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癔症【完结】>第64章 碎裂镜头

  准时抵达拍摄地点,我如约见到了杨天鹏。

  望见我的那一瞬间,大松了一口气,走上前来,他跟我说:“昨晚上等你你不回,我还以你从今往后都不来了呢。”

  无法理解这家伙奇特的脑回路,架着摄像机来到他的身边,略略叉腰,我道:“保证要来就一定会来,怕什么?仇郁清又不会吃了我。”

  撇嘴,杨天鹏嘴里不住地嘟囔:“他那可不是要吃了你么?我怕我总找你,他也能把我给吃喽。”

  动作夸张表情生动,不得不承认,我被这小子逗笑了。

  跟杨天鹏在一起的感觉十分轻松,这种志趣相投且携手提升彼此的感觉,是同仇郁清在一起时从未体会过的。

  我想,我需要同仇郁清在一起时的温存,也想要跟杨天鹏一起为自己未来打拼的感受,人生不就是这样吗?不总是由一个部分构成的,如果过分的将生命浸泡在同一种基调里,致使自己的人生失去了其他的色彩,那就不好了。

  所以我一直觉得,从仇郁清那里辞职,是我所做出最为正确的决策,这并不意味着我不喜欢他,相反,正是因为喜欢他、想要跟他更长时间地走下去,才会想要解决那些一直横在我与他眼前的问题。

  仇郁清那家伙……物质条件过于丰足,困扰于人类身上的寻常物欲无法打动他,生活轻松,心思却无比深重,不把死亡当一回事秉性令他只会一味地抓着同一件事物死磕,所以很多事情……还是需要我去迈出那一步。

  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才好不容易让拍摄对象熟悉了我与杨天鹏的气息,但如何让它在明知道我们存在的情况下仍旧保持着原先的生活习惯进行捕猎,又是一件值得细思的难题了。

  “为啥这个地方的弃猫这么多?”压低声音,杨天鹏掩嘴询问我。

  “可能它们也有它们自己的圈子吧,平时没事,聚在一起分享情报什么的。”守在原地,我的脚其实已经蹲得有些麻了。

  杨天鹏“嘿嘿”地笑,无不几分自得地说:“我就说我们的狸花是猫王吧,其他公猫都不敢欺负它。”

  “得了吧,我看它又在欺男霸女了,那三花是那只橘的女朋友。”望着不远处两个交叠在一起的两团身影,我说:“得想个办法把猫王的两颗铃铛摘掉才行。”

  “啊?”长时间的跟踪已经令杨天鹏单方面同狸花猫王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或许在他的内心,那狸花已经成了半个他的儿子了,“罪过罪过,它要是知道了得有多恨我们啊。”说着,杨天鹏潸然涕下。

  “拍摄完毕后再去搞吧。”顿了顿我又补充道:“把这些内容做成花絮,搞成短视频,说不定还能引一波流。”

  “……你是懂运营的。”

  ·

  拍摄完毕后回到杨天鹏家,已经濒临傍晚了。

  当我看见司机先生拿着我的家门钥匙站在杨天鹏家门前的时候,我的心情是略微有些复杂的。

  得知这司机是奉仇郁清之命来转交钥匙的,一时间杨天鹏惶恐万分,就连一早说好一同整理素材的约定都不顾了,他连声说:“要是你俩有事就去吧,回来我给你留门儿就是了。”

  看着杨天鹏这幅模样,我简直如鲠在喉,仇郁清再权势滔天也不过只是个凡人罢了,杨天鹏这样又是何苦?接过钥匙,跟司机先生打了个招呼,等楼道内部重新安静下来,我便拎着杨天鹏便进门去了。

  “啊?你不跟司机走啊。”

  “他是来送钥匙的,又不是来接我的。”双手环胸,凝视着杨天鹏,我问他:“咱能不能别把仇郁清当成什么洪水猛兽?”

  闻言,杨天鹏挠了挠头,“呃……我这不是寻思着,万一以后跟仇总打好关系了,他愿意投资我俩的项目呢?我爹说了,能拉到仇家的投资,也算是我的福气了。”

  一早就知道他在打这个算盘,拳头略微攥紧,我只能告诉他这是要等我俩把工作室做成一定规模之后才能进一步讨论的事情了。

  “多个朋友多条路,有仇总撑腰,咱做什么成不了啊?”杨天鹏的眼中金光闪闪,或许在他的畅想中,我俩的工作室已经赚得盆满钵满了。

  只可惜再丰满的理想也得建立在现实干枯的骨架之上,而今到了“下班”的时间,我也不能尽把大好的光阴浪费在与杨天鹏扯皮上了。

  “得,跟你说不通,素材今晚上你先整理吧,我还有事要回趟家去了。”摆手转身,我自是不能告诉杨天鹏今晚我还要当一回大侦探福尔摩斯的。

  “结果说了半天,你晚上还是要去仇总那儿。”身后,杨天鹏无不哀怨地这样盯着我。

  懒得同他仔细解释,拿起自己出租屋的钥匙,我知道接下来的事情,于我而言才是揭开那名为“真相”之面纱的关键。

  问过那前来送钥匙的司机了,仇郁清派来的人办事效率极高,昨天深夜吩咐的拆除监控的指令,今天傍晚就已经全部做好了。

  站在昔日的“家”门前,想到曾经在这个地方癫狂错乱的种种,不由自主地,我咽了口唾沫,使用新的家门钥匙打开房门,只听“吱呀”一声,那尘封着可耻经历的过往便伴随着如潮水般的记忆一齐冲我扑面涌来了。

