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班,放了工,终于可以放轻松地回到家里,吃一顿老妈煮的住家饭,这大概是张一健人生中最平常,也是最幸福的时刻。

  “每次来到这里,见到笑姐,都会感觉到家庭的……温暖。”

  刘炳灿坐下,笑眯眯的说道。

  张一健正好坐他旁边,帮着妈妈黄笑英(笑姐)准备碗筷,盛汤盛饭,闻言,用筷子敲敲坐对面的吕小益的饭碗。

  “你看看炳灿,每次来我家都把阿妈哄得牙不见眼,你啊,就只会带着儿子眨眼。”

  吕小益托了托四方眼镜,眨眨眼,道:“看他?如果不是今天他新女朋友放他鸽子,你看他会不会来?”

  这话刘炳灿就不愿意听了:“我交女朋友是抒发感情的一种方式,我来一件头家里吃饭都是抒发感情的一种方式,亲情同爱情都是情,无分贵贱高低,一件头都是这么说,ok?”

  张一健瞬间打脸:“你别以为我刚刚那么讲就是支持你了,你自己数一下,你来我家的次数,再数一下你同女朋友约会的次数,无分贵贱高低哈?我阿妈宽容而已。”

  黄笑英做完最后一道菜,过来收拾战争残局:“你们三个都别吵了,谁来,什么时候来,来多少次,笑姐都欢迎你们。还有啊,一健,你知道说别人不知道说自己的,你自己数一下上一次回来吃饭是什么时候了?还好有一康陪我,不然我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生过儿子。”

  张一健立刻训练有素的低头认错:“是,我以后一定常常回来。”

  这秒怂的模样,吕小益和刘炳灿是大人还忍得住,旁边还是小朋友的龙仔立刻不给面子的偷偷笑了起来,还是笑出声的那种。

  过了一会儿,张一健下楼去接刚训练完击剑的弟弟张一康,张一康坐着轮椅也来到饭桌前,全员到齐,大家开餐。

  “对了,为什么阿夏姐最近都没上来?”饭吃到一半,长着娃娃脸,脸上带着酒窝,身上肌肉健壮的张一康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道:“她之前介绍给我的那个射击教练很厉害,我现在已经可以独自练习了,还想让阿夏姐过两招给我呢。”

  所有人都不知道,只有刘炳灿知道答案,他很顺口的说道:“我想她现在应该在cafe(咖啡店)吧?”

  “cafe?”众人不解。

  刘炳灿解释:“她不是一直想找什么好吃的cookie饼嘛,我有个女朋友说有一家店很不错,那我最近见她压力很大,就把地址给她。就算不是,也可以放松一下嘛。”怎样都好过借酒浇愁。

  黄笑英也道:“放松一下都好的,也不知道都怎么了,前一阵子一健被人告医疗失当,这一阵子又被罚封刀半年,没几天,阿夏又被人告。我想过几天都应该去庙里拜拜,保佑一下。”

  张一健很无奈:“阿妈,我之前被人告是误会,当时鱼仔(范子妤)在,已经帮我解释过了。封刀半年是我自己的问题,我绕过直属上司直接找师父帮忙,的确违反了医院的守则,被罚都很应该。阿夏她这次都是误会来的,当时都有一大班实习医生在,她也不会有事的。”

  刘炳灿身为比较了解状况的人,也说道:“笑姐,我们医生尽最大能力救人,但是救不救到人并不在我们的能力范围之内。而病人家属呢,就希望患者一定会得救。两者之间理念不同,一定会有冲突的,不过冲突都不代表一定是有人做错事,很可能是两方都没有错,不了解状况的人误会了而已。放心,初哥哥一定会没事的。”

  笑姐拍拍胸口:“那我还放心点。”

  吕小益趁机调节气氛:“ben,为什么你会知道阿夏钟意cookie饼?我同一件头都不知道的哦,是不是你想追她?”

  “如果你说是十几岁的我呢,的确对初哥哥动过心来的,”刘炳灿微笑着,笑得桃花眼都是弯的:“……不过好可惜,在我亲眼见过初哥哥一人当关万夫莫敌的打倒三个壮汉之后,我的心就动不起来了。”

  张一健瞥他一眼:“又会这么巧的?”

  刘炳灿看热闹不嫌事大:“你也是?”

  张一健:“我是在那之后把她从朋友当做兄弟的。”

  吕小益夸张道:“这么巧?!”

  笑姐、一康等等众人:“你不会说你也是吧?”

  吕小益:“我是在那之后……把她从兄弟当做老大拜的。”

  所有人:“嘁!”

  ——

  与此同时,孟初夏下了班,按着刘炳灿给的地址,来到了一家咖啡店。咖啡店在二楼,装修很别致,墙上遍布着世界各地的照片,各种各样的手工玩偶,陶瓷,很有趣味的一家咖啡店。

  “anotherhousecafe(另一家咖啡店)?”

  不仅装修别致,连名字都很别致。

  “是我们这里,请问小姐有什么需要?”

  孟初夏手里拿着名片,还在观察周围时,身边传来一把男声。她回过头,顿时被吓唬住了——留着吉普赛非主流发型的服务人员还是很少见的,更何况这人穿着短款唐衫,月半的脸上留着两撇小胡子,下巴上一小撮山羊胡。真是可怕的装束,她忽然不懂(时尚)界了。

  关键是,这个人长得很眼熟,“你懂得”的眼熟。

  “你是这里的老板?”孟初夏问,估计也就老板才敢这么穿。

  “我不是,”胖吉普赛人摇摇头,指了指一个方向:“他才是。”

  顺着他胖胖的手指指的方向,视线内有个非常清晰的人物,西装革履,文质彬彬,戴着一副眼睛,看起来有种骨子里透出的儒雅和绅士。

  此时孟初夏已经愣住了,她低声呢喃着:“程至美?”

  这话被“吉普赛”听入了耳中,眼中顿时有了点奇怪的笑意。

  “david,什么事?”“程至美”走过来,问了句话。

  声音温柔又低沉,听了耳朵会怀孕。

  被叫做“david”的胖吉普赛人态度很是随意地道:“她说要找老板,那我就让她找你喽。你们两个认识的?”

  “程至美”摇摇头,跟着转过脸,问孟初夏:“小姐,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孟初夏早就反应了过来,道:“没事,认错人了,不好意思。这里有什么好吃的?我听朋友讲这里的cookie饼好像很不错?”

  态度自然,一点都不像睁着眼睛说瞎话。

  于是长得跟吴姓明星一模一样的老板帮着她点了“老三样”:卡布奇诺,曲奇饼,带苦味的朱古力。点完餐,孟初夏就离开了吧台,找了个靠阳台的位置坐下,此时天色已经全黑,店里的人不算多,也不算少。伴随着柔和的音乐,在咖啡店静静地坐下,很小资,也很有情调。

  “胖吉普赛人”在跟“程至美”咬耳朵:“她头先叫你‘陈世美’,看到你的反应那么奇怪,你之前真的不认识她?”

  “程至美”莫名其妙:“她的反应有什么奇怪的?很自然。”

  “就是太自然了,”david非常有观察力地对友人道:“她刚刚见到我好似见到外星人那样,但是见到你就神色一闪而过的怪异,然后就很自然地转移话题,你不觉得奇怪吗?”

  “程至美”:“不奇怪。”

  david:“……为什么你永远都是这么无所谓?你都不会有好奇心的吗?她叫你陈世美哎,你以前是不是甩过她?”

  程至美有理有据的否定他:“我对她没有任何印象。我拜托你看清楚,她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靓妹(小丫头),我的女儿都八岁了,你觉得我跟她之间曾经有什么情感纠葛?长腿叔叔的故事?”

  “真的不认识?”很可惜的语气。

  一直保持温和有礼的程至美终于有了不太礼貌的动作……

  他翻了个白眼。

  ——

  在等待饮品和点心的时刻,孟初夏接了个电话。这个电话是孟父,也就是她爸爸打来的。比起孟母,孟父对她和妹妹就很一视同仁。

  孟父对孟初夏的官司表示很担忧。

  “虽然阿爸没什么本事,但是如果你有什么需要家里帮忙的,一定要同阿爸讲,阿爸都认识几个律师来的。”

  其实只是简单的几句话而已,很简单,也很朴实。可是这几句话在孟初夏听来,却如同天籁。

  她还记得,自己刚刚穿过来不久,家里也没什么钱,父母都忙着工作。但是在晚上休息时,父亲也会带着她去夜市游玩,玩累了就趴在他的肩膀上,他背着她,一步一步地走回家。

  她也会记得,父亲总是带给她零食,尽管总是一种,尽管是原来的“她”喜欢的口味,可是她也会感激,这个木讷而无言的男人。

  她更加记得,在母亲和妹妹都疏远她时,是孟父,总是念叨着她在国外过得好不好,英国那边天气冷,要多穿衣服,还要戴口罩。

  “父亲”这个词,对她来说似乎是很久远的记忆了。虽然脑子里依旧像是个电脑,能够打开曾经的记忆,但是第一世穿越前的记忆,却越加模糊了起来——唯有穿越后的记忆,是清晰的。

  在之后的十几年里,这个男人几乎代表了她生活中父亲的代名词。

  “阿爸,我没事,”孟初夏很平静的说:“你放心,真的没事,有事我一定跟你讲。”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孟父在电话另一边,仿佛是停顿了一下:“你阿妈,她去找你了?”

  孟初夏:“……嗯。”

  孟父:“她,你不用理她,别同她一般见识。”

  孟初夏:“好。”

  孟父:“你阿妈她,她其实一直都很内疚,她觉得如果不是她教导冬儿教成那样,冬儿未必会出车祸。”

  孟初夏:“知道。”

  孟父:“你回来了,她总算找到了新的目标。如果她不恨你,她可能会撑不下去……”

  孟初夏:“明白的。”

  孟父:“女儿啊。”

  孟初夏:“阿爸啊,我有点累了,我们下次再聊?”

  孟父:“……”

  挂掉电话,孟初夏趴在桌上,她看着眼前的空气,这次是真的觉得全身无力。

  就在这时,她之前点的东西被端了上来,端东西的这个人,居然还是她之前认错的“程至美”。

  “怎么现在端盘递水的r(服务员)都是老板了吗?”

  “伙计罢工,老板都没办法的。”

  孟初夏转过头,后现代装扮爱好者david非常悠闲地站在吧台前,倚在桌上,对她招了招手,摆出一个pose。

  她道:“你的伙计架子倒是挺大的。”

  “对,所以我现在炒了他自己做伙计。”

  孟初夏弯了弯唇角,看着对面人,也许是样貌的相似,她竟然觉得这人身上有一种可靠的感觉。从理性上来说,这种感觉跟海市蜃楼一样,看得见摸不到,纯粹不可信。从感性上来说,她tmd现在不太想要理性。

  何况,只是问个问题而已。

  “你说,一个人离开了家很多年,她算不算是扔下家里的人呢?”

  孟初夏问出了口,对面的咖啡店老板却露出一个奇怪的表情,他叹了口气,看她的眼神有点复杂。

  他说:“原来你真的是moon的朋友。”

  这次轮到孟初夏懵逼脸了。

  “啊?”

  老板,我们以前认识吗?

  第九集 谦谦君子

  夜晚的咖啡厅,本来应该是个很浪漫的地方,结果孟初夏在炯炯有神中听了一脑门的八卦。那位斯斯文文,戴着副眼镜的成熟男人,身着黑色西装西裤,内里是白色高领衬衫,高高瘦瘦,一脸严肃的对她说。

  “我知道当年我丢下女儿不管是我的错,我也都从来没奢望过他们会原谅我。但是,我想这应该是我同他们之间私人的事情,就算你是moon的朋友,你来找我替阿moon出口气都没有任何意义。”

  孟初夏看他看了半天,回想了一下曾经看过吴启华演的电视剧,但是想了半天都没想出来,于是只好放弃,不过从这些话里她倒是get到了不少信息……忽然有点同情他。

  最后她只好用特别沉痛的语调问了一句:“阿moon是谁?”

  “……”咖啡店老板演示了什么叫做瞠目结舌,有点不可思议的问:“你不认识阿moon,也不认识我?”

  孟初夏一边看他有点悔恨的神色,一边摇了摇头。

  顺便她比较好奇的是:“为什么你会认为我认识你的?我只说了一句话而已。”难道是什么暗号?

  店老板指着吧台一心一意盯着他俩的david,毫不犹豫地卖队友:“他说你头先叫我‘陈世美’,加上你刚刚的那句话,所以我才会误会。”

  孟初夏“噗”地笑了出来:“是程至美,而不是陈世美,看我的口型:程——至——美!”

  店老板点点头,表示听得很清楚:“怎么我同他长得很相似吗?”

  “非常相似,”孟初夏回想了一下电视剧:“年龄也差不多。”

  “那有机会一定要认识一下。”店老板微笑着道。

  “呃……”孟初夏不好说他其实是一个电视剧里的人物,万一人家要问她是哪个电视剧,后面就会有一连串的问题,她只好“勉强”道:“我想不太可能,他……在另一个世界。”

  店老板一怔,很是抱歉:“sorry,是我不对。”

  孟初夏耸肩:“不要紧,更何况我今天都知道了一些不应该知道的事,你不介意的哦?”

  “不介意,”店老板笑着摇摇头,很奇怪,他在说话时总给人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让人很容易觉得在他身边很轻松自在,压力都会少了很多:“是我自己爆出来给你的,我怪你岂不是很无理取闹?”

  孟初夏心眼很坏地又问:“那如果我又爆给其他人呢?”

  店老板不禁一笑:“你是一个成年人,你要做任何事我都没办法阻止你的,不过除了刚刚我所讲的那段话,你现在知道的只有我是这家cafe的老板,我的名字不叫程至美也都不叫陈世美,你可以同谁爆,又可以爆出什么,我都很想知道。”

  孟初夏:“那你叫什么?”

  店老板看她一眼,眼里带着点无奈,仿佛孟初夏是个不懂事的小姑娘,手里拎着托盘回吧台了:“下次告诉你。”

  ——

  回到吧台,一直在光明正大“偷窥”的david凑近他:“怎么样?真是你姨仔(小姨子)的d(朋友)?”

  “不是。”店老板如此这般的解释了一番。

  换回了的就是老友笑到肚子疼的笑声:“哈哈哈哈……”

  “慕容卫……”店老板忍不住叫老友那奇葩的名字。

  “好好好,”慕容卫因为长得很胖,笑起来整个五官都是动起来的,忍笑也忍得很辛苦,嘴角抽筋地说道:“我不笑,我不笑。那你们两个刚才聊什么聊那么久?就是聊你不是陈世美?哈哈……”

  店老板道:“她问我叫什么名字。”

  慕容卫:“那你告诉她了没?”

  店老板:“没。”

  慕容卫:“为什么?你的名字总好过陈世美吧……洛文笙?”

  洛文笙已经学会不跟大龄幼稚儿童一般见识了,他从吧台里蹲下,似乎在翻着什么东西,翻了半天,终于翻出了一张报纸——上面登着患者自杀那件事的头版头条:“就是这个,难怪我觉得她面善。”

  慕容卫显然也是看过这篇报道的人:“孟初夏专科医生,原来她也是个医生,那她不就不是二十几岁?长得好年轻啊……对了,这件案子你都有份参与的,上庭作供是吧?”

  洛文笙身为一个知名病理学专家,找他来也是为了作证:“这件案子的那个自杀死者的母亲,她的病理以及尸检我全部都研究过,在那个时间,我们医生可以做的的确不多,我觉得她的做法没问题。”

  慕容卫惋惜:“最衰的是,你又不是法官,而且自杀的那个女儿的角度来讲,她觉得应该给她的母亲继续活下去的机会,都是为患者考虑。不过孟医生就比较惨了,这么年轻就要背上官司,就算赢了不关她的事,别人也都不会这么看喽。”

  “其实作为一个医生,要同家属沟通,真的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洛文笙说的有些感慨,慕容卫知道他因为这件事想起了自身,于是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老婆的事,没人想的。”

  洛文笙的家事,大概是他生命中最大的转折,从比较惨,变成了特别惨。不过他一向不想提这个,今天如果不是慕容卫乱猜害得他也跟着误会,他根本不会让孟初夏一个陌生人知晓。

  一般为了转移话题,他很热衷于毒舌慕容卫的厨艺,比如此时:“你看看你煮的咖啡有多难喝,头先那个靓妹(小丫头)才喝了一口就不喝了,真是浪费了我的咖啡豆。”

  慕容卫转头,果然看到孟初夏的桌子上点的几种东西几乎纹丝未动,人却早已不在座位上:“哪有?你没见到她别的东西也没吃吗?现在的后生女天天喊减肥,她一定是痛定思痛才十分不舍地不喝我的咖啡的。”

  洛文笙想了一下孟初夏那气场极强又有点高岭之花的样子,倒是十分想不出她居然也是减肥爱好者的那种人。

  难道没有一种附和她的口味?

  这么一想,画风就对了,洛文笙觉得自己真相了。

  ——

  第二天上班,中午休息时孟初夏就见到她家徒弟气冲冲的冲进她的办公室,往椅子上一座,挺漂亮的脸蛋,一脸苦大仇深。

  孟初夏看了她一眼,把手里的病例合上,拍板道:“吃饭!”

  就在中午这一顿饭的时间,孟初夏听着徒弟的诉苦,也了解了剧情最新进展——洪美雪居然是范子妤的亲生妹妹!

