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这是一块老甜饼>第41章 番外一如果时光倒流(1)

  旧岁月的时光很慢。

  爱一个人,可以很久很久。

  情动是什麽?

  这对于从小衣食无忧的秦秋若来说,并不知道。

  她切切实实地是人们口中说的那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

  从懂事开始,父亲秦鹰就为她请了私塾,精心培养女儿。

  秦秋若是他的独女,有了她之後每两年,王兰子宫上有了肿瘤,切除後,丧失了生育能力。

  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年代。

  秦鹰没有选择抛弃发妻,再续弦延续香火,而是切切实实的把他们娘俩当宝贝来疼。

  今天是秦秋若去嵩松重点中学的第一天。

  因为秦鹰的産业有变动,把重心挪到了威城,居家搬了过来,秦秋若自然也要跟着过来。

  对于新学校,她没有什麽期待。

  一早上起来後,佣人们将做好的饭菜端了上来,只留下尹姨伺候,端茶倒水,其他人都退了下去。

  穿着中山装,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的秦鹰翻动着手里的报纸,看了看女儿, “今天去学校?”

  秦秋若点了点头。

  她坐的端正,吃饭时一点声音都不发出,长发如黑缎一样,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皮肤要比裙子还白,牛奶一样丝滑。

  从小到大,秦鹰对女儿宠爱呵护的狠,别说重活,累活,就是连个碗都没让她刷过。

  这一次,他和王兰是不放心她去嵩松上学的。

  按照他的设想,是直接把女儿送出国,让她去看看更广的世界,长些见识,回来後,继承她的産业。

  女儿如果是做生意的料,就好好经营;

  如果嫌累,不想要太过忙碌,他就给她找个门当户对的好人家,联姻保她一辈子衣食无忧。

  可王兰不同意,哭着说舍不得女儿,就这麽唯一一个宝贝女儿,哪儿舍得送到国外去。

  今天,秦鹰有董事会要召开,王兰那边还要去政府走动一下投标的事儿,让尹姨和司机送的秦秋若。

  秦秋若对于高中,也没有什麽期待。

  只是,她习惯了隐藏自己的情绪,微笑是她的面具,从小到大,但凡是见过她的人,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她,不夸她聪明懂事儿的。

  她知道,自己该怎麽做,才能让父母安心放心。

  她今天特意选了一条素白色的长裙,干净清爽又低调。

  可即使这样,在那个年代,她的气质,她的样貌,她的长相,还是在进入教室时,让喧嚣的课堂像是被按了暂停键。

  面对一双双充满了好奇惊艳目光的眼睛,秦秋若用惯有的微笑来面对,很快的,老师来了,向大家介绍新学生,在掌声中,秦秋若不知道,她到了新的学校,也即将迎来与自己携手一辈子的爱人。

  秦秋若很早就发现了角落里的慕白。

  那个年代,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别说高中了,就是初中都上着费劲儿。

  慕白家里条件不行,父亲什麽都没说就扔下了她们娘俩,母亲宋佳以卖菜为生,原本生活的就紧紧巴巴的,可对于这麽唯一的女儿,宋佳也是爱的不行,她自己吃了没学问的苦,大半辈子过得牛马一样的生活,琐碎的生活,把她的一切都磨光了,她仅存的心愿就是希望女儿能有点文化,将来可以过得轻松一点。

  那个年代,大家买食物都要靠粮票的,家家户户都不怎麽富裕,很多又离着学校远,走上十几公里的山路窸窣平常,一般的同学也就会早起的时候,带好干粮,直接来学校。

  吃的,也都很简单。

  不是现在的大鱼大肉,一个白面馒头,一点咸菜,就能解决午饭。

  慕白穿的衣服是带补丁的,却洗的干干净净的,她脸上的皮肤白皙,可握着铅笔的手却满是冻疮。

  而仔细看,她的铅笔都是别人用剩下几乎不能用的铅笔头,她在上面讨巧地做了一个笔筒,能卷着继续用,练习纸,也多是废纸。

  能够上学,对于慕白来说,已经是极大的满足了,对于物质方面,她不敢奢望。

  她的午饭,是苞米面窝窝头,那时候的人,肚子里没有油水,不讲究养生。

  很多时候,吃的太干,又一点荤腥没有,慕白会干燥,上不出厕所。

  她学习很认真,属于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类型,却也在秦秋若第一天进入班级的时候,就一眼看到了她。

  白裙淡雅,布料不是普通的棉布,是那种光滑的丝绸在当时的年代是有钱人才舍得买的,秦秋若的眉眼温柔,身上透着一股子大家闺秀的知性,对于周围人的目光也不卑不亢,会微笑着对大家点头。

