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总裁豪门>我在七零做财阀,顺便建了座新城>第242章 王建三十四了,宋家的千金和明珠

时光匆匆,几年时间过去,足以在大部分人脸上都留下较为明显的印记了。

可是在34岁的王建身上,时间却如同停滞了一般。

那胡子之下,依旧是一张十八岁的年轻面孔,如果他愿意刮干净胡子,足以吓到很多人了,除了知道内情的家里人,恐怕没人会认为这是王大老板。

王建再次趴窝了四年,四年过去,他又恢复了!

而且这四年时间,让他的整体素质,又有了一个巨大的跃升!

此时距离开启新世界,也过去三年了。

“爸!”二十二岁风华正茂,正是人生最美时光的小翠走进屋,笑着和王建打招呼。

“哈哈,我家小翠来了,快坐,中午想吃什么,让保姆阿姨给你做!”

小翠微笑着过来抱住王建的胳膊。

心里也有些无奈,老爸就喜欢搞事情,这么热情和客气,自己可不会开心。

自己虽然已经结婚了,可是住的近啊,就住不远处的别墅。

所以几乎每天都会过来,跟没结婚也没什么区别啊!

“爸。”跟小翠一起来的年轻男子笑着打招呼。

“中军也坐,吃点水果。”

这是小翠的老公,叫郑中军。

是七盟内某个顶级家族的子弟,家里有老人在七盟内某国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他本身现在也是走从政路线。

现在还年轻,职位不高,在团结市任职。

王建不在乎什么家族不家族的,反正在平行世界,哪个家族都没有王家牛逼!任何家族,在自己面前,都要低上一头!

这个人,是小翠自己从众多追求者当中选的,这丫头也想嫁给一个能帮助到王建的人。

王建为此和小翠谈过好几次,每次都认真的告诉她,自己不需要她牺牲自己的幸福来为自己做什么。

一来,自己确实不怎么需要。

二来,自己会心疼!他觉得自己闺女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

小翠每次和王建谈心,都会抱着王建的胳膊哭的很厉害,然后告诉王建,她这辈子除了王建和小梅,其实很难再彻底信任任何人了。

她也没有勇气去肆无忌惮全心全意的去爱一个人。

所以她觉得找一个自己觉得合适的人,就可以了。

感情,可以以后慢慢培养。

王建听完,更心疼了。

然后在小翠和郑中军谈朋友一年之后,同意了两人的婚事。

这一年,实际上王建已经让人把郑中军祖宗八代都调查清楚了,对于他个人,更是从小时候穿开裆裤到现在的情况,都调查了个一清二楚。

确定没什么大问题,这一年也没暴露出什么问题,这才同意的。

三个月前,王建在香格里拉大摆酒席,婚宴的一切布置,甚至都超过了当年李知秋的婚礼,又是一场世纪婚礼。

谁让他现在更有钱,这个世界的物质也更丰富了呢。

当天,整个团结市,都变成了欢乐的海洋。

大街上的人都能偶尔遇到派发红包的人!直接给路人发红包!没办法,有钱,就是这么豪横!

要是拿到十个八个红包,都抵得上一个月工资了。

当时城市绝大部分的人都上街抓发红包的人去了!

别说,据说有幸运的人,抢到了普通人一年的工资!他不是抢了一百个红包,而是因为红包也有大有小。

而最幸运的其实有十个人,他们的红包里,是一张汽车兑换券!

人均几百块的工资,居然有人抢到了一台价值几万块的汽车,甚至有十个人抢到!当时引起的轰动有多强烈,可想而知!

当时很多电视台都直播了这场世纪婚礼。

王建无法给小翠找到一个可以爱到骨子里的老公,那就只能给她一场盛大的世纪婚礼!

当天,王建忍着疲乏,连续唱了三小时的歌。

“爸,您别忙活了,我不饿,您歇着吧。”

王建站起来,得瑟的做了几个健美动作,得意的说,“哈哈,小翠,你不知道吧,我的病已经好了!”

“好了?”小翠眼睛一亮,急忙拉住王建的手问东问西。

“算起来,也差不多正好是四年了啊!”

“对,就是这样,好四年坏四年的!”

小翠高兴的说,“爸,为了庆祝,我今天一定要亲手做个菜?”

王建一呆,犹豫的说,“亲手做?小翠,要不还是算了吧?爸真没别的意思,就是单纯的怕你累住!”

