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我只活到三十岁>第46章 | 46

  【除非他痛,只有他痛,必须他痛!】

  哧溜一下,削尖的红柳就扎进了沙鼠的身体,我赶紧捂着沙鼠被贯穿的伤口把它凑到嘴边,拔出枝条的那一瞬间迅速把嘴覆盖上去,抢在温热的血液流出创口之前,赶紧先啜吸干净。

  我已经在这片沙丘了呆了两天两夜了。

  我知道自己的肘弯里有定位芯片,还是当初诺苏亲手给我打进去的,所以根本不敢往城市里跑,特别是有人的地方。我这种毫无野外生存经验的人往沙漠里跑是非常危险的,所以我只敢绕着绿洲和沙丘的边缘和追兵躲猫猫。

  也许是这里信号不太好,也许是我运气确实不错,两天了我都没看到追兵的踪迹。绕圈子的时候能看到一些他们留下来的生活垃圾,我肯定也留了一些痕迹,但是被风沙一吹也就盖得无影无踪。

  我用红柳枝条做陷阱和武器,白天在有遮挡的绿洲边上躲藏,晚上就去各个洞门口抓沙鼠。第一次生吃血肉的时候,我以为我会吐,但是可能人类进化百万年,为了生存下来,我的心理承受能力比我自己以为的要高很多。血液带着淡淡的咸味,顺着喉咙滑下去的时候,腥味冲进鼻腔,但我捂住了口鼻,生怕呕出来一星半点——捕猎是很难的,浪费是不能允许的。生肉也没那么难吃,闭上眼睛狠狠心也就咽下去了。

  我的速度可能不是很好,但是我的耐力在诺苏的训练下,已经超乎寻常。我知道自己如果被祁之晨抓到,除了死不会有第二条路,也许连死都不如。在这种巨大的威胁之下,居然真的让我在这里活到了第三天。

  可是我不能永远在沙漠里躲藏下去,长期吃沙鼠,我大概率会生病。

  赌一把吧,往聚落走,如果真的碰到了不认识祁家的牧民,我就有救了。

  天山山脉如此巍峨,在琉璃一般明净的天空映衬之下,巍巍雪山被太阳镀上一层灿烂的金边,简直让人直想跪下,顶礼膜拜。我裹紧了盖在脸上的布料,凝视了雪山金顶数秒,想起那个如雪山般纯澈干净的诺苏,竟然有种流泪的冲动。

  幸运之神毕竟眷顾了我,第四天傍晚,我几乎走不动的时候,倒在了一片山坡草原上。朦朦胧胧之中,我听见了羊群此起彼伏的咩咩声,一群热烘烘的、软绵绵的生物在我身边紧张的拱来拱去,然后是马蹄叩击草地的闷响。最后一个画面,是一双落在面前的沾满尘土的皮靴。

  ……好疼。

  我在黑暗中挣扎了许久,勉力睁开眼,对上一个熟悉的帐篷顶,是非常典型的圆锥形帐篷,像一个圆锥形的顶尖帽子。毡包和软柳木条搭成,麻绳细细的缠绕了一圈又一圈,我一眼就认出来是典型的哈萨克族帐篷。

  “噢,贵客醒了的嘛。”我还在辨认帐篷的风格,一个带着口音的明快女声已经响起来。

  抬眼一看,是个高鼻深目的小姑娘——或许也不能称之为小姑娘,她看上去明显比我大一轮,也可能是因为白种人不抗老,而她又长期经受风吹日晒的缘故。她穿着羊皮袄子,整个人有点风尘仆仆,但是扎着一条鲜艳的红飘带,一双浅棕色的大眼睛扑闪扑闪,有种阳光般的劲儿。

  她进了帐篷,顺手就摘了帽子,额头上还冒着热气,笑起来两个深深的酒窝:“漂亮的客人,你是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呢?我要带着羊群沿着多浪河往下了,你愿意和我一起吗?”

  我犹豫了一下:“多浪河的下游通向哪里呢?”

  “那肯定是通向有草的地方嘛。”姑娘眨巴着眼:“这里都是我家的草场,你碰不到别人噢。”

  我只好点头:“那就拜托您了。”

  她又笑起来:“漂亮的客人,没关系的嘛,我喜欢漂亮的孩子。我叫阿依江,怎么称呼你?”

