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着两个弟弟顺利度过了种痘那几日,两个小家伙出来的时候倒是跟进去时一样,白白胖胖的,反倒是陪护的胤祾明显瘦了。

  太子心疼得紧,日日留他在乾清宫用午膳,恨不得亲手喂到他嘴里。

  这份体贴在意,看得康熙都忍不住醋了。

  “保成啊,朕觉得朕最近也瘦了。”很明显的暗示。

  太子瞥了一眼康熙的肚子,他日日跟皇阿玛睡在一张床上,最是清楚不过了,皇阿玛的腹部,已经有向将军肚发展的苗头,瘦些也好,太胖了容易生出各种疾病。

  “皇阿玛净胡说,昨日你去慈宁宫给乌库玛嬷请安的时候,乌库玛嬷才说你比上个月看着胖了些。”

  无知无觉的胤祾随即拆了亲阿玛的台。

  “咳咳!”康熙嘴里还含着一口汤呢,差点没把自己呛着。

  “如今象阵已破,剿灭吴世璠等残余逆贼指日可待。今年还收复了福建等地,沿海新开了海禁,百姓渐渐富足。再加上前些日子新得的可预防天花的种痘之法,朕心中高兴,自然胃口也好些。”

  虽然是在替自己挽回些颜面,但他确实说的也是实话,他是真的高兴。

  不过康熙的高兴,还是高兴得过早了些,到了夏日,天花再度出现在宫里,这次连还不到两岁的四公主也被染上了。

  四公主的生母郭络罗氏,是宜嫔的亲妹妹,她不如宜嫔受宠,还只是个贵人。

  宜嫔自知,自己出身不高,没有贵妃那样显赫的家世,是因为生得一副好颜色,笼络住了皇上的心,幸而后来她又生下了五阿哥,这才算是彻底在后宫中,站稳了脚跟。

  而她的亲妹妹,其实长相只比她稍稍逊色,只不过性子不如她大方,未能引起皇上对她的过多关注罢了。所以宜嫔明里暗里一直防备着她。

  四公主染上了天花,按照规矩就得封宫,不受宠的贵人,加上一个不受重视的公主,待遇可想而知。

  除了公主的奶嬷嬷,郭络罗贵人身边就只有一个伺候的宫女,公主发着高烧,嬷嬷腾不出手来,她一个人得烧热水,熬药,浣洗衣物,取内务府送来的膳食,忙得脚不沾地。

  郭络罗贵人只知道哭,哭自己不受宠,哭女儿怕是活不下来了,甚至说出诸多埋怨的话,什么也指望不上她做。

  尚且不足两岁的四公主,从小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爹不疼娘不爱。

  小小的四公主昏迷中只有一个念头:她要活下来!

  也许真的是她命硬,愣是咬牙挺过了这场重病,且仅仅用了三日的时间,便痊愈了,就连替她诊治的太医都啧啧称奇。

  宫中皇子公主出痘平安痊愈之后,是要专门举行仪式庆贺的,内务府来请示的时候,康熙想了想。

  “四公主跟朕、太子与二阿哥一样,都是得上天庇佑的有福之人,才能够染上天花却侥幸存活,便俱照阿哥之礼为公主庆祝吧。”

  “嗻!”

  这下这位四公主地位可是大不一样了,没瞧皇上都说她是有福之人,内务府的人再不敢怠慢了她。

  太子得知此事后,也命人送了一份贺礼过去。

  他的这位四妹妹可不简单,今后可是位了不得的人物,颇有手腕。

  她是喀尔喀蒙古部落归附大清之后,下嫁的第一位贵女。与其他下嫁蒙古的公主不同,她并未拘束在内宅后院之中,她还参与政事。

  就连蒙古的将军、督统都得乖乖地给她跪安问好,当地的百姓尊称其为“海蚌公主”,海蚌在满语中就是参谋的意思,她把持蒙古的政权,一生权倾漠南漠北。

  她懂得审时度势,知道进退有度,将当地与大清的关系处理得十分妥当。

  不得不说,某些方面,她比他这个太子还要优秀。

  只不过她幼年在宫里,过得大约是不太好的,便多照拂一些吧。

  他吩咐人送礼过去的时候,胤祾刚好也在,便也让听风选了一份适合小孩子的玩意儿一并送去。

  六月正值盛暑时节,康熙挪去了西苑住着,正在读书的三位皇子,也都被一起带了去。

  康熙住的地方叫勤政殿,殿东的菊香书屋是康熙的书房,殿后有个叫澄怀堂的地方,是大臣们议事的场所,勤政殿的西北角种了许多桑树,还专门开辟了一块地方种田,取名丰泽园。

  这些建筑都是青砖灰瓦,与宫中其他建筑的红墙琉璃瓦截然不同,透着一股子自然朴素的另类风格。

  不过胤祾倒是挺喜欢住在这边的。

  下学之后,总是拉着大阿哥一起,不是跑去爬树掏鸟窝,就是下地逮蛐蛐,回来跟康熙一起用晚膳的时候,时常带了一身的泥。

  康熙每每看见他那副埋汰的样子,总是忍不住动肝火,但一旁的太子总护着他的胞弟,康熙最多也就是训斥几句。

  “既然你这么喜欢泥巴,那明日起,便抽出两个时辰随朕去田里给稻禾除草。”

  康熙就是要让他尝一尝苦头。

  “好啊好啊!”这样就不用一整天都闷在屋子里读书了,胤祾再情愿不过了。

  第二日,康熙差人给三个儿子各自送来了一身特制的布衣,那料子着实有些粗糙,胤祾上身的时候,便感觉有些磨皮肤。

  不过他没有把这点小小的不适放在心上,兴高采烈地出了门。

  他到的是最早的,顺便还在田埂上,捉了一只蜻蜓。

  “保宁!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来的是大阿哥,他正扯着自己身上的衣裳,看样子也是不大适应。

  “可能是因为他们第一个给我送的衣服,大哥,你快过来,你瞧,我捉住了只什么?”