  错乱的、疯狂的、无奈的曾经,那被仇郁清蒙蔽自己却一无所知的岁月,因为记忆的缺失,我甚至不清楚那究竟持续了多长时间。

  先走进卧室拿走了几样在家最常用的物品,它们十分乖顺地呆在原处,就好像我从未离开,仇郁清也从来没有不经我允许进入过这里似的。

  对于譬如卧室、厨房、客厅这些时常光临的地方,记忆都是鲜明的,用手将每一个物品都顺理成章地摸了个遍,自然,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可若是落到那些我不常去的地界,那可就不一定了。

  次卧因为不常有人住,被我隔了一片不大的地方做库房。

  内里灰尘密布,东西仿佛都被堆积的过往给淹没了,我打开灯,隔了好长时间,才稍稍回忆起自己曾经是怎么将那些我不喜欢的东西一件件扔进这里的。

  这个房间,是一个独立的空间。

  所以毋庸置疑,这里也曾是有监控的。

  我也曾在这栋楼对面的房间,看到过这里的画面。

  那时,摄像机能够直接拍摄的顶端,置物柜最高层的架子上,不甚自然地,放着一个朴素低调的笔记本。

  我仍是记不太清,仇郁清是怎么把它给我的,但我知道这个东西内里用文字装填着秘密,显得尤为重要。

  我曾跟仇郁清分手么?分手的时候,是他给我的。

  仅仅只知道这些讯息而已,更具体的,要是能够直接问他就好了。

  虽然我明白就算我问了,他也是八成不会回答的。

  拿起矮梯,我一步步地向上爬着,想要爬到置物架最上层的地方。

  手触及到了那本该放着笔记本的那片地域,我摸,我摸,我摸到了一手灰。

  并没有预期中的那个东西,意识到这一点的我身躯陷入了片刻的僵硬,于是很快,我又略显急躁地向上蹬梯,直到我的视线真正触及到我曾在监控中看到的那个地方。

  果不其然,是空无一物的。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我看错了?

  其实我很想要将怀疑的矛头对准自己……如果不是在只有唯一一个“其他”嫌疑人的情况下。

  但很可惜,我的视觉是不会出错的,那天在监控内的画面,我看得一清二楚,那个笔记本就放在置物架的最上端。

  而此刻,置物架最上层那勾勒出书本形状的浅色落灰,佐证了我的猜想。

  手指的痕迹,抚在那落灰旁,那是我精准预估了书本位置的证明,很显然,有人在我到来之前,将那笔记本拿走了。

  仇郁清拿的。

  颓然地坐在矮梯上,手抚头发,我自嘲地笑。

  笑我以为仇郁清不会跟我作对,笑我心存侥幸,觉得仇郁清应该已经没有其他事情再隐瞒我了。

  然而事实证明并不是那样。

  有太多的事情,他不想让我知道,或许我自己原本也是打算忘记的,毕竟我都已经把它放在了这么隐蔽的地方。

  眼不见心不烦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但最令我感到无奈的是,时至今日,我已不想再打电话质问他了。

  他一定不会说的,无论我怎么哀求、撒娇、甚至提出交易,他都只会当做耳旁风,不欲同我讲。

  难道就要这样放弃了么?重新站起身,望着眼前满满一屋子的杂物,我叹了口气,心说既然来都来了,怎么能空手离开呢?起码,也得找出一件对恢复记忆有帮助的东西吧?哪怕做了无用功,那就当收拾了这间屋子就好。

  于是……便这样开始了。

  我开始收拾这间许久没有人打扫的屋子,这个被人废置的杂物间,那时候我的想法很简单,我只是觉得——既然这里面存放了平日里我不愿看见的东西,那么至少就说明,它们或被我忽视,或为我所逃避,说不定这些东西里面,能被我发掘出什么关键的物品呢。

  老实说,其实最开始我是没怎么抱希望的。

  特别当夕阳照射进屋内的光线被卡成了一处处小小的光束,而无数象征着污秽的灰尘,正如同争相舞蹈的精灵,在我的眼前律动,并被我吸进鼻腔的时候。

  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空气的流向在这样一个小房间内被看得一清二楚,而捂着鼻子的我则垂眸,睁大了眼睛,看见了一样……终于同我记忆相呼应的物品。

  老实说,我不明白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甚至镜头也堪称夸张地碎裂掉。

  虽然它的款式很老,体积大,戴在脖子上也足够沉重。

  但单凭它在我心中的地位,也总不至于被遗弃在这个不起眼的角落。

  ——大学生日,顾鑫得知我的理想后,送给我的第一样价值不菲的礼物。

  这台单反相机是一切的伊始。

  是我一步步走到今天这里来的证明。

  当然……

  手指略微颤抖,脑海中的记忆开始逐渐松动,我握住这台相机的力道,忽然变得很轻很轻了。

  轻到近乎能够打碎它。

  就像想要打碎那些不堪的过往一样。

  作者有话说:

  啊啊啊啊,这个月终于马上结束了!老实说,虽然知道怎么写,但是这篇文越写到后面,我就有一种生怕自己写不好写崩了的感受,因为……因为真的……哎,这文催心肝啊!我不能像写甜文一样毫不顾虑地对待它,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