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溺玫瑰>第96章

  要真说他们父子真枪实刀、不遗余力地打一场, 谁胜谁败,说不准,伯仲难分。

  天之骄子傲骨铮铮, 爱憎分明,不畏惧强权, 即使好似千斤沉石的艰难压于肩膀, 硬骨仍然挺拔, 宛如高压风雪下屹立不倒的松杉。

  资本家混迹商圈多年,狡猾精明,狠心冷血,那些不起眼的阻碍只要稍微动根手指头, 轻松碾碎, 灰烬都难寻。

  两股力量势均力敌, 火焰愈发升高。

  可最终,沈埕败了,他预料到沈厌会这样做, 没有躲。

  或许, 这是他欠下的,欠了他们母子千日的债。

  唇角鲜血流淌,染了腥,味道不那么好闻。男人扬起指腹擦拭,低眼看, 小片的红, 锐利的鹰眼松了些许,精明消退, 好像在思考什么。

  看来, 这个女孩对他很重要。

  咖啡馆位置偏僻, 落地窗外的树木像是霎时疯长似的,绿荫面积扩大膨胀,恍然入眼,有种将灿光全部吞没的趋势。

  室内暗,气氛也沉。

  没有人说话,更沉了。

  温书梨本想说完那句话,起身离开这里,此刻却定在原地,目视沈厌分别给了两人一拳后,她的心猛地一惊,心脏高度骤然腾空,悬在不降的位置。

  冰冷水渍滑落面颊,她的细眉、长睫,还有呼吸的气息都泛凉,只清晰地感觉到喉腔堵塞,指尖在抖,眼周酸软一片,晶莹泪珠逃离泪腺管辖,夺眶而出。

  “阿厌。”顾不上抹去脸上的水痕,温书梨来到沈厌身边,纤嫩手掌贴紧他的,声音颤着,“不要,我没事的……”

  一记泼冷水换来一拳,天秤量度,确实不太公平。

  但如果让沈厌眼睁睁看着温书梨被泼冷水,站在原地看着,什么都不做?那他一定是疯了。

  当她触碰他手心的那一刻,他才回神,看向她时,眸底的寒冽逐渐褪去,柔和随之替代。

  沈厌伸手拂拭她双颊的冷水与莹泪,开口,每一个字皆喑哑:“吓到你了吧?”

  温书梨还未说话。

  沈埕淡笑,非常短暂的一声,而后从西装口袋抽出纸巾,慢条斯理地擦伤口,“沈厌,我没想到你会为了她对我出手,就这么恨我吗?恨之入骨吗?”

  “你伤害我爱的人,”沈厌刻意控制内心险些压抑不住的火气,冷声说:“我凭什么不出手。”

  你伤害我爱的人,我凭什么不出手。

  他的母亲,他的她,都是他爱的人,也是他的世界。

  守护的世界,因为你的介入已经空缺一部分,色彩黯然,经过漫长时间的沉淀,斑斓日趋重回,你还想做什么?还要做什么?

  “爱?”很显然,沈埕无心,只理解到他口中说的“爱人”指的是温书梨,摇头似是否定,“像你这样的年龄阶段,喜欢情感根本算不了什么,何来谈‘爱’?”

  “这时候要以事业为重,名与利才是你现在最好的选择。”

  能把利用说得如此冠冕堂皇,除了沈埕,好像真的没有其他人了。

  他的目的就是想利用沈厌,用“继承人”这三个字困住他,然后,安排他的婚姻,并且加以支配,成为自己职场获利的手段。所以,他调查温书梨的背景,却并不是所预想的结果。

  温书梨的手机号码,他也查到了,却不料,在他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先沈夕拨通。今天的游乐场碰面,在他的意料之外,原本想来接小姑娘回家,老天让他遇到了温书梨。

  一个利己主义的人,做什么事情都是利己的。这点从苏家出事之后,他选择与苏若沁离婚这件事可以完全看出来。

  他在乎的,有且仅有利益,只有利益。

  假设蒂拉不是国外知名风投公司的掌上明珠,他大概率不会特意靠近她。说对蒂拉没有感情不是绝对,这种感情攀附于利益的条件上,不是自然而然产生。

  但……对苏若沁,的确是沈埕先动心,年少时纯粹的、无尘埃沾染的动心。

  可笑的是,这种动心并未维持多久。

  父子俩的相处场面,除了对峙,想不到其他。

  沈厌对沈埕的态度,可能也只剩嗤声。

  “瑞墨老总日理万机,居然还有闲工夫管我?”沈厌不以为然地讥刺,针对那句“名与利”的话,表明态度,“那是你的选择,不是我的。我说过,管好你自己就够了。”

  他淡淡道:“类似今天的事情再出现,我不会手下留情。”

  其实,这句话,沈厌没有说完。

  完整的一句是——类似今天的事情再出现,我不会手下留情,别再让我恨你。

  十八岁意气风发的少年与年过不惑、叱咤商圈的男人,论气场,谁也不输给谁。

  只要正面交锋,定会剑拔弩张。

  一旁的保镖挨了沈厌那一拳,从头到尾不敢说一句话,当然,也没有轮到他说话的权利。只不过,墨镜之下的视线不自觉落在少年身上的时候,他仿佛看到了强盛的抗衡。

  不拘束于枷锁,冲破羁绊的匹敌。

  音落一瞬,沈埕看向沈厌,与他对视的那一眼,莫名其妙的,被利益占据绝大的心脏竟被狠扎几分,如刀绞的痛感慢了好多拍传递神经系统。

  原来,疼痛的感觉是这样的,这样难受。

  像是成千上万的利器无孔不入朝你席卷而来,你无力反抗,只能被动承袭。也像唯一的呼吸道被扼紧掐断,隔绝氧气,意识迷惘涣散,不清醒之下,脚底踩空,堕落万丈深渊,摔得粉身碎骨。

  五年前,沈厌比他更疼吧。

  在京城,他们的第三次见面,有两次是不愉快的僵持。

  以后可能会有更多次的见面,难道……要一直这样吗?非要你死我活?鱼死网破?

