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十五六岁的时候才突然叛逆地萌生的这个想法吧……失败了怎么办?爬起来继续呗,继续到我自己都觉得我那个年龄不适合,也不能再当偶像了为止。”

  “具体多大?”盛琰听见视频里的自己在略一思忖过后之后用开玩笑的口吻说,“大概四五十岁吧,等到了那个时候,我就回家跟我的弟弟妹妹们争家产。”

  而之前从来没有看过公司剪出来的采访成品的盛琰这才发现,原来在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摄像大哥聚焦的重点是他手腕上挂着的高奢手链。

  就像是在证明他确实能随时回家继承家产,手里拿的不过是豪门小少爷为了梦想才涉足娱乐圈的剧本似的。

  与之相对应的镜头,是于越坐在圆座转椅上,用斩钉截铁的口吻说出来的:“成为一个偶像是我从小就坚定的梦想……一直都是。”

  以及于越在说过这话之后立马垂下的眼睛和冒出来的不自信发言:“但是如果真的实现不了的话,我似乎也只能回归到平常人的生活里,找个地方上班……”

  他的微笑里带着点儿苦涩,“没办法,我长得不好看,能力也一般,当了好几年练习生实力也就那样。”

  负责拍摄介绍短片的工作人员当时也同样拍了一个于越的手部特写。

  拍他的紧张地扣着椅子边儿的指尖,和他手腕上没有牌子的廉价手表。

  盛琰无声看完了后边的内容,通过那与歌词一一对应的画面参透出了剪辑者想要表达的故事情节。

  ——大概就是两个家境和性格都截然不同的人因为共同的梦想在一个公司遇见了,并且因为相近的年龄自然而然地成了每天一起去公司训练,一起回宿舍休息的朋友。

  只是没人告诉他们,同性之间也会产生致命的吸引力。

  于是慢慢的,他们俩之间的情愫超越了朋友,不甘心只做朋友,却又无可奈何地只能保持距离,只敢在无人注意的时候用眼神交换着深切的爱意。

  对此,盛琰表示:……如果自己不是主角之一的话,其实还挺感人的。

  或者,把视频里的另外一个主角换一换。盛琰想。

  他无声地抬眼,看着某个闷声不吭地往他们这个方向走,在短暂的犹豫过后坐在了庄思逸边上的人,有些心酸地想:换成某个他真的爱了很久的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推荐BGM有:《爱了很久的朋友》(x)

  不过本文是小甜饼~(确信)

 

2.面试

  盛琰第一次见到洛闻是在四年前。

  当时的他叛逆地买了南下的机票,跟着颠簸的飞机穿过云雾,来到了一千多公里之外的星辰娱乐面试练习生。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时大概是刚训练完,所以汗涔涔地正隔着道玻璃门看他的洛闻。

  和其他人或好奇,或探究地往面试间里的表情不一样,洛闻的眼神里不掺杂着任何的目的性。

  纯粹之余,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无辜。

  以至于盛琰的心里忽然升起了一种莫名的想法:如果围观的人是对方的话,那么就算他接下来唱砸了,或许也不会被嘲笑。

  于是盛琰听着是时已经响起了的前奏短暂地闭了一瞬眼睛,再睁开时,就已然进入了表演状态。

  他唱了首自己在家里闷了大半个月才创作出来的歌,不算太成熟。

  但是早在他开口的那一刹那,那几位面试官就互相对视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惊艳。

  在盛琰唱完最后一个字音之后,那几位凑到一块儿小声地讨论了几句。结果则是惊人地统一——得想办法把这人留下来。

  省的他们这头还“矜持”着呢,眼前人转头就被其他公司给挑走了。

  至于理由,则是长成盛琰这样,唱歌还在调上的,于他们而言就跟天上掉下来的宝贝差不多,实在少见。

  更遑论盛琰创作的那首歌其实也不赖。

  尽管在当今正儿八经地有很多好音乐人的乐坛上算不上特别出彩吧,但是里面却有真挚的感情,有能打动人的少年气,以至于他们觉得只要稍加润色,就能在现今内娱贫瘠的偶像花园里立起一块“有才华”的招牌来。

  结合盛琰说的“只是找住在附近的音乐老师学过几个月作词作曲”的说辞,还可以多贴上一个“天赋型偶像”的标签。

  ——尽管当时刚过了十六岁生日的盛琰还没有完全地变完声,他们也无法确定盛琰变完声之后的音域到底是会变得更宽还是更窄,但是对于他们来说,都无关紧要。

  他们想,实在不行的话就让盛琰去唱rap,反正盛琰那张大少爷似的拽哥脸还挺适合唱rap炸场的。

  所以他们一改以往喜欢故设悬念的习惯,果断地向盛琰抛出了橄榄枝。

  帅而不自知的盛琰挑眉,反而冷静地问对方:“面试练习生,不需要展示自己的舞蹈实力吗?”

  那人闻言一拍脑门,丝毫不觉尴尬地“噢”了一声,又坐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