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春夏秋冬>第七章

  饭桌上最后还是出现了酸菜鱼。

  樊琍说这家酸菜鱼做的特别好吃,强烈建议大家尝一尝。秦子良盯着那鱼,运了运气,第一个下筷子,夹走了一大块,然后毅然决然地扔到嘴里,嚼啊嚼,嚼啊嚼,最后毅然决然地吞了下去。他感受了下喉咙,确定没有被刺扎到,才浮夸地睁大眼睛,疯狂点头:“好吃好吃!!!”

  樊琍还没来得及夹,只欣赏了秦子良的演技,尴尬地笑笑:“老秦,你又不会吐刺呢,别为难自个儿了。”

  秦子良出戏比较慢,仍然沉浸其中:“刺也好吃!”

  樊琍无奈地摇摇头。

  杨思远看着秦子良傻啦吧唧的样子,笑得果汁都咽不下去。

  “哇,那这鱼做的真是好了,刺都软了?”杨思远打趣他道。

  他也吃了一口,味道是真的不错,就是刺确实有点多,又细又小,让他吃得很是难受,有那么一瞬间也想像秦子良一样直接吞了算了。

  “那就吃生刺,喉咙裂了就不会有感觉了。”

  杨思远脑子里突然闪过李遇安说的这句话,同时映出的还有他说这话时淡漠的表情。

  杨思远动作慢下来。

  这句话是应当被看做玩笑来对待的,比如秦子良嘴里说出来就会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喜感。但是,李遇安是不一样的。

  他像是真的在提一个建议,他那时直视着杨思远,眼里没有一点笑意和戏谑,只有认真,像他讲等差数列和解析几何一样认真。就像有过亲身经验一样,为了使他人信服,他还要解释一下为何会“不会有感觉”。

  他没有感觉到这句话是带着血味的。

  杨思远停止了咀嚼,一双筷子停在半空,思绪突然从鲜香的鱼肉和碍事的刺里跳脱出来,不自觉地被李遇安这个人牵着走。

  他为什么会这样呢?

  大概是他思考地太过入神,平时不想深究的、转眼就忘的细节这时候都涌了上来。

  他手臂上的疤、他的长袖衬衫、他坚决不摘下来的帽子、他提前拿钱、他记不清的高考分数、他来来回回地工作、他的家庭……

  这些杨思远短短半个假期看到的东西,一起为李遇安这个人蒙了一层黑雾。

  对于杨思远来说,这构成了一种富有新鲜感、莫名其妙并且带有危险意味的吸引力。

  杨思远被保护的很好,从小到大认识的人都和他一样,平凡但坦荡,没有什么可挖掘,也没有什么可惊奇,这让他误以为世界上的人都是如此。

  而一个捉摸不透的李遇安闯进来,勾起了他蠢蠢欲动的好奇心和探索欲。

  他没见过这样的人,他想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样的。在此之前,他一直克制自己这个想法,大多是因为陈立玫教育他不要去太多地揣测别人。他自己也觉得冒犯。

  但说来奇妙,人总是在某一个恰好的瞬间突然改变。

  杨思远就很有意思了,这个瞬间就是他吃鱼吐刺的瞬间。

  他最终没有吃下刺去,老老实实地把刺吐了出来。

  鱼很好吃,他由衷地夸了夸。

  樊琍很能喝酒,据说初中毕业聚餐上她一个人喝倒了一桌男生,一头短发喝完一甩极其帅气。从小酒精过敏的秦子良了解之后即刻将“一定要在某个餐桌上把喝醉酒的樊琍背回去”的想法就着生啤喝掉了,苦得他舌头起舞,第二天就去了医院。

  “认识咱们这几个人,我就特高兴,人都说女生肯定是闺蜜最亲,你们啊也不管男的女的就都是我闺蜜了!干了啊!”樊琍站起来,给自己的大杯子倒满了酒,抓了抓头发,颇有江湖女侠的感觉。

  一桌人都站着举着杯子,大家碰了个杯一口饮尽。

  然后接着吃饭、游戏、扔蛋糕、唱歌。

  一直折腾到九点半,生日宴才终于结束。

  众人给秦子良制造机会,便让他送她回家,杨思远离家最近,等到看所有人都上了车之后才走。

  他也喝了好些酒,但他酒量很差,现在脑子还昏昏的。

  晚风很凉快,他决定慢慢走回去,散散酒气也让凉风吹吹,好让自己清醒些。

  “哒啦哒啦哒啦……”