小翠还算聪明,但只能算一般聪明。

特别是在厨艺上,是真没什么天赋,以前没请保姆的时候,在家里烧了好几年火,烧火烧的挺好,但炒菜什么的,是真的不咋地。

小翠假装委屈的撅起嘴,问,“爸,你是不是觉得我做的菜难吃啊?”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爸对天发誓!”

王建急忙矢口否认,然后视死如归的说,“你要是真想做,那就做吧,爸保证,把你做的菜都吃掉!保证一点都不剩!”

“爸,咱们一言为定!”小翠搂着王建的胳膊,小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笑声清脆如少女。

不,在王建心中,她永远都是少女。

“小翠。”

“小姑!”

小翠过去抱住一脸无奈露出厌世脸的李知秋,而李知秋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婴儿。

是个女婴。

李知秋看到王建,脸上露出愤怒的神色,怒气冲冲的过来,把还不到一岁的小婴儿塞到王建怀里。

她烦躁的说,“给你,不是你天天喊着想要我生孩子嘛!我生了,为什么要我带!还给我定时!有你这么做哥哥的嘛!”

当时王建给宋志强出了损招,让他偷偷把套套都给戳破了。

然后李知秋顺利怀孕了。

她当时都傻了!

当时差点没打死宋志强!

甚至愤怒之下,都喊出了离婚两个字了!

她觉得宋志强偷偷做这种事儿,是不尊重自己!

王建当时笑呵呵的表态了,你们爱离婚就离婚,爱咋地咋地!

但是这个孩子不许打掉,必须给我生下来!

生下来,你就算不养都没关系,我来养都可以!

就王建这态度,李知秋瞬间熄火了,也不吵吵离婚什么的了。

她知道反抗无效。

小事上,王建还可能妥协,惯着她,这种大事,王建绝对是说一是一!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李知秋都不敢想,假如自己生气偷偷把孩子打掉,王建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行吧,既然都怀了,王建又是这个态度,那就生吧。

她本想着,怀孕了也不怕,自己该怎么玩怎么玩,该怎么潇洒怎么潇洒,等生完孩子,丢给别人就行了,她还能继续潇洒。

结果刚生完,王建又变卦了!

说母亲照顾孩子是天经地义的,就算再怎么爱玩,每天至少要陪伴孩子两小时!

每天至少一顿亲妈母乳喂养!

要培养母女之间的感情!

然后这狗东西甚至还在自己胳膊上装了个计时器!要是哪天不够两小时,就揍李知秋一顿!

然后第二天还得把差的时间补上!

李知秋这日子过的,可谓苦不堪言!

好吧,虽然感觉身上多了些束缚,但李知秋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痛苦。

甚至还有点开心。

生孩子之前,怕大肚子不好看,怕皮肤松弛,怕身材变形,更怕痛。

其实最大的担忧,还是知道以自己的性格和作风,其实还没有做好当母亲的准备。

但是当真的把孩子生出来之后,她才发现,有这么个小可爱待在身边,似乎也不错。

没有想象中那么惶恐,那么糟糕。

偶尔她睡觉的时候,也会把孩子抱到床边,用手指小心的戳她的小脸蛋,小肚皮,其实也乐趣无穷。

跟玩养成游戏似的,亲自把一个孩子养大,那种成就感是很多事情都无法比拟的!

而且她能接受按照王建的要求生下这个孩子,也知道王建这是爱她担忧她,怕将来她没有一个亲生孩子照顾她。

李知秋以前经常嚷嚷,说自己不生孩子也不怕,将来让王百万他们给她养老。

那都只是玩笑话罢了,世界上那么多人,有几个给姑姑养老的?

“哎呀,我的明珠啊,快让大舅抱抱,咱们不理你这不靠谱的娘!”

王建小心把还不到一岁的宋明珠抱在怀里,这个稀罕啊!

他本来就喜欢小女孩,觉得小棉袄比皮夹克好,而且这个孩子能出现在世界上,虽然是从李知秋肚皮里钻出来的。

但完全是他死命硬保下来的!

名字都是他给取的!

宋志强的闺女,他用一套房子换的命名权,取名宋千金,意为宋家的千金大小姐。

这姑娘,叫宋明珠。

是一家人的掌上明珠!

这俩姑娘,他都可稀罕了,对她们的态度,比自己的三个儿子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