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综英美]我的披风成精了【完结】>第31章 哥谭的红头罩

  罗茜将那个害她摔下去的男人放在最近的一个屋顶上,他收回自己的手,装模作样地扭了扭手腕,好像刚才罗茜把他手腕给弄疼了似的。

  他的头上戴着一个红色的奇怪桶状物,令她觉得疑惑的是,她没办法透过那个红桶看清他的脸,那个红桶似乎是用某种特殊材料制成的,而且通过电。除去那个令人迷惑的红桶,他有着一身和美国队长不遑多让的漂亮肌肉,如果忽略他腰间别着的两把枪,或许罗茜勉为其难能对他有个好印象。

  这样把自己的脸遮起来的一般都不是什么好人。罗茜在心里认真地下判断,估计他是那种会抢银行或者闯进别人家里绑架年轻小姐的货色,而且他高大强壮,应该能给法尔科内家惹上不少麻烦。可是法尔科内家有菲比一个麻烦就已经够多了。

  彼时她还没有意识到站在她面前的就是迪亚哥向她介绍过的,哥谭的特产之一——看上去不那么像好人的义警们。

  “我不是故意想要出声吓你的。”他出声,声音经过变声多了几分电子感,但听上去不乏诚恳。

  罗茜眨了一下眼睛。

  “所以你不用摆出一副‘这个家伙到底会不会掏枪崩了我’的表情。”他接着说,摊开自己的左手伸给她,上面摆着的手环和钥匙显得如此娇小,“答案是,不会。还有,这是刚才从你手腕上掉下来的。”

  罗茜辨认出来那是她的酒店钥匙,她的衣服没有口袋,于是只好套在手环上戴着。她小心翼翼地从他的手心里拿走自己的钥匙,“谢谢你。我也不是故意要把你带上那么高的地方的。他刚刚开枪了,声音把我吓了一跳。”

  “我知道,不怪你。法尔科内家的男人都有点过激。”男人说完,停顿了一下,“你大半夜上那里去干什么?”

  “大概和你一样吧,”罗茜模模糊糊地回答,开始觉得他的语气似乎有点过于熟络,可她分明才认识他不超过五分钟。

  “嘿,陌生人,我好像没有什么义务回答你的问题。特别是当你也同样目的不明地出现在别人家外面的时候。至少我自己知道我不是来干什么坏事的,谁知道你趴在别人窗子外是不是想打算把屋主人的保险柜洗劫一空。”

  男人为她话里不知哪一个词而沉默下来。他看见站在他面前的那个外星人很快就开始担忧自己说话是不是有点过于尖锐,不知所措地转动着自己的眼睛。

  从她醒过来之后,杰森就很久没有听到这个外星人的新闻了,不过他想他可能永远都忘不掉看见她在那个大球中沉睡的场景,也并不觉得有任何人可以忘记那一幕。

  她看上去像是不记得他了,而他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就认出她来,只有科维坦星人才会有那样如同羊脂一样的白发,还有就像意大利颓废派画家画在角落里的天使那般的苍白皮肤,世界上所有的希望都在她金色的双眸中闪烁——除去她脑门上戴着的那个愚蠢的鸭子棒球帽,她看上去像是一捧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光,从围墙外的世界垂进这个该死的地狱。

  在今晚之前,他都以为这个外星人会在纽约好好呆着,像一个正常人类一样生活,最好别牵扯进什么危险的事情里。而刚才在法尔科内家发生的那一幕显然打破了他的想象,她不仅悄无声息地来了哥谭,甚至摸到了哥谭最危险的□□家族家里去。

  总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你认识的人都是不怕死的,然后你照了照镜子,开始独自纳闷。

  “你猜对了,我不是什么好人,但那家屋子里住着的也并非善类。”他说,“所以,趁着现在还没有太晚,赶紧回到你在韦恩酒店的房间吧。我就不问你在人家窗子外面是想做什么了。”红头罩转身想要离开,却听见背后传来脚步声。她追了上来。

  “喂,等等。你说他们家并非善类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法尔科内家族是哥谭历史最久的□□家族,你刚才见到的那个打电话的男人?他甚至不需要收买警务专员和地检官。他打盹的时候他们就会乖乖地蜷在他大腿上。他把手放进哥谭河里洗手,河水都会被他染红。”红头罩耐心地停下来给这个试图横插进哥谭事务一脚的新手解释,“我对你想要做什么不感兴趣,但你最好规避麻烦,小女孩。你对这个城市一无所知。”

  他说着说着视线就转移到了她头上的棒球帽上去。一顶可爱的帽子,但并不适合在这个城市出现。

  “快点离开吧,趁我还没有收回之前的话。”

  罗茜不仅没有被吓退,反而追的越来越近,他虽然声称自己是个坏人,可到现在为止他都好好遵守着自己的诺言,没有掏出枪来对着她。

  “你对这个地方很熟?你也看出来了,我是新来的,我认识一个朋友遇上了非常、非常大的麻烦。我有了些线索,但我到现在还没法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因为我在这儿一个人都不认识。”

  她叽叽喳喳得像只小麻雀,兴致勃勃地自顾自说着。并非没有警惕之心,只不过那警惕之心少的有点儿可怜。眼见着她似乎有缠上来的想法,红头罩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干嘛要多管闲事。与此同时,他继续自己刚才离开的步伐,做好随时跑路的准备。

  他虽然自诩热心肠,却也没想过要被缠进一件新的麻烦事里。他今晚去法尔科内家的计划都已经被打乱了。

  “我刚刚去法尔科内家也和她有关。我的朋友现在正因为回不了家躺在哥谭酒店里睡大觉,你猜怎么着?因为有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在她的化妆镜前卸着妆呢,我猜她总不能闯进去把另外一个人赶出去吧?你也说了,法尔科内家的人都很有些过激……”罗茜边说边跟着他的步伐,却在他猛地停下来的时候撞上了他的脊背,“怎么了?”