  本来的情况是范子妤的妈妈跟范智岳离婚之后嫁给洪美雪她爸生了洪美雪。这两天才偶然发现,洪爸爸有无精症,基本天然结扎生不了孩子。于是大家发现洪美雪其实也是范智岳的女儿,只不过她父母一起瞒着范智岳,也瞒着自己的女儿洪美雪。

  洪美雪长到二十多岁才知道自己的爹不是亲爹!自己咬牙耿耿于怀恨了二十多年的扑街居然是自己的亲爹!心情怎样可想而知。

  范智岳和范子妤不知道洪家这些年备受冷嘲热讽全是因为他们,所以接受状况还接受的比较良好,范子妤一直在找机会跟洪美雪谈谈。

  “谈什么谈,有什么好谈的。”

  洪美雪冷着一张瓜子脸,愤世嫉俗的看着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

  这情况……略中二啊。

  孟初夏看着这个徒弟,这孩子本来就比较偏激要强一点,现在出了这种事,很有可能要往黑化女二号的角色跑偏。

  “你不想认回他们?”她问道。

  洪美雪回答得斩钉截铁:“不想。如果换做是你,一家三口好好地,突然间有人走来跟你说我才是你亲阿爸,谁想认才奇怪吧?”

  孟初夏有点疑问:“那不是亲生老豆的那种呢?就好像家里的亲戚朋友,有时间出来吃顿饭,平时该怎样怎样。”

  洪美雪犹豫了一下,道:“那倒是没什么所谓,反正我家烦人的亲戚不止一两个,过年过节吃餐饭都ok的。”

  “那不就行了?”孟初夏点她:“你现在最想要的就是做好一个神经外科医生,哪个医生好得过范智岳?”

  洪美雪:“我就是不想被人说是因为我是范智岳的女儿才……”

  孟初夏用“孺子不可教”的眼神看她:“你现在一样被人说是范智岳的女儿。区别在哪里?区别在于……你现在是一个an(实习医生),我可以教你,等你学到范子妤的级别,我就教不到你了。到时你要跟谁学?一件头。一件头是谁教的?范智岳。那与其让他们隔三差五的过来烦着你……”

  “……倒不如我拿着不会的功课去问他?”洪美雪有点明白了,看着孟初夏的大眼睛里全是小星星:“这样既算是联络感情,又算是教导功课,而且我还有你、一件头、范智岳三个可以随时提问的人!——我只认你一个当师父的,其他人我不会认。”

  孟初夏有点想笑,不过心里对徒弟这样爱戴她还是挺开心的:“还有你不是说鱼仔(范子妤)总是来同你聊天?”

  洪美雪立刻举一反三:“我可以说我们先从普通朋友做起!”

  孟初夏开始咬着汉堡包,喝着果汁,悠哉悠哉。

  就说她的徒弟怎么可能那么笨?

  到了下午,大约晚上的时候,当时孟初夏刚做完手术在天台抽烟,洪美雪兴冲冲的从楼下跑到天台,在她身后汇报战果。

  “我同范智岳讲我现在只想好好读书,他们打扰我让我的心好乱学不好习,他们答应我以后不是我主动他们绝不来找我了。”

  孟初夏点点头:“挺好的。”

  洪美雪:“还有啊……”

  孟初夏:“还有?”

  洪美雪:“还有范智岳说他所有的资料我都可以拿来看,全部!”

  一个国手的所有医学研究资料……

  “咳咳咳咳咳咳咳……”

  作为老烟枪的孟初夏羡慕嫉妒恨得差点把整只烟吞进去。

  真·人生赢家——洪美雪。

  ——

  很快就到了上法庭的日子,孟初夏难得穿上正装,像个ol(办公室女郎)似的,走进了法庭,在那里,她居然还见到了一个熟人。

  同样衣着整齐,多了份风度和绅士,那天的咖啡店老板。

  “我,洛文笙,以我的人格及良知担保,我将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作证义务,保证如实陈述,毫无隐瞒。如违誓言,愿接受法律的处罚和道德的谴责。”

  “洛先生,请问你现在的职业是什么?”

  “我是慈恩医院病理科的顾问医生。”

  “请问你有没有研究过死者xxx的母亲xxx的病理,以及死因?”

  “有。”

  “可不可以同大家解释一下?”

  “可以,关于xxx……”

  坐在观众席的孟初夏轻声道:“原来他叫洛文笙。”

  她身边特地请假过来的洪美雪:“师父?”

  孟初夏笑着摇摇头:“没事。”

  洪美雪忍不住伸手拉住她的胳膊。

  孟初夏弯了弯唇角,小女孩啊,傻的可爱。

  审到一半,孟初夏也被律师提问过之后,对方的律师和团队似乎慌张了起来,神色匆匆忙忙的,有人法庭内外来回跑,似乎是出了什么事情。等到暂时休庭,医院请来的律师跟孟初夏这帮人透了底:原告,也就是自杀死者的父亲突然间不见了,所以他们才那么慌张。

  孟初夏呆了十几秒钟,也跑了出去,尽管身后小徒弟一直在喊她。

  原告这边,休庭的时候基本上把能出去的人都出去找人了,打电话,发短讯,能用的手段都用上了,依旧找不到人。

  作为证人的洛文笙听身边有人说:“好像见到被告也跑出去了。”

  原告被告都不见人影,这下可是热闹了。

  洛文笙神色一动,道:“死者跳楼的那个天台在哪?”

  他身边的人不明所以,不过报纸上也登过,大家都知道,如此这般的就告诉了他。

  于是这个看起来很斯文穿着皮鞋打着领带的大医生也跑了出去。

  ——

  等到洛文笙赶到楼顶的天台,孟初夏已经和那位年老的被告对峙了有一会儿了。

  老人站在天台的阶梯上,步子不稳,仿佛随时都会跌下去。但是他的声音和神色却很平静,很可怕的平静,因为平静,就代表着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想过许久之后才站在上面的结果。

  “阿萍死了之后,我除了办丧礼,不知道还可以为她做些什么。那班记者告诉我,阿萍的遗书写了她最后的心愿,他们说阿萍本来不应该死,但是是你硬是说她连累的她阿妈,所以阿萍的死都是你的问题,如果你不说那番话,她就不会死……”

  “……他们说,我应该告你,还阿萍一个在天之灵。”

  “是啊,”孟初夏站在他对面,身上穿的还是西服套装,但是脚下的高跟鞋却不见了,头发有些凌乱,脸色倒是很红润,脑袋上还有些汗珠,她微喘着气道:“你不是说要告我吗?你跳下去了怎么告我?你不想为你女儿伸冤了?她是我害死的。”

  “不是!不是!不是这样的!”老人有些急促的否定着。

  他不断地说着:“我在法庭上听了很久,我越听就越知道,错的不是你,是我。”

  老人悔恨的捶胸顿足:“是我啊!阿萍是我害死的,如果我那时候不是一味地挂着她阿妈的死,没看顾她,没有照顾到她的感受,她根本就不会死。她阿妈病了的时候,我照顾不到她阿妈。阿萍伤心难过的时候,我又忽略了她的心情。我这种人,还有什么用?不过是废物而已,不如死了算了,免得连累其他人。”

  孟初夏看着他,眼看他越说越失落沮丧,下一秒就要跳楼的样子,只好从同理心开始找补:“如果你不如死了算了,那我呢?我岂不是比你更加应该死了算了。”

  老人有些意外的望着她,孟初夏只好顶着他的目光,自我解剖。

  “我小的时候,家里很穷,没办法只好自己打工。家里阿妈多生了个妹妹,那个妹妹我从她出生就一直带在身边,洗衣喂奶换尿片,上国中的时候就好似多养个女儿。长大了,我靠自己考到国外,做医生,一个女仔在国外多辛苦,但是每年都回家,结果呢?我阿妈觉得我是把他们丢在一边不理,妹妹都被她教得恨不得我这一辈子都不要回来。阿爸很疼我,但是在他心目中阿妈和妹妹永远都重过我。我三十几岁的人,到现在还没找到男朋友,家里人要么恨我,要么躲着我,照你这么说,我不是早就死了算了?”

  老人沉默好一阵子,顿了顿,道:“你怎么能同我一样?你是医生,你可以治病救人,你活着可以救活好多的人,我只会累死人。”

  “有什么不同?”孟初夏目光灼灼的望着他:“你都可以救人。做义工、做社工、做慈善,只要你想,就算是在马路上扶老婆婆过马路都算是救人帮人,你帮她过马路,说不定还可以减少一单交通事故。”

  “还有,你以为死很容易吗?对,没错,死很容易。但是死了之后呢?我记得阿萍好似还有个女儿?”

  老人脱口而出:“囡囡!”

  孟初夏重点强调:“对啊,囡囡的阿妈死了,外婆死了,你现在是不是想让她连外公也没了?那她还剩什么?老豆?以后还有个不知道是好是坏的后妈?你忍心留下囡囡一个人孤零零活在这个世界上吗?像我一样,有亲人还不如没有?”

  老人老泪纵横:“我不想,不想。”

  孟初夏试探着走上前,伸出手:“我是医生,但是我不是每一次都那么好彩可以救到人。我常常觉得,既然人都要死,为什么医生还要救人?但是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死亡,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因为你会觉得你还有很多事没有做,你会很后悔,所以我选择做医生,是想帮人延长这种后悔发生的时间。”

  她握着老人的手道:“既然你觉得老婆同女儿的死是个遗憾,那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弥补,防止另一个遗憾再次发生。”

  老人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了下来,孟初夏松了一口气。

  之前老人要跳楼时,不少人都看到了,有人报了警,有人照了相,楼下挤挤攘攘都是人民群众,还有不停在响的警车,几个刚才就上来了的警员过来半是安慰半是搀扶着老人下了楼。

  直到这时,孟初夏才发现浑身都是汗,小风一吹,又顿觉凉飕飕的,还有脚底,她的鞋早就在爬楼上来的时候不知道丢到哪去了,现在脚下要么是沙子,要么是玻璃碎划破的伤口。

  抬脚一看,惨不忍睹。

  “啪嗒”一声,一双拖鞋落在她脚下的地面上。孟初夏低头看了看这双十块钱一双的男式拖鞋,又抬头看了看眼前西装笔挺穿着一看就很贵的皮鞋的洛文笙——差别待遇有点太明显了吧,哥们?

  “我从楼下街坊那里买来的,新的,免得你再弄伤。下楼的时候我帮你整理一下,我车里有医药箱。”

  孟初夏踩了上去,别说,还真的软绵绵的,虽然不是说完全不痛了,但跟刚才一比那就真是洒洒水了。

  她有点怀疑的看着看似谦谦君子的对方:“做什么对我这么好?”

  洛文笙有点好笑地道:“虽然我没你那么伟大,可以几句话救到一个人。但是我都是医生来的,总不可能看到病人都不理吧?”

  孟初夏懂了,然后反应过来有点难以置信的问。

  “你不是以为我头先讲的话都是发自内心的吧?”

  洛文笙:“……不是吗?”

  孟初夏用“你居然傻成这样”的目光望着他:“刚刚那种情况不跟他讲鸡汤,难道说你随便死,多死一个不多,少死一个不少吗?”

  洛文笙沉默了五秒钟表示无语,跟着用一种更加无语的表情对她评价:“你还是讲鸡汤的时候,可爱一点。”

  孟初夏回了他一个特别不鸡汤的笑容:“唔该嗮。”

  洛文笙:“……”

  不过下楼的时候,洛文笙还是很有医生原则的用酒精、镊子、消毒水等等东西一点一点的帮她处理伤口,又由于孟初夏自己没开车来,他还送她回了家,扶着她送到了楼上。

  进了门之后洛文笙忽然想起来:“就算你知道我是什么人,但是你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让陌生人进你的屋子,你不怕出事吗?”

  这语气,很有老年人教训小朋友的味道。

  孟初夏听得有点怀念,上辈子她老公就老把她当小孩子来着,不过真追究起来……嗯,不说了,女人的年龄问题。

  所以她此时也没生气,还居然露出了个笑影:“我没告诉你吗?我最近在练拳击,其他人不好说,你这种……”她意味深长地上下打量了一阵子:“我还是很有信心的。”

  “……”洛文笙文质彬彬地斜了她一眼。

  回到家里,孟初夏基本上就没什么让洛文笙帮忙的了,洛文笙也不打算多呆。

  走之前,说了一句。

  “对了,我叫洛文笙,你可以叫我lokman。”

  “孟初夏r。”

  洛文笙带着笑意点了点头,往出迈的步子向前一步,停了一下,又退了回来。他道:“上次你去cafe没吃完东西,就是因为这件案子?”

  孟初夏:“因为你们cafe的东西太难吃。”

  洛文笙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终于放心大胆的走了。

  孟初夏:“……”

  这人不说话的时候也没可爱到哪去。

  第十集 无聊甜品

  由于当事人撤消了控诉,官司的事情就不了了之。至于当天孟初夏救人那件事,也不知道是到场的人太少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媒体上根本没有丝毫的报道,跟当初自杀事件的大篇幅完全两个态度。

  不过因为事关医院,跟医院有联络的媒体还是意思意思报道了一下,也让医院里该知道的人基本上都知道了孟医生的光荣事迹。

  第二天孟初夏一瘸一拐回医院,三个发小以及新收的徒弟还冲她直喊:“发生这么大的事就休息两天又能怎样,不知道的还以为医院专门欺压你收买人命呢。”

  孟初夏也没说什么,就算放假她也无非就是多在家里睡睡觉,去运动放松一下,认识的朋友都在医院,不去医院她也没什么地方好去的。

  顶头上司何医生对她的回归表示欢迎,公立医院每一科的医生都是少数,尤其是已经完成实习的成熟专科医生,就算是能够不用当值,也几乎没什么休息的时间。

  “你回来的正好,今天下午有一个讲座,是几个医院联合合作的,参加的都是专家,听了收获很大的,还以为你赶不上了。”

  假如孟初夏要持续打官司,那么这段时间哪怕是不用上庭她都是不能上班的,但既然没事,现在听听也没坏处。

  仁爱医院挪出了一个大礼堂,专门举办这次活动。因为不止一间医院,讲座时间差不多要持续半个月,很多科目都有,都是精英,老前辈,甚至连私家医院的范智岳,也因为仁爱医院的邀请到了这里。

  除了范智岳,孟初夏还看到了另一个作为演讲人的熟人——洛文笙。

  “疾病,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病理学,pathology,就是研究人体疾病发生的原因、发生机制、发展规律,以及疾病过程中机体形态结构、功能代谢变化和病变转归的一门基础医学科学……”

  洛文笙穿着西装,依稀能够看到里面除了衬衫还有一件马甲,标准的西装三件套,加上他鼻梁上的眼镜,手里拿着麦克风,侃侃而谈着病理学,很有风度,也很优雅,看起来还挺像是那么回事的。

  跟之前一脸无语地吐槽她的那个,有点判若两人。

  等到洛文笙讲完,基本上今天的部分结束,剩下的就是主持人的废话,孟初夏的手机震动了,她看了一下,悄悄地走出了礼堂。

  “找我什么事?”

  孟初夏看着眼前短发的女护士,这姑娘长得不错,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件头就是看不上。

  没错,找她的这个人正是一直在追求张一健的女护士汪海淇。

  汪海淇其实还是挺害怕孟初夏的:“是这样的,孟医生,我之前听说别的医院都有发生一件头这种被上面罚封刀的事情,但是交上去一封联名信之后,封刀就解封了,我现在就在征集可以帮一件头的人。”

  她为了心上人还是很拼的,忍着发憷也要来求帮忙,说:“我知道你是一件头的好朋友!你一定会肯帮他的对吧?”

  张一健会被人封刀是因为在做手术的过程中发现有其他肿瘤需要切除,以他的专业资格切除这个后发现的肿瘤需要在专业医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然而人命关天,他干脆就自己动手了,所幸病人没事。

  封刀,指的是不准进手术室,更不准动手术刀。通常一个实习医生进入手术室的次数是跟分数挂钩的,封刀半年的后果很可能是张一健需要延迟毕业,等到解封后凑够分数,才允许毕业。

  孟初抱着肩膀听汪海淇说了半天,张一健多么多么无辜,我们应该帮他,问题是她一点都不觉得张一健无辜,哪怕是站在朋友立场上。

  “你说错了,”孟初夏简直不想理她:“我就算帮他也不会这么帮。你钟意找谁找谁,别来找我。”

  “你有没有搞错?!”汪海淇道:“亏一件头当你是他好朋友,你不帮就不帮,做什么还要泼我冷水?”她觉得非常不能理解:“难怪你亲生阿妈都不帮你,你简直冷血来的!”

  已经走出去了的孟初夏又走了回来,眯着眼睛问:“你说什么?”

  汪海淇颤抖了一下,跟着往前走了一步,梗着脖子鼓起勇气道:“我有说错吗?枉我还以为你救了那个跳楼老人,是个好人,原来你根本就是个冷血动物!英国回来的又怎么样,没人性就是没人性!”

