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景行到屿哥儿所在的院子时,屿哥儿正在给白狐洗澡,双手衣袖齐齐挽至手肘,露出莹白的手臂,注意力全集中在大木盆里的白狐身上。

  等谢景行走至他身边时,他才注意到。

  脸颊上有水珠往下滑,他侧过脸颊在肩膀上蹭了蹭,连忙招呼道:“谢哥哥,快来帮帮我,小白闹得我一身水。”

  谢景行也挽了衣袖,蹲下身按住白狐的脖子,这个体型从头到尾快有一米多了,居然叫“小白”,不过白狐是屿哥儿的,屿哥儿刚得到它时就起了这个名字,都叫习惯了,简单又好记,屿哥儿自己是满意的。

  这只白狐刚开始都不愿搭理谢景行,甚至看到他就不屑一顾地躲开,从谢景行分化成天乾,能散发出信息素之后,白狐就愿意正眼瞧他了,最起码不会避着他走,这样看来,缬草味道对动物应该都有些吸引力。

  白狐在屿哥儿府里算得上是称王称霸,整个府里也只有屿哥儿能对它上下起手,他刚刚忙活了半个时辰,才勉强将白狐泡在水里,现在有了谢景行帮忙,不到一刻钟就将白狐洗刷了干净。

  “总算是洗干净了,今天它不知去哪里转了一圈,弄得全身脏兮兮的,晚上还要跳到我床尾去睡,不愿洗澡可怎么行。”屿哥儿拿过一旁放好的布巾,开始用力地给白狐擦毛。

  身上湿乎乎的,又离了水,白狐应该也觉得不舒服,乖巧地趴卧在地毯上,由着屿哥儿动手。

  谢景行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快落山,他不能在这里耽误太久,想到此行的目的,他对屿哥儿说:“我家决定搬去府城,到时我会去府学上学,你记得让黄娘子也去府学给你报名。”

  “真的?”屿哥儿一脸惊喜,“那我待会儿就去同奶娘说。”

  又问:“那准备什么时候过去?”

  谢景行将衣袖理好,“就这几日。”

  屿哥儿想了一下,说:“那可能得等你们先搬过去了,我们之后才能过来。”

  若是要去府城,必须要将宁和镇的事情全部处理好,一时半会儿肯定不成,黄娘子肯定也不会同意屿哥儿一个人先过去。

  谢景行也清楚黄娘子等人对屿哥儿的看重,说:“知道了,到时你别闹着说我丢下你一个人在宁和镇就行。”

  屿哥儿脸上闪过一丝不好意思,可对着谢景行的笑脸,他瞬间理直气壮起来,“我哪有这么任性?”

  谢景行脸上笑意更浓,“谁知道呢?”

  白狐觉得被屿哥儿擦的那块毛都快秃了,看来屿哥儿短时间内不准备换地方,迫不得已,它起身转了个圈,该擦这边的毛了吧。

  屿哥儿赶忙转移话题,“谢哥哥去府学读书,那不就和寇大哥成了同窗?正好你们又可以一起探讨学问,我也去问问林涵哥,看他去不去,如果他也去的话,我就也有小伙伴了。”

  听见屿哥儿这样说,谢景行才反应过来,他居然忘了寇准规也将去府学读书的事情。

  谢景行回想了一下,昨日他被谢定安他们的决定所震惊,今日又因为同祝世维探讨要发行期刊的事情而兴奋,毕竟他之前完全没想过,他都到了异世界,居然还能有做新闻的一日。

  种种情绪环绕,一不小心他就将寇准规忘到了九霄云外。

  看来他待会儿还得去秀姐儿那里一趟,让她帮忙给寇准规和林涵送个口信,不然也未免显得他太过于……谢景行看着屿哥儿,脑袋里想到的第一个词居然是重色轻友,这…这…这不太恰当吧,顶多是重弟弟亲友!

  谢景行有些心虚,祝世维若是良师,寇准规就是益友,他都记得来通知祝世维和屿哥儿一声,却独独将寇准规抛下了,在心里默默对寇准规说了一声“对不起”,他真不是有意的,完全是这两日事太忙了,寇兄人那么好,就算知道也定不会介意的。

  谢景行无比顺畅地跨过了自己心里的不好意思,离开了屿哥儿的府宅。

  日头西斜,屿哥儿想得细,担心谢景行回去时间太晚,让他骑平时练习骑马的那匹马回去。

  谢景行在家里呆了许久,多日没有再见过马伙计,可它却还认得他,见他过去,就冲他打了一个响鼻,踏着四个马蹄凑向他。

  路上没有再遇到祝世维,也在他预料之内,期刊一事短时间内可商量不完。

  骑马去汤圆摊同秀姐儿说了一声,秀姐儿连连答应,寇准规所在街巷里,来他们这里吃汤圆的客人也不少,只需要让他们回去时帮忙带个话即可。

  谢定安今日没有过来汤圆摊,要搬去府城,家里一摊子事情都需要他处理,周宁要带着双胞胎,也帮不上什么忙,他根本没有多余时间继续做生意。

  再说,都已经决定将汤圆摊子转给秀姐儿夫妇,也该试着让他们两人自己忙活了,若是实在忙不过来,周忠义在家里做竹扇,帮不了忙,那也还有廖文慈呢。

  说到这个,就不得不提起谢家和周家的奇怪现象了,别人家学会做竹扇的人,有汉子,也有女人,林涵作为哥儿,手艺都好得能做周家村村民的师傅,偏偏周家和谢家能耐下性子做竹扇,还能做得像个样子的全是汉子。

