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头痛的厉害,就像是要炸开了一样;不仅痛,还沉,用尽了力气也抬不动,他只得放弃,微微睁开眼,可眼前的世界也是那么模糊。他隐约看到一个身影,熟悉却也陌生。
“方凯,你醒了,你总算醒了。”
声音他是熟悉的,夹杂着哭腔。他的脑子也仿佛是在瞬间清醒了。
“书焘?我这是在哪儿呀?”
“你这是在医院。昨天晚上有人发现你晕在山顶上,打了急救电话,你吓死我们了,知不知道?”书焘抱着他哭了起来。
“你说我晕在山顶上?怎么会?”
“我怎么知道?”
“爸妈呢?”
方凯环顾了四周,才发现病房里只有他和书焘。
“我让伯父伯母回去休息了。”
“哦。”
“你怎么去山里了?”
“没什么,不过,我好像记起了一些东西!”
正在给方凯倒水的书焘听到这句话,猛然心一紧,手中的杯子就调到了地上,“啪”一声,好像梦醒的警钟。
方凯忙从病床上下来,抓着她的手,“没事吧!有没有烫到。”
“没……没有,你告诉我你想到什么?”
书焘反抓住方凯的双肩,脸上是方凯从未见到过的慌张神色。
“对不起,记忆太久远了,我又忘了,不过……”
他觉得应该对她道歉,那是属于她的记忆,他却总也记不起来。
“不过什么?”
“没什么。只是想记起来而已。”
她脸上的神色渐渐平静了,平静的出乎他的意料。
“阿凯,既然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那些记忆没有就没有了,不要再强迫自己去记起来了。”
“怎么可以?那些记忆是和你一起度过的,是我们共同拥有的美丽记忆,怎么能让它就那么消失呢?”
“我们的共同记忆很多,那些忘记也没有什么。”
“不行,我们之间的每一个记忆我都不能忘,好了,别跟我争了。”
她无奈,脸色煞白,那些记忆,她多么希望他能永远忘记。
“你说有人发现我晕倒在山上,谁啊?”
“不知道。”
他把她拉进自己的怀里。
“你也回去休息吧!我没什么事。”
“不行,一声说你突然晕倒可能和十几年前那次发烧有关,不可小看,要住院观察,所以我要陪着你。”
“听话,回去好好休息一下。昨晚肯定一夜没睡,都有黑眼圈了,让别人看了还以为我们吵架你哭了一夜呢!你眼睛都充血了。乖,回去休息好再来陪我,我在医院呆着有医生也有护士,没事的。你这么累,我会心疼的!”
“嗯,那好,我先回家休息一下,下午再来,顺便给你带晚饭来,你也要听医生话,知道吗?”
她环着他的脖劲,眼神中充满了关怀。
“知道了,未来老婆!”
她吻了他一下,笑着走出了病房。
他的脑子里混混沌沌的,想不起任何关于昨晚的记忆,他拼命的去回忆回忆……
“方先生,你感觉怎么样?”
“头很重。”
“关于昨天晚上的事情你还记得吗?”
“我想可能忘记了。”
方凯用手揉着头,似在回忆着什么。
“医生,我的情况很严重吗?”
“不会,一般而言人的记忆是存在关键点的,比如对自己而言特别重要的事或者特别在意的人。你之所以想不起来,可能是还没有碰触到那个记忆关键点。又或许是你的身体不配合,也有可能是心理上的原因。”
“心理?”
“我一直觉得失忆的病人对那段记忆存在着本能隐藏的倾向。”
“本能隐藏?”
“对,就是说,对于一个失忆的人来说,丧失的那段记忆在现实生活中是所不了解的,不论他是否想记起,都会同时存在着一种恐惧感。昨晚你应该记起了一些事情,但出于本能的,潜在的恐惧感,你可能就会选择将它自动隐藏。”
“会吗?”
“这种事情,即使是作为医生也是不好说的。”
“那还能记起来吗?”
“因人而异吧。也许遇到关于那段记忆中最重要的人,会有一些帮助。但不需要太在意,毕竟那段记忆对你现在的生活影响并不大。而且,有时候,失去一份记忆未必不是件好事。”
【记忆中最重要的人?不应该是书焘吗?可为什么……昨晚,我们好像也没有在一起。难道?不会的,不可能,一定不可能。】
咏霓一个人走在马路上,漫无目的。双休日,柳灿阳那个色女早就和男朋友约好了,所以也顾不上她。她是应该回家看看她妈的,可对于之前发生的事,她怕自己会控制不住要问她。她不知道自己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答案,而且她害怕。
她有想过去医院,可她又怕与他或她碰到,她不知道自己该以怎样的一个立场出现在他们面前。昨晚她把他送到医院,知道他失去记忆后,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应不应该再去追究些什么。当书焘出现时,她只能默默的离开,他知道,至少现在,有些东西是该埋葬的。
“你为什么抢我的包?抓贼呀!小偷!”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太过倒霉,这种光天化日之下遭抢的事居然也会让她碰到。她追着抢包的人,可惜高跟鞋不争气,一下子将她摔在地上。
“小姐,你没事吧?”
