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飞蛾【完结】>第19章 悲剧重演

  大概半个小时后,外卖到了,是早餐,豆浆油条包子黑米粥,饭后甜点,都是他爱吃的。最重要的是还有一个毛绒绒的猫咪暖手袋,包装很精致,他认得这个牌子,是布朗的限定款,非常抢手,有钱都不一定能够买到。

  “阿遥,东西收到了吗?下雪了,出门记得多穿点。”

  是云亓的短信,司遥边捧着暖手袋,边回复:“收到了,你怎么知道我刚好缺个暖手袋?”

  云亓:“谁让我的宝贝冬天手脚冷得跟冰块似的,没有我在身边帮他暖被窝,自然是要准备个暖手袋了。”

  司遥现在心也跟着暖了,“云公子可真是神通广大,这么难买的款都被你买到了。”

  云亓:“叫什么云公子啊,叫老公,你昨晚不是喊得挺顺口的嘛?”

  司遥没印象了,大概是昨晚喝多的时候口不择言,不过云亓现在不在他的眼前,也就没什么好害羞的了,他甚至发了语音喊。这可把云亓乐坏了,一激动,回了一堆表情包过来。

  “宝贝,我要登机了,记得乖乖等我回家。”

  “我等你回来。”

  司遥盯着手机看了五分钟,没见回复,又在沙发上滚了一圈,回来还是没有回复,估计是飞机上网络不好吧。

  现在他们分隔两地,想见又见不着的感觉实在折磨人,司遥得找点事情做,让自己忙起来,分散注意力,才不会眼巴巴地盯着手机等回复,像个傻子似的。

  临近午时,段暃给他发了消息,说是亓亓的病情有所好转,慢慢开始能吃猫粮了,司遥想去医院看看。但这时候林思南也约了他,人家是云亓的朋友,还有可能是未来的嫂子,司遥没办法拒绝,只好把去医院的事情暂且搁在一边。

  他们约在一家西餐厅,司遥没去过,跟着导航走了半天才找到,看了眼时间,还好提前出门,要不然就迟到了。

  司遥觉得林思南今天状态不太对劲,吃东西的时候老是走神,盘子里的牛排被他切得稀碎,就是不吃。

  “南哥有心事?”

  林思南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云霁离开之前特意交代,要好好照顾他未来的弟媳,但看到司遥手上的戒指,就忍不住难受,明明是他比较需要照顾。司遥至少与爱人心意相通,而他等了这么多年,也得不到云霁的一句喜欢。

  “抱歉,可能是最近太累,失态了。”

  “工作忙,也要记得休息啊。”

  林思南笑道:“本来约你出来,是想让你开心的,没想到我却是这个样子,实在是对不起。”

  自己也淋着雨,还想帮别人撑伞,林思南真是温柔到骨子里的人,和云霁一样,如果他们能够在一起,肯定是人人艳羡的神仙眷侣。

  “不用道歉,南哥能约我出来,我已经很开心了。”

  林思南的目光还是无法从司遥手指上的戒指移开,越是得不到,就越是在意,内心的渴望已经发了疯。他忽然有种想把戒指抢过来,戴在自己手上的念头,他一定是脑子不太清醒了。

  “你手上的戒指,能不能借我戴一下?”

  “嗯?”司遥放下手里的餐具,抬眸便对上林思南灼灼的目光。

  林思南看到司遥的表情变了变,一副十分为难的样子,才后知后觉是自己唐突了,平日里的冷静和教养在这时候通通见了鬼。

  “云霁也有一枚一模一样的,所以想借来戴一下,假装是他送给我的。我知道这个想法很可笑,但偶尔也想做做梦。”

  的确很可笑,林思南说完这句话,自己都忍俊不禁。他等了六年,结果真心抛进了水里,连滴水花都没有溅起来。他知道这辈子可能都没办法如愿以偿了,每每想要放弃的时候,那人偶尔的嘘寒问暖,瞬间让他那颗毫无生机的心,死灰复燃。

  这话让司遥大为震憾,林思南才貌双全,举手投足优雅到无可挑剔,原以为这样的人,只要勾勾手指头,就能让无数倾慕者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没想到也会饱尝单相思之苦。

  他沉默了片刻后,摘掉了手指上的戒指,递给了林思南。

  “我相信南哥以后也会收获属于自己的幸福。”

  “有你这句话,我晚上做梦都是甜的。”

  林思南笑得很好看,眼睛很清澈,像雨后的天空那样干净,如果没有云亓,司遥大概是喜欢这个类型的男孩子。

  他把戒指戴在手上,虔诚地吻了一下,还让司遥帮他拍照留念,然后颇为骄傲地指着手机里的照片,向司遥炫耀,“看,我也有戒指了。”