  其中手艺最好的是平时不太吭声的谢定安,手艺最差的是能将家里各种活计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周宁。

  而陈孝珍和廖文慈,甚至是秀姐儿,在那里枯坐着好几个时辰,勉勉强强也能做出一把竹扇,可却歪歪扭扭的,别说是卖给天下商行了,就是她们自己看了也嫌弃。

  没有办法,她们只能放弃,幸亏家里周忠义做得还成,而且秀姐儿他们还有一个汤圆摊子赚钱,不然他们可有的愁了。

  若是再加上廖文慈,三个人在摊子上忙活,他们几个手脚都利落,应该忙得过来。

  马飞驰在路上,路边的一棵棵大树飞速地后退,谢景行双眼紧紧盯着前面的路,心思不自觉又回到了期刊上。

  虽然有关期刊的绝大多数事情都可以由祝世维和黄娘子处理,可他作为主编,还顶着天外居士的名头,总不能完全做个甩手掌柜。

  不说多了,最起码,他应该在第一期的期刊上,留个痕迹吧。

  第一期期刊上的内容,肯定是会对后面期刊内容的选择产生影响,说不定以后期刊内容都是仿照第一期期刊编辑。

  无论如何,第一期期刊绝不能大意。

  “文豪论坛”和“华夏诗歌半月评论”这两个栏目的内容可以由祝世维负责选出,谢景行可不觉得他选文章的眼光会比祝世维好。

  “谈诗论情”他更是插不上手,他的诗可只能勉强见人,因此同样需要祝世维帮忙,无论是他自己动手写还是写信找他人帮忙都行。

  “时事与新闻”:这个就是他的专长了,而最近的时事不就是卫庆省贪官落马和通州府前知府因贪污税银获罪吗?

  “法与人”栏目也可以以此事为例,向百姓们科普法律,多向卫庆省去京里告御状那个百姓学习,面对贪官污吏的胡乱作为,不要忍气吞声,要勇于用《大炎朝律》反击。

  至于那个百姓是不是安庭远寻人安排的,谁会在乎呢?

  “地方百姓说”:这个就需要让黄娘子在他商行的商队里,找人采访就可以,一个中心:抓住百姓们最关心的事情,只要围绕着这个中心,这个栏目说不定会是最受人关注的。

  毕竟,达官贵人、文人墨客的数量加起来也比不上全大炎朝的所有平民百姓。

  至于有些百姓不会认字,这不是还有说书人吗,这么一份无比稀奇的期刊出现在大炎朝,不信那些说书人不感兴趣。

  只要有一个人感兴趣,一传十、十传百,扩散开来只是时间的问题。

  再说了,据他了解,由于大炎朝对读书人极为重视,就是偏远贫瘠的周家村,认字的人都有双手之数,只不过没有正式进学,只是跟着家里或者说是其他亲戚勉强认的字,不算是正式的读书人罢了。

  类推到镇上、县城,识字的人只会更多,阅读期刊只需要会认字即可,又不要求他们写。

  认真思考的时间过得飞快,等将所有事情在脑袋里面捋通顺,已经是谢景行收拾好,回房睡觉的时间了。

  可谢景行被自己的想法弄得激动无比,哪里睡得着,干脆点了蜡烛,铺上宣纸开始动笔。

  新闻想要吸引人,一个震撼醒目的标题是必不可少的。

  “三两银子为哪般?封疆大吏入狱记”,第一个标题手到擒来,接着他只需要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将卫庆省此次发生的事情写出来。

  毕竟是想要在整个大炎朝传播开来,没必要用那些什么八股文之类的来写,符合最基本的文体规范就行。

  “我给你百万两,你却只要了二十万两,感谢通州府前知府大人的慷慨”,标题不在乎长短,关键是能吸引人,这篇题一出,谁能不想翻开看看。

  不过,也不能做得太明显,还是要尽量和诗扯上关系,谢景行不用多想,一首《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跃然纸上。

  与诗人杜甫愿意牺牲自我,而使天下贫苦百姓温暖的愿景相比,卫庆省贪官和通州府前知府的所作所为显得越发可鄙。

  毛笔字写字的速度肯定比不上电脑打字快,等谢景行将新闻写好,已是子夜时分。

  就算他再激动,此时也顶不住涌上来的睡意,草草将墨迹已经晾好的纸叠在一起,又用镇纸压好,谢景行打了个哈欠,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要发行期刊,批书号对祝世维来说肯定不难,可选稿、校准、排版、印刷等等一系列的步骤,肯定不是短时间就能完成的。

  他还真迫不及待想知道,他写的这些内容通过期刊散播出去后,会造成怎么样的影响,而这一切都和税收翻倍脱离不了关系,到时候太后和晟王的脸色肯定会很好看。

  最后一个念头闪过,谢景行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