  因为从小的环境,慕白一向是胆怯的自卑的,她不像是别的同学,敢直接和秦秋若打招呼,只敢偷偷地缩在角落里看她。

  可秦秋若的目光,却轻轻地落在了她的身上,发现了慕白的注视,对着她微微一笑。

  皎皎生情。

  慕白的脸一下子红了,心跳加速,本能的反应是低下头,想要把自己缩起来。

  从她的穿着,谈吐来看,她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秦秋若就像是太阳一样,即使人足够低调,却依旧散发着耀眼夺目的光。

  她虽然是插班生,後来的,可明显文化水平,层次跟大家都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在那个还不讲鸡娃的年代,秦鹰就遥遥领先,从秦秋若路还走不稳的时候,他就给她找来了私塾,不仅仅是文化知识,他的思想很超前,英语,俄语,法语,钢琴,绘画,舞蹈……但凡是他在外面做生意见识到的,都要教给女儿。

  在大家还憋足的背着有口音的英语单词时,秦秋若已经可以流利地用英文与老师对话了,书本上的只是,她基本上也全都掌握。

  很多时候,大家都以为学霸在认真听见,可她们不知道,秦秋若在偷偷地看慕白。

  没有什麽原因。

  如果一定要说,或许就是宇宙的吸引力吧。

  从她第一次看到慕白的时候,目光就没有挪开过。

  秦秋若还记得,她发现慕白的时候,是一个阳光正好的午後。

  课件时间,大家乱糟糟的都跑出去玩了,秦秋若因为痛经,脸色苍白,小肚子凉凉地趴在桌子上隐忍着。

  她不是一个轻易会向人诉苦的人,习惯一切都默默隐忍。

  五分钟过後。

  疼痛不仅没有减退,反而愈发的浓烈。

  秦秋若感觉自己的小腹处,就像是有一把冰凉的剪刀,在粗鲁的上下搅动,让她疼的牙都要咬碎了。

  旁边,也有人发现了秦秋若的异常,会象征性地问一句。

  “秋秋,你怎麽了?”

  “啊?肚子疼吗?要不要请假?”

  ……

  不知道过了多久,浑浑噩噩间,秦秋若听见了很轻很低的声音, “把这个喝了。”

  她擡起头一看,看到了慕白担心的眸子。

  那一世,慕白的气场,远不是现在跳街舞这样张扬不羁,是内敛的,谨慎的,小心翼翼的。

  她很瘦,小小的下巴,大大的眼睛,红唇一点点,是个温婉的美人。

  秦秋若忍着疼,看着她手里冒着热气的杯子,问: “是什麽?”

  “红糖水。”

  喝点就会好的。

  秦秋若一向是被教育,不能随便接受外人的食物和饮料的,可当对上慕白那双黑葡萄一样真诚的眸子时,她接了过去。

  温热,甜腻的水,顺着食道一路下滑,滚过冰冷的小腹,按住了肆意的剪刀。

  秦秋若好了很多,想要对慕白说一声谢谢,可那人已经又缩回了属于她的角落里,就着温水,啃起了苞米面干粮。

  她一直想要对慕白说一声谢谢,可对方却像是收敛翅膀的天使,不让人靠近。

  无意间,她听到了慕白的同桌,小声地对她说。

  “人家是千金小姐,你干嘛对她那麽好?四分钱的红糖,你这两天吃什麽啊?”

  ……

  回到家之後,秦秋若有点出神,秦鹰和王兰还是在忙碌,尹姨走出来,问她: “小姐,今晚想吃什麽?”

  秦秋若想了想,缓缓地说: “苞米面干粮。”

  尹姨:???

  ……

  明明看慕白吃的很香。

  可秦秋若只是吃了一口,就觉得嗓子像是被什麽粗糙的东西拉着,难以下咽。

  一个月的时间。

  秦秋若和班上的同学几乎都熟悉了,因为学习成绩优秀,她被选为了学习委员,经常会帮助老师批改作业,做一些班级上的工作。

  为了锻炼秦秋若,初三的时候,王兰就让她去家里的当铺帮过忙,不是简单的算账夥计,是让她去学着管理去经营。

  虽然过程漫长而痛苦,但秦秋若还是管了下来,小小年龄,没有出任何差错。

  秦鹰骄傲的同时,愈发的对女儿充满了信心。

  经营都没问题,别说班级工作了。

  很快的,秦秋若就得到了老师的认可,在第二个月的时候,她从学习委员晋升到班长的同时,成功地坐到了慕白的身边,与她成为了同桌。

  後来,在秦秋若的日记中写到过。

  ——我千辛万苦才接近小白,可她看我的眼神,却是惊恐犹如见鬼的。

  并不是慕白惊恐,是她“受宠若惊。”

  好学生,尤其是这种“当官”的学生,在她看来,该是坐在最前面的。

  班长大人突然跑到了自己身边,她能不害怕惶恐麽?