  “原来是这样。”孟初夏倏地冷笑,笑得汪海淇又惊又怕。

  “你根本没经过一件头同意就搞这件事对不对?”孟初夏此时已经很肯定了:“头先你给我发短信,我的电话也不是张一健给你的。”

  她太了解张一健那个所有事都一肩扛的个性了,让所有人为了他一件私事忙活还不一定能忙活成功这种事,那家伙根本做不出来。

  可是偏偏汪海淇这个追了他很久的女孩子瞒着他做了,而且估计如果不是孟初夏,一般人不会以为是汪海淇自作主张的,大部分人说不定都会以为是张一健自己的主意,只不过不好出面,才派了“女朋友”汪海淇来帮忙:“难怪张一健根本不喜欢你。”

  这句话让汪海淇彻底炸了毛:“他不中钟意我,难道他会钟意你吗?上次你阿妈来医院同你吵架,全医院都听到了,你不顾自己的妹妹,连亲生阿妈都不顾,现在当然也不会顾一件头了?我来找你,我才是傻!”

  说着,不知是怕孟初夏把她不是张一健女朋友这件事爆出来,噌噌噌地就跑走了。

  看着她跑走的身影,孟初夏往前走了几步,一拐弯,走到男厕门前“咚咚咚”的敲了三下门:“出来吧,她走了。”

  门里安静了两秒钟,走出来一个儒雅的身影,洛文笙很无奈地对着孟初夏苦笑:“其实你们下次讲秘密,可以离洗手间远一点。”

  医院洗手间的地理位置就这样,女厕在左,男厕在右,两个洗手间出口是一个,而刚巧孟初夏跟汪海淇是在女厕门口谈的,这也是站在外侧的她能看到洛文笙刚要迈出去又迈回去的皮鞋的原因。

  当然,假如孟初夏没有看到,那么洛文笙这么做是一个非常绅士又避免尴尬的行为。但是现在么……

  “可是你已经听到了,而且没猜错的话,你由头到尾都听得很清楚。”耿直girl孟初夏这样道。

  洛文笙见事已至此,只好顺其自然,摊手:“那你想怎样才可以开心点?杀我灭口?这里是医院,毁尸灭迹倒是很容易。”

  “想我开心?”孟初夏转了转眼珠,露出了一个在洛文笙眼里有点鬼畜的笑容:“很容易的。”

  ——

  很容易?

  才怪。

  经过了一个下午的奔波,文弱医生洛文笙彻底拜倒在孟初夏的地狱式逛街下,他整个人难得很没有礼仪的几乎瘫在椅子上。

  “居然会相信你讲的话,”洛文笙感慨着:“我才是真笨。”

  他对面的孟初夏跟他的狼狈样子玩权衡了两个极端,居然还很有闲情逸致的喝着咖啡,孟初夏看他这幅样子,眼里闪烁着鄙视的目光。

  “用不用这么夸张?”她捏着汤匙搅着咖啡杯:“买点甜品而已,你都有吃的。”好像他占了多大便宜的样子。

  洛文笙对孟初夏强词夺理的技能只能目瞪口呆,他指着旁边座位大大小小的包裹,怀着难以言喻的情感问:“这也叫做‘点’?!那我拜托你,下次你想买‘点’任何东西,千万别算上我。”

  孟初夏眸中闪过一丝笑意:“那你有车嘛,我脚受伤了今天没开车,你都是医生,不会这么见死不救吧?”

  洛文笙没了脾气:“其实你又不钟意吃甜食,为什么一定要买这么多?我看你这么瘦,难道有低血糖?就算是这样,只吃朱古力和曲奇对身体都没营养的,更何况,这一‘点’,够你吃几年的了吧?”

  “你又知道我不中意甜食?”孟初夏反问。

  洛文笙答道:“那我见到你第一次来的时候叫的朱古力是苦的,cookie饼是咖啡味的,也都不是最甜的,卡布奇诺只是奶多,你上次糖包都没拆开,而且如果钟意吃甜的,咖啡应该叫拿铁的嘛。”

  孟初夏嘀咕:“观察的还挺细致。”

  洛文笙闻言,叹了口气:“我是一个病理学医生,每天见到的都是细胞图,如果观察不够细致,那病人怎么办?”

  他这么说,孟初夏反而不搭腔,盯着眼前的杯子,“哦”了一声。

  洛文笙看了孟初夏一眼,又道:“其实做人同你买朱古力都一样的。我自认没有失礼你,还帮过你,你什么原因都不说,我很可能会以为你是一个很无聊的人,纯粹是想折腾我。我对你的印象会变差,甚至同你老死不相往来。这样对你对我来讲都没有任何益处,你明不明白?”

  孟初夏:“你怎么知道的?”

  洛文笙:“知道什么?”

  孟初夏:“知道……其实我真的是看你不顺眼,专门想折腾你。”

  “……”洛文笙顿时没话说了。

  他总算是知道为什么孟初夏在她的医院为什么会那么不受欢迎了。

  恰在这时,手机响了,他走出去接电话,孟初夏继续淡定的喝咖啡。

  洛文笙的电话这次时间比较长,是一个曾经的学生有关医学问题要问他,等他再回来时,孟初夏人已经不见了,座位上只剩下刚才两个人扫荡的购物袋,里面装满了曲奇饼和巧克力。

  “她人呢?”洛文笙问吧台的老友慕容卫。

  慕容卫一边擦着桌子一边道:“早走了。”

  双眼微睁,嘴巴微张,浓眉微皱,洛文笙那英俊的脸上,出现了一个名叫“错愕”的表情,他指着座椅上的一堆:“那那些怎么办?”

  慕容卫实话实说:“她说只拿了一部分,剩下的送给店里当做给你的奖励……”说到后面又很好奇加八卦:“你们两个关系发展得这么快?我从来没见过你肯陪女人逛街哎,到什么地步了?”

  “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洛文笙半真半假的说。

  慕容卫看他脸色黑黑的,也不招惹他,自己跑去收拾孟初夏留下的残局:“又没喝几口,我煮的咖啡有那么难喝吗?哇,这么多cookie饼和朱古力,店里够用……咦?”

  洛文笙瞥了一眼傻愣着的慕容卫:“怎么了?”

  慕容卫手里递出一张纸条,道:“难怪她不肯吃店里的东西,人家自己就是行家,她不是做医生的嘛,怎么整甜品也这么厉害?”

  纸条接过来,洛文笙一看,怔了一下。

  纸条上写的不是别的,是制作口袋里的曲奇饼的制作过程,洛文笙又仔细看过,几乎每种口味都有:奶香、鲜花、蔓越莓、杏仁可可、糖衣、咖啡、巧克力豆……每一盒包装上都有一张纸条,还写了里面曲奇饼的评价,太软、太硬、烤箱时间多了、糖太细之类的问题。

  刚刚他觉得自己浪费了一整个下午还白费心力的郁闷,因为孟初夏这么一个动作,心情顿时有点无法形容。

  洛文笙脑海中不自觉地开始回放起孟初夏在甜品店的情景,他只好认为,孟初夏并不是无聊,而是在找东西。

  她在找一种曲奇和一种朱古力。

  至于具体细节,他当时因为觉得无聊,站得太远听得也不是很清楚。

  ——

  晚上咖啡店打烊了之后,洛文笙跟慕容卫一起回了家,没错,他现在是住在老友家,别看慕容卫其貌不扬,他其实是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只是,慕容家有遗传的肿瘤疾病,现在也只剩下了慕容卫一个人。

  吃过宵夜,两个单身汉兼天煞孤星一起打屁聊天过后,各回各房,洗澡睡觉。

  天色已经很深了,洛文笙躺在床上闭了一会儿眼睛,又睁开,很多年了,他总是这样失眠。说是失眠,其实更多的是主观因素,因为他自己不想睡,每次一闭上眼睛,看到的就是一片漆黑,在黑暗中,总会想起不太好的事情。

  坐起身,把眼镜戴上,打开笔记本电脑,漫无目的的浏览。

  也不知为什么,鼠标自然而然地指向了购物网站,这个网站是他以前在英国住时常用的,很多东西都很容易买。

  “英国产的,带点苦味,盒子差不多这么大,蓝色的包装。具体的牌子我不记得了,好似……是有个a开头的牌子。”

  白天曾经在甜品店里听过的女声再次在耳边响起。

  直到最后把几种比较符合的巧克力都购买完,一向不做无聊事的洛文笙这样嘲笑着自己。

  “我一定是闲的太无聊了。”

  第十一集 微甜微苦

  之后的几天里,孟初夏没什么特别的事情,日子该怎样过还是怎样过。不过别人家倒是发生了不少事情,比如汪海淇被张一健狠狠地训了一顿,因为她又去找了其他人帮着张一健写请愿书,争吵间大家也就都知道了张一健到现在其实还是单身;又比如又到了新人转科的时间,这次已经是最后一次转科了,这一科结束,这批(实习医生)也就该毕业了——当然,还要继续往上升,做医生不是那么容易的。

  “师父,我有点问题想问你,关于那个……”

  好吧,她家小徒弟也转了科,洪美雪这次转到了孟初夏的肿瘤外科,问神经外科(……)的问题也方便了许多。

  孟初夏撇撇嘴,自家徒弟真是太勤奋了,感动得她都快哭了。

  “其实你可以给我点时间吃lunch(午餐)的。”

  得到的是洪美雪嘴角上翘,眉眼弯弯,一个充满讨好气息的笑容,尽得脸皮厚师父的真传:“那你是我师父嘛,有疑惑,不问你问谁?”

  孟初夏给了她一个“你自己体会”的眼神,手里却是拿着笔开始在空白纸上画着图,一边画,一边给徒弟讲解。

  恰在这时,敲门声响起,孟初夏道:“comein(请进)!”

  进来的是一个男人,穿着浅灰色西装,白色高领衬衫,喉结处的第一颗扣子和颈上的第二颗扣子全部散开,英挺的鼻梁上一副无框眼镜,斯文中又带了几丝懒散,依旧风度翩翩,却多了点烟火气。

  见到屋子里的两个女人,洛文笙的脸上闪过惊讶:“我本来以为这个时间你里不会有人的。”

  “没人好让你来做贼?”孟初夏按住想要离去的徒弟,往沙发上甩了个眼神,对洛文笙道:“坐。”

  被抓包的洛文笙只好坐在沙发上,看着孟初夏继续跟洪美雪讨论问题,半点都没有给两人相互介绍的意思。

  讨论得差不多,洪美雪很有眼色的走人,孟初夏带着洛文笙去了医院的餐厅,叫了餐,两个人顺便一起吃了顿饭。

  洛文笙也说明了来意:“上次在cafe(咖啡厅),我误会了你,还有那些cookie饼,david叫我跟你说声多谢。”

  孟初夏接过他递过来的购物袋,低头:“这个就是谢礼?”

  洛文笙有些无奈的笑了:“算是吧。”

  ——

  与此同时,餐厅另一边的某个餐桌,凑在一起坐一桌的三个单身汉叫住了正买了午餐要往前走的洪美雪。洪美雪特别嫌弃地瞥了三个拿报纸挡住脸的家伙,坐下后没好气地问:“什么事啊?”

  刘炳灿用下巴指了指左前方:“那家伙,在追你师父?”

  洪美雪双手抱臂,给他一个白眼:“什么叫‘那家伙’?人家有名有姓的,是慈恩医院病理科的顾问医生洛文笙,大你好多级的。”

  没错,尽管孟初夏没给小徒弟介绍,但是专心学习的洪美雪怎么可能不认识参加讲座的演讲人?至于刘炳灿和张一健为什么没认出来?那是因为洛文笙讲座的那一天,两个人都在值班,根本没时间去听。

  张一健喃喃:“。”

  显然洛文笙在业内还是很有名的。

  对医学范围丝毫没有兴趣的“男姑娘”吕小益推了推眼镜,眨了眨眼睛:“我才不理他是dr.什么,他是不是想追阿夏啊?”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洪美雪觉得十分奇怪,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对面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三只:“我师父年轻貌美,有人追很出奇吗?你们三个做什么那么大惊小怪?”

  刘炳灿摆着手势:“这个你就有所不知了,初哥哥长得靓,被人追很正常,但是通常不会超过三个月对方就会自动放弃,我比较好奇的是,,可以坚持多久?”

  吕小益:“我赌……两个月,五百块。”

  刘炳灿笑眯眯地伸出一根手指:“一个月,一千。”

  洪美雪气得要拍桌子,就听旁边张一健道:“喂,你们两个太过分了吧?好歹是阿夏的终身大事来的,感情问题怎么可以拿来打赌这么儿戏!”洪美雪连连点头,跟着张一健又道:“我压半个月,一千五。”

  “……”洪美雪差点气吐血。

  刘炳灿同情地解释:“其实我们也不是这么没有好友爱的,不过你要知道我们认识了初哥哥多久,她就单身了多久。就连一件头这块木头都铁树开花过一两次,只有初哥哥:软的,她不吃;硬的,她打得你头破血流。不用多说,单单是想让初哥哥接受别人送的礼物,我看除非太阳从西边……”

  话音还没落,隔壁张一健拍了拍他的肩膀,刘炳灿下意识的转头。

  然后,呆住了。

  耳边传来了吕小益结结巴巴、嘀嘀咕咕的声音。

  “太、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洪美雪顺着他们的视线方向往那边望,她家高冷的师父正嘴里咬着巧克力呢,脸上的表情怎么看怎么都温柔得能掐出水来。

  ——

  孟初夏喝了一口清水,冲淡嘴里似苦似甜的味道。

  “怎么样?”洛文笙看到她的反应,就知道:“你要找的就是这个朱古力,对吧?”语气很是肯定。

  孟初夏摇头:“味道是那个味道,牌子也都是那个牌子,不过……感觉始终不同了,而且对面的人也都不是那个人了。”

  洛文笙指着自己买了的一堆:“那我岂不是做了无用功?”

  “不是啊,”孟初夏肯定他的帮忙,举起某一盒巧克力:“起码你帮我找到了这个牌子。”

  听了孟初夏的话,洛文笙倏地笑了一下,带着些许的无奈,吃着餐厅的午餐,喝了一口奶茶。

  “你笑什么?”孟初夏问。

  洛文笙答:“通常来讲呢,我都会是那个更加理性的人,也可以说是……更加悲观的那个人,无聊、无谓的事情我从来都不会做,我做的所有事都是有目的、有意义的。但是今天我竟然发现了一个比我更加理性更加悲观的人,不知道是我好彩(幸运)呢?还是你不好彩呢?”

  孟初夏解决完了午餐:“好彩不好彩我就不知道,不过我好忙,这些朱古力我一个人吃不完,送你一半。”

  洛文笙瞪眼:“又来?喂,上次的cookie店里还没卖完。”

  “试一下,不太甜也不太苦,挺好吃的。”

  孟初夏才不管他,站起身撂下一句话就抱着几盒巧克力走了。

  眼前的巧克力让洛文笙直叹气,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孟初夏还特地把她要找的那种留在了这里。

  鬼使神差地,洛文笙从盒子里拿出了一颗,放入了口中。

  香浓,丝滑,带着些许的甜味,夹杂着微微的苦。

  确实挺好吃的。

  从不尝试甜食的洛文笙这样想着。

  ——

  孟初夏在仁爱医院也算是万众瞩目的“名人”,那一天她跟洛文笙坐在一起引起了很多人的好奇,然而就在众人等着进展时,洛文笙却不见了,直到讲座结束,众人也没再见到两个人在一起。

  于是孟医生和洛医生的绯闻如同一颗划过夜空的流星,出现后的一瞬间就消失在“云云八卦”之中。

  洛文笙是个悲观理智主义者,孟初夏是个懒癌重度患者,如果继续这样发展,两个人当然也不会有其他的交集。

  然而在某一天,洛文笙如同往常地拜托老友慕容卫在英国的朋友帮忙照看他在英国的女儿时,奇异地从视频中发现一个神奇的身影。

  慕容卫的英国朋友是个射击爱好者,经常参加业余比赛,墙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照片、奖状,正对着视频镜头右下角的相框里有一张得奖照片,慕容卫的朋友是季军,而而举着奖杯的冠军是个非常眼熟长得白白嫩嫩笑起来有酒窝像只小兔子的小姑娘……孟初夏?

  “r?她是我的学妹,射击技术非常棒,医术也非常好,如果不是当年她妹妹的手术失败,她一定会成为最好的神经外科医生。”

  “……”

  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谈话结束关掉视频以后,洛文笙还有些怔愣,他无意识的看着自己的手。

  他的双手经常弹钢琴,还经常做手术,那是一双非常灵活而有力的手。但就是这样的一双手,却推不开一扇轻轻的门。

  小时候,父母的死。

  长大后,妻子的死。

  现在这双手,不再动手术,也不在弹钢琴。只是在显微镜下,挪动着小巧的镜片;只是在电脑前,敲击着繁杂的文字。

  洛文笙忍不住闭上眼,眼前却是熊熊的大火,是手术室冰冷的灯光。再张开双眼,视线自然而然的落在了一盒开了封的巧克力上。

  丢一粒在口中,不太甜,也不太苦。

  第十二集 前世今生

  孟初夏跟洛文笙见面的次数总共加起来不会超过五根手指,这几次见面也不过是很肤浅的印象,但是她能感觉到洛文笙真的是个很被动的人,所以,当她接到他的电话说要请她喝酒时,有种想要把电话另一端的人揪过来看看是不是冒牌货的冲动。

  “好啊,就今天下班吧,先到先等。”孟初夏算了一下行程表,答应的很爽快。

  “那我们在哪里见面?”洛文笙问。

  孟初夏报了一个地址。

  洛文笙越听这个地址越觉得耳熟,诧异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里是你家吧?在cafe不好吗?”

