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反向吸引【完结】>第11章 音乐会

  颜煜最近很烦。

  江聿临把他发过去的提案看了一遍,确定了草图后,就让颜煜着手开始画图。

  但偏偏江聿临每条信息发过来,都要附带一张小狗的照片,或者是小狗的视频。

  颜煜忍无可忍,江聿临是把他当炫狗的朋友圈了?养一条狗了不起?

  他怒发消息过去:「照片多发网上当宠物博主去,你几个意思?」

  江聿临沉默了一分钟,终于没有发消息过来,然后颜煜就在朋友圈看见了江聿临的最新动态。

  照片上的小狗趴在地上,对着镜头歪着脑袋。江聿临在上面配文:「三天没能下楼散步的小狗好像有些忧郁。」

  颜煜看完后替小狗骂了一遍江聿临,真不是东西,不陪人家出去散步,不知道小狗在家憋久了容易得抑郁症的吗。

  他摸了摸肚子,正好晚上吃多了,他换好鞋子,随便套了身卫衣,准备下楼去逛逛。在家画了一天,出去吹吹江风,清醒清醒脑袋。

  他刚开门,才发现楼道里站着一人一狗。

  小狗正围着江聿临转圈,江聿临蹲下身跟它讲道理:“今天有事,在家里再待几天好不好?”

  颜煜瞄了眼这一人一狗,本来想退回去,但转念一想,他凭什么要避开,于是光明正大走到电梯口按了按钮。

  刚走出来,那条雪纳瑞就向他的方位扑过来,颜煜看了眼重新扒在自己裤脚的小狗。

  靠,怎么又是同一条裤子。

  江聿临起身过来,看了眼对颜煜格外殷勤的小狗,说:“它也很喜欢你。”

  “它养好肠胃后一直想下楼,不过我等下要去公司,没办法带它下楼熟悉小区。”

  颜煜面无表情地听着江聿临的话,那么忙养什么狗,一点都不负责任。

  江聿临又蹲下来招呼小狗,很有耐心地解释。

  颜煜怀疑江聿临的智商成了负数,这么讲小狗能明白吗。

  他低头看着在他面前一个讲人话一个听不懂人话的哺乳动物,过了几秒,烦躁地开口:“你什么时候回来?”

  “十点多吧。”

  刚巧电梯到了,颜煜一手拉着小狗的牵引绳,一手抱起拽着裤腿的小狗,跨进电梯,冷冷开口:“到时候来提狗。”

  颜煜牵着绳子在小区溜达,路上遇到好几只小型犬。这只雪纳瑞似乎一点不怕生,看到其他同类就要上去追逐打闹一番,跟个黑旋风似的在路上转来转去。

  才在楼下呆半个小时,那些梳理得整齐漂亮的卷毛就变得乱糟糟的,脚底也脏乎乎的,在颜煜裤腿上一按一个脚印。

  出门还是个漂漂亮亮的小狗,现在就跟刚从垃圾堆里捡回来一样。为了避免它再把自己溜得不成狗样,颜煜只能提前把它领回家。

  好在江聿临是个守信的人,十点还没到,颜煜家的门铃就被按响了。

  颜煜打开门,指了指趴在自己椅子的雪纳瑞:“自己提。”

  他难得没有先嘲讽两句,而是跟着江聿临走到自己的椅子旁边。

  一条毛发凌乱得不像话的黑乎乎的东西窝在椅子里,接近脚底的一圈白毛已经染成了灰色。

  颜煜不自然地咳了一声:“它自己跑的。”

  江聿临意外地看了一眼颜煜,善解人意地解释:“它该修毛了。”

  颜煜赞同地点头,是该给它剃短点,否则这么长,随便一跑毛就能把眼睛遮住,跟个老头子一样。

  小狗温顺地靠近江聿临,在他怀里蹭了蹭,然后江聿临身上干净的衣服就多出了一片泥色的污迹。

  江聿临沉默了两秒,没有发表言论,颜煜却有点憋不住笑,转过头用舌尖顶了顶腮,控制住面部表情肌肉,然后压低声音转移话题:“它叫什么?”

  颜煜今天好几次试图逗它来握手,但不知道为什么,它就是不配合。于是他自作主张取了个小煤球的称号,没想到它还真的伸出手来。

  “你觉得呢?”江聿临握了握它的爪子,看向颜煜。

  这话说的,他又不是狗的主人,为什么问他。

  但一听到江聿临反问,颜煜那点笑意就被压了下去,他挑眉瞪回去:“我没那么想知道,带着狗赶紧走。”

  江聿临点了点头,把小狗的东西收拾好,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开口:“你可以给它取个名字。”

