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回收旧音>第13章 Chapter13情敌

  孟祈安不是纯好心谦让,他是真的不饿。他傍晚时在沙县小吃点了份大肉云吞,当下还没消化。只不过刚刚碰巧看到店里有他前晚落下的泡面,顺手就泡了。

  “你吃吧,我不饿。”他把泡好的泡面移到宁屹洵面前,说道。

  宁屹洵眼角眉梢都带着笑,心里甜丝丝的,炸开绚烂烟花。

  他是不是有点喜欢我了?

  他原本带着音乐社成员排练了一晚上节目,口干舌燥又饥肠辘辘的,但见到孟祈安的下一秒所有烦恼就都飞走了。

  那时候的宁屹洵更像一只毫无防备的欢乐大型犬,只要坐在他面前就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少年气,他阳光活力,耀眼得让孟祈安有点自卑,因此会下意识抗拒和排斥在他身边或是和他接触。

  孟祈安每天来回穿梭在昏暗小巷的烧烤店和大排档里,身上都是厨房里各种食材冻肉和烟熏缭绕的混杂臭味,导致他那段时间几乎闻到烧烤和肉串味就想干呕。他有轻微洁癖,每次回到寝室都会把自己全身上下都冲洗得干干净净,闻不出一丝异味才能安心入睡。

  “你吃就吃,看着我做什么?”孟祈安被宁屹洵盯得浑身不自在,他放在桌面下的双手不安地来回交叉。

  “你好看。”宁屹洵眨了眨眼,未经思考便脱口而出。听起来是真诚的夸赞,未掺着丝毫别的什么感情。

  可孟祈安心跳却漏了一拍,被他直白的表述吓到,张着嘴愣了半响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烧烤街众人边喝酒边大声吹牛的杂音瞬间湮没,成为他小小世界的背景音,什么乱七八糟人声都听不到了。

  如墨浓稠的夜色下,轻柔地风阵阵扫过,吹得隔墙的树沙沙作响,却吹不走夏夜的燥热。

  没人发现,孟祈安的耳尖悄摸染上一点红,白皙的脸颊也跟着发烫。

  你才好看呢,他心下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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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世界是一个圈,那相识的两个人重逢的概率不会是0%。

  如果真的存在,那无疑是一方在刻意躲着另一方。

  孟祈安对此深有体会。

  摄影组今天的拍摄需要用到无人机,因为要取大量远景和全景素材。拍摄重点是西岭有名的灵塔,灵塔塔身高达64米,这种情况只有借助无人机才能达到理想效果。

  西岭这座灵塔有着丰厚的历史宗教底蕴,据说是当初为玄奘法师为供奉从印度带回的佛像、舍利和梵文经典而建造的一座五层砖塔。

  孟祈安先前涉猎过宗教方面的知识,其中包含佛道教。不仅仅是因为本次要以西岭为背景进行创作,了解当地文化必不可少。还因为前几年他为了修心,时常会找空闲的日子到寺庙或是道观里小住几天,期间结识的师父师兄,常常在闲聊时同他传授过此类文化。

  他打算在企划故事中将这些东西融进故事情节中,也算结合当地特色。

  众人到达目的地后,冯可把提前准备好的无人机发到孟祈安手里,正准备开始给他介绍无人机的用法和一些理论知识。没想到孟祈安刚拿到无人机的控制手柄,就开始熟练地操纵无人机起飞,找好最佳角度进行拍摄。冯可震惊得把准备好的长篇大论又咽回肚子里。

  “孟老师,没想到你还会摄影啊。”冯可站在他身侧赞叹,也开始操纵自己的那架无人机飞行。

  “嗯,算不上特别专业,只是业余爱好,旅行的时候随便拍拍。”孟祈安眼角弯弯,调整了一下取景角度,被夸得开心。

  “谦虚,一看你就是老手。”冯可仰头眺望已经飞至塔顶的无人机,按下拍摄键:“对了,老大的耳朵是怎么了?这次还是后遗症引起的么?”