  孟初夏的声音懒洋洋的:“我今天有三个手术,如果你不打给我,我也不打算出门的。”

  洛文笙惊讶,道:“要不我们改天?”

  “就今天,明天我放假,改天我未必有时间。”孟初夏一锤定音。

  洛文笙询问:“那,用不用我来接你?”

  三个手术有多累,他是很清楚的。

  “好啊。”省得她再自己开车回家,疲劳驾驶很容易出事的。

  聚精会神的手术后,孟初夏整个人只剩下“精疲力尽”四个大字,死扛着查完了房间,出门时洛文笙那辆白色轿车已经在停车场那里等了许久了。开了车门,说了句“到了叫我”,孟初夏就进入了梦乡。

  洛文笙看她不客气成这个样子,无奈的笑着边摇头边启动车子。

  他看孟初夏的时候常常会觉得很奇怪,比如她经历过的那些事情,一般人都会被压垮,就算不被压垮,也不会这样放纵,仿佛是个嚣张跋扈的人;可是真的近距离接触,这嚣张跋扈又变成了一种保护色,疏离着所有企图靠近她的人;然而真正了解过就会发现,她也不过是个三十多岁的女孩子,刺猬般的外表下却是柔软的内心。

  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女人,有时冷静得出奇,有时又任性得出奇。

  他们似乎并不算是朋友,严格的来说大概属于熟人,可是在这一天,这样特殊的一个日子,洛文笙并不想在医院里呼吸着消毒水的味道,也不想回咖啡厅,更不想回家。医院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美好的地方,咖啡厅是他和表妹和开的,房子其实是慕容卫的。

  天下之大,真正属于洛文笙的地方却寥寥无几。

  在他想找人聊聊天,喝喝酒的时候,视线很自然地就落到了上次买多了的巧克力上——数量太多,慕容卫非要让他往办公室里也放一些。

  早就说过,孟初夏和张一健的房子都是贪离医院近才买的,所以几乎没要多久,车子就到了公寓楼下。洛文笙犹豫了一下,看着睡得如同死猪一样还发出了微微鼾声的女人,叹了口气,悄悄地推门出去刷卡。

  于是,当孟初夏睁开双眼时,忽然发现天黑了。

  她很镇定地坐起身,对着后视镜整理了一下仪容,瞥了一眼旁边的老司机,后者正支着手肘摆着pose远眺她家对面的街景,不知是百无聊赖还是在发呆,毕竟那除了高楼,并没有什么好看的。

  “不是说要喝酒吗?”孟初夏出声道。

  洛文笙回神,文质彬彬的脸,很恶劣的语气:“,你看看现在几点了,别说喝酒,喝琼浆玉液都无味了。”

  孟初夏斜眼:“我的私人珍藏,便宜你了。”

  洛文笙:“好过我cafe(咖啡店)的vodka(伏特加)?”

  孟初夏露出了一个高冷且轻蔑的笑容:“你说呢?”

  ——

  一顿并不丰富但是味道极好的晚餐过后,已经被征服味蕾的洛文笙放下碗筷,道:“虽然我不清楚你的私人珍藏是什么,但是单凭这一顿晚餐,我想应该可以弥补我坐了几个钟头的损失。”

  孟初夏一边刷碗一边嘲讽:“我是不是应该多谢你?”

  “那倒不用,”洛文笙眼镜后面的双眼里多了一丝笑意:“是我找你的,还劳你大驾做晚餐,是我多谢你才对。”

  他说着,沿着刚刚孟初夏的动作轨迹刷了碗筷,非常自动自觉。

  从酒柜里拿出酒倒在两只杯子里,看着琥珀色的液体在灯光和玻璃杯的映衬下闪闪发光,孟初夏坐在吧台边,问:“你来找我,有事?”

  洛文笙轻轻摇晃着酒杯,喝下一口,果然如同孟初夏说的,私人珍藏,非同凡响,再张口说话时,嘴边的笑容却多了一丝苦涩。

  “我今天,不想一个人呆着。”

  孟初夏闻言,蓦然抬眼,看着他。

  洛文笙本来也不怎么样,随着时间的流逝也就对上孟初夏的目光,那目光有点奇怪,三分戏谑,七分稀奇,仿佛在说“没想到你是这样的臭男人”。一转眼,孟初夏又仿佛变了个人似的,笑得很是……邪气。

  他猛然想明白了,自己刚刚说了什么话。

  有点尴尬的笑:“……不是那个意思。”

  孟初夏明知故问:“什么意思啊?”

  洛文笙笑笑,很是无奈,只好不再说话。

  孟初夏从口袋里拿出烟,开了打火机点上,吸了一口:“其实是都无所谓的。你又不是已婚妇男,年纪又不是很老,还是顾问医生,长得又不差,应该有大把大把的r(医生猎人)来杀你,对吧?”

  洛文笙看着她吞云吐雾,觉得今天有点突破他的认知范围,俗称刷新三观。但是看着孟初夏这幅吊儿郎当的模样,莫名的有些生气:“你是医生,都算是个女仔,你现在又食烟(吸烟),又饮酒(喝酒),又讲些这种话,如果换做不认识你的人真的会以为你是那种女仔的你知不知道?”

  “那种女仔?”孟初夏挑挑眉:“哪种女仔?搞得你好似很了解我一样,你以前认识我吗?”

  “我……”洛文笙怔了怔,道:“我听过一些事,一些你以前在英国留学时的事。”

  孟初夏表情慢慢的严肃了起来:“什么事?”

  洛文笙说起了缘由,孟初夏默默地听着,两个人的酒倒是一直没有断。说着说着,也不知是喝多了,还是突然谈兴大发,又或者是因为压抑在心里太久,洛文笙居然也说起了自己的事情。

  “我家同david家是世交,两家的关系很好,david上面有三个哥哥,我们几个从小一起玩到大。但是后来不好彩,他家人一个一个都因病去世,他就来了我家。我们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他慢慢恢复过来,直到那一天,我们两个在学校上课,miss(老师)突然过来,同我讲……”

  洛文笙的隔壁着火,也点燃了他家,等年少的他匆匆赶到家时,见到的就是火光冲天的房子。

  熊熊大火,烧毁了他所有的回忆,他的童年,他父母的生命。

  “他们叫我去警察局领尸首,我在那里见到了两块……好似黑炭一样的东西。阿爸阿妈,被烧得好似木乃伊,我认不出他们……”

  洛文笙红着眼眶,一边喝酒一边道。

  “后来david的阿爷(爷爷)回来,收养了我,带我们两个去英国。我在那边读医科的时候认识了mavis……”

  读了医科,拥有了爱人,结了婚,生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儿。洛文笙本以为他的人生会继续这样圆满下去。

  可惜好景不长,女儿三岁的时候,妻子心脏病发,危及生命。当时作为心胸肺外科医生的洛文笙,成了主刀大夫。

  任何一个手术都有一定的危险性,医生只能降低它,不能避免它。

  洛文笙的妻子就是无法避免的其中一例。

  “做完手术之后,我就站在手术室的门前,我知道mavis的父母和妹妹都在外面,我应该出去,告诉他们mavis的死讯。但是我真的做不到,我望着手术室的门,就好像当年望着关阿爸阿妈的那扇门一样,全身都没有力气,我甚至连那扇门都推不开。”

  孟初夏一直沉默不语地听完,用一种近乎冷漠的语气道:“ptsd。”

  “是,”洛文笙没有否定:“创伤后应激障碍,我用了很长的时间去治疗它,后来甚至转到了病理科。”

  “所以你才不敢见你妻子的家人,甚至是你的女儿?”孟初夏问。

  洛文笙再一次的苦笑,清朗的面容带着一丝自嘲:“我病好些可以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不想见我了。”

  所以,他只能拜托慕容卫的朋友照看着女儿和妻子的家人。

  孟初夏阴阳怪气的:“你就没打算找他们谈谈?”

  洛文笙反问:“那你有没有打算找你的家人?”

  孟初夏冷嘲:“说了有用吗?”

  洛文笙热讽:“所以不说喽。”

  每个人都必定有每个人的苦衷,有的人可以理解,有的人始终无法理解,就像洛文笙,就像孟初夏。

  “今天是mavis的忌日,”洛文笙似乎真的是喝多了,说了很多从未说过的话:“她生前,我对她很冷淡。她死了之后,我又对她的家人不够好。说起来,我真的不是一个好老公。”

  孟初夏眸光闪烁,不知想到了什么,道:“起码她死的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很幸福。”

  洛文笙笑笑,没说话。

  ——

  第二天清早,洛文笙生物钟很准确的提醒他醒来,头痛欲裂地去洗手间洗漱了一番,隔壁主卧孟初夏还在房间里呼呼大睡。

  洛文笙想了想,借用孟初夏的食材做了两份早餐,一份摆在桌台上,一份自己吃掉。

  收拾了昨晚的杯盘狼藉,跟着又留了张纸条,整理好衣服出了门。

  “啪嗒”两声,面对面的两道门几乎同时关上。

  洛文笙:“……”

  刘炳灿:“……”

  张一健:“……”

  洪美雪:“……”

  清晨,空气良好,气氛有些僵。

  第十三集 心理问题

  医生,尤其是公立医院的医生,真的是一个很忙的工作。孟初夏当然也不例外,她是专科医生,从早忙到晚,偶有休息,那就是午餐时间。

  正值中午,医院的饭堂里许多人都在座位上吃午餐,饭菜香味萦绕其间。收银台前排着老长的队伍,没办法,高峰时期总是人很多。

  孟初夏端着餐盘,眼睛一扫,单身汉三人组正坐在餐厅外的露天座位上,阳光充足,空气清新,还能闻到植物的香味,这三只还挺会给自己找地方。

  走过去把餐盘刚一放下,就忽然感受到了身边和对面两个人四只眼睛灼热到发烫的目光。孟初夏也没多想,虽然身为医学院的高材生,但是这两个也不是第一天犯病了。

  她倒是沉稳了,隔壁刘炳灿和张一健那叫一个抓心挠肝,想开口说,又怕真爆出来孟初夏跟他们生气,不开口说,胸腔内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着。问还是不问……

  想太多也是一种病。

  “喂,恭喜你封刀解除,”恰在这时,一把微微沙哑的女声传来,一身白大褂,干练短发,充满御姐范的范子妤笑容满面地走过来,在张一健身边站定:“我可不可以坐下凑个热闹?”

  “随便啊。”张一健道。

  哦,对了,困扰张一健已久的封刀问题终于解决了,原因是刚好有个病人很信任他,病人有信任的医生给自己做手术,治疗效果也会好些,而且在封刀期间张一健的表现有目共睹,多番研究,上面终于给他解封了。

  范子妤顺势坐到了张一健的身边:“thankyou!”

  坐下没有五秒钟,范子妤看了一眼张一健的餐盘,笑道:“哇,今天的牛扒好似好靓,好好味似的,你还没吃对吧?介不介意我用小小猪扒跟你换一点?”

  这可爱得如撒娇一般的语气……

  孟初夏抬眼,瞥过对面的两个人,男才女貌,很是般配。倏地古怪笑了一下,凑到旁边刘炳灿的耳边,悄声问:“什么时候开始的?”

  刘炳灿闻歌弦而知雅意,同样表情严肃目视前方,仿佛一点都不八卦似的低分贝回答。

  “这几天,刚刚开始,不过你知道一件头有多木头的了?”

  拥有可以忽略不计的金手指的孟初夏:“铁树嘛,迟早要开花的。”

  刘炳灿板着脸脸:“你别转移话题,是怎么回事?”

  孟初夏嘴角一抽,到底是谁转移话题?

  对刘炳灿的提问,她更是莫名其妙:“?”

  嘴唇嗡动,咬着蚊子声的刘炳灿:“昨天早上,我、一件头,还有你那个好胜心强到爆棚的徒弟仔,亲眼见到洛文笙洛大医生从你【重点线】家里【重点线】走出来,你不是想告诉我我们三个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出现同一样的幻觉了吧?”

  “哦~~”孟初夏这一声拐了十八道弯,秒懂:“所以?”

  “所以你们两个到底在搞什么?”刘炳灿喝了一口咖啡,耐心就快殆尽,身为一个老司机,他有些担心没谈过恋爱的发小,尽管他的发小已经是三十几岁的老处女了。

  孟初夏看他那样子就知道解释没用,在炳灿那充满着黄·暴思想的脑袋里,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暗示。

  于是她只好干净利落的给予肯定。

  “嗯,我们两个搞了。”

  “噗!!!咳咳咳咳咳咳咳……”wtf?!

  刘炳灿嘴里的拿点咖啡全数喷到斜对面正假装正襟危坐实际上努力偷听的吕小益眼镜上、脸上和白白的护士服上了。

  坏心遭雷劈的孟初夏:“我开玩笑的,你这么认真干嘛?”

  “咳咳咳咳咳咳咳……”捂着胸口,差点气得背过气去的刘炳灿。

  “炳灿……”用全身接咖啡和口水无辜遭殃,几欲暴走的吕小益。

  刘炳灿一边道歉一边帮着吕小益擦事故现场,作为罪魁祸首,孟初夏也在旁边递纸巾。至于另外两个还在状况外的,则在一旁诧异,没想到转个头的功夫就发生这么大事件。

  张一健一点也不客气地问:“炳灿你搞什么啊?”

  范子妤就比较体贴:“不如去换件衣服吧,咖啡渍很难洗掉的。”

  下午还要去值班的吕小益连忙去换衣服,被坑爹了的刘炳灿非常没好气的:“你同鱼仔换你们的牛扒,别理我!”

  “鱼仔你钟意吃牛扒?我整块都给你!”

  突然间,一把很年轻的男声传了过来,范子妤的餐盘里多了一整块的牛排。孟初夏循着声音望过去,一个二十几岁的后生仔直接坐一屁股到范子妤的另一边:带点潮流味的发型,黑得很有特点的脸庞,浓眉大眼的英俊长相,金丝边框的眼镜,形容举止颇有些风风火火的意味。

  ……这是谁来着?

  孟初夏一脸茫然的看着这个晒得像包黑炭一样的年轻医生。

  后者正洋洋自得的夸耀自己:“我为人呢,好大方的,”顿了顿,眼睛直勾勾地瞅着张一健哼哼唧唧:“不像人家那么小气。”

  杨沛聪这番孩子气的表现,让张一健顿时一笑,也让被他追求着的范子妤也更加的哭笑不得。

  虽然孟初夏不认识这个年轻医生——实习医生太多,她真的记不住——不过她觉得这位小朋友倒是傻得挺可爱的,一看就是阳光健气boy。

  以及她对于张一健、范子妤和这位不认识的实习医生之间的关系也了解了一点点,她追他,他又追着她什么的,贵圈关系有点乱哈。

  “嘁,他们有什么好乱的,不就是洋葱钟意鱼仔,鱼仔钟意一件头喽。”洪美雪见怪不怪地说着,眼睛就落在面前的大部头上,自从她转来肿瘤科,孟初夏的办公室都快成她的图书馆自习室了,方便快捷安静无人,作为学习的地方简直完美。

  孟初夏想着原来刚刚那个就是害她做白工的洋葱:“那一件头钟意谁?洋葱?”活泼健气徒弟vs.冷酷严格师父,很完美的一对cp嘛。

  洪美雪翻白眼:“你能不能正经点!”

  闻言,孟初夏从善如流地改口,调侃起小徒弟来:“看来两姐妹关系好了很多啊,连她钟意谁都知道了。”

  洪美雪闻言,有些别扭的道:“其实她为人还挺ok的,认识久了也不算特别难相处,就好似你讲的,当朋友相处喽……话说回来,你是不是一开始就这么打算的?害我以为你是站在我这边的,哼。”

  “咦?好似变聪明了哦。”孟初夏笑眯眯。

  洪美雪怒:“我本来就不笨好吧?”

  孟初夏点点头:“那聪明的乖徒弟,你这么犀利,又这么独立。下个月毕业典礼,我不参加,自己一个人也行吧?”

  “你不参加?”洪美雪惊讶:“那你要去哪?”

  “医院跟英国那边有一个合作项目,我是代表,所以回不来了。”

  洪美雪觉得奇怪:“为什么以前没听你提过的?”

  孟初夏解释:“就是上次病人家属自杀那件事,虽然澄清过,但是始终闹得太大,医院希望我去英国一段时间,减少不好的影响。”

  “为什么啊?!”洪美雪义愤填膺:“不是已经过去了吗?家属都不追究了,医院也给出合理解释了,凭什么让你去英国?这样同发配边疆有什么区别?!他们没有权利这么做?!我去找院长……”

  眼看着怒发冲冠的小徒弟就要冲出去,孟初夏喊道:“回来!”

  洪美雪沉默了一下,然后驻足在原地,低头不吭声,颇有“我停下是因为你是我师父,但是其实我死都不服气”的意思。

  孟初夏看着她身上的白大褂,语气很冷的教训徒弟:“如果是普通的病患纠纷,只要我没有医错病人,医院怎么都不会这样处理的。但是那个病人家属是自杀死的,没有人知道她究竟是自己抑郁还是我教唆才去跳楼。就是根本讲不清楚,医院才会派我去英国。这样做,一是要保护医院的形象,一是要保护我不被外界继续置疑。你还有不到半个月就要毕业,毕了业之后你就不再是学生,而是医生,我不希望你以后在其他病人面前也这么冲动!听明白了没?”

