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白塔山>第20章 定罪

  2006年4月1日,愚人节。

  山城市已经完全进入了初春,嫩绿色充斥着山城市的每个角落,一扫先前的沉重。

  巷口儿童被害案今天在山城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中级法院可对可能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和死刑的案件,比如故意杀人、制贩*品、抢劫致人死亡、绑架杀死人质等案件进行审理。

  周小欧早早得知了消息,头一天就通知了陈恕,陈恕如今在一家饭店里打短工,这家饭店就在刑侦大队的对面,算是大队的定点餐厅,周小欧去打了招呼,陈恕便去了店里面帮着拖地、洗碗,做些杂工,工资不高,但包吃包住,比起以前那种居无定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却是好了太多。

  周小欧在饭店门口接上了陈恕,看见小伙子和曾经那个蓬头垢面的形象简直是判若两人,看见他周小欧就觉得我心甚慰,免不得打趣起了他:“我看你在这里做了一个月,脸都白净了些,怎么样,这样的生活是不是比以前好得多?”

  陈恕心情忐忑不安,语气里满是紧张:“周叔,我心里紧张的很,没心情说其他的。”

  周小欧这才反应过来这小子紧张什么了,他倒是不担心,他们的案子做得扎实,想要从证据入手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他的安慰显得极有说服力:“你这是不相信我?我抓的犯人可从来没有从我手中逃过了的,放心好了。对了,”周小欧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转头看向面色发紧的陈恕,叮嘱道:“待会在庭上见到了曹宇哲,你给我把情绪绷住了啊,不要给我露出一副深仇大恨的模样。”

  陈恕听完后,有点不理解地看向了周小欧,周小欧轻叹一声,说道:“我只是想说没必要,你还有很路要走,别把自己的人生就和这个杀人犯牵扯在一起,也别把他的样子记住了,今天开庭后,等到审判那天,这个事儿就可以算是彻底过去了,人生路拐了弯,到时候得从岔路口走出来,走到大路上去。”

  陈恕听完,半晌才幽幽地道:“不知道,我在想,小可的爷爷奶奶会不会给他办一场葬礼....”,他望着窗外,几棵黄桷树在初春季节反常地大面积落叶,黄的绿的相间飘落,那光秃秃的枝桠用力地伸向天空,像一对对虬劲有力的臂膀。

  法院是一个神圣而又严肃的地方,来到这个地方,所有人不自觉地都保持了缄默。

  一进门,陈恕一眼就看见了坐在前面第一排的那个中年男人——似乎与第一次擦肩而过留下的印象相比,曹德明变得有点老相了,可他整个人坐在那里就有种冷静、严肃、沉着的姿态。他的身旁坐着两个女人,年龄稍长一点的女人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子不可忤逆的强势和霸道,眉间尽是高高在上的骄傲;而年轻女人和她长得蛮像,只是更加显得亲和一点,此时她正微微偏头,塌了塌腰在用心听着女人说话,时不时还会点头附和。

  另外有两个男人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扑面而来的都是职业化、专业化。他们在和男人交谈着些什么,脸上是一派轻松,丝毫不认为接下来的辩护有多困难。

  不知为何,陈恕从一来到庭审现场之后,心里那种不安便越发的放大了,他左手扣着右手,掌心里全是一片冷汗。而坐在原告席的黄可奶奶在看到旁听位置上的周小欧和陈恕时,紧张的神情有了一丝笑意。

  此时,法院外一辆警车停在了门口,曹宇哲穿着黄马甲从看守所的警车下来,从进入审判庭内,曹宇哲的目光在曹德明那几人上停留了一下,甚至还对着他们笑了笑,看起来轻松极了。

  很快,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原被告及其辩护律师都分别就坐,法庭一下子静了下来。

  审判长一声严肃的“现在开庭”拉开了巷口儿童被害案审判的序幕。

  审判按照既定流程向前推进着——曹宇哲先将自己的一些情况向法庭作了说明,并如实回答审判长提出一些常规性提问,然后公诉人宣读了刑事诉状,并且开始宣读有关案卷材料。此时,原被告律师都保持着高度集中注意力,竖起耳朵仔细听着案卷材料,因为要随时对其中不利于当事方的一些要点作出相应的质疑。

  曹宇哲对案发当时的情况做了简单陈述:“首先这件事情并不是由我引起的,我不会无故去招惹一个小孩,是他在网吧趁我离开去便利店买东西的间隙,偷盗了我的手机。我在买完吃的,然后回来的路上和他撞上了,我一眼就看见他手里拿着的手机是我的。我让他还给我,可他不还算了,还开口辱骂我,说我是老几,凭什么证明这个手机是他的,说我这是见他人小,想要占为己有。我一时气不过,就把他给扯进了旁边的小巷子里,我承认我动手打了他,可他也还手了啊,我后面...我后面的动作其实有点被他激怒了,他当时嘴里还不停地挑衅我,我后来动手就没了轻重...谁知道....我也不想变成这样的,审判长!”