  每逢朋友聚会,他心情都很好,心情一好就想唱歌,于是这一路就哼着谁也听不懂的小调。

  走到调子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的时候,他走到了白天和李遇安分开的路口。

  他突然停在这里。

  这夜月亮没什么存在感,黑漆漆的夜只有路灯和店面的装饰可供照明。

  他看看路口的右边,那是他回家的方向,一路上都是各式的灯牌,看起来像文艺片里的酒街。

  这条路他太熟悉了,他不觉新鲜。

  然后他转过头来,静静地看着自己基本没有走过的那条路。

  路口的左边,也就是李遇安离开的方向,一开始也有些店面挂着灯,路灯也尽职尽责地明亮,然而再往前、再往前,亮光就渐渐地稀少、暗淡,最后陷入完全的黑色。

  他静静地看了一会儿,有种走过去看看的冲动。

  被神鬼支使一样,他慢慢迈开脚步……

  “Docter actor lawyer or a singer……”杨思远的手机突然响了。

  这一声把他从魔怔里拉回来,接听了电话。

  “啊……刚完,我在路上呢,等会儿就到家了。”杨思远说。

  挂了之后,他又抬头看看那条通向县城边缘的路,摇了摇脑袋,清醒了点,然后回身走上那条灯火通明的路,回家去了。

  而此时,李遇安正在和那条小灰狗较量。

  “汪!汪汪!呜汪!”小狗伸着脖子朝墙那头喊。

  那边居然也有回应:“汪汪汪!汪!”

  狗也有对歌的文化吗?

  李遇安躺在床上,睁着双眼盯着天花板,毫无睡意。

  他本身睡眠质量就不好,入睡极慢又睡得很浅,屋顶上有只猫软软地叫一声他都能惊醒,更别说狼的后代。

  “汪汪!汪汪汪汪!”

  李遇安翻了个身。

  “汪汪汪汪汪汪汪!”

  李遇安又翻了个身。

  小狗还在不停地汪来汪去,李遇安忍无可忍,做了个深呼吸,然后下床出去了。

  “你别叫了。”李遇安一来,小狗立马转过头来盯着他。

  李遇安说的是人话,狗听不懂,大概以为是主人在激励他,于是转过头去叫的更卖力。

  “……”李遇安无语。

  他蹲**子,轻拍了下小狗脑袋。

  小狗卡了一声,看了他两秒,又继续叫,李遇安又拍了它一下。

  又叫,他又拍。

  叫一声拍一下,叫一声拍一下。大概是他力度不够,那狗全当主人的爱抚了。

  “……”到后来的情形仿佛是李遇安在拍一个按钮,拍一下响一声。

  他觉得自己越来越傻了,跟一只狗交流。

  他默叹口气,站起来。起得有点猛,晕了一下,他扶墙缓了会儿,又回屋去了。

  自从那件事发生之后,他就很少再做噩梦,他想了想,觉得是噩梦的源泉没有了。自己这样,也不知道算不算是没有良心,他只知道别人的父母死去时,应该是夜夜难眠的。

  或许那些人说自己“喂不熟”是真的吧?

  一夜过去。

  其实李遇安上午也有工作,是教一个初中生,也在杨思远住的那条街上,走过去也要些时间,所以他早上必须起得很早。

  杨思远就不一样了,上午没课,昨天又喝了酒,把闹铃取消了,睡到将近十点钟才爬起来。

  倒不是自然醒,他是被陈妙的消息震醒的。

  “你下午是两点上课吧?”陈妙问。

  “对啊,我靠你真要来啊?”杨思远难以置信。

  “我现在就在炒面店这儿坐着呢,守株待兔。”陈妙说。

  “这才几点啊!老流氓!”杨思远接着难以置信。

  “下午我早去会儿哦,不会打扰你上课的嘻嘻。”陈妙说。

  “……”杨思远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青春期的女生厉害,青春期恋爱的女生更厉害。

  下午一点钟,杨思远正在翻画册,陈妙就来了。

  杨思远上一次看陈妙穿成这样,还是她追校草的时候。

  “你……穿这个去吃饭?”杨思远打量打量她,问道。

  “嗯哼。”陈妙背着手眨眨眼睛。

  陈妙长得很漂亮,甜甜的很可爱,平时都扎马尾,今天却扎了个丸子,更显得青春。戴着那时候很流行的珍珠项链,很配她这条白色的小洋裙。人长得好看穿什么都好看,这一身套在陈妙身上并没有多俗气,倒是真的像个富养的乖乖女。

