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刺猬之暖>第32章 为什么,是北京?

  作者有话要说:

  下集预告:毫无动静的手机。已经多天没再响过。

  竞赛班上空着的桌椅,似乎本来就是空的。

  那条两人经常去的巷子,现在只余下她孤单的身影。  没有莎莎的日子还是一样地过。只是看着旁边空着的座位难免有点寂寞。

  于是每天给莎莎发短信,告诉莎莎生活中的点滴,那个掉到水塘里的肥婆,一只怀孕的狗,长满毛毛虫的疙瘩树......有时候实在没有事要说了,就把以前两人发生的趣事重提,这也能说上半天,两人絮絮不休的。

  周琦璇还是像以前一样懒懒散散的,有事没事就趴在桌子上画动漫。

  只是最近莎莎所在的学校都开学了,北京的学校课程都比较忙,挤得满满当当的,很多时候周琦璇打电话过去,莎莎总是抱怨一堆的作业考试,两人寒暄一阵子便被迫挂线。

  好孤单啊......周琦璇望着窗外光溜溜的树丫叹气。

  幸亏现在多了竞赛班的事情,每个周末下午都到奥生班上课,这也成了她的唯一安慰。

  但是在这种奥赛班上课是要付费的。

  每上完一章的教程,下一次上课便开始考试。考到前五名,学费全免;第六到十名,半免;余下的都得交全额。教完一章的课程用时不多,大约也就是三周,所以一个学期交上的学费不少。毕竟学费不菲,所以参加奥赛班的同学都得非常努力。

  但是,只有宋思晨例外。

  宋思晨在生物奥林匹克上的确有天赋。一本厚厚的《奥赛经典》被他像看杂志一样翻看,丝毫不吃力。平时也不见他有多努力,但是每到考试总能考出很优异的成绩。

  每当周琦璇啃着笔头苦苦思索艰涩难懂的这个循环那个演化时,心里总忍不住恨恨地埋怨他。如果当初选择了奥化班,或者现在就不用抓破脑子想这些破题了。

  但是,当宋思晨在课堂上站起来,胸有成竹地和有多年奥赛教学经验的刘老师探讨题目时,他眉飞色舞的表情,举手投足都散发着一阵阳光之气。

  每当课间休息的时候,他总是来到她面前,用圆珠笔敲她的桌面:“哎呀,这个都不懂?!”

  他的眉毛总是滑稽地随着说话一上一下地跳动,眼睛里流动的调侃的味道,带着贼贼地笑。

  她喜欢这个时刻。

  虽然周琦璇的特长还不在于生物,但她肯努力,别人用两倍的时间她愿意用上十倍。

  所以几次考试下来都能危危险险地获得一等奖学金。

  和宋思晨不相伯仲。

  奥生班上的女生虽然不少,但拔尖的不多。像周琦璇那样每次都在班上前五名的,只有她一人。

  虽说宋思晨有天赋,一点便通,认课教师也有心栽陪,但无奈他仗着那点小聪明,时而迟到时而跷课。虽说成绩拔尖,但终究没考过第一。多次谈话还是没有一点改进。

  后来老师干脆放开手让他自由发展。

  随着广东省奥林匹克竞赛复赛的逼近,竞赛班的同学大多磨拳擦掌:养兵千日,用在此时。当然,周琦璇也不例外。即使宋思晨陪伴她的时间开始减少,说话也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周琦璇将这些统统归并为——考前综合症。只是多次的谈话经验总结出,每当周琦璇提起莎莎时,宋思晨的不耐烦越发明显,周琦璇以为他不喜欢,便有意避免提起。其他也不太放在心上。

  中午的自修变成奥林匹克生物专场,其它科目暂且靠后。

  唐清阶还是如常坐在她对面,看着她手忙脚乱地找着夹在书中的圆珠笔,急得满头大汗的。

  这时唐清阶总会笑着说:“你那丢三拉四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啊?”然后把手中的笔递给她,自己重新取一支。

  自从莎莎走了以后,唐清阶把莎莎的那份关爱也给周琦璇补上了。

  说不感动是骗人的,但是,感动等于爱情吗?

  她固执地不去寻找答案,他也不在乎。只是还每天准时出现在面前,微笑着对她说:“你也在这里?”