  一番话,让洪美雪的火气被浇了个透心凉,其实这个道理她也懂,只是一时心急。加上在医院也遇到过医闹,但是医院从没像是孟初夏这样把人丢到国外的,好胜心一起,才想要讨个说法。

  洪美雪彻底蔫了下来,孟初夏望着徒弟,心里有些复杂。事实上,开始会注意这个女仔,是因为洪美雪的长相某个角度跟她的妹妹阿冬很相似。但是人心都是肉做的,洪美雪对自己认同的人是真的好,慢慢地,孟初夏也是真的把这个有些倔强的小徒弟放在了心上。

  看着这个认真而执着的女孩子,凭着一股韧劲,每天刻苦的学习。她仿佛见到了曾经的自己,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名利,人人都有自尊心,只是想要变好,想要成为更好的自己。

  “你放心,这个是优差来的,院长照顾我才让我去的,别人打破头都抢不到的,你居然还嫌弃?不过先讲明,我不会即刻回来的,要把之前攒的假期都放掉,还可以顺便去参加个同学聚会。度假而已,又不是去一辈子,不用哭着欢送我的,乖~”

  说完占着身高优势,摸摸小徒弟的头,留给郁闷的洪美雪一个潇洒的背影:“我到时间下班了,你用完自己锁门啊。”

  本来打算安慰一下师父结果反被安慰了的洪美雪:=_=

  说好的“师徒情深,我等你下班”呢?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

  下了班,孟初夏开着自己的车去了她常去的拳击俱乐部。路上还顺便接了个电话,是洛文笙打来的:“我现在不在医院,也不在家。要不你来找我吧,地址是xxx道xx街xx号。”

  洛文笙赶到孟初夏在电话里提过的地址,差点以为自己找错了地方,他抬起头,仰望着头顶巨大的boxing图标,愣了好一会儿。

  虽说孟初夏曾经说过她热爱拳击运动,但他一直以为是开玩笑,万万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他站在门口,前台走过来招呼他:“先生,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我们club有很多专业的教练,没有基础的学员也可以从头开始学习的。”

  戴着眼镜,西装革履的洛文笙摇摇头:“不好意思,我是来找人的,她应该也都是你们这里的学员。”

  “这样啊,那他叫什么名字?我帮你查一下。”前台道。

  洛文笙:“她叫做孟初夏,是一位女士。”

  一分钟之后:“check到了,你从这里搭电梯上四楼,出门后直走左转就是了,孟小姐今天book了私人教练。”

  “多谢。”洛文笙道。

  从电梯里出来,照着前台的话,洛文笙走进那间有些嘈杂的房间。

  里面是个室内拳击场,中间是个四四方方的拳击台,旁边有各自竖立着几个拳击袋,穿着运动背心和短裤的学员在不停地击打、踢踏着,有的旁边有助教在指点,有的自己单练,“啪啪啪”的声音不绝于耳。

  他要找的人也在其中,确切的说是就在台上。那个肃着一张脸,不断地对对面的教练发起进攻,看起来有些狰狞,甚至狠辣,让人感觉不寒而栗的女孩子,正是把他找来的孟初夏。

  洛文笙顿时有了一种他好像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孟初夏的感觉,似乎每一次见面,这个年轻的女孩都会给人一种完全不同的新鲜感,如果说女人就像是一本书,那么孟初夏的厚度一定堪比辞海。

  “r!”洛文笙喊道。

  众所周知,打架的时候最忌讳分神,练拳击当然也是如此,孟初夏听到自己的名字下意识循着声音侧了一下头,跟她对打的教练一拳打过来,完全来不及收回。

  孟初夏白净清纯的脸上登时肿起了一个馒头。

  洛文笙:“……”

  他真的不是故意的。

  ——

  “嘶,啊……”孟初夏抽气的声音。

  “sorry啊,”洛文笙手里举着医用棉签,脸上满是抱歉的神色:“我没想到叫你一声会害你挨一拳。”

  由于经营性质的关系,俱乐部里常年预备着医药箱,不过孟初夏一般都是回家自己一个人涂药,有时还会有伤在背部够不到的情况。

  但是现在有洛文笙这么一个专业医生在这里,孟初夏当然不会放弃这个免费佣人的机会。于是洗了澡换过衣服,她就坐在公共座椅上,指挥着洛文笙给她上药,这里贴块膏药,那里涂涂药水,忙得洛文笙满头大汗,搞得孟初夏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欺负人欺负得有点过头了。

  “反正我平时自己打拳都要受伤,现在也只不过是多块伤在脸上而已,你不用内疚得想跳海的。”孟初夏因为疼痛,表情有些古怪的道。

  “话是这么说,但是你始终是个女仔来的嘛,”洛文笙放下棉签,用医用胶布在孟初夏右脸的伤处贴好:“脸上无端端多块伤,多难看……其实我都不是很明白你,世界上有那么多很斯文很安安静静的爱好,你做什么非要钟意这种‘激烈运动’,跑下步、踩下单车,哪怕是打球都好过拳击吧?一个不小心就脑震荡,好大祸的。”

  孟初夏会听他的才奇怪:“那照你这么说出门都有可能被车撞死,在家里住都容易漏电电死,吃东西都可能被噎死,干脆别做人喽。”

  洛文笙无奈:“你这种是高危运动,买保险都要多收你钱。”

  “多谢你提醒,不过你这么大老远来找我,不是单单想告诉我,你现在不做医生转行卖保险了吧?”

  “对了,”被气得灵魂出窍的洛文笙终于想起正事:“我在你家里出来,刚好撞到你几个同事,想同你讲一声,免得引起什么误会。”

  “他们已经误会了。”孟初夏陈述事实。

  “那用不用我去帮你解释清楚?”洛文笙本质上还是个绅士。

  “那倒不用,”孟初夏很是无所谓:“我们大家都是成年人,别说没事发生,就是有事发生,也没什么好需要讲明的。”

  洛文笙无语:“你男朋友不介意吗?”

  “我男朋友?”她老公都死了俩了好吗?

  “张一健医生,”洛文笙以为孟初夏不好意思:“你同那个护士为了他在医院吵得很犀利,他不是你男朋友吗?”

  孟初夏嘴角微抽,斜他一眼:“你想多了,他是我的男性朋友,不是男朋友。”

  “那你男朋友是?”洛文笙很自然地问。

  “死了,死了很久,死得不能再死了。你还有问题要问吗?”

  洛文笙想起曾经在第一次见面时,孟初夏脱口而出的“程至美”,觉得自己似乎了解了什么,安静了几秒:“sorry,我不是有心的。”

  “我知道,”孟初夏随意的道:“你要是有心的,我早就把你打得不成人形,好似猪头那样了。”一个回合都走不过来。

  洛文笙哑然失笑。

  ——

  出了俱乐部,孟初夏和洛文笙一人一辆车,一前一后地去了附近的一家商场。

  “我真是不明白,医生有多忙大家都知道,而且你又不是我病理科可以准时准点收工,整天做手术累死人不讲,你平时又饮酒,又食烟,又熬夜,下班居然还有精力去打boxing。喂,吊颈都要歇口气,你现在竟然还要来shopping?你究竟是什么材料做的?铁人都没你这么好体力吧?”洛文笙跟在孟初夏身后,看着她一身伤地往前走,忍不住嘀咕。

  孟初夏腹诽,那是你没试过做警察,进ptu,呵呵,“红粉部队”的训练程度,想起来都酸爽。

  “我才想知道你是什么材料做的,看你的年纪又不是比我大很多,怎么这么啰嗦,好似个阿伯。”孟初夏道。

  洛文笙用一根手指指向自己,瞪着眼睛难以置信的问:“我像阿伯?我是为你好,你知不知道?你再这么撑下去迟早身体会出问题!”

  “我知道啊,”孟初夏一边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一边翻看着自己想买的东西:“所以我决定好好度个假,把身体养回来喽。”

  “你去哪里度假,还要买围巾?”洛文笙看到孟初夏在挑选的东西,忽然反应过来似的:“不是哦,你是专科医生来的,哪有那么多时间去度假?是因为……那个病人家属自杀那件事?”

  嗯?才开个头,洛文笙就前因后果都猜出来了,孟初夏现在对他有点令人刮目相看了:“你怎么知道的,我好像没同你讲过吧?”

  被小看了的洛文笙撇嘴:“我都是医生来的,而且在公立医院做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不知道里面的瓜葛。不过其实让你离开一段时间也都是好事,起码这段时间,你不用遇到烦心事。”

  “不就是喽,”孟初夏挑了个帽子戴在头上,左看又看,对着镜子比了比:“参加个医疗项目,又可以增长新知识,又可以度假,还可以见到老同学,说不定还能遇到新恋情,不知道有多开心。”

  本来很开朗的一句话,被孟初夏念得味同嚼蜡,毫无趣味,蜡都要从她嘴里淌出来了。洛文笙无奈,露出一个不知该哭还是该笑的表情,悲催地站在旁边等她,看着她端着一张高冷的娃娃脸摆pose。

  “其实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很久了。”

  孟初夏挑眉:“你不是暗恋我很久了吧,我不负责回答的。”

  洛文笙:“……”

  刚刚还很严肃的气氛,顿时破坏个精光。

  洛文笙:“这么大件事,你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度假,到底你是真的性格乐观这件事对你完全没有影响呢?还是你是真的觉得名声坏又好,好又好,这个医生做不做都无所谓呢?”

  孟初夏:“那到底你是真的关心我想借由这件事好好教训我一顿呢?还是你只不过打着关心的旗号八卦一番呢?”

  洛文笙:“我不是想教训你,医生都分很多种的,有人为了自己的志愿做医生,有人为了薪酬做医生,就算你只是为了做医生而做医生,只要你能做一个尽责的医生,我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孟初夏沉思,跟着回答:“我是为了阿冬做医生的。”

  “阿冬?”洛文笙想了想,猜测:“你妹妹?”

  “嗯哼。”孟初夏没否认。

  很小的时候,也不算很小,大概是中六中七,决定未来的时候。孟初夏不知道要读什么学科,她一向随遇而安,对于自己的未来没什么规划,考什么大学,读什么科目,活了几辈子的老太太依旧不清楚。

  因为她跟别人不一样,人家的人生只能选择一次,她则可以选择无数次。

  当一个人拥有了太多的选择机会,反而不如拥有很少机会时那样果决。

  阿冬就说:“不如做医生喽,上次在泳池有人昏迷都是你救回来的,家姐,我觉得你那时好犀利,好有型哦!”

  孟初夏在警队时被训练过怎样急救,那次也是碰巧,带着妹妹去游泳结果遇到有人溺水,她就把人给救过来了。

  然后孟初夏就报考了医科的预科,后来成为了一名医生。

  “所以你觉得你是为了你的妹妹,为了这句话,读了这么多年的医科,看了这么多的病人,坚持到现在?”洛文笙匪夷所思地问。

  “不是吗?”孟初夏反问,她一直认为自己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对妹妹的愧疚才坚持下来的,她成为医生以后并没有当年做警察时的痛并快乐着的乐趣,反而从精神到身体都很疲倦。

  作为一个曾经患过心理疾病的人,洛文笙曾经花了很长的时间去补修心理学,在这方面不能说是专家,但也不会太远。而从认识孟初夏开始,洛文笙就从她的言辞和态度中察觉到一些很奇怪的东西。

  孟初夏某些时候看待事物很沮丧,就像是一个七老八十的人,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有时候又并不完全是这样。在一个三十出头的女孩子身上来讲,有点违和,很难以解释。

  现在他终于知道这违和感从哪里来的了,显然在那样的家庭和社会环境里,孟初夏的经历给她带来了一些负面并且错误的影响,而孟初夏又是个很固执并且从不诉苦的人,这些错误和负面也就延续至今。

  洛文笙看着孟初夏,双手抱臂,这个动作由一个穿着西装白衬衫带着眼镜的斯文男人做起来,看着格外的知性,他的声音微哑,很有磁性:“想不想听一个过来人的见解?”

  孟初夏给了他一个“有话快说,有x快放”的眼神。

  “你不是因为对你妹妹的愧疚才做医生,而是你不肯接受你妹妹的死这个现实。但是发生过的事就是事实,无论你痛苦与否,接受与否,它也都是事实——这与你做不做医生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话音落下,孟初夏却没有再接口。似乎是洛文笙戳中了她心底埋藏已久的秘密,又似乎对洛文笙无礼地冒犯感到生气,总之,两个人都保持着沉默,气氛一时间变得静谧而尴尬。

  时间过得很快,买了不少东西后,两个人一起往地下车库走。

  电梯里,洛文笙先开了口:“sorry,我头先讲错话。”

  摇了摇头,孟初夏坦诚道:“其实你没有讲错,我的确是不肯接受现实,也都有一部分是因为我妹妹。”

  洛文笙:“那另一部分,是你父母?”

  “另一部分……”电梯停下,孟初夏迈出电梯,边走边接过洛文笙手中的购物袋,顺便开了车锁,放到后备箱里:“你帮不到我的。”

  天早就黑了,孟初夏开着车,看着周围熟悉的街道,霓虹灯闪烁着多彩而耀眼的光芒,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洛文笙说得很对,她不肯接受现实。不只是阿冬,她心里还有一个更加无法言语的秘密,无人诉说,无人倾诉。

  她真的要一直这样下去吗?明明曾经也是很快乐的。

  她想起了那句熟悉的话语。

  呐,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开心。

  夜晚回到家的时候,孟初夏给自己煮了碗面。

  第十四集 欣然巧遇

  人生有的时候是很奇怪的,哪怕距离的多么遥远,好像也都会遇到自己的熟人,或者是熟人的熟人。

  跟三个发小以及自己的小徒弟道别后,孟初夏坐上了飞往英国的班机。而到异国他乡之后的第一件事,当然是好好休息,良好的睡眠之后,就是整装待发的工作。

  “see(好久不见)!”

  学术报告会的第一天,孟初夏就见到了她曾经的学长,,跟一样,译成中文不忍直视的姓氏。

  事实上这位蓝医生还曾经追求过孟初夏,不过被她拒绝了,后来成为了非常好的合作伙伴,是一位英俊且有礼的绅士。

  许久未见,绅士先生风采依旧,金发蓝眼,风度翩翩。

  “我以为你离开了我至少会憔悴一些,没想到你反而比以前更漂亮了,这可真是一个令人伤心的事实!”蓝医生捂着胸口夸张道。

  哦,油嘴滑舌的态度也很依旧。

  “谢谢你的夸赞,不过我打算在英国多呆一段时间,不知道会不会变丑?”孟初夏反口调侃。

  “也许。”蓝医生煞有其事。

  两人默契一笑。

  聊了聊彼此的近况和生活,虽然许久没见,但是开口之后,当年的感觉似乎又重新找回来了。

  “你在香港的生活好吗?”布鲁医生问。

  “很忙碌,比在英国忙碌,”孟初夏说话时很平淡,偶尔露出一下笑意:“但是还挺乐在其中的,我在香港有几个朋友,还收了一个徒弟。”

  “‘徒弟’?那是什么?”中英文的差距。

  “像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学生和老师,但是关系更加亲近一些。”孟初夏解释。

  “哇哦,”布鲁医生夸张地感叹,笑道:“听起来你过得不错,‘几个’朋友,对你来说太难得了。”

  孟初夏想起求学时被她高冷的态度吓跑的一群人,无辜的耸耸肩。

  ——

  孟初夏和曾经的学长在医院的长椅前说着话,远远地跑来一个小姑娘,亚洲人,穿着运动连帽衫,眼睛大大的,五官很精致,脸色不是很好,似乎有点贫血的样子。脖子上挂着个耳机,头发梳成马尾,随着她跑动的动作一摇一摆的,看起来只有八、九岁的年纪。

  “yannis?”面对这个突然出现的小女孩,布鲁医生显然很惊讶。

  叫做yannis的小姑娘非但没有理会他,反而一出现就把目光投向了站在一旁的孟初夏,一双很漂亮的大眼睛眨巴眨巴,很是好奇地望着她,仿佛能从孟初夏那张娃娃脸上看出一朵花来似的。

  然后孟初夏就听到这个长得萌萌的小姑娘嘴里发出软软的童声。

  “的女朋友?我听这里的nurse(护士)讲,你是从香港来的医生,是不是啊?”非常标准的……广东话。

  孟初夏瞟了一眼身边的布鲁医生,后者虽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但一个英国人显然听不懂中·国方言,所以还是一脸茫然的表情。

  她弯下腰和小姑娘视线相平:“你先答我一个问题,你从哪里听来我是他女朋友的?”

  小姑娘噘着嘴,不乐意了:“喂,untie(阿姨),是我先问你的,怎么变成你问我了?”

  从外表上来说明显被叫老了的孟初夏:“那你可以不回答,我也都有权利不回答你的问题的。”

  is转了转眼睛,衡量了一番,最终不太服气的答:“nurse讲的喽,今天在医院门口来回转了好多圈,大家都说他在等人,结果你同他一起进来的,不是他女朋友是什么——现在换你答我!”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你们到底在说什么?”连续两次听到自己名字的布鲁医生疑惑的问,跟着介绍了一下这个小姑娘:“这是yannis,我曾经的一个病人,不过她现在不需要治疗,今天来只是检查身体——yannis,我记得你的检查已经结束了,为什么你会在这里?”

