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暗恋过期>第29章

  有一年的高考作文,题目是讲一个“人”字的笔法其实揭示的就是人的三种处事风格。

  夹着皱巴巴卷子的语文老师在上面解析材料,侃侃而谈:“……所以这个角度来写的话,藏拙之道,我们常说的一个道理是什么:一个人越是炫耀什么,就越缺乏什么。这句话我们同学都听过吧?这里看你怎么理解……”

  下面五六十个埋头听讲的脑袋。像复制粘贴似的画面。

  座位上的严墨默默抬起一点头。

  午后的课堂气氛昏沉。走下讲台的语文老师操着洪亮的嗓音接着跟众人分析下去:“凡是越强调的,恰恰是你内心越虚弱、匮乏的地方。打个比方,就像一个骗子,他最怕别人看出的就是什么?哎,就是他欺骗别人。怕暴露,那么他一定就会强调自己从不骗人、讲的都是真话,对不对啊?……”

  太不恰当的例子。

  严墨敛下眼底神色。

  修改用的红笔就在他手里转过来,又转过去。动个不停。如此反复,静不下来。

  他仍旧仿佛与平常无异地听着课。低头看作文纸的时候,一只手也揉乱了自己的刘海。

  做贼心虚。

  那节课上,严墨心里一直回响着这一个词。

  ……

  挺久之前的记忆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忽然想起这个。

  从外面锁好书法教室的门。严墨确认一遍里面的电源都关好了,这才背着书包离开。

  严妍已经先行一步,跟她的小姐妹一起吃饭去了。现在就剩下准备回教室的严墨一个人。

  空旷昏暗的走廊里回响起他离开的脚步声。

  刚才跟严妍聊了一下,让严墨不由想起来了一件事。

  关于陆廷,其实严墨有一个秘密。

  那是一段严墨不为人知的过去。他从未在严妍面前提起过的、以后也绝不会让它见到天日的过去。

  而如果记忆有删除键的话,严墨必然会把脑海里的这段玩意一键删除彻底粉碎永久拉黑此生不复相见。

  但今天跟严妍聊起,也就忽然想起来了。

  其实在校运会那一天,严墨跟严妍那边交代的版本是陆廷借给他们小推车后就离开了,但真实情况是故事并没有到此为止。

  严墨的故事没有全部讲完。

  那是在他少不更事,刚喜欢上陆廷没多久的时期。

  这一天的操场上艳阳高照,加油欢呼声鼎沸。跟严墨一起搬完水的女生一转头,严墨身影不见了。

  “咦,严墨人呢?”她问其他人。

  “不知道啊,刚才还在这。”

  “刚开的一箱水怎么就少了一瓶?谁拿了?”

  “没事没事,你们拿啊,我们才刚搬了新的过来。”

  严墨在班里一直是沉默寡言的性格。

  但送一瓶水这种事他还是忍不住的。

  十七岁的少年大概都不太能忍耐,想对喜欢的人好。

  是的,当时的严墨还没学会偷看这一技能。是一个情窦初开的严墨。

  他们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追逐喜爱的人大概是本能。

  那样有人气的人,又是刚刚在比赛上大出风头的耀眼主角,这种日子陆廷应该不缺别人或送或递的一瓶瓶水才对。

  “……”严墨看着自己手里的这一瓶。他心里也清楚这种事情。

  但喜欢一个人就是会想要对他好的。

  无关陆廷已经拥有多少瓶水的事情。

  或许那时候的严墨已经变得有点不像他自己了。喜欢向胆边生。他走路的步伐都是轻飘飘的,踩在云上。

  从来不在形象上多花精力的严墨,一路上还嫌弃自己身上的班服太土太花了。

  严墨可绝非是个对形象过分在意的人。因为学习就是一个男人最好的加分项。

  他也并不觉得陆廷那些人和自己有什么不同。严墨是个传统的好学生。学习是学生阶段的主要任务之一,把主要心力放在努力学习上是对自己的负责。

  这样的书呆子严墨喜欢上陆廷的第一反应是猜测自己身上衣服会不会太土。

  现在的他打量着自己。

  就这样出现在陆廷的面前可以吗?