  明知故问。

  直到真正复赛的那一天,拿到那份多达十多页的试题时,周琦璇还恍若在梦。即使这段时间在《奥赛经典》上花了不少功夫,但做起题来总觉得那些牢记在心的知识像半桶水一样,在不安的心里左右摇摆,发出“咣咣”的响声。

  像当初参加竞赛班选拔考试时,周琦璇下意识抬头寻找宋思晨的身影。看见他依旧沙沙沙地动笔,翻页,似乎答案的出现仅仅是非条件反射,完全不需要动脑。

  周琦璇用纸巾擦了擦手心的汗,倒吸一口气。还是继续做吧。她随手翻了翻试卷,看来这次提前交卷是不可能的,能在打铃前完成这么多题目已经很不错了。握紧墨水笔,加快做题速度,手掌的鱼际肌由于持续紧张显得紧绷胀痛,只得一次又一次甩动手腕。

  好不容易抢在打铃前把最后一题都完成,周琦璇悬着的心才放下来。抬头发现宋思晨所在的位置早已空着。

  “还是让他抢在前面了。”周琦璇叹了一口气,交卷走出考场。以为宋思晨会像平时一样等在门口,没想到走廊一个人都没有。

  “该死的宋思晨,居然先跑了!”周琦璇一边走一边拨打宋思晨的电话。

  “你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他正和谁聊天呢?!周琦璇心中一阵失落。但她还是不停地拨打。

  “什么事?” 也不知道拨打了多少次,电话终于打通了。正当她打算开口问他,没想到他抢在前面,语气很冷淡。

  “你很累吗?”周琦璇小心翼翼地问。

  “没有。我在老地方,你现在来吧。”宋思晨的冷淡超出了周琦璇的预料,女人特有的第六感告诉她,他有事要跟她说。

  “嗯。”挂了电话,周琦璇怀里揣着的不仅是那本厚厚的《奥赛经典》还是那颗忐忑不安的心。原路走回。

  “你怎么了?”周琦璇伸手正欲抚摸宋思晨的脸庞。

  宋思晨下意识往后缩。她的手就这样停留在半空中,连同她的惊讶。

  她以为他只是做卷做累了,所以在电话中说话才如此冷淡。但平时的宋思晨,即使累得精疲力竭,也不曾躲避。即使他的语气多么冷漠,他也会伸手把周琦璇停留在脸庞的双手紧紧抓在怀里,像怕她一下子消失似的。周琦璇心里明白,他是爱她的,即使他从来不跟她说“喜欢”之类的话。

  但是,现在眼前的他,到底怎么了?

  “我们还是不要在一起了。”宋思晨终于开口,然而,这一句话显然不是周琦璇想要的。

  其实最近宋思晨对她的态度时冷时热,总像怀了一肚子心事,每次周琦璇问他,他总是说“没事”,既然他这样说了,周琦璇也便真的放下心,以为真的“没事”。现在他说出这句话时,周琦璇虽然很震惊,但想起这几天的有迹可寻,也许他想说而一直没说的话,就是这一句了。

  终究还是说出来了。

  周琦璇沉默了。

  “你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宋思晨望着她的眼睛,她从他眼睛中看见孤立无援的自己站在原地。

  她还是一言不语地。眼睛里满是忧伤。和哥哥离开时的忧伤,莎莎离开时的忧伤都是不同的。

  “你是喜欢我的。”

  周琦璇的陈述句已经表达她作为大小姐的自信,或者准确来说,是作为一个真心付出感情的女子的自信。宋思晨眼里闪过一丝犹豫。没有正面回答她。但他还是一字一句地说:“我——要转到北京的学校读书。”

  “北京......是因为李韵莎吗?”周琦璇冷笑一声。

  当“李韵莎”三个字从周琦璇口中说出来的那一瞬间,宋思晨打了一个寒战。他以为周琦璇大概会说“为什么是北京?!莎莎去了那里,现在连你都去!难道北京有那么重要吗?把你们一个两个都吸引过去了”之类的话,没想到她居然直截了当地提出这个问题。反倒是他,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应答。

  两人僵持在这里。

  周琦璇从宋思晨脸色的变化中得到答案,她心中有一瞬间的掀扯,心脏像一下子隔断了所有的联系,血液都无法流进那个孤单的地方,它便有一下没一下地跳动,只得最后慢慢停止。或者这个世界就是存在这么一种“笨女人”,明明心里已经有了答案,还是心存希望,要醒过来需要别人无情的一棒。

  “ 你喜欢她,从很久以前开始,对吗? ”

  宋思晨直愣愣地望着她,似乎眼前站着的女生从来就不认识。他的眼睛开始浸润。“是的,我喜欢她,从很久开始。但是,同时我恨她,也从很久开始。”

  前半段的话周琦璇早就预料到。她只知道,现在的她得转身离开,因为她怕,自己再也支持不住,那个硬装的坚强在下一刻支离破碎。但她还是想问他最后一个问题:“那么,当初你又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

  “在遇上我之前,你的记忆中本来就没有我的存在,也没有得到我的感情;现在,我只不过把那些感情取回,对于你来说,什么损失都没有啊!”负心的男人总喜欢为自己开脱。

  “那么,在过氧化氢中放入二氧化锰,过了一段时间后,把二氧化锰一点不剩地取回,或者二氧化锰还是原来的二氧化锰,但是过氧化氢还是原来的过氧化氢吗?”

  周琦璇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像要把他的模样刻在心中。最后扬长而去,不再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