  冯可早上收到宁屹洵给他发来的新版策划安排表时,才得知他昨夜在孟祈安的陪同下去了医院。

  他原先还担心宁屹洵派孟祈安来接替他拍摄是否靠谱,如今一看了然。

  孟祈安的眉心不易察觉地皱了一下,白色的无人机忽然往下落了一截,在空中划出一道垂直线。

  “你们都知道他耳朵有后遗症么?”孟祈安假意漫不经心。

  “嗯。”冯可点头,回想到以前的事,又忍不住叹气:“当初老大因车祸命悬一线,好不容易和阎王抢人,把命捡回来了,脱离了生命危险。结果命运捉弄,醒来后不久却发现自己聋了。他那会儿瞒着谁都没说,护士也怕影响恢复让大家减少探视,后来恢复听力后我们才知道的。”

  孟祈安默然,操纵手柄把飞远的无人机绕回。冰冷的刀片在他心底划过一道道深深的痕迹。

  “后来呢?”孟祈安声音柔和,努力稳住起伏的思绪。眺望远处时眼前朦胧一片,不知是不是浓厚的白雾压下来让他看不清晰,还是眼眶里的东西模糊了一线。他伸出手接过飞回来的无人机,垂下头盯着地面的草坪。

  冯可回忆起来依旧感伤,即便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你知道的,我们做音乐的,要长期用耳。监听、审Demo、MV、做曲子听曲子哪个不是要磨耳朵的。虽然老大表面不说,但连我们都替他难过,他肯定更难过。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身上,我做不到像他那样坚强淡定。”

  “唉,对了,孟老师,你可千万别和老大说是我告诉你的,他不喜欢我们说这些。”冯可从片刻失神中恢复过来,才意识到自己又把老大家底给往外掏了。

  孟祈安朝他温柔一笑,点头:“好。我和他是朋友,昨晚他的情况,是让我有些吓到了,所以想多了解一些他的事。”

  “嗷,其实我还发现老大有个变化。”冯可头顶亮起电灯泡,突然提高音量。

  孟祈安疑惑:“嗯?”

  冯可欲哭无泪:“他好像比以前凶了……自从他重心转到音乐制作人和统筹上,六边形战士的属性越来越明显了,工作上抓得越来越狠!天啊!我好想念我从前的阳光开朗的老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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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房内的宁屹洵打了个喷嚏,搁在腿上的笔记本电脑差点一个没稳住朝床边滑走。

  不知道谁又偷偷在他背后说他坏话了。

  隔壁床的混血小伙一大早就回病房了,弄得病房里噼里啪啦的跟搬家似的。宁屹洵的听力虽然减弱,但他不是聋子。

  混血小伙顶着一头栗棕色的卷毛,进门后一双湖蓝色的眼睛快要贴到宁屹洵脸上,对新来的病友表示关怀。

  宁屹洵有起床气,眼睛还没睁开,看到有人贴上来,他手里的拳头就要抡过去了。

  “Hi!Mr. Ning!我看了你的病号卡,你是新来的朋友吗!你长得真帅,比我拍过的所有男模特都好看,我能给你来一张吗!”混血小伙极其自来熟,举起手里的单反相机,对准宁屹洵的脸开始对焦放大。

  虽然没睡醒,但敏感的职业习惯让宁屹洵在他按下快门的那一刹那坐直身子,抬手盖住了镜头。

  “不能。”他疲懒地掀开眼皮,不悦道,身体醒了,灵魂意识还未完全清醒。

  “噢好吧,不能也没关系。”混血小伙惋惜地放下相机,丝毫没感觉自己的行为冒犯到了别人,他用他带有明显外国口音的中文笑着朝宁屹洵说话。

  “Mr. Ning,很高兴认识你!”混血小伙向宁屹洵伸出手:“我爸爸是英国人,妈妈是中国人,我的英文名叫John,中文名叫李保国,我来中国有四年了。”

  宁屹洵喝了几口热水强制自我开机,听到混血小伙的中文名,一下子差点没把水喷出来,水倒流进气管,把他呛得他直咳嗽,咳出生理泪水,忽然又感觉右耳好像听得更清晰一些了,估计是昨晚睡前吃的药起效果了。

  等他缓过来一些,才勉强礼貌性回握John的手:“你好,我叫宁屹洵。”

  John热情得不行,拉了张椅子坐到他旁边就开始闲聊起来,问他耳朵怎么了,又说自己真倒霉啊,前些日子跑到山洞里给一群cos盗什么笔记的几个年轻小伙子拍摄,不巧就遇到了山洞塌陷,跑出来后就感觉耳朵被轰得听什么都是忽大忽小的,这才住进了医院,现在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如果放在平时,宁屹洵肯定能跟他扯到天南海北话题都不重样的,但是他今天焦虑又烦躁,制作组其他人都在工作,他这个企划制作人却在躺着,所以实在没什么闲心和混血小伙瞎扯淡。

  他突然想到孟祈安,脑海中又浮现他的脸。想到他面对滔滔不绝的外向陌生人时大抵也是这种心情,想逃但逃不掉。

  怎么又想到他?!

