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穿越重生>孤寡剑修穿到虫族后>第34章 天呐,雄虫竟然说出这样的话

  诺尔斯转头看向自已的“祖先”,一只绿色的螳螂正朝着他挥动镰刀状的前肢。他不太确定萧酌言是不是在夸他,这或许是个冷笑话?

  察觉到自已犯了蠢,萧酌言一阵尴尬,视线跟着诺尔斯落到了那只螳螂的身上。

  螳螂仿佛受到了惊吓,刚刚还张牙舞爪的,瞬间就偃旗息鼓。

  看来他招动物嫌的特质换了一个世界也依旧存在。

  梁寐曾评价说:“小动物都是敏感的,而你看起来就不像个好人。”

  萧酌言从螳螂身上收回视线,看向诺尔斯给自已找补道:“因为从古至今,你在我心里就是最好看的。”

  导游发现应该跟着自已的两名游客没跟上来,往回找的时候正好听到这句话,终于有了点自已身为电灯泡的尴尬。他很早就听过萧酌言的名,毕竟是一只s级雄虫,知名度还是很广的,后来又听说这位雄虫阁下很宠雌君,他还以为是作秀,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周围的雌虫也都忍不住偷瞄萧酌言。

  竟然有雄虫夸雌虫好看?

  雌虫们想到自已一句情话不说还处处挑刺嫌弃的雄主,不由得羡慕起这对看起来非常恩爱的夫夫。

  萧酌言不知道他们心中所想,只觉得社死,心道,不好意思,土到你们了。

  幸亏他脸皮厚,扛得住,换个脸皮薄的,这昆虫园可能就逛不下去了。

  逛了一整天,萧酌言觉得自已还是比较喜欢在酒店里面度过三天假期。

  酒店的房间是诺尔斯订的,起先他并不觉得这个房间有什么奇特之处,只是完全由磨砂玻璃制成的浴室比较少见,没想到玻璃是会随着雾气升腾变得透明的。

  诺尔斯后知后觉地明白了服务虫问他跟谁一起住双虫房的原因,反应迟钝的代价大概就是由一块白玉变成了一块红玉。

  青涩的水蜜桃在夜晚成熟,散发出馥郁甜蜜的香气。

  夜色昏沉,细微水声不止来源于浴室里的水流,镜子映出两道身影,它们紧紧相依。

  诺尔斯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他很少睡到那么迟,但他却没有休息够的感觉,依旧觉得有些疲惫和困倦,大概是昨夜运动量超标的原因。

  萧酌言有些心虚:“再休息会儿吧?”

  想到诺尔斯分明害羞到脖颈都烧成了樱粉色,还是忍着羞赧乖乖听话的模样,萧酌言就觉得心痒。他的雌君实在是太可爱了,可爱到让他忍不住想要欺负。

  诺尔斯摇头:“没事的,我们今天还要去科技馆。”

  “科技馆可以迟一点去。”

  “迟一点的话我们就赶不上晚上的烟花会了。”

  诺尔斯将行程安排得满满当当的,如果要按旅行计划走下来,确实不方便随意改动时间。见诺尔斯实在想去那些地方,萧酌言便妥协了,只是再三强调不舒服的话要跟他说,诺尔斯都乖乖应了。

  其实诺尔斯坚持不继续休息的真实目的是尽快办理转房,他实在是不想在这个令虫感到羞耻的房间多待了。

  办理转房的时候,诺尔斯总觉得前台看他的眼神怪怪的,心中越是没底,诺尔斯的表情就越冷,最后吓得前台大气都不敢喘,办手续的速度都比以前快了一倍。

  见诺尔斯这么迫不及待地换房间,萧酌言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搬完行李后又提议了休息一下,这回诺尔斯没有拒绝。萧酌言抱着诺尔斯补了个一小时的觉,随后按照计划去了科技馆。

  科技馆有些无聊,里面最多的就是一些全息模拟游戏或者灾难体验,这对于一个在修仙界活了许多年的老古董而言实在有些平淡了。

  萧酌言初来虫族时还会因虫族不修炼却能做到一些法术才能做到的事感到惊奇,现在已经适应了虫族环境,又觉得术法能够做到更多事,这些不足为奇。

  果然,越是不了解的事物就越让人觉得神秘。

  晚饭是在广场附近吃的,为了不错过晚上的烟花秀。广场上有很多虫族,大家推来搡去的,都想有一个好位置可以看烟花。

  萧酌言小心翼翼地护着诺尔斯,避免诺尔斯被其他虫族挤到,他是雄虫,没虫族敢挤他,于是他便伸手半圈着诺尔斯。

  “我们往那走。”萧酌言带着诺尔斯走出了广场。

  诺尔斯有些困惑:“我们不看烟花了吗?”

  其实诺尔斯也不喜欢看烟花,比起黑夜中转瞬即逝的烟火,他更喜欢地上明艳的鲜花,但他觉得跟心爱的雄虫一起看烟花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如果没有这段记忆,以后可能会觉得很遗憾。

  “看,我们换个地方看。”

  萧酌言带诺尔斯远离了虫群,一柄剑飞到了两人面前。

  即便早就知道了萧酌言不是普通雄虫,诺尔斯还是忍不住惊讶了一下。萧酌言扶着诺尔斯坐上了剑:“别担心,不会划伤你的。”

  那是萧酌言的本命剑,有别于其他普通的剑,它已经有了自已的意识,攻击性是有针对的。

  诺尔斯有些担忧,倒不是怕自已不安全,而是担心萧酌言不是普通雄虫的事被更多的虫知道,从而给萧酌言带来麻烦:“我们这样不会被发现吗?”

  “不会的,我施了小小的法术。”萧酌言浅笑着,仿佛没有任何事可以给他造成压力。

  萧酌言朝诺尔斯眨眨眼:“你好像不是很惊讶?”

  诺尔斯“嗯”了一声:“我猜到了一些。”

  “什么时候起疑的?”萧酌言只是单纯地好奇,毕竟他没有刻意地去伪装成一只普通虫族,破绽肯定是有的。

  “很早的时候就觉得你跟其他雄虫不一样了,真正确定是瑟乌维野越狱那天,你很肯定地说瑟乌维野会巫术。”

  萧酌言没想到诺尔斯那么早就确定了,而不是怀疑:“为什么当时不问我?”

  根据他知道的,会巫术在虫族可是件天大的事。

  “因为答案不重要。”诺尔斯看着萧酌言认真道,“无论雄主来自多远的地方,是不是巫师,都不会改变我对雄主的爱。”

  萧酌言心一动,摘下了挂在剑柄上的剑穗:“这个送给你,我们那习惯送定情信物。这个剑穗跟了我很久,我们也会在一起很久。”

  烟花恰在这时绽放,照亮了夜空。

  诺尔斯没有告诉萧酌言,他是他在黑暗中踽踽独行那么久,忽然间落在他掌心的一束光,是上天送他的,最好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