  一次是这样,两次是这样,三次四次还是这样,有什么意义。

  无聊的把戏。

  面前,他的儿子,像看仇人一样看他。

  可到底,这一切的一切,都归结于他咎由自取罢了。

  不知怎的,沈埕突然想到了他的第一任妻子,她应该不想看到他和沈厌现在的相处。

  既然控制不住他,那放走他吧。

  “沈厌。”再熟悉不过的名字,叫出口之后却觉得陌生,沈埕改了称呼,“阿厌。”

  他承认,他很久没有这样叫过了。

  “阿厌”这个称呼,是苏若沁在沈厌两岁时取的。刚出生叫他“小厌”,后来长大了,那时候的沈厌想换个“小名”,于是,她便一直一直“阿厌”的叫他,沈埕也这样叫他。

  理不清楚具体的时间点,他口中的“阿厌”变成了“沈厌”,没有温度的,冷冰冰的。

  闻声,沈厌抬眸,先一步说:“是想让我原谅你吗?”

  原谅,多么灼痛的词眼。

  既沉重,又束缚,也像禁咒一般的存在。

  “不,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沈埕不是一个好的丈夫,也不是一个好的父亲,可现在,他展现出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会有的一面,“我从未奢求你能原谅我。”

  他不要求洗白自己,因为他做的,已经是事实,封存于过往。

  “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沈厌牵着温书梨的手,经过沈埕身边,脚步停顿。

  这一画面好像与医院那次的画面高度重合,但这一次,他说出的话不是无温度的。

  “以后,”沈厌说:“我们桥归桥,路归路。”

  互不干扰,互不相欠。

  ……

  离开咖啡馆,已是下午一点。

  游乐园内的行人仍然不少,休息区的座位却空出很多。找到空位置的长椅,温书梨坐在沈厌身边。

  没看到沈夕跟着沈厌,温书梨担心不过。沈厌同她解释,沈夕没有吃中餐,被女管家接走了,小姑娘很安全。

  在这之后,沈厌在偌大的游乐园寻找温书梨的身影。她说要去买棉花糖,明明才不过五分钟的时间,他却把她弄丢了,看不到她,他不想做任何事,只想找到她。

  拨不通电话,那就不停地找。

  欢乐谷,千平方米的面积,沈厌基本上全找了遍。终于,在一处地理位置不太显眼的咖啡馆,他看到了她,看到她对面的人是沈埕,看到站在旁边的保镖没有犹豫地拿起玻璃杯,看到她未缓神之时便被泼了冷水。

  他忍不了,决然冲上去挥了两拳。

  “阿厌。”温书梨倾身,吻了吻他的侧脸,一下不够,又一下,“我不会和你分手的,这点你可以永远相信我。”

  “我只选你。”

  只选你,除了你,我不会选任何人。

  温书梨不知道沈厌是否听完她和沈埕之间的全部对话,但态度一定要表明。

  她的细软长睫垂落,犹如羽扇,轻轻点拨便能动人心弦,目光撞上他的,心率又加快了。

  还想吻他,想吻去他的伤疤,想把世间的所有甜,私心地都给他。

  沈厌是仰望神明最忠诚的信徒,他值得最好的。

  “嗯。”沈厌轻笑了下,“我知道,我也只会选你。”

  不好的情绪,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顷刻间烟消云散,融进无形的风里,陷入宽阔的海里。

  家庭背景的复杂,谁想这样?但有什么办法,一代人的过错为什么非要强加于下一代人身上?

  “梨梨。”沈厌抱住她,声音很低,含了满腔愧疚:“对不起,我没能保护好你。”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想让你受到一丁点伤害,我没能保护好你。

  温书梨环紧他的腰,浅浅摇头,哽咽着:“阿厌,你没有错,被泼一杯水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轻轻拍了拍他的背,声线缓缓:“不要再和我说对不起了,我的阿厌什么都好,为了我做了很多很多事,没有对不起我。”

  “我喜欢的是你,爱的是你,无论今后的路有多少困难,我都会站在你身边。”

  少女的声音如潺潺流水,软又轻:“我们要向前走,一直向前走。”

  回想起初二那晚的滂沱雨夜,是苦的,也是甜的。

  他遇到为他挡雨的姑娘,遇到了光。

  “会的。”沈厌点头,答应温书梨:“我们要一直向前走。”

  光芒耀眼的少年啊,不要自责。

  你没有错,错的不是你,是这个世界的不公平。

  请不要怀疑自己。

  人生,在万千日夜时间长河的见证下,很长,也很短,不可能十全十美、一帆风顺,这是固定的结果。但,希望我们可以笑对生活,不蹉跎岁月,认真且负责地对待每分每秒,能做到这样,已然足够强大,遇到阻挡或者困难,请保持那份初心与勇气。

  不公,那就对抗;压迫,那就呐喊。

  花季年华,热烈、无拘无束。

  做自己的主导。

  作者有话说:

  补好啦,下一章阿厌的小姨出现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