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暗恋甲方怎么办>第22章 220和284

  \\\他是看过麦文澈的裸体的。不仅看过,甚至还摸过麦文澈的胸肌,就那次在烧烤摊被恶意瞒骗喝了芒果汁引发过敏后。

  那天去医院挂了急诊,医生开了内服和外涂的药。等看完急诊出来,宿舍早就过了门禁时间,于是两人在医院旁边的宾馆开了个房。

  浑身痒得难受,进了房间麦文澈直接一抬手就把上衣脱掉,嚷着明榛帮忙给他涂药。他全身都是小红点,脖子、腋下、后背、大腿都抓得通红。麦文澈自己涂手背、大腿,看不见的脖子和后背就交给了明榛。

  给一具光裸的身子涂药对明榛来说,既是巨大的福利,也是巨大的考验。

  他第一次知道了胸肌的触觉——他真的不是故意要碰的,就捏着棉签擦锁骨那一片时,尾指的骨头不小心碰了一下而已——原来看上去沟壑分明似的的肌肉,是软的,不是硬邦邦的。

  他也是人生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观摩了腹肌和人鱼线。

  麦文澈到底是要上镜,有刻意锻炼身体线条,不过他身上肉不多,所以肌肉有点纤薄。

  微微隆起的胸肌,紧实但又没形成块状的腹肌,撑着床沿而凸起的肱二头肌——原来人的身体......这么美妙。

  明榛紧张得有点笨手笨脚,同时又庆幸自己胖,让这种笨手笨脚显得十分合理,而不至于暴露什么,于是没话找话说:“澈哥,你身材真可以啊!”

  麦文澈昂起脖子方便明榛擦药,回道:“没办法啊,我们当模特的,得靠出卖肉体才能赚钱,要有职业基本素养!”

  明榛不无羡慕:“我要是也能瘦一点就好了。”

  “你现在也挺好啊,胖胖的也很可爱啊!”麦文澈轻松地闲聊,还调侃他,“不过,看不出来你还是个灵活的胖子啊!哎呦,你刚才的动作就是快如闪电,我都没反应过来!”

  被麦文澈这么一提,明榛再次气愤得语不成句:“他......他该揍!太坏了!怎么有这么坏的人!我就是太生气了。”

  他的确不是个冲动的人,如果关元凯是无心之失,他断不会骤然愤怒,然而对方是知道麦文澈芒果过敏的,而过敏严重可是会死人的!这种人非蠢即坏!明榛说着又气了上来。

  然而,害怕麦文澈把自己划入鲁莽之列,又小声嘀咕补充:“我......我也是第一次打人......”

  明榛委屈地补充完,继续专心地给麦文澈涂药,目不斜视一脸认真的样子。

  除了这次过敏事件后,明榛还看过很多次这具身体赤裸的样子。

  拍摄的时候换衣服,遇上时间紧急的行程麦文澈会直接在棚里脱;打完球后一群大学男生汗涔涔的,也会把球衣整个脱下来胡乱地往脸上擦;甚至在这间他住了好多天的公寓里,麦文澈偶尔换衣服也不会刻意避讳。

  那时,对方坦荡,明榛也心无邪念。而如今,他不一样了。

  现在喝醉酒后毫不设防的麦文澈,因为冷而无意识寻求自己呵护的麦文澈,让人心里蠢蠢欲动。

  明榛意识到,自己对麦文澈有了肉*的渴望。

  他想抱紧那具躯体给他一点温暖。

  他想抚摸那光洁的皮肤。

  他想知道胸肌揉在掌心里是什么手感。

  他想尝尝那修长的十指是什么味道。

  那些秘不能宣的热望挠得心里发痒。

  啊.....我怎么跟个变态似的.....

  怎么可以对一个毫无反抗之力的人有如此逾矩的想法呢?

  自厌和自卑陡然而至,明榛真的太讨厌这么不堪的自己了。

  以前的明榛喜欢麦文澈,是一种只敢远观的尊敬,是一种卑微但饱满的爱慕。而此刻,他才知道,他的喜欢并没有那么纯洁。

  他是个人,是人就有欲望。

  而他对他有欲望。

  这晚注定是个难眠之夜。

  麦文澈哼唧了几下很快就睡了,而明榛翻来覆去根本睡不着。好不容易才把缠在自己身上取暖的人扒开,他给对方掖了掖被子,又挪了挪身子给两人拉开了点距离。

  睡不着,睁着眼睛心发慌。

  于是打开手机备忘录想记录点什么宣泄一下内心此刻的心情,他敲道:“澈哥今晚喝醉了,我跟他一起睡觉——”

  点击键盘的手突然顿了下来。

  这两句话听起来实在是太暧昧、太色情了。

  看着自己不经意间制造出的引人遐想的句子,明榛毫不心虚,甚至有点满意,又斜眼偷偷看了眼旁边酣睡的人。

  重读了一遍,觉得这么赤裸裸地把对方的名字写出来,要是不小心让人看到了太容易识破了,思前想后,他决定给麦文澈起个代号。

  什么代号呢?

