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小哑巴今天说话了吗>第29章 天天开心

  “我来了404快四年时间。”几天后, 林典跑来朝歌家大大吐槽,“从来没有见过那位传说中可以提供法律服务的人,这次终于见到了。”

  朝歌好奇:[其实我也没见过, 人怎么样?]

  林典少男怀春, 红着脸说:“好他mua帅啊。”

  朝歌笑了。

  林典转头看朝歌,一把握住他的手:“歌儿,我好像恋爱了。”

  朝歌笑得更开心了,挣来林典的手,比划问:[这到底得多帅啊,让我家点点一见钟情了, 好奇!]

  “也不是一见钟情, 我最开始就觉得他长得特精英, 特有那股子,昂怎么说来着, 就是那股子那股子……哎呀!”林典一拍大腿,“反正就是帅得腿软!”

  朝歌一双眼里全是笑意:[当时到底怎么的,快说给我听。]

  当时陆警官带林典他们去警局报案, 到地方的时候,那位404传说中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先生,已经在门口候着了。

  林典过去时, 只觉得对方长得特好看, 特合自己眼缘, 完全没想到这个人是来帮他们的。

  等林典看方适和对方交涉时, 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是谁。

  因为那个渣男做的事情, 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在陆警官收集完证据后,直接查监控, 在学校附近的网吧把那个垃圾抓捕归案。

  “小歌,你是不知道,当时他冷冰冰地站在臭垃圾面前,巴拉巴拉念了一段什么,艾滋防治条例第多少条,刑法第几条,又是什么什么罪,要判多少年。”林典捧着心陶醉道,“卧槽真的,太帅了太酷了太牛逼了,他看那个渣男的眼神真就是在看垃圾,王霸之气外露。”

  [所以他要判多久啊?]朝歌问。

  “还没判呢,律师哥哥说,臭垃圾虽然采取了措施,但是已经既遂,所以构成传播性.病罪。”林典昂着头回忆,“他还说艾滋携带者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播病毒,刑法规定说他这个最高能判五年,还有罚款那些。”

  [才五年啊。]朝歌说。

  “能判到五年都不错了,这还是最高五年,不一定是五年。”林典说,“但我们学校肯定不会再要他了,凡凡在他导师那儿打听到,说要开除。”

  [

  活该。]朝歌翻了个大白眼,[这个结果勉勉强强,小学弟现在没事儿吧?]

  “白天去学校上课,晚上回404休息,一天两次药都有人盯着他吃。”林典说,“挺惨的,这个药副作用大,人眼见着都瘦了几圈,这才刚刚开始呢。”

  朝歌叹气,但又无能为力。

  林典趴到桌上:“小歌,我想恋爱了。”

  朝歌比划:[他叫什么?]

  林典摇头:“我不知道,他太神秘了,这么多年都没出现过,我想问方适哥,但是我一问,他就肯定知道我在想什么了。”

  [啊这……如果你真的喜欢,可以打探打探,方适又不会怎么样你,他本来话就不多。]朝歌比划。

  林典还在踌躇:“万一他是直男呢?”

  [万一不是呢,问问又不亏。]朝歌比划,[万一他不是,你又没问,那不就错过了吗。]

  “这话倒是没错。”林典说,“那我就,问一下?”

  朝歌点头:[问一下。]

  林典说是问一下,实际上还是怂,磨磨蹭蹭就是不肯给方适发消息。

  “再等等,晚上我去找哥面谈。”林典说。

  朝歌眯眼看他。

  “我发誓,我绝对会问,真真的!”林典说。

  朝歌仰头:[点点,主动是挺好一词,很多时候你主动了,故事就发生了。]

  林典:“你说得我都懂,但是……万一他不喜欢呢。”

  [不喜欢就算了呗,你那么好,什么样的猛1找不到,这个不行就下个。]朝歌比划,[像凡凡,多主动一人啊,认识方适第一天就告白,你瞧瞧人家。]

  杨羽凡当初对方适一见钟情,当天就告白,之后连续被拒绝好几次。

  因为杨羽凡比方适小十多岁,方适一直不愿意接受他,但杨羽凡不放弃,越挫越勇,最终打动方适,抱得美人归。

  林典仔细想了想,好像是那么回事。

  [不光光是凡凡,就我和韩凛,也是我主动的。]朝歌得意地比划,[当初第一次见到他,我就对他上心了,主动才会有故事,喜欢就去追,不然现在我和韩凛应该还是陌生人。]