  能够自欺欺人,未尝不是件幸福的事情,司遥很佩服林思南,即使生活再糟糕,也不会怨天尤人。近朱者赤,说得一点儿都没错,司遥应该学学林思南,该如何苦中作乐。

  “真好看。”

  现实往往很残酷,但梦终归是要醒的,这枚戒指是属于司遥的,林思南那点卑微的妄念得到满足后,该物归原主了。

  司遥接戒指的时候,忽然被人撞了一下,手一抖,戒指没拿稳,滚落到了对面餐桌脚下。

  正想起身去捡时,司遥便看到那个撞他的男人,从兜里摸出一把水果刀,闷不吭声地捅向了一个栗发男孩的腹部,他抽出刀子又捅了回去,接连捅了好几刀,刀刀要人命,血液喷涌而出,洒在了沙发上。

  “救命啊!杀人了!”同桌的女孩惨叫起来。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司遥愣怔了几秒后,才惊恐得踉跄了两步,后脑勺撞在了墙面上,脑袋有一瞬间的晕眩。大量的鲜血一如简洋跳楼身亡时那样。那段噩梦再次被勾起,司遥的手脚开始发颤,冷汗冒了出来,他捂住嘴巴,胃里一阵翻滚。

  “你们这对狗男女,去死吧!”

  女孩想要阻止,却惨遭毒手,那歹徒下手狠辣无情,不给他们任何辩解的机会,也不给目击者见义勇为的机会,刀子又快又狠,活像个从地狱里爬上来索命的恶鬼。

  现场一片混乱,有人在尖叫,有人在逃跑,餐厅里乱成了一锅粥,控制不住了。那歹徒看到有人报警后,就畏罪潜逃了,手里拿着那把杀人的凶器,没人敢拦着。

  司遥感到头疼得厉害,甚至还有些耳鸣,耳畔一直在嗡嗡作响,可能是在这种高分贝的环境里待久了的缘故。恐惧感渐渐被身体不适所取代,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哮喘病来得很不合时宜,因为他出门的时候了,换了件外套,把喷雾落在衣兜里面了。

  受害人流了很多血,在救护车没赶到之前,简单地包扎止血是很有必要的。

  在场的人不敢轻举妄动,只有他和林思南上前去察看那两人的伤势。男孩伤得很重,身上的每道伤口都非常致命,他被那歹徒按在沙发上捅刀子后,就一直维持着这个姿势,没再动过,大概是死了,连呼吸都探不到了。

  女孩还活着,虽然中了两刀,但都避开了要害,显然是那歹徒手下留情了。司遥用餐巾,按住了她汩汩流血的腹部,而她却用沾满鲜血的手,抓住了司遥的手腕。那双眼睛流着泪,也藏着恨。

  “为什么不帮我们?”

  意料之中的质问。

  女孩锋利的指甲划破了司遥的皮肤,在他的手背上留下几道抓痕,流血了,而他只是忍痛地嘶了一声,并没有抽回手。面对这样的质问,司遥只能说对不起。

  那歹徒五大三粗的,一只手估计都能把司遥给拎起来,更何况他手里还拿着刀。挺身而出的结果是,地上多一个人躺着。但在女孩的心里,司遥冷眼旁观他们遇害,和帮凶没什么区别。

  很快,救护车和警车都赶到了,女孩被抬上了担架,而男孩则被收进了裹尸袋里。恍惚间,司遥仿佛看到了简洋,他当时被警察带走时,也是这样满身的血。

  那枚戒指,是司遥在血泊里捡回来的,沾了血,擦了又擦,还是觉得没擦干净,上面的血腥味,让他产生生理性的排斥。剧烈的咳嗽之余,又有些犯恶心,干呕了两下,没吐出东西来,难受极了。

  手背上的抓伤还是新鲜的,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那女孩恶狠狠的眼神。或许不应该去帮她处理伤口的,这样就不会被她另眼相待了。

  “你看起来不太好,我带你上医院看看吧?”

  司遥从地上站起来,把沾了血的外套脱了,扔在沙发上。然后抽出几张纸巾,想要擦掉手里的血,但血迹已经干了,擦了好几遍都没擦干净,那股恶心的感觉再度涌来。

  “哮喘病犯了,药在家里,可以送我回家吗?”

  “嗯。”林思南从前台要来一包湿纸巾递给司遥,“用这个。”

  “谢谢。”

  林思南送司遥回去的路上,特意把车里空调的温度调高了些,但他仍旧冻得瑟瑟发抖,整个人魂不守舍的,时不时盯着自己的手掌看,然后跟撞鬼似的,露出惊恐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