  名字缩写?不好,还是容易被辨认出来,得起个就算被人看到了也猜不到的代号。

  天使?在明榛眼里,麦文澈真的像个天使一般的存在。美好又温暖。可是又觉得不够浪漫。

  要不,取个洋气点的?英文的?My apple、My darling之类?额,好腻歪的样子。

  苦思冥想间,他忽然想起自己抽奖免单的那张220号的奖券......脑海里灵光一闪,便用284替换了麦文澈的名字。

  220和284,是人类在自然数里发现的第一对也是最小的一对亲和数,彼此的全部约数之和与另一方相等。

  其实也没啥太特别的意义,但就是觉得“第一对亲和数”这个名词,连念起来都带着幽幽的浪漫。

  即便明白自己记录的这些更新和状态都是私密的,但明榛依然保留了足够的谨慎。

  这也是明榛第一次把麦文澈像写日记似的记录进自己的备忘录里。

  那些热烈而甜蜜的喜欢,那些发自本能的亲近,那些害怕被拆穿后的失去,那些他想要接近又不敢接近的纠结。

  这个备忘录后来记录了很多很多。

  明榛一夜都没怎么睡安稳,第二天是被肌肤的滚烫热度烫醒的——麦文澈着凉发烧了。

  他整个人烧得眼底都是红的,昏昏沉沉,喊也喊不动。明榛吓坏了,一骨碌起身,给他套了件衣服,立马把他送去了医院。///

  麦文澈把车子倒入车库,回到他妈家的时候,那些刚在家吃完饭的阿姨还在客厅里闲聊,准备晚点儿去跳广场舞。

  麦池雪张罗着把菜热了,麦文澈礼貌地喊阿姨们吃饭,阿姨们很识趣地说先离开,还七嘴八舌劝说他要多回家跟妈妈吃饭,妈妈一个人做饭也不好做。

  熙熙嚷嚷的人离开后,客厅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麦池雪的厨艺太一般了,虽然菜都是麦文澈喜欢的菜,但味道真的......普普通通。

  幸得他在宴会上垫了些,也不算很饿,他妈给他装了满满一碗饭,被他挖了一半放回了电饭锅里。

  两人闲聊了几句天,麦文澈问他妈手怎么样了,麦池雪扬扬手,中指指尖处贴着一张止血贴,说是已经止血了。

  用餐完毕,麦文澈要去洗碗,他妈不肯,说知道他不喜欢洗碗,而且他工作这么累,就别操劳了,麦文澈无奈地说:“我来吧,你手还弄伤了。”

  说着把碗筷端进了厨房,他的确不喜欢洗碗这项家务,边洗边说:“妈,干脆给你弄个洗碗机好了,以后你自己也不用洗了。”

  麦池雪在外面擦着桌子,回道:“浪费这个钱干什么呢!我就一个人,也没几个碗筷!”

  洗完碗,回到客厅,坐在沙发上掏出了手机,整个人放松地瘫坐下来。摸出手机来,才猛然想起自己刚才加了明榛的微信。

  其实有很短暂的一瞬间,麦文澈曾经觉得自己还是眷恋着明榛的体贴的。只是一想到当初自己愤怒决绝直接拉黑明榛的原因,心底还是有根刺。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突然要加人微信是什么心理,就当是不想欠他人情吧。

  事实显示,重新添加的这个微信号,明显是个新号,因为微信号不一样。明榛以前的微信号是他的名字缩写,而现在的微信号没有改过,是系统原始生成的那一串不规则码。

  麦文澈翻着手机,随口问他妈待会儿几点去跳广场舞,麦池雪回:“今晚就不去跳了,天天跳也怪累的。你难得回家一趟,跟你唠唠嗑嘛!”

  “哦。”敷衍地应完,麦文澈突然脑海里觉得不对劲。

  他妈先前发的照片伤口明明在食指,为什么止血贴贴的是中指?

  他把麦池雪刚发的图片下载了下来,打开百度识图,点击搜索,搜索结果里识别到了张一模一样的图片。

  所以他妈用网图骗他。

  麦文澈心里五味杂陈。

  他瞬间明白麦池雪为什么用网图骗他回家——因为这两年他的确有意无意地减少回来的机会,他需要从他妈像渔网般裹住他的母爱里喘息。

  但他也知道他妈骗他无可厚非——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觉得自己为儿女成长牺牲了很多,都觉得父母是天,儿女理应孝顺,麦池雪无非就想他回家吃顿饭而已。

  麦文澈从小跟他妈相依为命,麦池雪是她唯一的亲人,所以他爱他妈;但麦池雪从小就开始控制他的人生,即便成年后还多次有意无意想干涉他的生活,所以在某个程度上来说,他也恨他妈。

  爱和恨两种完全对立的情绪也是可以同时在一个人身上存在的,人心就是这么复杂的东西。

  理智上觉得不用小题大做,情感上却觉得被“骗”了有点愤怒。

  麦文澈是真的很讨厌被人欺骗!