  可以吗,他?

  喜欢。听起来很温良美好的一种情感对吧。

  要不是严墨此刻正在体会着这玩意如此有侵略性和扩张性的话,他也是这样觉得的。

  果不其然地,严墨看见,陆廷正和他的一群朋友们待在一块。

  高人气的人是这样的。严墨很难能找到陆廷落单的时候。

  他假装路过别人班级的大本营。在比赛间隙,陆廷坐在花坛的台阶边休息的时候,让他找到一个机会。

  “给我的?”

  只是刚开始愕然一瞬,让严墨悬着的心脏平稳落地的是他欣然接受的态度。

  在无死角的太阳光线下看这张脸也没有可挑剔的地方。陆廷笑得春风拂面,额角汗水剔透,笑容便变得璀璨:“谢了~”

  严墨微微睁大了眼睛。

  哦。海报开口说话了。

  从远处看时,那个陌生耀眼的剪影,在他眼前变得生动立体起来。嘴唇一张一合地在对他说话。

  他的声音认真听起来原来是这种感觉啊。清澈又爽朗。

  水的重量从手上消失的那一刻,严墨心中还是飘飘然的。

  竟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困难。

  一点窃喜,像含住一块糖果那样,没尝过的甜味在他心上化开,绵延。

  那只骨节分明的大手伸到他跟前的时候,严墨听见了自己的怦怦心跳。

  “啊?我还以为是冰的呢?”陆廷说:“原来不是啊,还想着要想喝点凉快的。”

  严墨抬头看时,陆廷冲他一笑。

  看到他的酒窝了。

  严墨说:“有冰的。”

  “是吗?那麻烦你?”

  严墨接过又被递回来的那瓶水。

  “嗯。”他点点头。

  严墨来回一趟,钻进小卖部,穿过大半个操场,再次抵达他们班的大本营时。

  “哇,不是这种的,”陆廷说:“刚才忘了跟你说了,我要的是另一个口味的。怪我怪我。”

  “没关系。”严墨说。

  独自一人抱着两瓶水在运动会如火如荼的操场上穿梭时严墨怀疑过,自己这种行为是不是有点傻气。

  但他当时是膨胀的。

  就算有点傻气吧,只要陆廷没看到他这傻气的模样就好了。

  他严墨还是要面子的。

  严墨带着水找到已经换了个地方玩耍的陆廷。

  见到是他对方挑了挑眉。

  “哇。”

  “你还真来了。”

  或许是那天日头大得有点晃眼了,严墨感觉哪里有点怪怪的。抬眼看对面,少年亮眼的笑容依然灿烂得像是能融化人。

  唇边一颗人畜无害的俊俏酒窝。

  陆廷坐在那始终都没有动一下,去看严墨手里的东西时也只是低下眼。

  陆廷漫不经心:“嗯?你刚才是听错了吧?我要的不是这种的呀。”

  严墨:“没听错。是这种。”

  他有信心自己在课堂上练就的记忆力没出错。

  陆廷说:“哦哦,那就是我说错了。你能帮我去换一种吗?”

  一如他这人长久以来的性格,严墨语言上是木讷的。他也忘了自己当时说的什么,回过神来,人已经走在去小卖部买第三瓶水的路上了。

  走到一半,严墨就不走了。

  当时严墨太过勇往直前,还不知道对面少年的笑容之下,是一颗年轻顽劣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心脏。