  小姑娘理直气壮,用英文流利地把布鲁医生堵回去:“我不是来找你,我是来找她的。你们聊完了吗?聊完了该我了。”

  布鲁医生有些无奈,然而他对病人一向脾气很好,于是只好跟孟初夏打好招呼,约定好第二天项目结束时再叙旧。

  他就这么被机灵古怪的小萝莉赶走了,孟初夏同情的远目。

  想起自家死丫头幼儿园时立志嫁给她爸杨逸升,后来上国小又立志要嫁给小学老师,孟初夏有点忍俊不禁,蓝医生的魅力还是很大的嘛。

  “我不是他女朋友,不过我的确是香港人,你找我有什么事吗?”她可不是情敌,别把炮火对准她,小萝莉太容易变成熊孩子了。

  谁知小妹妹不但提都没提蓝医生,反而把话题拐到了一个奇怪的方向。

  “你是香港来的医生,那你熟不熟香港的医院来的?”

  孟初夏开始觉得自己可能误会了什么,不过她还是照实答了:“我在医院上班,你说我熟不熟?”

  这位小朋友一亮,就像是打开了话匣子一样,瞬间噼里啪啦地问了好多个问题,堪比一部儿童知识问答。

  “那你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的?”

  “香港有多少间医院呐?”

  “公立有多少间?私立有多少间?你都熟不熟的?”

  “对了,你是什么科的?对内科和外科都熟不熟的?”

  “如果我想你帮我找个人,你可不可以帮我找到的?”

  “还有啊,如果呢……”

  “stop!”听了这么半天,孟初夏也差不多听明白这丫头要表达的主要内容了,于是赶紧喊停,她真怕再不喊的话,这小姑娘能化身成《十万个为什么》,根本就停不下来:“所以,你其实是想让我帮你找人?”

  刚刚还趾高气昂的小萝莉乖巧地点点头:“嗯!”

  “那个人是个香港人,而且还是个医生?”孟初夏再问。

  小萝莉继续大力的点头,脸颊还有两个酒窝,有点兴高采烈的样子。

  可是孟初夏想想她刚才问的问题就觉得很不靠谱:“你知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小萝莉摇摇头:“不知道。”

  “他……年龄多大,是什么科的医生,哪间医院的?”孟初夏再问。

  小萝莉滴着脑袋继续摇头:“不知道。”

  “那你知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孟初夏无力地问。

  头低到谷底的小萝莉:“……不知道。”

  孟初夏:“那你要我怎么帮你找他?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不知他什么样子,连医院和科目都不知道。小妹妹,untie是一个医生,我只会拿手术刀,不会拿魔杖,我不是r,我帮不到你的。”

  她也没问小萝莉为什么不让家里人帮着寻找,光是想想她提出的这些问题,很明显小朋友只知道有这么个人,其他什么都不知道。凡是一个正常的,有常识的大人都不可能帮这个忙。如果不是养过两个孩子外加一个妹妹,孟初夏也没这么大耐心跟萝莉玩问答游戏的。

  就在孟初夏打算离开的时候,低着头的小萝莉出声了。

  “我有他的声音!”

  真是天真可爱的小朋友。

  孟初夏摇摇头:“人有相似,声有相同。就算真的给你找到,怎么肯定你找到的这个人一定是你要找的那个人?”

  is很失落,她也知道茫茫人海要找一个什么资料都没有的人很困难,但是她是真的很想很想找到那个人。家里人不同意,她能接触的香港人又很有限,这个untie已经是她近期最后的希望了。

  想了想,她决定做最后的努力:“untie,你听听啊,说不定是你认识的人呢?说不定你认识的人里有人认识这个人呢?你听听看啊,不会好长的,只有一首歌的时间而已,你听听看嘛。”

  不由分说地,小萝莉就把耳麦胡乱的夹到孟初夏的脑袋上,连个缓冲时间都没有就开始放歌。

  “ihopelifetreatyoukind,andihopeyouhaveallyou'dof……”是一把男声,和一把小小的、很可爱的、哼着不成调的歌的小baby的声音。

  孟初夏有些怔愣的听着,mp3里的男声,温柔、低沉,还带着微微的沙哑,虽然有些跑调,但是听着怎么都觉得很熟悉。

  尤其是在结束时,里面小baby喊了一声清脆的爹地,后者还夸赞了一句“yannis,你唱得好好听”。

  如果没有估计错误的话,小萝莉正在找的人,就是她的亲生父亲,也是一个曾经跟孟初夏饮酒谈心、互诉苦比、同病相怜,还把她当做小白鼠讨论心理问题的人——远在香港的洛文笙。

  孟初夏:……卧槽!!!

  为什么别人都千里他乡遇故知,轮到她就变成了千里他乡认亲爹?

  心好累,感觉不会再爱了。

  第十五集 天真孩童

  仔仔细细地看了几眼小萝莉,孟初夏有点庆幸,这孩子应该长得像她妈,很可爱——完全没有看出来洛文笙的遗传基因。

  真是无巧不成书,隔了这么远,居然还能见到洛文笙想得睡不着觉都想见到的女儿:“他是你爹地?”

  “你别理这么多啦,”小萝莉用软软的童声异常霸气地说道:“你只要帮我找他就行了,你理我们是什么关系。他的声音都很有特点的,你如果听过应该不会忘记的哦?那你觉不觉得很熟悉?或者在哪间医院听过?或者你听过但是不记得呢?”

  孟初夏哭笑不得:“妹妹仔,好似是你在求我哎。态度这么拽,你平时拜托别人事情都是这么求的?”

  小朋友继续用她公主病的语气,神一般的逻辑打败孟初夏。

  “嘁……untie,我现在是给你一个机会让你认识我爹地,啊,不是,我是说认识一个绝世好男人。你应该感谢我才对,我没同你要质素(好处)就不错了,做什么要低三下四的求你啊?”

  “好男人?”孟初夏直接戳破的小朋友的语言泡沫:“你连名字都不知道就说他是一个好男人,就因为他是你爹地,生了你?”

  小萝莉答得斩钉截铁:“你信我啦,他一定是个好好的人来的,,说不定啊,你见到之后就想做我的后妈呢!”

  孟初夏记得,洛文笙曾经说过,他的妻子去世的时候,女儿刚刚两岁。他妻子的家人并不希望他认回女儿,也就是说在yannis的成长中,根本不可能有人会说洛文笙的好话。从刚刚播放的mp3里也能听到,说话都说不清的小豆丁,几年后长成小萝莉了却依旧念念不忘的寻找父亲。

  想起阿冬,不得不感慨,人与人之间是如此的不同。

  “你……不恨你爹地吗?”孟初夏亲不自禁地问出口。

  在小萝莉诧异的眼神中,迅速地接上下一句,似是试探,又似是喃喃自语:“既然你这么多年都没有见过他,你根本就不知道他是什么人。那你有没有想过,搞不好是他……”

  “故意遗弃你呢?”

  孟初夏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坏女人,居然去挑拨离间人家的父女关系。或者她是嫉妒吧?嫉妒洛文笙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却依旧得到了信任,而孟初夏明明做了那么多,结果仍旧一无所有。

  “我阿姨同外公外婆都是这么说的,”出乎意料的is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很平静,自然而然地否定:“不过我不信喽。”

  “不信?”孟初夏难得一愣。

  才九岁的小朋友,双手背在后面,端着大人的架子振振有词的分析:“我不是细路女(小女孩)了,我现在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世界观,才不要人家说什么就信什么,谁说的是真的,谁说的是假的,我会用自己的眼光去判断!”说完,还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表示强调。

  孟初夏哑然而笑。

  短短的几句话,似乎都是歪理,却正正好好戳中了孟初夏心里那个小小的靶心。她不禁想到,加入当初的阿冬也能说出这一番话,她们之间大概也不会是这样的结局。

  洛文笙,一个幸运到让人妒忌的家伙。

  然而一想起他那悲惨的人生,孟初夏决定原谅他的幸运。

  “你叫什么名字?”孟初夏蓦然问道:“我说的是中文名。”

  小萝莉斜着眼睛,用一种警惕的眼光看她,像是在看一个拿着棒棒糖勾搭小姑娘的怪蜀黍:“你问这个做什么?”

  孟初夏迥然,她发现yannis跟她相处过的孩子们一点都不一样。似乎打一见面开始,这个机灵古怪的小姑娘就经常让人产生一种想揪头发的冲动,这是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熊孩子,也是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小公举,但是有时又出乎意料的懂事到令人心疼。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孩子啊,天使和恶魔的结合体。

  “我总要知道怎么联络你吧?如果我知道你爹地的下落的话。”

  话音刚落下的那一刹那,孟初夏看到刚才还特别拽的小姑娘眼睛唰的一下就亮了,不是开玩笑,而是“狗狗看到肉骨头”的那种亮法。

  “你真的知道?”小姑娘激动地话都说不利索,变成结巴了:“我,我叫孙希欣来的,希是希望的希,欣是欣喜的欣。我,我,我给我的number(电话号码)你啊……”

  只是还没等她留电话号码给孟初夏,孙希欣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孙希欣慌里慌张地接了电话:“喂,阿姨啊,是,我刚刚做完k(身体检查)嘛。是啊,放完学就来了。哈?你在医院门口?!哦哦,那我即刻出来,你不用进来了,我自己去停车场找你就行了,我现在出来了,马上,即到,你等等我啊……”

  “untie啊,我不同你讲了,我阿姨在外面等我,她不准我找爹地的,我现在马上要走了,”孙希欣急急忙忙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似乎是早就准备好了的样子:“这个地址是我平时打(板球)的地方,放了学我都会去那里的,你去那里找我就行了。你一定要找我啊,记住啊,一定要找我!”

  说完,匆匆赶来的小萝莉又匆匆地离开了,真是风一样的小姑凉。

  孟初夏盯着手里的纸条,这孩子还挺有计划的。

  孙希欣,希望一生欣喜,光是名字就能察觉到父母对孩子美好的期盼,大概取这个名字的时候洛文笙没有想到过,这个充满着期盼的孩子,父母缘会差成这个样子。

  ——

  之后的几天,孟初夏并没有立刻联系洛文笙,因为她自己实在太忙了,每天都在研究报告,听报告,和讲报告之间徘徊。偶有空闲,见到的也都是各个医院的医生or医学生,哪有时间安排什么父女相认的狗血大戏。

  不过,孙希欣曾经得过什么病,蓝医生只说了小萝莉心脏有点问题,剩下的,基于病人*,他不肯再多说。

  孟初夏也没有想太多,都能天天打板球了,孙希欣的病要么应该没有多严重,要么就是治疗得差不多了。至少,那天两个人聊天时,小丫头看起来脸色红润,还活蹦乱跳的。

  直到项目结束,孟初夏才有空跟洛大医生视频。

  “你见到yannis?!”洛文笙显然不是一般的惊讶。

  “嗯,”孟初夏点点头,望着电脑屏幕上那个戴眼镜的儒雅男人:“刚刚到英国就见到她,不知道是你人品好呢?还是我人品好呢?”

  洛文笙有点无奈地笑:“你怎么知道是她的?她……现在还在上小学吧,你们在哪里遇到的?不是医院吧?”

  “是啊,在医院来的。”孟初夏给予肯定。

  “她没事吧?怎么会进医院的?”洛文笙皱眉。

  孟初夏大喘气般的道:“……她去做k嘛,你想到哪里去了?”说着,嘴角还挂着笑意。

  洛文笙狠狠地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感到自己又被孟初夏调戏了:“你下次说事情,可以一起讲的。”

  “那我就一起说了,”孟初夏从容地给洛文笙释放天雷:“她在找你,想认回你做她老豆,不过她是瞒着家里人的。我听她讲呢,她阿姨,就是你姨仔(小姨子)不是很赞同,或者可以说是非常之不赞同这个主意。现在这个球就传到你这里了,你是要认回女儿?还是不认?”

  屏幕上出现了死一般的静谧。

  视频里的洛文笙视线向下,半低着头,目光始终都落在自己的鼻梁上,没有什么表情,也没有什么动作,如果不是电脑上的时间显示正常,孟初夏几乎要以为自己的电脑死机了。

  半晌,孟初夏听到了一个沙哑的声音。

  “……你同她讲,我不想认回她。”

  ——

  按照纸条上的地址,孟初夏去找了孙希欣。

  “你这么这么久才来的,我差点以为你放我飞机,”孙希欣见到孟初夏先是随便抱怨了几句,跟着就直奔主题,如果不是两人之间还算是有点距离,孟初夏几乎以为她是要扑上来咬自己:“怎么样?有没有找到他?他是不是好想见我的?”

  对上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孟初夏不知怎么,有些开不了口。

  “他……”然而在开口的一瞬间,孟初夏吞掉了原本要说的话,转而道:“我找到他了,不过他是我d的d来的,我同他不是很熟。他现在不在香港,换了电话,我的d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我已经拜托他找别的朋友问问看了,应该可以找到的,不过,没有那么快,不知道你……”

  孙希欣秒答:“我不介意的,慢点就慢点啦,可以找到就行。反正都等了这么久了,我不介意的,我真的不介意的,你让你的d慢慢来——能快一点当然更好——不过如果需要长时间的话,我真的不介意的。对了,他叫什么名字啊?”

  孟初夏:“他叫洛文笙,文是文字的文,笙乐器那个笙。”

  “洛、文、笙,”孙希欣一字一顿地念着这个对她意义非凡的名字,小小的脸上满是期待:“这个名字都挺好听的。笙,他是不是都好中意音乐来的?我听阿姨讲呢,阿妈唱歌就好好听,弹琴都好好听来的。家里就有卡拉ok,我平时都好钟意唱歌来的……”

  童言童语听起来很是悦耳,孟初夏看着小公主兴高采烈的模样,问道:“你这么想见你爹地,你阿姨对你不好吗?”

  孙希欣这熊孩子刚刚还乖巧听话,转眼就给孟初夏一个白眼:“我阿姨对我当然好,还有外公外婆,对我好得不得了。他们当我公主那么疼爱的,谁像你想得那么恶毒?”

  “但是,你阿姨好似很不钟意你爹地哦,这样,你认回你爹地,你阿姨以及你的外公外婆,他们不会伤心吗?”孟初夏问道。

  “我……”孙希欣这个时候终于更加像一个九岁的孩子了,她的脸上出现了不知所措的表情,跟着想了一会儿,自然而然的说道:“现在还没想到解决的办法,不过等我认了爹地之后,他一定会有办法的,到时候再告诉阿姨他们不就行喽。”

  naive的小朋友,你爹地可不像你想的那么万能。

  “我很清楚,他们到现在还在恨我。”

  “七年前我已经是那个罪人,既然是这样,我不想他们再想起以前那些不开心的往事。”

  “她应该开开心心的生活下去,而不是因为我,同她最亲的人有争执。”

  “与其让所有人再伤心多一次,不如让她尽早放弃……我这个不负责任的爹地。”

  第十六集 嘴硬心软

  灼烧的酒精灯上,蓄水器内的沸水一点一点的往上升,顺着虹吸管流向玻璃杯,杯内萃取的近乎黑色的咖啡一寸寸地往下降,慢慢地,缓缓地。直到玻璃壶里只剩下咖啡色的咖啡渣,洛文笙默默地盯着眼前的比利时咖啡壶,打开水龙头,一杯热腾腾的咖啡出现在眼前。

  慕容卫看他这目光呆滞的德行,伸手端起咖啡,试探着喝下一口。

  “噗……”简直谋财害命。

  洛文笙像是游魂一般地,拿起咖啡杯:“我再煮一杯。”

  “算了!”慕容卫赶紧拦住:“你放过咖啡,也都放过我吧。”

  “那你自己煮吧。”洛文笙干脆放弃。

  “啧啧啧啧,”慕容卫发出感叹词:“你这个样子,只可能关于两件事,一是你的女儿,一是你的姨仔,这两件事又可以说是一件事,所以你究竟发生什么事?你见到哪个了?”

  洛文笙嫌弃脸:“怎么你的语气那么像问我有没有撞鬼?”

  慕容卫的好奇心快害死猫了:“那到底有没有撞到啊?”

  “撞到的那个不是我,”洛文笙翘着二郎腿,双手合十地放在腿上,一脸生无可恋地解释着:“是r。”

  倒抽气的声音传来,慕容卫神叨叨的说:“新欢遇到旧爱,你好大祸……我讲下笑而已,不讲哪来的笑呢?其实你自己想一下,这么大的英国,这么多的人,结果就刚刚好被她撞到,不说是缘分都不可信了吧?你以为拍tvb么,人人都能撞得到?”

  相处已久的洛文笙早就学会在任何时刻自动过滤慕容卫的废话,他直接道:“r说is——就是我的女儿,她想认回我。”

  “那不是很好?皆大欢喜,大团圆结局。”慕容卫道。

  洛文笙敲黑板(并没有)讲重点:“阿moon不知道。”

  慕容卫:“那你想不想认回她?”

  洛文笙:“我不可以认回她。”

  慕容卫:“就是,其实你还是想认,是吧?”

  洛文笙有满肚子想说的话,最终只能化为一声叹息。

  “她是我的女儿来的。”

  一向土豪任性的慕容卫对他都无奈了:“你想要这样又不想要那样,你又不敢那样又不敢这样,你到底想怎样啊大佬!”