  说到欺骗......莫名想起了明榛刚在宴会上说到“酒精过敏”。酒精过敏?呵,说这样的谎话骗我有何意义?当年明榛酒量还是我给练出来的,而且当时声称要练酒量的人,还是明榛自己。

  他知道明榛两瓶红的就能放倒,或者喝五瓶啤的开始犯晕,加一瓶就逐渐话多,最后一瓶能直接断片。

  他不仅知道明榛酒量去到哪里,也知道他喝醉后是什么样,甚至还经历过明榛酒后失控亲吻自己的样子。

  好吧,其实也算不得失控,也就轻轻碰了一下而已。

  \\\几年前,麦文澈刚实习不久就遇到年底饭局,有几次跟公司的同事喝醉酒,都是明榛去接的。有次喝醉第二天突发高烧,也是明榛送去的医院。

  宿醉头痛又发烧,麦文澈整个人烧糊涂了,一难受,耐心会不由自主地下降。

  等待看诊,等待缴费,等待输液……工作日的急诊人也很多,加上遇到几个人在输液区大声地争执,麦文澈本来就虚弱的身体更显烦躁,一向温和示人的脸上也难得露出了不耐烦:“好困!好吵!”

  “要不你再睡会儿?”明榛拍拍自己的腿。

  麦文澈并不抗拒跟明榛有身体接触,明榛那个时候减重到了180斤,身上还有点肉肉的,枕着特舒服。何况他跟明榛住一起的这两个星期,已经充分感受到这位小伙子的洁癖有多严重。

  麦文澈难受得紧,毫不犹豫顺势就躺下了,明榛用手帮他捂住了耳朵。

  看完病回来已经中午了,明榛要给他煮粥吃,麦文澈觉得生病本来就没胃口,还得喝白粥就更凄惨,前面还很抗拒不想喝粥。幸好明辙端了个肉碎粥上来,粥里还相当讲究营养均衡地加了蔬菜和玉米。

  饱饱地吃完了粥,又吞了退烧药,明榛让麦文澈去休息一下。

  可是麦文澈不喜欢白天睡觉,因为有种奇怪的感觉,好怕自己一觉醒来,全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尤其是午睡睡到黄昏醒来,会不由自主低落,感觉到特别孤独。他记得网络上有个名词,叫做“黄昏孤独症”,所以周末的午后他会尽量不睡午觉。

  可是他很困又很累,最后决定在客厅沙发上睡——明榛白天要兼职,会在客厅里用电脑,这样哪怕他突然醒来,睁开眼起码视线所及能看到一个让人安心的人。

  明榛也没跟他拗,从房间里抱了枕头和被子过来给他铺好床,麦文澈便躺下了。

  枕着轻微的键盘声,麦文澈睡得迷迷瞪瞪。中途明榛过来摸了下自己的额头似乎探温,然后还给额头贴了个退烧贴。

  刚吃了药加上喝了滚烫的粥,躺在厚被子里不一会就开始发汗,麦文澈热得要把被子掀开,模模糊糊中好像有人拿着毛巾给自己擦汗,他也分辨不太清了。

  睡到傍晚醒来,量了次体温,已经降到低烧了。吃过晚饭,澡也没洗,不想再睡觉,就坐在沙发上抱着被子发呆。

  明榛打字间隙回过头,忽然看着他笑。麦文澈不解问:“笑什么?”

  明榛摇了摇头没解释。

  麦文澈想了想,问:“是不是笑我现在很呆的样子。”

  明榛嘴角噙着笑意不置可否,拿起手机咔擦地拍了张照片,拿过来给他看。

  照片里的自己头发睡得凌乱,一副呆滞无神的样子缩在被子里,只露出半颗脑袋,是有点搞笑。

  “你啊,以后还是少喝点酒吧,你看你这又吐又发烧的——”明榛语重心长。

  “臭小子,教训起你哥来了?”麦文澈装作凶他。

  明榛不接话,却伸手带了点宠溺意味似的揉了一把麦文澈鸡窝似的头。麦文澈没有躲闪,任由对方在自己头上揉了几下,语气带着刚睡醒的软糯说:“这不有你嘛,以后我喝醉了你就背我回来,不要浪费你这大高个儿!”

  “那也不能老喝啊,伤身体!”

  麦文澈说起昨晚饭局上的较量,说隔壁领导过来敬酒,他被自己领导先推出去了,美其名曰“先把我下面的喝倒了才有资格跟我喝”,所以才被灌了很多酒,最后叹了口气:“有些饭局上的酒,都是身不得已的,哪是你说不喝就能不喝的啊。”

  “那也少喝嘛!”

  麦文澈苦笑:“你进了职场就知道,只要你喝了,就没有少喝点的可能。你酒量菜,你不懂。”

  “不是说酒量是练出来的嘛,我也可以练的。”

  “好,那你好好练,我好好混,争取你毕业时我就把你招进我公司当我下属,到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