  “裴醒枝,叫我小裴就好。”

  在吃上一顿热乎乎的食物之后,我基本也就恢复得差不多了。阿依江带我出了帐篷,刚走出去我就被震撼到——一望无垠的草场,闪着金光的雪山,洁白如云的羊群,还有阿依江带着的枣红大马,浑身都是健壮的肌肉,马肩有我人那么高,正甩着尾巴有一搭没一搭的啃着帐篷门口的鲜嫩草皮,我一走出来就撩着眼皮看我一眼,很高傲的打了个响鼻,然后就把头扭过去了。

  “巴图尔脾气很坏的嘛,不要碰他。”阿依江也跟着走出来,摸了摸大马的头:“艾则孜脾气好的,等会儿让你摸摸。”

  我知道“巴图尔”在当地语言中是“勇士”的意思,再看看这匹马高大的身体,不禁又添了三分敬畏之心。

  艾则孜是什么呢?另一匹脾气好的马吗?

  阿依江估计看出来了我的好奇,手搭在眉骨上看了看天色,说:“艾则孜也要回来了。”然后拿起挂在胸口的哨子,鼓足气息吹了一声,尖利的哨音在半空中萦纡回荡了好一会儿。

  我顺着阿依江的目光在天边看了一阵子,听到了空中陡然传来一声锐鸣,旋即就是一个由小变大的黑点。仅仅几秒钟,我就感觉到了扑面而来的风声,在双耳之外呼啸而起,简直迎面而来。羽毛扑扇的狂响,然后就是从天而降的飓风,阿依江抬起胳膊,将她绑了羊皮的手臂高高平举,然后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有一道黑色闪电落在了她的小臂上,将我都闪了个踉跄。

  等我站稳,恰好和那双锐利的金色眼睛撞了个正着。阿依江眼疾手快,将准备好的黑色皮套往艾则孜眼睛上一扣,然后举起了她的手臂,大笑着说:“快来摸摸,艾则孜刚吃饱,心情正好!”

  摸?去摸一只翼展超过两米的、弯喙如刀、看起来一口就能给我啄掉一块肉的金雕?脾气很好的艾则孜?

  我瞪着眼睛看着笑盈盈的阿依江,那副表情应该蠢极了。

  “漂亮的客人,对艾则孜不熟悉的嘛!”阿依江摸了摸艾则孜的翅膀,后者顺势抖了抖羽毛,站得稳稳当当。这么大的一只成年金雕,看起来至少有十斤,可是阿依江单手托着艾则孜,小臂却稳稳当当、纹丝不动。我恍然察觉到,这个孤独的游牧人,勇敢的哈萨克姑娘,比我以为的可能要强大得多。

  阿依江带着一只金雕,一匹大马,和一群咩咩叫的羊群,沿着多浪河一路南下。我就像一个幼儿,寸步不离的挤在她的队伍里。

  果然,如她所言,这沿河的草场都是她的,我们走了好几天都没碰到人。也许是我的定位芯片信号太差,也许是我的运气真的不错,我提心吊胆了那么久,可是确实没有追兵赶来。阿依江带着满满当当的奶嚼口、盐巴和风干肉,我们过了好几天悠闲的日子。她答应把我送到另一座城镇,我们准备在那里分手,我表达了感谢,并且留下了阿依江的地址。

  那大概是我来到新疆后,度过的最悠闲快乐的一段时光。放下了踪迹成谜的爸爸,忘掉了矿谷和祁之晨,也暂时忘掉了那些纠葛和爱恨……阿依江就是我为数不多的快乐日子里,最后的一抹太阳。

  惊变在一个夜晚发生。

  阿依江让我去喂艾则孜,金雕晚上是不出门的,艾则孜有他自己专门的鹰架。他是一头正当壮年的金雕,每天食量极大,阿依江晚上要给他加夜餐。她半戏弄半揶揄的让我去喂,我只好裹着羊皮袄子跑去讨好高傲的艾则孜。

  我还在拿着风干肉,伸在艾则孜嘴下磨蹭,外面的羊群也安静的俯卧着休息。但艾则孜本来站在鹰架上一动不动,忽然躁动的开始拍打翅膀。我连忙解掉了他的皮套眼罩,刚想喊阿依江,艾则孜就长而尖锐的唳了一声,陡然化作一阵旋风扶摇直上,在夜空中瞬间失去了踪迹。

  我吓呆了,还没叫出声,阿依江就一掀帘子从帐篷里冲了出来,厉喝了一声“敌人!”。我颤抖了一下,艾则孜已经又从夜色中旋转着栽了下来,如一阵乌云,猛然扑向了半山坡。

  那一团黑暗陡然爆发出一声怒骂,瞬间响起了人声骚动。我心里凉了半片,顺手抽出腰间的弯刀,一把把阿依江护在身后,冷冷的看着艾则孜扑向的方向。

  艾则孜一击得手,再次展翅振飞。阿依江也反手拿着刀,握着我的手一片冰凉:“小裴,这些是谁,怎么会有马匪啊?”