  “啊?我一直都以为是韩凛追的你。”林典说,“你看起来那么乖乖巧巧的,一点都不像回去追求韩凛那种人。”

  [所以以貌取人要不得,我是个很有追求的人,自己喜欢的东西,怎么都会靠努力得到,坐在家里是等不来的。]朝歌比划。

  林典想想朝歌会的那一大堆技能,突然有些理解了朝歌的想法。

  “你太正能量了,和你比起来,我就是个怂逼。”林典说。

  朝歌拍拍林典肩膀,笑着比划:[不用和我比你也是个怂逼。]

  “滚!”林典炸毛。

  -

  林典下午有课,吃完饭就离开了。

  等他走后,朝歌开始打扫厨房。

  朝歌喜欢买锅碗瓢盆,偶尔还会自己做烤瓷餐具,家里堆了许多各式各样的餐具。

  因为种类太多,最后真正能用上实际上很少。

  闲置的那些餐具放到橱柜里,渐渐就会落灰凝腻。

  朝歌打算把所有餐具都拿下来,准备大干一场,把碗筷全洗干净。

  他搬了个巨大的盆子,这个是朝歌小时候洗澡用的,后来被朝歌拿来做泡菜、葡萄酒或者豆瓣酱,现在临时拿来当洗碗盆。

  朝歌接了一整盆泡泡水,坐在软凳上,拿着海绵开始刷碗。

  朝歌特别爱刷碗,把一个个脏碗刷干净,无脑轻松,超级解压。

  小垃圾软绵绵地趴在朝歌脚上,小爪子勾住朝歌裤脚,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朝歌食指勾起一汪泡泡,擦到小垃圾头顶,像是给他戴了一顶尖尖帽。

  小垃圾动都不动,由着朝歌在他身上“作画”。

  小垃圾太乖了,有时候朝歌都觉得他乖得不像一只猫,随便人揉随便人捏,实在难受了就躲开,从不会生气亮爪子,大部分时间都像个毛绒玩具一样,黏在他们身边。

  朝歌太喜欢小垃圾了。

  洗到一半,朝歌脑子里突然出现个画面。

  是前几天他和韩凛在客厅看电视,小垃圾趴在他身边,尾巴勾住韩凛手的模样。

  好美。

  朝歌有些心动,干脆洗干净手,抱着猫去书房拿画具画画。

  之前说要画一张全家福挂墙上,到现在都还没画呢。

  朝歌这次又画的是油画,因为油画色彩鲜艳,比起水彩要醒目许多,更加适合挂在客厅里。

  不,挂在进门正对着的第一面墙上,这样只要家里来客人,进门第一眼就能看到他们仨。

  朝歌美美得计划好位置,开始构图。

  朝歌这一画有点入迷,直到听见关门声,才从画面中惊醒。

  他扭头望去,看到下班回家的韩凛。

  “在画画?”韩凛问,“啊,画得是我们啊。”

  朝歌点点头,放下画笔走到韩凛身边。

  “都九点过了,怎么不开灯。”韩凛把客厅灯打开,“这么黑,在客厅画画眼睛会受不了。”

  朝歌惊讶地看向时钟,竟然真的九点了。

  这一秒钟朝歌才感觉到一丝丝饥饿。

  他居然画了那么久,连晚餐都没有吃。

  “怎么?”韩凛看朝歌表情不对,“你该不会从下午就一直画画,画到现在还没吃饭吧。”