  “这个我不认识,要不待会儿我替你问问皇阿玛?”

  俩人正盯着蜻蜓看呢,康熙就带着太子露面了,他们俩身上穿的同样是布衣。

  康熙的头上甚至还戴了一定斗笠,引得胤祾直盯着他瞅。

  “保宁你总盯着朕看作什么?”

  “皇阿玛,你头上戴的帽子真有意思,能不能也给我戴戴?”

  康熙没好气地捋了一把他的脑袋。

  “给二阿哥拿一顶斗笠过来”他顺便问了一下剩下的两个儿子,“你们俩呢?”

  大阿哥嫌弃那斗笠太丑,没要,太子也表示了拒绝。

  康熙领着三个孩子下了田,亲自拔了一株杂草,告诉他们,要除去的便是这样的,还一人给他们安排了一个有经验的人跟着,让他们不确定的时候,好及时请教,可别把他种的稻禾给嚯嚯了。

  其实也挺好分辨的,稻禾这会儿都已经挂上了穗,虽还不到成熟的时候,但也看得出来那是成串的稻谷。

  父子四人除着除着草,便都散开了,日头开始变大,晒得人有些受不住,大阿哥早已忍不住,管伺候的人也要了一定斗笠戴在头上,只有太子还端着自己的架子,忍受着灼人的烈日。

  正当他皱着眉抬头想望一望天的时候,头上突然多了一样东西,替他挡住了那份恼人的炎热。

  “太子哥哥,你先戴一会儿,不会有人发现的,他们只会以为你是我。”

  他最知道太子哥哥好面子,重仪容的性子,方才是悄悄摸过来的。

  “保宁,我不”太子刚想继续嘴硬,却发现保宁突然指着他后面,脸上露出惊奇之态。

  “那一株是杂草吗?生得比别的稻禾都要高,它还长了果实,已经变成黄色的了。”

  太子转身,定睛一看,竟是一株已经成熟的稻禾。

  “这个时候便已经成熟了,难不成这就是皇阿玛前世所发现的御稻米?”

  胤祾上前一步,凑近跟他一起观察那株格外与众不同的稻禾,顺便问他:“太子哥哥,你一个人在说什么呢?”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这株应该不是杂草,可能是早熟的稻禾。”

  “稻禾?成熟的稻禾便是长这个样子的吗?”胤祾终于不是五谷不分的人了。

  “保宁,我在这儿守着,你去喊皇阿玛过来,好吗?”

  “没问题,那太子哥哥你在这儿稍微等一等,我马上就带着皇阿玛过来。”

  说完,胤祾就转身朝康熙所在的方向淌水跑了过去。

  幸好是夏天,弄湿了衣裳也不要紧,太子张了张嘴,还是随他去了。

  他扭头看向身旁那株御稻米,恨不得单独给它围个圈保护起来,这可是宝贝啊。

  如今水稻每亩大约能产四百斤,这御稻米种在苏州,却能一年成熟两季。这样一来,每年一亩地的产量便翻了一倍,而且御稻米比普通的水稻耐寒,还可以在北方广泛种植。

  若是这一世能够尽快将它培育出更多的种子,推广到整个大清,何愁百姓不够粮食吃。

  大清便再也不会有饥荒了。

  太子心中暗自做了一个决定,不能像前世一样,直到二十年后,才让御稻米只在苏州和北方小片地区种植,他要致力于尽早培育和推广御稻米。

  “火急火燎地,非要拉着朕过来,朕倒要看看,究竟是一株怎样的宝贝。”

  太子侧过身,露出了那株高处旁边许多的金黄色稻禾。

  “这是……稻禾?怎的这个时候就成熟了?”康熙也纳闷。

  立马召了人过来询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启禀皇上,田间偶尔是会有这么一两株稻禾早于其他成熟,并非异状。”

  “既如此,那你便好生照顾着,朕到时候要亲自品尝这最先成熟的稻米。”

  太子一听,急了。

  “皇阿玛!儿臣觉得,既然这稻禾比其他的成熟略早,若是种在江南,一年岂不是可以播种两次?”

  这次他确实莽撞了,但又实在不甘心看着这来之不易的御稻米,白白被皇阿玛吃了,实在浪费。

  太子这番话突然点醒了康熙,事关民生大计,他立马重视起来。

  “太子所说是否可行?”

  那官员不敢随口回话,火速找了负责照顾丰泽园稻禾的老农过来,那老农虽是布衣百姓,却一辈子都埋头在田地里,经验比世上大多数人都要丰富。

  “草民听说,江南的农人,也有一块地一年播种两次的,可早春最多种些产量低下的糯米,这稻米至少也要等到糯米收割之后再下种,按照常理来说,是可行的,可从未有人这样做过,草民也不敢保证。”

  “既如此,那便多收集些早熟的稻种,来年到江南去试种。”康熙下了诏令。

  “皇阿玛,请让儿臣负责此事吧。”太子担心底下的人不上心,耽误年限。

  “也好,既然这株稻禾是太子发现的,而且一年两季的想法也是太子提出的,那育种这件事便交由太子全权负责。”

  “儿臣领旨。”太子露出了一个如愿以偿的欣喜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