙发上交谈,沈清野就接着练琴,奚闻想让他休息一会儿,沈哲轩会冷漠地拒绝。

  “他没什么天分,能有今天,靠的就是苦练,偷懒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那他就算废了。”一首小夜曲弹完了,他会转头跟沈哲轩说一声,他先出去了,差的小时数晚上再回来补。沈哲轩点了头,他才站起来,拉着奚闻走。

  有次从他家出来,一路沈清野都在若有所思地把玩一枚硬币,那枚银色的东西在他修长的指间来回翻转,却不会掉下去。因为长期练琴的关系,沈清野的手特别漂亮,不是那种纤弱的美,而是修长、强劲、灵活的,指甲齐整,骨节分明,光看他的手都有一种韵律的动感。

  在经过一处垃圾堆时,突然,当啷一声,那枚硬币被他弹进了垃圾桶。奚闻讶然地看去,在他眼底看到了抹一闪而过的厌恶。

  后来奚闻无意间和他聊起他很有特点的表演方式。沈清野坐在公寓的沙发内,向后靠着,手指沿着满是水汽的瓶口打转,半阖着眼,好像很困倦的样子。

  他解释说他父亲的演奏观念比较传统,他小时候练琴,沈哲轩会给他在手背上放一枚硬币,只用手指运动,如果硬币掉下来,就表示姿势不正确,他就会被惩罚。搞得他后来看到硬币就很讨厌,如果出去买东西找下来的零钱是硬币,一定要把它用掉或者扔掉。

  他在养成了这种演奏习惯以后,才发现这样的手部姿态有很大局限性,他后来的钢琴老师也试着纠正过,但已经没办法改了,一旦姿势错了,他会不由自主地紧张、慌乱,没有办法继续演奏,只能用更多的技巧练习来弥补这种局限。

  “当然也有人觉得这样的姿态很优雅,才比较符合传统。只能说各有所好吧。”沈清野淡淡地说。

  奚闻盘着腿坐他旁边,突然觉得气氛有些伤感,他不太擅长应对这种。

  就跑过去抽了张碟片出来放进影碟机,上次时间太晚,乱世佳人才看了一半,沈清野就要走了。从断掉的地方开始放,费雯·丽一出来,果然就吸引了沈清野的注意。

  奚闻也是相处熟了以后,才发现沈清野很喜欢看电影,甚至可以一部接一部不间断地看一整天也不会厌倦。

  沈清野说电影很有意思,我们虽然被困在一个小地方,也许这辈子都无法走出去,突破既定的束缚,却能借助观影来体验无数种不同的人生。就算无法亲历,只凭想象和旁观也能让人暂时地忘掉现实的烦恼。

  他说电影是一个梦,每个人都可以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影子。

  奚闻开玩笑地问他,那如果没有学钢琴的话,你想不想做演员啊?做一个造梦的人。

  沈清野愣了一下,好像他以前没想过这个问题,半晌才认真地说,如果有机会,会去试一试。

  奚闻眼亮了起来,想出一个提议,“我过段时间要拍一个MV,沈老师你一起来吧。”

  “我?可我没什么经验。”沈清野皱起眉,很犹豫。

  “不难的,以前都是找模特拍的,脸好看就够了,就当是我们一块儿凑个热闹玩玩了。”

  沈清野还是没答应。“这事可能得和杜总商量一下,既然是乐队的MV,质量上公司要把关的,我要是做不好怎么办?而且日程也都在经纪人那儿。”

  奚闻用虎牙咬着下唇,觉得沈清野顾虑得实在太多了。关于奚闻的身份背景,沈清野没问,他也从不说,沈清野只是知道他有钱,只以为是乐队有名气,都是他自己赚回来的。

  “只要你愿意,这些都不算问题,而且,”奚闻靠到沈清野身侧,嘴凑到他耳朵边,低声笑了,“沈老师,你说错了,这不是乐队的MV,是我们的MV。”

  作者有话说:

  谢谢轻易翻篇小天使的鱼粮~!

  下周一二三不更,四五六连更。之后稳定隔日更,每晚八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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