  “你说菲比·法尔科内?”他半转过头问,眼见着罗茜点头,他停下了脚步,“告诉我更多的细节。”

  罗茜在韦恩酒店第三十二层住下的第二天晚上就去了这个城市最混乱的区域,哥谭的旧城区。红头罩昨天和她约好在这里的一个酒吧碰面,然后他会把她需要知道的资料交给她,作为昨晚告诉他罗茜在纽约找到的线索的交换。

  菲比在知道自己不知不觉中已经回到了哥谭之后,又在酒店大发脾气,闹了一通,仿佛之前那个诚惶诚恐、胆小如鼠的女孩只是一个幻觉;但在发作过之后,她又可怜兮兮地求罗茜带她回纽约,声称自己不能出现在这个地方,有一个“她”会非常非常生气——不论罗茜如何询问,菲比都不愿意告诉她那个听上去十分可怕的女人到底是谁。

  但经过昨晚的事,罗茜心里已经有了自己的猜测。

  除去将自己的麻烦一股脑丢在纽约的、真正的菲比·法尔科内,还有谁会这样盛气凌人地威胁另一个自己?她想,大约又是那种大小姐的一时脑热,跑去一个暗地里做克隆人生意的大公司克隆了一个自己,想着享乐的事自己来做,讨厌的事克隆人来做,又很快就厌烦了克隆人带来的麻烦,于是就将克隆人丢在了纽约……

  但她认识的那个菲比·法尔科内,有呼吸,有心跳,有点儿歇斯底里,有一颗濒临破碎的心,性格上有无可弥补的缺陷,以至于罗茜这样脾气好的人都没法忍受她的神经质超过一小时。谁说这一切对她来说又公平呢?

  她开始有点儿明白为什么地球上所谓“联合国”要反对克隆人类的研究了。

  “唉!”罗茜身上穿着红头罩的oversize外套,大声地叹了口气,又引来了好几双窥视的眼神。

  愁容满面的男人懒散地靠着吧台,直愣愣地盯着她看,好一会儿才想起自己的职责,走过来问她想喝什么。罗茜无精打采地向他要了一杯不含酒精的水果潘趣,当然,挂在了一个自告奋勇的绅士账上。等侍应生转过头做饮料的时候,罗茜就瞪着他的后背开始判断他有没有可能是红头罩。

  当她知道昨天遇见的男人其实就是红头罩的时候,其实还挺吃了一惊的。不是“他竟然就是红头罩”的那种吃惊,而是“原来他就是把我卖到纽约,还被普斯称作好人的家伙”的那种吃惊,而且还在心里暗忖,他做出那样的事,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还若无其事的模样,其实挺可恶的。

  虽然行为可恶,但她并不讨厌他。他是那种你很难在第一眼就讨厌上的人。

  这个时候,酒吧里突然出现了一点儿喧闹声,大概意思是有个新来的家伙不长眼地撞上了某个长得像犀牛的男人,两人差点儿要打起来了。罗茜伸长了脑袋还想继续看的时候,酒吧里突然安静下来。在这寂静中,罗茜喝完了自己的水果潘趣,又悄声叫酒保给她一杯柠檬汁。

  酒吧里突兀的安静带着不言而喻的紧张,人们有默契地低眉顺眼干自己的事,吹萨克斯风的干瘦黑人很有眼色地在闹剧开始之前就停下了音乐,好让保安们通过尖叫声确认事情闹得有多大。

  酒吧中央对峙的二人体型不甚匹配,长得像犀牛的大汉在一片寂静中捏紧了自己拳头,另一只手放在他对手的肩膀上,黑豆小眼恶狠狠地盯着他面前那个穿棕红色皮外套的男人,一会儿又回头看了看站在自己身后的同伴。“他今天运气不大好,对吗,我的朋友们?”

  “把你见鬼的脏手从我衣服上拿下来。”棕红色外套的男人语气平静地说,“别烦我。”

  犀牛皱紧了自己的眉头。他不习惯有人这样和他讲话。或许几分钟前两人还有息事宁人的可能,但现在,他得顾虑自己在这里强悍的名声、朋友面前的威严和今后的事业。

  他顾虑了三者片刻,结果犯了个错误:他突然扬起自己的胳膊,挥出一记重拳,却挨都没挨到那个男人。男人飞快地矮身躲过那一拳,用膝盖顶了一把犀牛的腹股沟,趁他弯下腰的时候一把揪住他背部的衣物,双臂旋转着、摇摆着、挥舞着,将打手飞掷过整个房间。

  打手飞过两张桌子,砸在一张台球桌上,动静大得恐怕佛罗里达都能听到。他蹬了两下双腿,接着不动了。

  围观的群众慢慢让开一条道,窃窃私语声渐起,《莉莉曾经在这里》又从老爵士乐手的萨克斯中缓缓流淌而出,酒吧重新又恢复了几分钟前的宁静祥和,没有尖叫、没有慌乱,仿佛刚才的闹剧根本就没有发生过,那个飞过整个房间的壮汉也只是飘过半空的幽灵。

  这一切,她猜测都和那个穿棕红色外套的男人有关。

  作者有话要说:

  杰鸟:我是能把一个200磅重男人抛过吧台,却仍然会被小女孩捏痛手的柔弱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