  朝歌:……

  韩凛就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朝歌经常这样想。

  因为韩凛总是能够轻易看出,或者猜出他心里的想法,甚至是状态。

  仿佛,韩凛能听见他说话一样。

  当年在日本,他们初遇后的第二天,朝歌就再次遇到了韩凛。

  朝歌每次回想,都会觉得这是最最奇妙的缘分。

  朝歌去日本是为了游学,自然会花时间到日本的图书馆。

  去之前,朝歌思考了很久是找家漫画店看漫画,还是去图书馆看更多内容。

  最后还是选择了离他更近的图书馆。

  那时候朝歌还没意识到日本地铁站的恐怖,他一路向下迷迷糊糊地坐上一班地铁,到站下车后,在庞大的底下迷宫彻底失去方向。

  朝歌那天是真的有点慌了,甚至怀疑自己中了鬼打墙,不然怎么绕来绕去总是回到原点。

  加上朝歌不能说话,又看不懂日语,在下面绕了一个多小时后,朝歌累趴在地铁站的座椅上。

  他歪歪扭扭地靠着一根柱子,看着来来往往的日本人,在心里拉二泉映月。

  一腔热血的朝歌,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折在地铁站。

  坐了一会儿后,朝歌有点坐不住了。

  地铁站人流量大,观察往来人群让朝歌吃到点乐趣。

  他干脆拿出自己的速写本,做在椅子上速写。

  吃了拉面店老板的亏,朝歌这次哪怕画得再好,他也没上前把自己的画送给对方。

  这一画,眨眼就到了饭点。

  朝歌饿着肚子,更悲伤了,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又冷又饿,惨惨惨!

  这时候如果有谁能够救——

  啊!

  朝歌5.1的明亮双眼,犀利地发现了从新一班地铁里出来的“好心大哥”。

  朝歌登时肚子也不饿了,身体也不累了,满脑子都是啊啊啊啊啊。

  眼看韩凛就要顺着人流消失不见,朝歌慌了,飞快背上包追上去。韩凛不光光是帮过他的人,也是他现在能顺利离开这个地铁站的希望,他绝对不能像上次那样,眼睁睁地放对方离开。

  东京地铁站里人实在太多,朝歌艰难地追了韩凛三层楼梯,才终于在一个长廊抓住对方的手。

  彼时朝歌已经累到气喘吁吁。

  “是你?”朝歌听见韩凛这样问。

  朝歌抬头看他,擦了擦自己头上的汗,用力点头。

  “有什么事情吗?”韩凛问。

  朝歌摸出手机打字:[你好,实在不好意思又麻烦你,我在这里面迷路了,不知道怎么出去。]

  “没事,你打算去哪儿?”韩凛问。

  朝歌回答:[东京图书馆。]

  韩凛啊了声:“真巧,我也要去那里,一起吧。”

  朝歌眼睛顿时凉了:[真的吗!太谢谢你了!]

  “不用谢,不过以后你要坐地铁的话,建议你下一个谷歌地图。”韩凛说。

  朝歌受教地点头。

  人流量还是很大,韩凛个子高,走在前面有意无意地护着身后的朝歌,他们缓速往上走。

  朝歌只感觉韩凛带他拐了几个弯,上下几个楼梯后,就回到了地面。

  朝歌看到太阳那瞬间,热泪盈眶。

  [我在下面被困了一个上午,终于出来了,太感谢你了。]朝歌吸吸鼻子,双手把手机举到韩凛面前,随后深深鞠了一躬。

  “举手之劳而已。”韩凛侧开位置,“走吧,我们去图书馆。”

  朝歌站直身体,心脏砰砰跳。

  他忽然意识到这是一个很好的认识对方的机会。

  朝歌手指啪嗒啪嗒打字,复又递给韩凛。

  [还没好好认识一下,你好,我叫朝歌,是来日本游学的,很高兴认识你。]

  韩凛轻笑了声,侧头看向朝歌:“你好,我叫韩凛,凛冽的凛,在日本实习。”

  [实习?你在这里工作吗?]朝歌问。

  “恩,我是医学生,在新加坡交换学习,趁着假期来这边实习。”韩凛说。

  [

  你好强。]朝歌对韩凛好感更甚,[我是美术生,来这边看看日本漫画。]

  韩凛点头:“看你样子应该不会日语吧,居然敢自己过来。”

  [怕了怕了,来之前不知道他们的地铁那么可怕。]朝歌心有余悸。

  “知道怕了,下次就做好功课,这边的地铁虽然复杂,但是提前在网上查点资料,也不至于走不出去。”韩凛说。

  朝歌有种被指责的慌乱感,而且那个人还是自己有好感的人。

  一时之间不知道该继续和韩凛说什么。

  “不过如果实在找不到。”韩凛停下脚步,转身对朝歌说,“你可以找我,我会尽量帮你。”

  朝歌望着高他一个头的韩凛。

  忽然找到了在异国的方向。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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