  那种骨子里的自卑,让慕白不敢主动跟秦秋若说话,甚至因为她的到来,身子往冰冷的墙壁边缩了缩。

  秦秋若对着她温柔的笑了,伸出手: “慕白,你好,很开心跟你成为同桌。”

  慕白抿嘴,纠结犹豫着,秦秋若的目光直勾勾地看着她,不躲不闪,到最後,小白把手在裤腿上擦了擦,这才握住了她的手。

  肌肤相处那一刻。

  慕白心跳加速,秦秋若也没好到哪儿去,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看慕白的眼神有多麽的炙热。

  一见钟情。

  这是秦秋若对慕白说过的,从她的角度,对于她们之间爱情的定义。

  可说了一辈子了,小白也不怎麽相信。

  想想当年的她,营养不良,瘦的衣服穿在身上都晃荡,豆芽菜一样,有什麽可喜欢的?

  可秦秋若就是喜欢,就想要跟她在一起,怎麽呆都不够。

  甚至或许是因为喜欢,她靠近慕白的时候,总是能嗅到若有似无得奶香。

  最初的时间里,慕白大多数时候对她都处于“不理不睬”的状态,和自己的冷傲孤僻不同,秦秋若就要受欢迎的多,一下课,她的身边就会围着很多问题的同学,她永远被簇拥在人群的正中间。

  慕白看的清楚,在来问题的那些同学里,有的是真的讨论学习的,可更大多数,都是少男怀春。

  那个年代,爱情并不像是如今的“速食産品”。

  对一个人表白,需要相当的勇气。

  一封情书,或许就是几夜的辗转。

  可即使如此,秦秋若的课桌里,隔几天,就会有那麽一两封情书。

  不仅仅是本班的,还有隔壁班的。

  慕白当时还不是後期的“小醋精”,她的心思,都在学习与生存上。

  她不是千金大小姐。

  生活,对于她来说,是艰难的。

  每天放学,她都要以最快速度赶回家,甚至很多时候,最後一节课,她都来不及上。

  她要回家,帮着宋佳一起去菜市场卖菜。

  妈妈上岁数了,虽然从来不说辛苦,可四点多钟,天还没亮就起床去批发市场进货,再骑自行车到菜市场摊位上卖菜,风吹雨打,从来不停歇。

  即使是生病了,宋佳也惦记着,之前,慕白心疼的说过: “妈,要不我别念了,去打工吧。”

  她听说,去厂子里,一天会有八分的工资。

  一向好脾气的宋佳,当时就急了,差点动手打慕白。

  她过着最底层人的生活,含辛茹苦地将慕白养大,挨了大半辈子,怎麽舍得再让女儿重复她的人生?

  她这把老骨头,就是熬死了,也要把女儿供出来。

  没有办法。

  慕白只能愈发努力的学习,为了省钱,她对自己极为苛刻。

  不仅仅是在吃的方面。

  中午休息的时候,她也会去隔壁的小饭馆,帮着端盘子,洗盘子打工,她年龄小,本来是不被老板娘允许的,可看慕白可怜巴巴瘦弱的模样,老板娘没忍心,却因为未成年,只敢把她安排在後厨,做最累最脏的活儿。

  为了被留下,挣一点点钱,慕白比别人付出了更多的努力。

  夏天还好。

  虽然盘子上的油腻,让人作呕,可还能忍受。

  冬天,慕白的手就会起冻疮,有时候,恢复不好,鲜红的肉露在外面,一碰就会流血。

  秦秋若光是看看就觉得难受,她想要送慕白擦手油,可无论怎麽说,小白都不接受。

  到了後来,秦秋若还揪住她的耳朵质问着: “当初,我那麽真心实意地对你好,你怎麽就忍心一次次地拒绝我?”

  小白笑着缩进了她的怀里,搂着纤细的腰,感慨着: “我不是拒绝,是害怕。”

  秦秋若: “害怕什麽?”

  “害怕真的接近了,就会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心。”

  ……

  可爱,是害怕就能止步的麽?

  谁也没想到,在她们认识後的第三个月,一次意外事件,让两颗心悄悄走近。

  —

  大家久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