  “怎么样都好,”洛文笙早就做完决定了:“我已经同r讲好,叫她帮我拒绝yannis了,反正这么多人都说我冷血,也不差再多个人了。你帮我看着,我去下洗手间。”

  洛文笙进了洗手间,出门前站在镜子前洗手,他抬起头,看着镜子里那个总是看起来很冷静很儒雅温和的男人。

  只不过这次说他冷血的人,会是他的亲生女儿……而已。

  走出洗手间,慕容卫还是坐在原位,然而他手里拿着的东西怎么看都像是洛文笙自己的手机,洛文笙奇怪:“什么事啊?”

  慕容卫举着手机,颇有意味地道:“看来你这次还是要好好想想自己想怎么样了。”

  洛文笙接过手机,上面显示着一条网络消息,来自孟初夏,消息里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很有孟初夏的腔调。

  【想脱离父女关系,自己来英国,别指望让我替你做坏人。】

  ——

  “哇,你连枪都会的?”

  发完短信息的孟初夏抬起头,看着对面的女人微笑:“是啊。”

  她对面坐着的女人,名叫孙曼月,长得不算沉鱼落雁,但是五官秀美,相当耐看。齐肩黑发,上身中性风格的女士西服,下面是宽大的裙裤,一看就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人。

  最重要的是,这个女人英文名叫做moon,是孙希欣的小姨,也就是洛文笙的小姨子,职业是魔幻童话作家。

  “登山、赛车、拳击、射击,”孙曼月说起来都觉得很夸张:“怎么现在医生都会得这么多吗?你们不是很忙,还有时间学这些?”

  孟初夏答道:“不算是精通,会一点点而已。”

  旁边的孙希欣睁大眼睛羡慕道:“我觉得好cool啊!”

  “cool都没有你的份,那么危险,”孙曼月把小萝莉桌前的冰淇淋推到她眼皮子底下:“这个cool就有你的份,吃吧。”

  孙希欣:“……”不开森。tat

  孟初夏忍俊不禁,说起来,她之所以敢发这个消息,一半的原因也是由于见到了孙曼月本人,她根本就没有洛文笙形容得那么恐怖——完全相反,孙曼月是一个性格开朗并且脾气直爽的女人。

  甚至连孟初夏偶然提到洛文笙,孙曼月的反应也不是那么的憎恨。

  【一个小时前】

  “yannis老豆?怎么会问起他的?”孙曼月面露疑惑,很是关切地道:“yannis同你讲的?她还同你提到什么?”

  “我们之前在医院聊的,”孟初夏笑道:“你知道我是来这边办事兼度假的,所以可能过一阵子都见不到了is就跟我提起了一些她父母的事情。”

  孙曼月了解了:“那你们两个倒真的是挺投缘的,她连这些都告诉你。”

  “我听她说她爹地也是个医生?”孟初夏问。

  “他是一个正扑街来的,sorry,我不是特意不文明的,不过我真的找不到其他的形容词来形容这个人。我家姐生前对他好到我都妒忌,结果家姐死了之后,他连声都不出就走了。这么多年来,我从来没见过他来探yannis一次,为了我家姐流一滴眼泪……不讲了,讲起这个人我就生气。哎,他也是医生来的,叫洛文笙,在hk都挺有名的吧?不过你见到他这种人一定要离远一点,免得被沾上晦气。”

  “或者……”孟初夏道:“他有苦衷呢?”

  “有什么苦衷不可以讲出来的?”也许是同样想到孟初夏只在英国待一段时间,以后大家老死不相往来,说到了她的爆点,孙曼月顿时分贝大了许多:“你不认识他你不知道,我最憎他的一点就是他从来不肯把事情放在台面上讲,总是摆出一副公事公办、所有事情自己心里有数的死样子。我都是人来的,我阿爸阿妈都是人来的,你有事情就跟我们讲喽。对不起家姐——不讲!想探yannis——不讲!喂,听说你娶了我家姐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哦,就算我们拒绝你、骂你,那个是我家姐,死了一个人哎,你给我们发下脾气又会怎么样?你试一下同我们沟通是会死还是怎么样?讲真,我真的没办法理解这个混蛋的思维。”

  曾经无数次尝试跟亲妈和妹妹沟通结果次次失败的孟初夏忽然对于洛文笙产生了一种并不同情并且幸灾乐祸的感觉,如果一定要形容,可以用一个字简而言之:该。

  孟初夏笑眯眯地吐槽:“我也不理解,怎么有人这么身在福中不知福。”

  瞬间找到知音的孙曼月:“就是喽。”

  孟初夏看了一眼手表:“yannis就快放学了吧?我答应她带她去吃icecream来的,要不要我们去接她?”

  孙曼月一脸宠溺:“她以前最不钟意我同阿爸阿妈接她,说那样好似细路仔(小朋友)。不过如果是吃冰淇淋,我想她应该不会拒绝。”

  “我同意。”孟初夏道。

  至于那些远在香港的人和事……

  洛文笙是谁?

  抱歉,她不认识这个人。

  =v=

  第十七集 终于想通

  这一天,下了班的洛文笙开着车,从医院出发,周围四处游荡着。然而当他回过神,却发现自己的车停在孟初夏的楼下。想着在英国发了个短信息就了无音讯的女人,嘴角不自觉地浮现起一丝无奈的笑。

  “咚咚咚……”

  车窗被人敲响的声音,洛文笙把车窗按下去,站在他车边的是一个长着一双桃花眼的英俊男人——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人是孟初夏的死党之一,那个总是被她挂在嘴边的“炳灿”。

  “初哥哥不在,无聊啊?”刘炳灿戏谑的说道,也没等洛文笙回答,指了指楼上:“我们打算烧烤,你要不要一起来?”

  洛文笙满眼惊讶的望了一眼公寓:“在这里烧烤?!”

  孟初夏的朋友,果然不能用常理来推断。

  知道洛文笙在想什么,刘炳灿顿时乐了:“我们宿舍都有个大阳台的。放心,一大班医生住的地方,不会违反消防守则,收买人命的。”

  其实洛文笙以前听孟初夏讲过,她公寓的对面是“80后”宿舍,张一健专门租给实习医生用的,但是从洛文笙只有一个死党,并且平时不是在医院就是在咖啡店的行程可以看出,他真的不太习惯热闹场合。

  不过刘炳灿压根就没给他反对的机会,一句“走吧”之后自己就跟着一帮人上楼了,没办法,洛文笙也只能跟着一起上楼。

  ——

  尽管一起上了楼,可是洛文笙毕竟不是二十多岁的毛头小伙子了,跟着一群完全不认得的年轻人一起烧烤聊天玩闹,对他来说大概比分析病情难一千倍。更何况就算他年轻的时候,遇到这种场合也依旧是要么不参加,要么就在角落里独自站着。

  ……结果,他还是在角落里独自站着。

  洛文笙笑看着玩玩闹闹的年轻人们,还挺自得其乐的。

  “在想我师父?”

  一把清越的女声传来,齐耳短发的女孩子,洪美雪,据说是孟初夏的徒弟,不过她想学的是神经外科,孟初夏天天念叨教出了个叛徒。

  洪美雪,刚刚的刘炳灿,加上一直用怪异眼光看着他的张一健,洛文笙意识到,原来某一天早晨闹出的误会,孟初夏真的是没有解释过。

  “我们不是你想的那种……”洛文笙试图解释。

  “其实是又好,不是又好,”洪美雪可不信她师父会随便让人逗留在家里一整晚的那种人:“最重要的是,你们自己清楚自己是什么关系。其他人说什么,不重要,对不对?”

  “……”洛文笙哑口无言了半天,叹气放弃尝试:“你说得对。”

  “我师父呢,她是一个……做的比说的多的人,所以她很容易被人误会,”洪美雪手里握着啤酒罐,双手趴在阳台边上,转过头,面对着洛文笙:“不过这样都不代表,她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

  洛文笙:“你的意思是?”

  洪美雪指着人群中蹲在架子前专门负责烤肉的张一健:“你看一件头,平时都很cool,对我们这班an(实习医生)黑口黑面,我们都管他叫‘黑面神’。但是,相处下来,又不是这样的,他只不过是比较严厉点而已,都是一个很好的人。”

  “我都知道r是一个好女仔,但是……”洛文笙道。

  “我家姐在追一件头。”洪美雪突然说道。

  顿了几秒钟,洛文笙回忆起孟初夏曾经八卦的“范氏两姐妹”的爱恨情仇,也才反应过来谁是洪美雪的姐姐:“dc.范?”

  “家姐说,一段关系一定要有一个人先走一步,她就做这个先走一步的人,她甚至不知道一件头是不是对她有好感,”洪美雪喝了一口啤酒,娓娓道来:“我问她,‘如果失败了不是很丢脸?’她就回答我,‘失败了的确很丢脸,但是如果只是这样待在这里什么都不做,大好机会就这么没了,不是更可惜?’”

  洛文笙这次没有再解释他和孟初夏的关系,反而赞扬了范子妤。

  “dc.范很有勇气,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勇气。”

  洪美雪闻言,很强势地说道:“没勇气只不过是怕失败的借口,我觉得鱼仔说的很对,只要试过,哪怕失败了,至少也知道了失败的原因,而不是傻呆呆的站在原地说‘我没有这样的勇气’,你明不明白?”

  沉默了一阵,洛文笙并没有回答他明白与否,而是问了一个让洪美雪诧异不已的问题。

  他问的是,洪美雪有没有恨过她的父亲和姐姐。

  “恨过啊,”洪美雪也很耿直,完全照实说:“刚刚认回的时候根本不想见到他们,恨不得绕开路走。”

  洛文笙又问,如果他们父女没有认回她,是不是更好?

  “当然不是啦,如果没相认,现在不是少了两个人疼我?”洪美雪顿了顿,奇怪的问:“你问这些问题跟我师父有什么关系吗?”

  洛文笙笑着摇了摇头:“跟我有关系。”

  跟洪美雪的一番对话,让他想通了一些事情,一些……想了很久都没有想明白的事。

  ——

  当晚,80后的楼下,刚刚洗完澡的洪美雪碰到了刚刚打算出门的刘炳灿,然后她拦住了他:“等一下。”

  刘炳灿嘴角一斜,轻佻地笑了笑:“什么事啊,美妹妹?”

  洪美雪皱着眉毛:“什么‘美妹妹’,谁跟你姐姐妹妹的。”

  “你是初哥哥的徒弟,”刘炳灿笑道:“不是美妹妹是什么?”

  “我没工夫跟你耍贫嘴,”洪美雪严肃脸:“我问你,你是怎么知道我一直都想跟dc.洛谈谈的?”

  “哪还需要知道?我有眼睛看的,”刘炳灿指着自己的桃花眼,表情夸张的说道:“自从初哥哥走了之后,你就魂都跟着她去英国了,从来不出错的实习竟然要洋葱帮你补过,再这么下去别说神经外科,你连正常毕业都要出问题。初哥哥出国之前叫我看着你,那你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担心她,那我就找个能看着她的人免得让你担心喽。”

  “是这样?”洪美雪想到自己才跟洛文笙说过不要轻易误会别人,没想到自己就先犯了这个错误,她觉得有些对不起刘炳灿,同时又很感激:“其实,你平时如果不是总是口花花,都算是一个好人来的。”

  刘炳灿嬉皮笑脸:“觉得自己误会我了?”

  洪美雪还没来得及再说什么,抽了抽鼻子:“什么味道?”

  刘炳灿也闻了闻:“哦,古龙水而已,今晚我约了jenny吃烛光晚餐,看夜景,我想今天晚上我应该不回来了,明天早餐别算我的。”

  洪美雪:“……”她收回刚刚那句话。

  ——

  【英国】

  “新童话的题材?”

  已经结束了所有事情,开始假期的孟初夏终于过上了睡觉睡到自然醒的生活,然而一个人度假总是有些无趣,所以时不时的,跟孙曼月和孙希欣一起聊聊天,做做美食,周围到处走走。

  小萝莉已经彻底拜倒在孟初夏的围裙下了,每次想要孟初夏做点甜点或者什么好吃的的时候,嘴巴真的甜似蜜糖。

  顺便一提,孟初夏已经跟孙曼月提过,她认识洛文笙的事,孙曼月是个很大气的姑娘,她冷哼着表示孟初夏是孟初夏,洛文笙是什么鬼,她是很会把朋友和混蛋分开的,这一点孟初夏不需要担心。

  “是啊,”孙曼月喝着她的最爱——矿泉水加柠檬加盐,抓狂似的说道:“每一次这种时候编辑就会夺命连环call,但是魔幻童话来的哦,哪有那么容易想,jk·罗琳写一本都要写好几年了,我又不是打印机,按一个键就有东西出来的。”

  孙家的草坪前,孟初夏坐在桌子旁,语气平静:“不如写一个女仔,她很努力地去追逐自己的幸福,过了美满幸福的一生;死了之后,睁开眼,又在其他人身上活了;之后又过了一生,再睁开眼……”

  “哇,”孙曼月摸着手臂,瞬身鸡皮疙瘩:“你知不知佛教有一个地狱叫做无间地狱来的,就是永生永世无限轮回。你这哪是魔幻童话,是恐怖漫画来的吧,你同女主角有仇啊?”

  耸了耸肩,孟初夏不可置否。

  就在这时,传来了一把熟悉的声音,一把低沉略微沙哑的男声。

  “那倒未必,好多时候坏事都可以变为好事来的。比如,女仔在不断地轮回中学到好多事,交到很多朋友,遇到了心爱的人,发生了了从没想过的奇遇,她始终积极向上,充满阳光,最终的结局,是她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圆满了过了一生呢?”

  孟初夏抬头,视线内的男人,西装革履,文质彬彬,戴着一副眼睛,看起来有种骨子里透出的儒雅和绅士。

  哼,说不来又要来,口嫌体正直。

  旁边的本来坐得很淑女孙曼月已经炸毛。

  “关门,有狗!”

  第十八集 圆满误会

  据说洛文笙请了一个月的长假。在这一个月中,头两个星期他每天都在吃闭门羹。孙曼月不止自己不想见他,连小萝莉孙希欣也不准见她那个不负责任的老豆,洛文笙每天都在孙家附近等着……

  像个尾随的变·态。

  这样执着的表现,孙希欣很感动,孟初夏对此表示很惊奇,孙曼月虽然还是冷口冷面,但是似乎也很惊讶。

  了解洛文笙的人都知道,他实在不是个会做这种在别人眼中是无用功的事情的人,他简直生来就是个实用主义者,有心、有激情、无聊、无意义的事情从来都在他的屏蔽列表中。

  “他吃错什么药了。”孙曼月如此评价。

  孟初夏也想知道他在抽什么风,她可不觉得自己一个短信就能改变洛文笙这个某种程度上是个老顽固的家伙。

  “我只不过想试一下,”洛文笙自嘲的笑笑,对着前来询问的孟初夏道:“只要试过,哪怕失败了,至少也知道了失败的原因,而不是傻呆呆的站在原地,像我以前那样。”

  这句话能从洛文笙嘴里说出来,孟初夏甚是刮目相看。

  人是很奇怪的一种动物,明明在认知当中,知道就算失败了也不会怎样,可是站在尝试的门槛前,敢迈出那一步的却是少数。

  ——

  不过不管怎么说,尽管孙曼月极力反对,小萝莉还是偷偷地开始跟她老豆接触,在接触时,还不忘记拉着怪阿姨。

  “我不理啊,谁让你瞒着我说同我爹地不熟的,你骗了我,就是欠我一次,现在到你还给我的时候了!”

  孙希欣还是那样的理直气壮,萌并熊着。

  孟初夏斜着眼睛瞪洛文笙,他是怎么生出这么熊的小丫头的?

  洛文笙推了推眼镜,假装没看见。

  作为一个还在观察期的罪人,他是没资格管教女儿的,虽然有时洛文笙也觉得is被她小姨惯得不成样子,整身公主病。

  如此矛盾的心情下,洛文笙对待女儿的态度,就变成了宠爱中带着强烈的讨好,但是孙希欣没事发脾气的时候,他又会皱眉。

  时间一天天过去,孙希欣几乎每天都跟洛文笙一起,孟初夏觉得,这么大的动静身为阿姨的孙曼月没有理由不知道,但是她还是那样黑着一张脸,实际上却是睁一眼闭一眼。

  ——

  然而,一个从来没跟孩子长期接触过的人,你真的不能要求他对孩子多有耐心,尤其是这孩子还很熊的情况下。

  “喂,我让你教我魔术,你就教我简单点的嘛,这么难,怎么学?”失败了几次的小萝莉怒了,把孟初夏买的魔术道具顿时扔到了一边。

  洛文笙在一边收拾:“那你头先说要r阿姨教你难一点的,难一点的表演出来比较威(风)是不是?都不是很难的,慢慢来嘛。”

  “不学了!”孙希欣满是不愿意的道:“都没意思的,我要回家,唱卡拉ok都好过玩这个。”

  “别这样is,”洛文笙压着脾气劝导:“今天r阿姨本来要去参加同学聚会,是你一定要她来教你魔术的,你这样说走就走,不礼貌的。不玩魔术,不如我们去其他地方?”

  “我不想学就不想学,我叫她来,但是我没有求她,她钟意来就来,不钟意来就不来喽。”孙希欣开始胡搅蛮缠。

  矛盾都是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洛文笙压抑了那么久,终于爆发了。

  “你闹够了没?这么多天,今天要学弹琴,明天要学魔术,教你你又不努力,一句话没讲完就发脾气!我是你爹地你折腾我就够了,人家不是你什么人,你凭什么同人家发脾气?”