  宁屹洵时不时接着John的话嗯几声,心不在焉拿过笔记本电脑打开,发现通知栏上微博提示已关注人的更新消息。

  在知道孟祈安就是栖照之后,宁屹洵注册了个三无小号关注了他,还把他以前发的微博一条不漏地看了一遍。

  孟祈安的微博很少分享除了文字工作以外的生活内容,除了偶尔有几张记录的风景图,配的文案都是简略得不能再简略的,例如“初雪”“熹微”“晨光”几个字。

  但宁屹洵发现,他似乎能从孟祈安发的随笔或短诗中揣摩出他当天的心情,浏览完他发布的所有内容,宁屹洵才惊觉,自己又一次把自己推进一个无法逃离的怪圈。

  他为什么要在意孟祈安过去怎么样?没有他在的五年,孟祈安过得风生水起。他工作稳定,名声渐起。而自己却因为他的离开黯然神伤、身心俱疲,这很不公平。

  但人是情感动物,宁屹洵甚至不确定,他的情感是否能完全由自己的主观意识来操控。他可以肯定在他长达二十七年的人生中,大多数时候都是绝对理性的,他对任何事情都有清晰的规划且不允许出差错。

  唯独在感情上,他很不确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人脑中有形如杏仁的神经细胞核团,位于边缘系统圈的底部,脑干的上端。神经细胞核团共有两个,分列在脑的两侧,称其为杏仁核,它专于情绪事务,如果将杏仁核与脑的联系割裂,则出现“情感盲”。

  宁屹洵觉得自己当下可能属于“情感盲”的状态。

  栖照的微博发布了文字专栏《魂铃引》,发布时间是12:00,现在才12:03分,专栏的点击量就已经过了八千。

  John还在他耳边滔滔不绝地当背景音,宁屹洵却已经自动屏蔽了他的发言,抱着电脑点开微博网页,看起了名为《摄魂铃》的第一章 。

  大陈十三年,天下割据,江湖分派。

  武林之中,唯华山、武当、昆仑、峨眉、丐帮五派鼎立,相互制衡。传闻江湖有一宝物,名为摄魂铃,铃为银身,是第一任武林盟承仙师羽化登仙时所留之物,可控人心,吸远魄,净化恶人。

  但武林盟主却在挽澜之战中失踪,生死未卜,下落不明。

  一时间江湖之中无主稳局,各门派暗斗明争,四下派人搜寻摄魂铃的下落。

  各门派皆知,若是谁寻到摄魂铃,便能带领门派一跃而起,成为五派之首,江湖新主。

  武林盟主膝下无子,门下弟子几乎四散各地,皆为游历所收。但唯有一人,名为应允川,是他在雪山脚下救回的婴孩,自小便养在身边。

  人有三魂七魄,三魂为天魂、地魂、人魂,七魄乃喜、怒、哀、惧,爱、恶、欲,应允川有三魂,七魄却少一魄,他丢了爱。

  虽说与常人无异,但他却依然想找回丢失的那一魄。因此当盟主在大战前将摄魂铃交但他手上时,他无疑是兴奋的。

  可他未曾想到,盟主这一去竟杳无音信。应允川如晴天霹雳,不知该当如何。各门派对摄魂铃虎视眈眈,他既要护住摄魂铃,试图用铃唤来师父的魂魄,寻找失踪的师父,又要借助摄魂铃找回自己丢失的那一魄。

  但问题来了,他不知道摄魂铃该怎么用,盟主从没教过他。

  故事在这戛然而止,病房的门被敲响,打断了John的单口相声。

  宁屹洵抬起头从故事中抽离,发现是孟祈安推开门走了进来。

  “Oh!!!孟!Honey baby!怎么是你?!”John激动得语言系统混乱,他站起身,目瞪口呆地盯着孟祈安,张开双臂扑了上去。

  他按住孟祈安双臂,把他搂在怀里,短而促地,在他因室内外温差过大而白里透红的右脸颊上轻轻亲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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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屹洵怒气加载倒计时60%

  是否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