  在她的印象中,天山脚下有马匪还是六七十年前刚建国的时候了。

  我勉强笑了一下:“阿依江,是来找我的,别怕。”

  阿依江有点颤抖,但还是说:“是抓你的人吗?你别怕,我让巴图尔带你冲出去,他是一阵旋风,没人能追得上巴图尔。”

  我看着那个方向亮起强力手电筒的光芒,黑压压的人头中,照出我极熟悉的眉目,心里凉到了极点,却还要镇定自若:“没关系,是……我的朋友,不会害我的。”

  阿依江焦急的抬起头还要说什么,却被那个人先一步打断。

  “阿醒。”在隔了近半年后,呼啸的天山夜风之中,楚白秋看起来成熟了很多,呼唤着我的声音如此熟悉,却又如此陌生。

  我被反绑着双手,推推搡搡的被迫进了楚白秋的帐篷。他坐在毡毯上,凝视着我的眉眼非常沉静,微微抬手,身后的保镖对着我的膝盖踹了一脚,我一个踉跄,向前栽倒在毡毯上。

  保镖们就像来时的那么突然,退出得也非常迅速。帐篷的帘门落下,我和楚白秋谁都没开口,只有外面呼啸的夜风乌拉乌拉,听着无比凄清。

  我仰头看着楚白秋,修长乌黑的眉毛,清隽秀逸的眼睛,心里有点想苦笑。短短一年不到,我从和他在书房里肩并肩晒太阳、读单词的竹马,竟然就走到了这个地步。相逢如仇,互相厌恶,别说他不愿意再看见我,我也分外不想再见他。

  楚白秋走下来,站在我面前,单膝跪地,手指勾在我的下巴上,很轻的摩挲了一下:“阿醒,你真有本事,能逃这么远。”

  我笑了一下,讥嘲万分:“那也是你逼得太紧,我连锦市都待不下去了。”

  “既然这么想跑,那怎么绕着这片绿洲兜圈子呢?还恰恰好撞在我的车队门口。”楚白秋的眼睛很冷:“顾北知也懒得用你了吗?所以现在想着再来找我,卖个好价钱?”

  我嗤笑:“别搞笑了,我恨不能换个世界生活,只要没有你。你对我做了什么自己心里没点数吗?觉得我现在还会找你求助?”

  楚白秋面无表情:“那你要不然试试,看我还会不会帮你。”

  我说:“大可不必。你是为了找我来新疆的?你是为了我爸的金矿,是为了断掉雨华资本最后的生机,是为了帮你爸用无懈可击的拆解手段鲸吞蚕食,把我爸毕生心血揽在自己怀里。”

  楚白秋脸上一点波动都没有:“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雨华不适合在锦市独自打拼,交出一部分所有权,换取楚家的庇护,有什么不好?”

  我没想到他如今能无耻至此,瞬间愤怒起来,直起腰来吼:“我爸为楚家办了多少事?为楚麒办了多少事?你楚家要扩张,难道就非得挑雨华下手?狡兔还没死,怎么就要烹走狗了!楚白秋,你无耻!”

  他狠狠闭了闭眼,额角青筋绷紧,似乎在强自忍耐,几息之后,才重新睁开眼:“我们做一笔交易。”

  我想都没想:“滚!我不会再信你!”

  “阿醒,话不要说太早。我教过你很多遍,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你先听听我的构想,再拒绝也不迟。”他说:“你......和我联姻,楚家和雨华交换一部分股权,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吃亏的。然后,我们去找裴叔,重新——”

  我只觉得荒谬至极,嗬嗬笑起来:“我已经不干净了,楚白秋,你最看重的东西已经没有了,你还要和我结婚?”

  他脸色瞬间煞白。

  “别说了!”