  认识这么久,这是洛文笙第一次发脾气,对他自己的女儿,虽然声音不大,语气也不严厉,但对从小被宠爱大的小朋友来说,大概就是疾风暴雨般的摔打,孙希欣圆圆的眼睛里,慢慢聚集起了水雾。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残酷的,不是你你撒撒娇,发发脾气就行了,不是每个人都会像是你阿姨那样纵容你,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很不像样子。你应该好好想想,什么叫做尊重人,免得以后所有人都厌恶你。”

  孙希欣什么都没说,流着眼泪跑了出去。

  ——

  冷饮店里,孟初夏抽出纸巾,递给对面的小萝莉。

  “你已经吃第三个了,再吃你阿姨就要找我算账了。”

  孙希欣一边哭,一边擦眼泪,一边把剩下的冰淇淋往嘴里塞。

  “我恨死他了,说什么想认回我才来找我的,根本都是骗人的,他居然骂我,他一点都不疼我!”

  孟初夏用纸帮着孙希欣擦了擦嘴边的巧克力,动作轻柔。

  “那是因为他不知道你舍不得我,又舍不得他。”过几天,孟初夏的长假就快到到期了,而再再过几天,洛文笙的假期也就快到了。

  眼睛红红的孙希欣打着哭嗝,眼泪汪汪地看着孟初夏。

  “你,嗝,你怎么知道的?”

  养过很多孩子的孟初夏:“我聪明喽,你阿爸那个人很蠢的,你不说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为什么你不告诉他呢?”

  “怎么说啊,”孙希欣嘟着嘴,拿勺子戳着只剩下汤汤水水的冰淇淋,小朋友苦恼的神情显露无遗:“我说了他又不可能为了我留下,他在香港有朋友,有职业,有需要照顾的病人;阿姨又不肯原谅他,我们就不可能搬回香港。说了,所有人只会心情不好。”

  孟初夏点点头,桌子底下那只手伸进皮包,按掉手机的通话。

  一直尾随的洛文笙收起手机,走到了发懵状态的女儿眼前。

  “对不起is,是爹地不对,爹地没搞清楚原因就随便批评你……其实,以后如果有事,你可以同爹地沟通,就算没办法解决困扰你的问题,都可以share一下你的心情,对不对?”

  听着这段还挺耳熟的话,孟初夏十分觉得,洛文笙不去做个心理医生实在浪费人才。

  大吵一架的结局,无非就是两父女和好如初,没良心的小萝莉重新依偎在老爸温暖的怀抱当中。而用完就丢的洛大医生对着孟初夏仅仅是微笑了一下,私心里也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

  ——

  “他真的肯为了yannis放下香港的一切来英国重新开始?”

  孙曼月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仿佛觉得自己出现幻听的情况了。

  “他是这么说的,”因为洛文笙进不去孙家,所以孟初夏干脆代为转达:“辞职信已经发过去了,不过医院那边希望他再考虑一下,反正距离他长假到期还有一段时间,就等到那个时候。”

  “他以为这样我们就会原谅他?”来自孙曼月的嘲笑。

  孟初夏道:“他没这么天真,不过做一点事是一点事吧。”

  孙曼月冷笑:“一个人被一只狗咬了一口,狗拍拍屁股走了,被咬的那个人身上的伤疤却是一世的。”

  孟初夏也没多说,孙曼月为了孙希欣到现在都没有自己的孩子,没有结婚,甚至没有谈恋爱,本该是洛文笙负的责任全部被她背到了身上。有些事,不是一句苦衷就可以解决一切的。

  ——话是这么说的,可是当孟初夏回到香港没几天,再次见到洛文笙时,他的身边却跟着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尾巴。

  “untie,”孙希欣小萝莉的声音一如既往的甜到n多个加号:“你想不想我啊?见到我是不是很开心?”

  被左摇右晃的孟初夏看向戴着眼镜的儒雅男人,后者无奈中带着纵容的笑容简直闪瞎人的双眼。

  “我同以前的心理学导师见面的时候被阿moon撞到,那个导师同阿moon写书的出版社是同一间,阿moon听到我跟导师谈话……她知道了所有事,所以她带着yannis暂时搬来香港,肯让女儿认回我。”

  孟初夏:“……听着好似拍电视剧。”如果不是孙曼月够耿直,她一定会以为洛文笙是故意暴露的心机man,简直巧合得令人无法直视。

  洛文笙双手插在裤袋:“我也没想到会这么巧。”

  后来再跟孙曼月谈起这件事时,深明大义的孙女士表示,她其实只是因为小萝莉一直对阿姨和父亲的矛盾耿耿于怀、非常不开心,跟洛文笙那个只会想不会做的人不一样,孙曼月更倾向于遇到事情马上解决。

  所以,她带着孙希欣来了香港。

  至于洛文笙,抱歉,孙曼月依旧很讨厌那个混蛋,就算有苦衷,也依旧是有苦衷的混蛋而已。

  ——

  仁爱医院里,高楼窗户旁,整天凑在一起的刘炳灿和张一健站在一起,望着窗户外楼下,三个人和谐的身影。

  目光呆滞的张一健:“你看到什么?”

  目瞪口呆的刘炳灿:“我没看见什么。”

  张一健:“你没看到的什么,和我没看到的什么,一样,哦?”

  刘炳灿:“……我没看到初哥哥很温柔的哄一个小女孩。”

  张一健:“……我没看到那个小女孩是跟着dc.洛一起来的。”

  刘炳灿:“你觉不觉得呢,那个小女孩好似不是很像dc.洛?”

  张一健:“你觉不觉得呢,那个小女孩好似有点像……阿夏?”

  刘炳灿:“……”

  张一健:“……”

  联想到孟初夏出国好多年,洛文笙的英国学历,孟初夏从来都不谈恋爱,洛文笙那个没换衣服的早晨,两个人前后脚出去再回来……

  忽然觉得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应该知道的东西。

  第十九集 互相答应

  此时已经是下午,阳光充足,热气蒸腾,也就楼顶上的空气稍微凉爽一点。孟初夏站在天台上吹着风,望着见过无数次的天空,咳嗽了几声,忍了忍,吸了几口烟,再咳嗽几声。

  “为什么每次见到你,你不是在吸烟,就是准备要吸烟。作为一个专业医生,我建议你去做个身体检查,结果一定会很令人惊讶。”

  低沉略微沙哑的男声,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

  不过当孟初夏转过身子,看着洛文笙一下子笑了出来。

  平时的洛文笙,总是西装三件套,衬衫、马甲、外套,要不然就是职业西装,反正总是西装革履,每天的穿着都像是要去上班的白领,加上他戴着一副四四方方的无框眼镜,似乎连不说话的时候都浑身散发着“这家伙读过很多书”的气息。

  可是今天的洛文笙,虽然还是戴着眼镜,但是身上的衣服变成了polo衫加上全套运动服,跟本人极度的不相称充满了诙谐幽默的味道。

  洛文笙还在奇怪,他看了看自己,没有察觉的哪里不对。

  “你真的很不适合穿运动服,你知不知道?”孟初夏给他解惑。

  洛文笙露出了“原来如此”的笑容。

  “我平时都有运动的,只不过你从来没见过而已。”

  孟初夏最后吸了一口烟,在洛文笙即将咳嗽之前掐灭了烟头:“穿成这样,你今天放假?怎么你还有假期可以放吗?找我什么事?”

  “你是不是跟yannis在一起多了,怎么连说话都这么像她的,”洛文笙无奈一笑,也许是性格关系,每次他这样笑的时候,总给人一种温柔的宠溺感:“我以前做病理科呢,平时都有放假,但是从来没放过大假,这次就一起放了;今天呢,的确是放假,同yannis一起去郊游,玩了一天她累了我们就回来了;来找你呢,是……有些事想跟你谈谈。”

  闻言,孟初夏抬手看了一眼时间:“我等一下还有一个手术,不会准时收工,至少要三四个钟头。”

  洛文笙点了点头:“那我等你。”

  孟初夏看了他一眼,有点好奇,究竟是什么事,不过她也没多想,毕竟等晚上收工之后就知道了。

  “那你随便吧,我(办公室)没锁,结束了我去那里找你。”

  ——

  孟初夏的办公室里,洛文笙坐在办公桌的外面,仔仔细细地望着四周的环境:陈设很简单,风格也很大方,桌上摆了几张相片,里面的孟初夏挂着一张不哭不笑的脸,跟旁边的人欢乐的表情相映成趣。

  洛文笙忍俊不禁,她好像一直都是这样,看起来冷淡,身边却围绕着几个甚至很多个可以掏心掏肺的好友——跟他完全不一样。

  曾经,洛文笙以为他们是相似的,一样的悲观,一样的经历过痛苦挣扎,一样的认为人生是残酷的,所以对人冷淡,认为只要没有朋友,没有亲人,那么一切残忍的事都不会发生。

  但是,慢慢地,他发现r是不同的。

  她的想法很悲观,但是做法很积极。有些事或许不会说出口,可是她会做出来,默默地帮助,默默地离开。

  以前不觉得,然而在英国相处的一个月,洛文笙渐渐的察觉到,他们某些看法的确都很相似,人生观、价值观,谈事情也不会有代沟,孟初夏的思想很成熟,不像是她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

  就好像当你走了很远的路,再回头,细数从前才感受到,原来你们的交集是那么多,不知不觉中她已经陪你走了很长很长的距离。

  洛文笙从没有想到会有一个女孩子给他这样的感觉,痛苦有人分享,困难有人帮忙,似乎孤单的人生都有人陪伴。

  就算是这样,他也没有想过,孟初夏这三个字对他的意义是什么,他早就习惯了寂寞孤独的生活。

  可是,回到香港时这段时间里女儿问的一句话,让洛文笙茅塞顿开。

  is问的是:“爹地,为什么回香港之后,你就不同untie在一起了,你们两个吵架了吗?”

  ——原来如此。

  所有的事都那么简单明了,他却需要别人提醒才知道。

  其实在香港时就有很多人早就给出了提示,然而离答案最近的那个人往往都是最后一个才知前因后果,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灯下黑”。

  如果是以前的洛文笙,他很可能会选择随缘。

  一趟英国之行让他学会了一件事,凡事总要有一个人走出第一步。

  所以,他来到了医院。

  至于孟初夏对他是否有感觉,那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洛文笙推了推眼镜,安心等待着,无比漫长的几个小时。

  ——

  仁爱医院八卦集又出新版了!

  最新版本是,一向冷酷无情的孟医生原来在好多年前就未婚生女,但是为了事业就把女儿丢在一旁,现在事业有成,孩子也大了,被抛弃的孩子老豆就带着女儿来求复合。

  究竟破镜能否重圆,且听后续发展。

  刚做完手术的孟初夏,浑身是汗的捂着胸口经过走廊,耳边听着这些八卦,有点佩服这些人的想象力。

  她深呼吸,最近总是有些胸闷,也不知道是不是放假放松的太过,回来连续工作身体有些顶不顺。

  进了电梯,回到自己的那一层,孟初夏大喘气着往办公室里走。

  开门就见到洛文笙正襟危坐着,她有点想笑,感觉像面见领导。

  “你回来了?”洛文笙看着她皱眉,语气很是严肃:“脸色怎么那么苍白?做手术很累,需不需要休息一下?”

  “不用,”孟初夏干脆在沙发上坐下:“你不是有事要讲?讲啊。”

  洛文笙:“……”

  孟初夏看他这个纠结,笑道:“你不是想说你暗恋我吧?”

  被噎死了的洛文笙:“……你,忙到这么晚,都没吃饭,不如我们去吃了饭再慢慢谈。”

  又累又饿,胸闷气短的孟初夏:“都好,我今天累到爆。”

  ——

  柔和的灯光,优美的音乐,洛文笙和孟初夏一个穿着运动服一个穿着休闲服,非常不符合画风的坐在西餐厅里。

  孟初夏:“古古怪怪的,你究竟有什么事?”

  洛文笙:“……不如先吃饭,吃完饭再说。”

  虽说要先走一步,不过对于一个一辈子只谈过一次恋爱结过一次婚的中年人来说,这一步有点难迈。

  于是从头盘吃到主菜再吃到甜品,洛文笙终于开了呛。

  “其实我……”

  “咳咳咳,咳咳咳,”孟初夏突然间咳嗽起来,她喘着气,捂着嘴,好一会儿才缓过来:“sorry,你继续。”

  洛文笙感觉好像哪里不对劲:“你真的没事?在英国那阵子你就经常咳嗽的,但是咳得没这么犀利(厉害),要不我陪你回医院检查一下?”

  “不用,你不是有话要说?”孟初夏问。

  “我是想说,”洛文笙只好继续:“我们认识了这么久,大家……”

  “咳咳咳,咳咳咳……”孟初夏再一次打断。

  然而这一次洛文笙没办法继续了。

  “r!r!麻烦call白车(叫救护车)……”

  ——

  肿瘤科的医生得了肿瘤,这大概是今年最不好笑的笑话。

  一连串的急救,检查,观察之后,孟初夏被确诊为肺癌三期。

  “怎么可能?她只不过有点咳而已,她平时吸烟多当然会咳,但是怎么可能生r(癌症)还是晚期,怎么可能?!”

  得知这个消息,反应最激烈的,大概就是孟初夏的小徒弟,刚刚医科毕业,现在进入心胸肺外科实习的洪美雪。

  “肺癌的症状有轻有重,中央型肺癌症状出现早且明显,周围型肺癌会晚且症状轻微,孟医生的肺癌是周围型。你说孟医生经常咳,那很可能她那个时候已经有病症了。”

  已经决定成为心胸肺外科医生的范子妤解释道。

  一起赶过来的刘炳灿沉着脸想起来:“她的声音沙哑过,但是她又吸烟又喝咖啡,我以为那是喉咙不舒服,烟嗓。”

  张一健的脸色也很不好看:“我们都是医生,可我们身边的人有事,居然没有一个人察觉到。”

  “或者是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病人有事时,会自己来找我们。”

  吕小益奇怪的看了看周围:“对了,dc.洛呢?我听人说他是第一个送阿夏来医院的。”

  “不知道,他听了r有病的诊断之后好似就跑出去了。”

  ——

  海上,洛文笙开着慕容卫的游艇,在外面坐了一天一夜。

  他问老天,他是不是真的是个不祥之人?

  父母,妻子,现在连爱人也……

  他望着海,那么蓝,那么宽广,好像可以包容一切。

  仿佛就算是他,它都可以接纳。

  ——

  【三年后,墓园】

  洪美雪把手里的花放在墓碑前,看着眼前的照片,微笑。

  “呐,师父,我答应你要做一个神经外科医生,现在我做到了。”

  墓碑上那四四方方的相框里,穿着白大褂的孟初夏还是那张讨喜的娃娃脸,表情却像是性冷淡。

  洪美雪身边,已经是她男友的刘炳灿把一盒寿司放在墓前。

  “初哥哥,这是你最中意的那家店的,我这个老友加上徒弟未婚夫都算是不错啦?”

  “师父啊,你别介意,”洪美雪像是聊天似的道:“我姐夫呢,呃,就是一件头,他跟我家姐还有小益今天要值班,不过他们下了班就过来了,他们还买了很多礼物,不会忘记你生日的。”

  “她不会介意的。”

  低沉略微沙哑的男声,洪美雪和刘炳灿回头:“dc.洛。”

  洛文笙手里捧着孟初夏最喜欢的花和巧克力,蹲在墓碑前,拿出手绢很细致地擦着墓碑。

  “她虽然不讲,但是其实好大方的,是不是?”

  ——

  【三年前,洛文笙想要跳海的那一晚】

  “喂,如果你跳下去的话,我就不答应你了哦!”

  洛文笙转过头,孟初夏自己开着一个小汽艇刚好挨着巨大的游艇。

  他简直目瞪口呆:“你不是应该在医院的吗?”

  孟初夏顺着洛文笙伸过来的手,爬上了游艇,嘴里还不忘了调侃:“我怕有人离不开我要跳海。”

  洛文笙叹气,严厉道:“你现在应该在医院,接受治疗!”

  孟初夏看着他,两个人目光相对。

  “问你个问题。”

  猜不到她思路的洛文笙:“你应该去医院……”

  “你先回答我!”孟初夏道。

  “……好,你问。”无可奈何的洛文笙。

  “从前有一个女仔,她是一个秘书,后来她死了。死了之后又活了。活了之后,她成了一个老板,然后她死了。她死了之后又活了,她成了一个警察,跟着她又死了。死了之后又活了,她成了一个医生,成为医生之后,她还会再死。你猜,这次她会不会活?她会成为什么?”

  “我觉得,她会继续活下去,”洛文笙望着孟初夏的眼睛,那双很漂亮令人难以忘记的眼睛,黑黑的瞳仁里面,有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我希望她活下去,她最好长命百岁,永远都健健康康……”

  从来都很冷静的洛文笙红着眼眶,模糊着视线,但是目光停留的位置始终都没有变过:“……她成为什么都不重要,医生又好,秘书又好,我只希望她好好地活着,活在这个世界上。”

  然后他得到了一个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答案。

  “我答应你,什么都答应你。”

  “那天吃饭时你想问的事,我答应你。”

  “今天晚上你要我做的事,我也答应你。”

  “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

  洛文笙没有等孟初夏问出来,他只是看着她,答了一个字。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