  有个不认识的人忽然过来送水,换做别的人可能还会存疑一下。

  但陆廷不。

  他是一个最不会怀疑自己魅力的人。

  当下随手就开始试探对面的真心。

  因为严墨的中途放弃,考验无疾而终了。而那天送水的人实在太多,所以陆廷那天到最后也没把那人放在心上。

  那只是一个没有存在感的,木讷无趣的人而已。

  而理科生严墨终于弄懂了所谓喜欢这种东西。

  凡是跟陆廷有关的,以陆廷为圆心,哪怕是接近他多一分,心中的雀跃欢喜都会被扩大好几分。

  那么相应的,跟那人相关的。难堪苦涩的情绪也会被放大数倍。

  很公平。

  被人戏耍来回往返跑了好几趟去买水这种事……

  那天的严墨抱着第三瓶水,坐在学校宽旷辽阔的操场的边上。那天蔚蓝天空很是广阔,草很青翠,吹拂过脸畔的风也不大不小刚刚好。

  从他面前来来往往的人要么是选手要么观赛,各有各的事。但不知为何,总感觉这种喧闹又离他很远。

  严墨像是被单独丢出来的一个身影。融不进他们喧闹快乐的图层里。

  或许是天空太辽远要么就是身处这样宽阔的空间里,他第一次感受到一种遗立于眼前这个操场之外的孤独感。

  严墨独自坐在角落里一张没人的长凳上。察觉到这样一动不动地这样坐着很呆,他试着小幅度地晃了晃脚。

  然后又不动了。

  只有他很无聊。

  一阵同样无聊的微风吹过他这个无事可做的无聊人。

  真无聊啊。严墨故作若无其事地心想着。

  出乎意料的,他脸上没有被愚弄的难堪或者伤心。那天很多人来来往往地从这儿经过,也没注意到长椅上,一个格格不入的身影无端端独自在那坐了好一会儿。

  毕竟运动会嘛。

  严墨从长凳上站起,带走了那三瓶水。

  不过是一场闹剧,自然也无从谈起结果。

  那天的事情也就随着操场上愈传愈远的欢呼加油声,永远留在那场高中最后的运动会上,无形消散在飘远的风里。

  这段黑历史记忆也就被严墨从记忆中删除得彻底。就当做没发生过好了。

  严墨郑重发誓以后一定不要再为了学习以外的事情分心了。

  那天之后,在学校里的日子一天天继续过了下去。

  学生的本职要务就是学习。以前的严墨,一颗默默无闻但坚定向学的道心比谁都坚如磐石风雨不动,并始终引以为荣。

  ——这是在那天之前。

  他完整自洽圆融的一颗心脏,有个角落还是出现了微不可见的,细小如丝的裂缝。

  严墨偶尔还会做梦,违背他清醒时所愿的,梦里的他幻想自己变成超级大现充后和陆廷平起平坐的生活。

  不过像上次那样具象化的梦境还是第一次就是了——就是他说自己在挪威吃鹿肉的那次。

  不是的,梦境是相反的。

  梦里的自己有多光彩夺目,意味着在严墨的心目中,现实的陆廷就有多意气风发。

  原来【喜欢】不是一个全然的褒义词。

  他干巴巴的无趣心脏上开出一簇纯白柔软的小花,它擎高自己开出的花伞,要一直伸到陆廷的眼前给他看。而它花茎的底下,边缘会暗中滋长出自卑,阴暗和孤独。

  严墨学会了自卑。

  有时候严墨会想起那天下午语文老师在课上讲过的那道作文题。

  做贼者心虚。炫耀者贫瘠。自负者自卑。

  严墨那么凶狠地一定要证明自己不会脸红原因,除了一部分是他自己的性格之外,还有别的理由。

  他害怕被陆廷发现。

  一旦发现端倪,严墨不容轻犯的自尊心就会自卫性质地凶猛反扑上去,把那点格格不入的情绪裂缝掩埋在最底下,然后严墨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

  不过是在为自己扯起最后的遮羞布而已。

  或许那天陆廷让自己跑来跑去买水的事情都称不上是一个恶作剧,但严墨性格本来就带点高傲。

  那天做出送水的决定已经是严墨做过最不像自己的事情了。从那天的 运动会走出来后,他不会再允许那个莫名其妙的恋爱脑人格再占领他的身体。

  因此,在得知自己跟陆廷被分到同一个班时,严墨发自内心地认为这是一个不幸的消息。

  陆廷有多机敏过人他是知道的,这么多人唯独就是不能被他察觉到啊。

  下次他再也不想跟这人一个班了。

  但尽管如此辛苦。

  尽管如此严墨还是喜欢着他。

  陆廷是一个开朗温柔,聪敏厉害的人。

  他还长得好看。

  严墨喜欢陆廷。

  喜欢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