  颜煜坐在电视面前,对他的话充耳不闻,直到门被关上,才塌下刚才装模作样的脊背。

  他要是叫它狗蛋呢,江聿临果然是个不负责任的主人,小狗的名字都能这么随便。

  虽然江聿临搬进了颜煜隔壁,但他们见面的次数绝对不算多,最多是江聿临单方面在手机上骚扰颜煜,碍于金钱的压力,颜煜忍到现在还没把人给拉黑,内心觉得自己成长了不少。

  他在家里宅了三天,终于初步完成了稿件,在截稿日期前把稿子发了过去。

  期间他顺便把游戏上次更新的支线任务也做了点,剧情线并不复杂,索兰跟主角是幼时的朋友,长大后因为阵营不同互相敌对。但在一次任务中,索兰为了救主角而身处险境,主角则要根据线索找到索兰究竟被谁拐走,目前任务点刚刚解锁到一座雨中的神庙。

  只要破除神庙的机关,就能获得下一个任务的解锁道具。机关是由几种常见的小游戏组合起来,属于费点时间就能通关,既不至于让颜煜复活到生气的地步,也不会太简单没有挑战性。

  交完稿后他就给自己放了两天假,刚好音乐会也是这两天,他便约了程颂一起。

  程颂是他大学同学,当初他们俩都报了校外的画室学习,许多同学后来都转去做了其他的工作,也就他们俩人还留在这个行业里,加上又在同一座城市工作,因而每次见面都有一股惺惺相惜的感受。

  音乐会散场后,程颂提议一起去吃个夜宵,颜煜看了看时间,很快同意。

  颜煜以前很喜欢晚上吃夜宵,不过现在没这个习惯,所以只是随便点了些。倒是程颂,叫店家拿了几瓶啤酒过来。

  程颂酒量不错,一有什么烦心事,就爱喝酒,颜煜就不行了,喝上一瓶就能开始说胡话。程颂没逼他,给他倒了一杯,然后就自动开始吐苦水。

  程颂毕业时去了大厂,虽然待遇不错,但压榨起来也是毫不留情,隔三岔五加班,一年到头忙成狗,家里还一直催他找对象。

  “下次干脆带你去我家,吓死他们。”程颂两杯酒下肚,情绪也被带动起来,“早说了我喜欢男的,还让我跟人相亲,这不纯耽搁人吗?”

  程颂喜欢男的,颜煜也是,两个人因为这点相同的秘密不约而同的成为互相倾诉的对象。

  不过大部分时候都是程颂在倾诉,颜煜当一个倾听者。

  “我可不行。”颜煜摇摇头,暖黄的灯光映亮了他半张脸,他垂着眼,看不出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回答。

  程颂苦笑一声,又喝了一瓶,惆怅起来:“你父母想得开,不像我家,上次他们在街上看到我跟同事在一起,回去就问我是不是在外面乱搞。”

  程颂说着说着又提到了大学时候的事情,“...最开始发现你也是的时候,我还挺惊讶的,你看起来完全不像,你知道吧,就是一种感觉...”

  颜煜没回答,不自觉握着杯子喝了一口酒。

  尽管他不情愿,但还是回想起了他是怎么发现自己性向的过程。一想到这个话题,脑子里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张令人气愤的脸。

  他活了那么多年,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喜欢男人,也没想到自己真的喜欢上了男人。

  程颂还在絮絮叨叨说着,颜煜的思绪已经飘向了很远。

  尽管他对外宣称自己眼光高,要求多,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对于朋友的好意一概婉拒,但很难欺骗自己,只能暗自承认自己确实喜欢江聿临,并且没办法忘记这个人。

  起初颜煜并未对江聿临有过多的想法,他对于爱情最早的接触也来自于异性的情书。

  彼时颜煜对情爱尚未开窍,生活除了画画就是跟江聿临一起追逐各类新发行的游戏。

  在收到情书的时候,他反倒有些无措。怕拒绝得太果断伤害别人,又怕拒绝得不够干脆给别人留有幻想。

  他求助地去问江聿临,即便江聿临貌似比他对这些事更不感兴趣,但鉴于江聿临过去给他提供了很多有用的意见,他也愿意在这个方面请教江聿临。

  “我直接还回去会不会不太好?还是把她叫出来面对面说?”颜煜又开始反复纠结,不知道哪种方法合适。

  江聿临看了眼他手里的漂亮信纸,建议他直接当面还回去。

  颜煜这样做了,又说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安慰的话,然后仓惶地离开现场,不好意思看女生的反应。

  陆思源得知后笑了他很久:“你比人家女生还害羞,难不成以后都不跟女生打交道了?怎么找对象?”

  颜煜觉得当时的自己确实有点缺心眼,认为谈恋爱简直是排在最后面的事情,到了时间总会谈的,顺其自然就好。

  再不济还有江聿临跟他一起,毕竟江聿临看上去比他更不会跟女生打交道。

  作者有话说:

  颜煜:第一次遛狗,没有经验(明天不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