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咸狗【完结番外】>第12章

  陆承宇叫来人拿了一瓶威士忌,给他倒了一杯,不想跟他谈论那些自己不愿意听的,“不是喝酒吗,我陪你。”

  碰杯的声音响了几次,陆承宇盯着他问:“我觉得你变化挺大的,就那个渣男,他那么说你,你都不反驳。”

  先前已经喝了好几杯,这时许翊身形已经有点晃动,脸上还带着红晕,明显有些醉了,陆承宇的酒杯放到桌面上,而许翊又偏执的拿自己酒杯过去碰。

  杯子碰撞发出“啪”一声。

  陆承宇的视线从他脸上移到脖颈的位置,仰起的弧度很漂亮,吞咽时喉结滚动,甚至有一些酒水顺着嘴角滑落,没入衣领。

  咚......

  许翊把空酒杯扣在桌面上,又拿酒瓶倒酒,陆承宇现在觉得要了一瓶威士忌是错误决定。

  一把把他的酒杯夺过来,“行了,别喝了。”

  “你.....放手。”

  许翊晃着头,眯着眼睛抬手抢了两次,都没夺回来,陆承宇抓住他的手腕,明明当时一副不在乎的样子,现在这样又是做什么。

  “许翊你什么时候能学聪明一点,为了那种人作践自己?”

  “作践?”

  许翊好像听到了一个很好笑的词,他根本就不在乎,只是想自私的把怨气发泄他面前的人身上。

  他用力退了一下陆承宇的肩膀,瓮声瓮气的开口,“你又把我的生活搅的一团糟,你为什么又回来了啊......”

  “走的时候挺干脆的,打了人,拍拍屁股走了,然后把我的联系方式都删了。”许翊断断续续的说着趴在吧台上,把脸埋进去肘弯处,静了好一会儿,才闷声继续说:“现在又在我面前假模假样,你装什么啊......”

  陆承宇有点迷惑,他努力想着许翊刚刚说的话,什么叫我把他拉黑,明明是他先删的,现在怎么反咬一口,太奇怪了。

第11章 醉酒

  陆承宇试图找到一个答案,轻轻晃他的肩膀,“许翊,你把话给我说清楚,什么叫我把你联系方式都删了,我把你的生活搅的一团乱......”

  “别晃了......”许翊只觉得天旋地转,任由醉意蔓延,久违的感受到放松与自由,“再晃吐你身上。”

  “你敢吐试试。”

  “呕——”

  看到对方突然低头朝他身上张嘴的时候,陆承宇头脑已经空白了。

  好吧.....他还真敢。

  幸好......对方嘴里没什么存货,只是很轻的干呕一声,什么都没吐出来,起身时一只手抽出来打翻了陆承宇的杯子,想要甩开身上的手。

  没了束缚,许翊又重新趴下去。

  这酒一滴不落,全洒在了陆承宇的身上,他看着身下湿乎乎一片,呼出口气,短暂的闭了闭眼,要冷静。

  不死心的双手捏住许翊肩膀,又把人拉起来,试图让他清醒一点,但是对方明显就是一副醉态,摇摇晃晃的抬起头,也没有睁眼。

  “别在这睡啊,你住哪?”

  “喂,许翊。”

  没有回答,许翊突然摸上了他的嘴巴,沾了酒水的湿滑指尖在他唇周扫过,陆承宇有些紧绷,感觉手指在他嘴唇上拨弄,随后许翊不满的啧一声。

  听到他晕晕乎乎的说:“不张嘴,怎么拔牙啊......张嘴。啊,没事,不疼的......”

  “行了你,想拔牙,你连预约的机会都不给我。”

  陆承宇哭笑不得,把他的手按下去,清醒的时候冷漠,但是现在,陆承宇逮到机会忍不住捏住的他的脸,直到嘴巴被捏的嘟起来,很搞笑。

  皮肤很滑,陆承宇爱不释手,连捏了两下才松手。

  其实并不知道许翊的酒品怎么样,上学的时候虽然他们偶尔也去喝酒,但是有陆承宇在身边,就从来都不让他喝多。

  今天是个例外,发泄出来也挺好的,只是没想到酒后吐真言,自己在他口中变成了搅乱他生活的恶人。

  好吧,恶人还要把这个醉鬼安顿好。

  “走吧,祖宗,带你回家。”

  不知道许翊住在哪里,陆承宇索性直接把人带回自己家,找了代驾,他们坐在后排,陆承宇时不时观察他的状态。

  司机通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很少见男人这么细心,还是对着一个男人,“小伙子,这前边不是有靠垫吗。给你朋友垫一下,你这一直拖着他的脑袋不累吗?”

  “没事,就这样吧,也快到了。”

  上车后许翊就斜着靠向另外一边,陆承宇不是没试过把人揽过来靠在自己肩膀上,这人喝醉了还是倔驴脾气,挣脱出去头抵在窗户上。

  重复几次都是同样结果,陆承宇无可奈何也就放弃了,怕路上颠磕到头,直接拿手护着他的头贴在车窗上。

  一路上许翊都很安静,呼吸平稳,似乎真的是睡着了,但是后来,才发现不是睡着了,就像是等着一个时机报复自己。

  下车后,许翊就活份起来,靠在陆承宇身上,“嗯......到家了?”

  “是啊。”陆承宇腾出一只手,摁密码,“到家了,你老实一点。”

  许翊迷迷糊糊的抬头,看着面前略微陌生的建筑,摇摇头,“不对,我家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

  “没有,你眼花看错了。”陆承宇把他手按下去。

  许翊微微侧过脸,面前人也开始重影,嘿嘿笑了两声,“好像是哦,你的头都在我面前飘来飘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