  她倒的确是富养,但是并不那么乖。

  “红色的这些,这是他给你做的笔记?”陈妙坐在椅子上,看着他的笔记本。

  “昂。”杨思远回答。

  “字真好看,果然字如其人哪。好想要一张他写的字。”陈妙嘴角带笑,欣赏着李遇安的字。

  这一下可提醒了杨思远。

  “啊!忘了……我还真得找他写张字帖……”杨思远一拍脑袋。

  “真的啊?用来练字吗?那你也帮我要一张吧?最好……写着我的名字!”陈妙听了兴奋,眼睛放光。

  “我、我试试吧。”杨思远撇撇嘴。

  杨思远和陈妙已经很熟了,共处一室各做各的并不觉得尴尬。

  但李遇安来了看到这一幕自然是很尴尬的。

  他拿着新买的伞停在杨思远卧室门口,杨思远也跟着他停下。

  “你好呀,又见面了。”陈妙一笑露出两颗好看的小虎牙。

  “……你好。”李遇安愣愣地回道。

  “哎呀快进去吧。”杨思远轻轻推了推李遇安。

  李遇安默默地坐在杨思远一边,陈妙则一直笑着看他。

  “昨天的伞被吹坏了,修不好。我买了把新的,你看可以吗?”李遇安想起来手里的伞,于是给陈妙递过去。

  “坏就坏了,这比那把好看多了。好看的人挑东西也会挑得这么好看吗?”陈妙说着话,将伞接过来,却没看伞一眼,仍旧直直地看着李遇安,还业务熟练地打趣了他一句。

  李遇安没谈恋爱的经验,被看得有点毛,也没太在意她说的话。于是趁陈妙看手机小声跟杨思远说:“你有事的话我们今天可以延迟的。”

  “不用,等会儿她就走了。”杨思远也小声回道。

  那边陈妙突然把手机递过来说:“你是大杨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要不要加个好友呀?”

  这么多年来手段还是这么简单粗暴……杨思远默默想。

  李遇安愣了愣,他跟陈妙实在不熟,不知道该不该接。

  陈妙则坚持着,李遇安犹豫了会儿还是拿过来了,输了自己的***过去,递给了她,说了句:“但是我不怎么用的。”

  “没关系,你能收到消息就好。”陈妙心满意足地笑笑。

  李遇安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你们要上课了吧?朋友交到了,我就不打扰啦。”陈妙收了手机,看了看时间,走之前还不忘提醒杨思远:“别忘了哦。”

  杨思远突然被赋予存在感,应了一声。

  “再见哦。”陈妙摆摆手,留下一个歪头笑。

  “……嗯,再见。”

  等陈妙走后,李遇安才松了口气,回头看看杨思远。

  “哇你看我干嘛。人家是喜欢你又不是喜欢我。”杨思远瞪了瞪。

  “喜欢我?”李遇安愣了。

  “对啊!她表现的还不够明显吗?”杨思远一边收拾笔记一边说。“虽然她喜欢过挺多个人……哎这老流氓。对了……那个,你能不能写篇字给我?当字帖使,我妈要检查我每天练字的,昨天我都给忘了。”

  “……可以。”李遇安说。

  “嗯……陈妙刚才说,想让你也给她写一张,最好带她名字的。你看行吗?”杨思远试探性地问道,同时又在心里骂陈妙。

  妈的你那么直接,刚才干嘛不自己亲自问……

  李遇安沉默着。

  “她是因为喜欢你,所以想要的。不过你要不想写的话也没事的,不用觉得为难。”杨思远看他沉默,便说道。

  “你为什么会觉得她喜欢我?”李遇安突然问道。

  “啊?这不是很明显吗?”杨思远说。

  “她为什么会喜欢我?”李遇安问。

  他将重音放在了“我”这个字上,好像对别人喜欢他这件事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你帅?”杨思远说着就笑了。

  李遇安则沉默着,没再回答。

  到最后,李遇安还是写了两篇字,一篇开头写了“杨思远”供他练字,一篇开头写了“陈妙”供她发春。

  很长时间之后,陈妙终于放弃了李遇安,那时李遇安已经懂了感情是怎么一回事,他每每想起这件事时,都会后悔自己没有一开始就拒绝陈妙的要求。如果他这时就一步步断了陈妙的念想,她大概就不会白白浪费那么久。

  可那都是后话了,现在李遇安还是块不懂感情的石头,坚硬又冰冷,生不出一朵花一株草来,并且固执地认为不会有人喜欢他,或者干脆说,他不配得到任何人的喜欢。这想法是那样自然而然,仿佛从娘胎里带出来的一样,根深蒂固地扎在他脑子里,随他长了半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