  他的情绪有些激动,法庭有细小的交流声。

  公诉人此时上前,他开门见山地提出了质疑:“请问被告,为何你在第一时间发现了死者死亡,不是报警自首?”

  曹宇哲据理力争:“我报警了啊,你们可以看案卷里啊,在发生后不久我就立刻报警了!”

  公诉人继续发问:“请问你报警为何不直接说明是自己所为,为何不是事后立刻去警局自首?”

  曹宇哲正要张口,丁俊峰站起来替他回答:“我方当事人年龄较小,当时是情绪慌乱,所以只记得要报警,却因为害怕的原因没有立刻自首,但是我的当事人也并没有任何要逃匿的迹象。”

  “被告律师此话毫无根据”,原告律师站起来直接反驳:“曹宇哲当晚的行为,如果说第一次动手殴打可以说是情绪愤怒刺激下的激情行为,但是第二次上手以至于被害人窒息,则是完全自主行为。据法医鉴定报告中所述,‘现场尸检认为,黄可的死因为他杀,系用绳索勒颈造成的机械性窒息。在尸体解剖中发现,死者的心脏、肺浆膜下存在多处出血斑点,血液浓缩,呈暗红色且不凝固,内脏器官呈淤血改变,这些征象都符合因机械性窒息而导致的死亡。同时查看黄可的胃容物,发现其胃已经完全排空,食物残渣明显进入大肠且已经部分消化吸收,证明案发当日他一整天都没有吃饭且被害人有着长期的营养不良’,由此可知,曹宇哲在当晚第二次动手的时候,已经趋于冷静了,他会冷静地寻找作案工具,冷静地将手放在了黄可的脖子上,甚至在报警后,还十分冷静叫来了戴翔等五名同学进入现场,破坏现场物证,同时也间接给自己提供了目击证人,在这之后,他乘坐姐姐曹琳琳的车离开现场,而这辆牌照为山ADK768的黑色奔驰车在案发后第二天,也就是2月16日被送往焚毁站压成了一团铁皮,不得不说你将所有不利于你的证据都清理得干干净净。所以,这完全不是被告律师刚才所称的,被告人年龄小慌乱导致的!”

  法庭一片寂静,渐渐有压抑的啜泣声传出,黄可奶奶垂着腰,用纸巾捂着嘴不敢哭出声音来。陈恕一双眼睛瞪得浑圆,他要用力将曹宇哲每一个表情、每一个语气都铭记下来,他不能忘,他怎么能忘?!

  接下来,被告开始请证人出庭作证。法庭对证人证言进行激烈辩论,丁俊峰对公诉人所提到的报案材料、证人证言等案卷涉及的疑点和互相矛盾地方都进行陈述和质疑,对不容客观和有悖常理的说法予以否定或不予认定,对能够真实反映案发现场真实细节的部分进行了认定,并对办案人员在办案当中一些做法提出质疑,认定其真实用意,提出合法性有违法律有关规定,有待进一步认定和调查认证。公诉人则出示里警方调查取证过程中的所有执法记录及法律文书进行一一反驳。

  而此时坐在被告席上的曹宇哲犹如已经走了半程钢丝绳的杂技演员,即使下面有人护着他,而上面确实颤颤巍巍,稍不留神他就直接被送去见阎王了。听到公诉方罗列的一项项证据,听到原告驳斥得丁俊峰节节败退,他原本轻松地神情终于换了颜色,他蹙紧眉头,目光投向了旁听席上的曹德明,嘴唇动了动,似乎是想要呼救。

  曹德明没有大幅度的动作,只是给了他一个安抚的眼神。

  曹宇哲收到这个讯息,瞬间那焦躁的情绪就冷静了下来,他知道,他的父亲曹德明不会看着他就这样被送进监狱里挨枪子儿的!他一定可以走出去的!

  想到这里,他不禁露出一抹浅笑,这是志在必得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