“没事,帮我追小偷,他抢了我的包。”
“小姐,他们是骑着摩托车的好不好,难道你想让我的两只脚去追两个轮子?”
瞬间,她真的不知道她遇上了什么人,抬头,他穿着体面,面容清秀却阳刚,还有一点痞痞的帅气,坏坏的笑,可他却是个恶毒的家伙。
“你难道不能帮我一下吗?算了,和你这个陌生人在这废话黑不如我自己去追。”
“自己追?”他低头看看她的脚,坏坏地笑,“就凭你这双高跟鞋,连站都站不稳。”他又瞥了一眼她的手。
突然间,她发现自己从地上站起来后稳稳的没有摔倒,是因为她的手紧紧的抓住了眼前这个陌生人的胳膊。
她一下子松开了自己的手,却不想摇摇晃晃差点再次落地,多亏了他的胳膊再次伸过来搂住了她的腰支撑着她。
“喂,你干嘛?占我便宜呀!”
“拜托,小姐,你搞清楚状况,我是在帮你耶!”
“帮我?帮我怎么不去追抢我包的人?”
“那根本不现实,好不好。我的两根棍怎么可能追的上两条圈呀,还是带马力的。”
咏霓无奈,只得认命了。
“那现在怎么办?”
“是你被抢,又不是我,干嘛问我。”
如果不是在大街上的话,看着他说话的那个无所谓的样子,咏霓真恨不得给他两拳头。
“是因为你所以他们才跑掉的。”
“你蛮不讲理哎!明明就是你高跟鞋坏了!”
“反正都是你的错。”
看着咏霓快要哭出来的表情,他突然就很想保护这个女孩子。
【这应该就是自己从来不相信的一见钟情吧!】
“我投降,我投降,好好好好好,我帮你。”
“你怎么帮?”
【还真实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
“你包包里有什么东西?”
“一包纸巾,一包湿巾,一部手机,一张工作卡,还有化妆品。”
“你告诉我的还真多。”
“这不是你问的吗?”
“好,我投降,手机号码。”
“你干嘛要我手机号码?我又凭什么给你。”
面对着她,他真的是无语了。
“你不给我,我怎么帮你换手机卡呀,难道你想换手机号码,还是别人冒充你去杀人啊?”
“给就给嘛。把你手机给我,我给你输进去。”
他接过她输完号码的手机,向四周看了看。
“喂,我扶你到那边咖啡屋坐下,你呆在那里等我一下,我帮你去处理一些事情。”
她坐在咖啡屋里,喝着奶茶,傻傻的等了他一个多小时。
“袁咏霓,你还真傻的可以了!”
“你说什么?”
“我叫你等你就等呀!不怕我是个骗子?”
“我相信你!”
【相信我?我看起来有那么值得你相信吗?真是个傻的,有点可爱的女人。】
“为什么?”
“我没什么可值得你骗的,要色没色,要钱没钱。”
“你还真特别。”
“那当……然。诶?你怎么知道我名字?”
“帮你去办手机的时候我不就知道了吗?”
“对哦。”
她的笑,是他从来没有见到过的。纯洁而没有任何杂质。
“那,给你。”
他把一个盒子递给她。
“什么呀?”
“你看看不就知道了。”
她小心的打开盒子。
“布鞋?”
“怎么,嫌寒酸,我看你鞋坏了特意帮你买的。不要算了。”
“不是,”她一把抱住那个盒子,也许是不想穿那双烂高跟鞋出糗吧!“可是,你怎么知道我脚的尺寸?”
“用眼睛看呀!”
她狐疑的穿上那双鞋。
“哇,正好耶,蛮舒服的,很久没穿布鞋了。上班都得穿高跟鞋。”
“资金不够,买不起高跟鞋,只能买布鞋了。”
资金不够,拉倒吧,谁都能看出来,那双布鞋能买十几双咏霓之前穿的高跟鞋,只有咏霓那种从来不逛名品店的人才看不出来。他是特意买的布鞋,他实在是很怕她穿高跟鞋走着走着路再摔倒。
“很感激,只是,我身上没钱,所以……”
“……(电话铃)”
“喂?”“是吗?”“我马上就到。”“就这样吧。”
“你有事?”
“嗯。”
“你去忙你的吧,今天很谢谢你。”
“那好,我先走了。”
“拜!”
“拜!”
她心里莫名的感动,可看到他离开,又有点连她自己也搞不明白的失落。
他走出咖啡屋,心里想着那个可爱的女人,心中莫名的牵挂。他在感谢老天爷,感谢老天爷让他的车子坏掉在了这个路口上,感谢老天爷爷让她的包包被抢,感谢老天爷让她的鞋跟也断了,感谢老天爷为他俩安排的偶然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