  我冷笑着抬起头,还要继续刺激他,楚白秋已经眼疾手快的拿起一团白布,一把将我没出口的话塞了回去。我瞬间失声,他却一副冷静到恐怖的表情,再顺手拿了一根绳子,绕着我合不上的嘴在脑后打了个结,两只手没颤抖过一下。

  我被迫塞着嘴、跪在地上,双眼全是恨意。

  “我带你去矿谷。”他低头,微微阖着眼,神情里是难掩的疲倦,额头轻轻贴着我的:“以前的事,过去了,就算了。把裴叔找回来,我会跟他好好谈婚事。”

  我愤怒的“呜呜”挣扎了两下,力气之大几乎从他怀里冲出来,可是瞬间又被他牢牢按了回去。

  “走错了路,那就重新回到正轨。”楚白秋睁开眼睛,眼白上血丝密布,有种平静的癫狂:“谁碰你,我就杀掉谁。都死了,就不存在了。”

  他摸着我的眉毛,弯了弯嘴角,眼睛却冰冷:“我们,重新开始。”

  楚白秋带的医生给我动了个小手术,从我的肘弯里用镊子找到了那枚芯片。他没给我打麻醉针,镊子伸进去在皮肉里翻找的时候,我把嘴里的白布咬出了血腥气。我的脊背抖得越厉害,楚白秋落在我额角的唇也跟着发颤,好在加诸在我身上的痛苦越深,他的心就越痛。

  即便如此,他还是没给我吃任何止疼药。医生撤走,我脱水一般靠在毡毯上,几乎闭过气去,楚白秋把我揽在怀里,享受着我难得的顺从,叹息般道:“阿醒,这些都是别人在你身上留下的痕迹,我会一点一点帮你剔除掉。我还是喜欢以前的阿醒,干干净净、简简单单的,你变回去......好吗?”

  变回去?变成什么样子?那个被你丢在大街上只会仰头嚎啕大哭,被你骂得狗血淋头只能默默流泪的裴醒枝?养尊处优,口袋里没有现金就连车都不敢打,下错了地铁站就找不回去的裴醒枝?

  我从锦市一路走到新疆,在矿谷里卖命打拳,把生死置之脑后才换来为人的尊严,把性命悬在刀尖上才亲手为诺苏报仇。为了成为今天这个坚韧不屈的裴醒枝,被抛在什么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都能靠自己走出来的裴醒枝,能在沙漠里逃生三天两夜的裴醒枝,我付出了多少?如今,仅仅是因为,你的一句不喜欢,就要我回复到以前那个懦弱的样子吗?

  不可能的。

  我不要......成为那样,那是,错误的。

  寄人篱下、仰人鼻息的可怜虫,孱弱无助、忍气吞声的寄生虫。

  我说不出话,但是仰头看着楚白秋的眼睛却明亮得像淬了火。我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样子,其实会不会打拳杀人、能不能独行千里,他并不关心。他喜欢的不是我的孱弱和可怜,而是因为这份孱弱可怜,才被迫对他展示的全身心的依靠,对他无条件的信任,被他如何蹂躏霸凌都不敢反抗、无从拒绝的依恋。

  他喜欢的就是我这样下贱又残缺的样子。

  楚白秋仿佛被我的眼神烫伤了一般,遽然伸手覆在我脸上,第一次不敢与我对视。我被蒙在黑暗里,却嗬嗬笑起来,弯起的唇角露出白森森的尖牙,第一次在他面前笑得这样畅快淋漓、肆意张扬。

  他不敢,他害怕。

  他不敢与我对视,他害怕我的成长。

  即便他立刻在这里将我斩断四肢、剥夺身份,即便他对我再多规训,我这一刻的锋利和不屈,也永远要像一把刀那样,长长久久的扎在他心里,扎得他鲜血淋漓、痛彻心扉,此生此世都不敢再把我当原来那条懦弱的狗。

  我要楚白秋,把我当个人看,再也不敢蔑视我。

  除非他痛,只有他痛,必须他痛!

  作者有话说:

  写这章最后一段的时候,爽到忍不住发了个微博。

  心里爽爽的,感觉疯疯的。

  第三卷大概找到了写的方向,预告一下就开头情节衔接的地方压抑了点,后来越走越轻松,从2W字打开新副本开始,抛却前尘以后,阿醒遇到了他的快乐小狗。

  我现在是边笑边写的。

  依旧没有大纲,但是一切都欣欣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