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您看我的剑,是祖爷爷传给我的,年纪比我都大!它这边有两个缺口,那边还有条裂缝,砍根比您小手指都细的树枝都会呻-吟作响……”

  黑熊精捧着他往常爱不释手,连碰都不让侍从们碰,非得亲自用丝绒来擦拭的祖传“宝剑”,直伸到男爵大人鼻子底下沉痛地卖惨。

  纳顿骑士站在一旁,一手高举着弯弯的利刃,高声吟诵:

  月钩般的锋刃,

  你是死神的温柔,

  割裂冰封尘怨的心。

  啊!

  你撩开月华的纱,

  刺伤我炙热的爱!

  啊——

  “停!”

  男爵大人使劲闭了闭眼,按着突突直跳的脑门血管,一把拽过那把“死神的锋刃”,没好气地再一次地解释:

  “这是农具!镰刀!那是砍树的斧子!这些玩意怎么能当武器用?”

  “蛤?!您管这叫砍树的斧子?!”

  黑熊精一脸不是你疯了就是我疯了的表情,胡须缭乱、面目狰狞地向男爵大人抗争,“您要是愿意把这斧子给我,我能把‘血腥之王’的脑袋砍下来给您当树墩坐!”

  纳顿也走了过来,忧郁地轻轻叹了口气,温柔地望着年轻的男爵:

  “我承认,我亲爱的男爵大人,我小看了您的智慧和力量,但是请您放心,只要您愿意将死神的锋刃赐予您的骑士,他将为您披荆斩棘,奉献所有的忠诚!”

  一边说着,他的双手坚定地、悄悄地又从男爵手中顺走了那把“死神的锋刃”。

  “行吧行吧!你们就不怕这些玩意拿着不顺手吗?”

  无可奈何的男爵大人还能怎么办?

  领地上唯二的骑士要出征了,出征辞行前唯一的要求就是背着农具去砍敌人……作为他们的领主,难道还能忍心不给?!

  怎么说都是自己人啊!

  也不怪骑士们少见多怪,怪只怪工科男强迫症发作,弄个试验炉子铸铁炼农具,居然还精益求精,把那擦生夹刃的技术给练出了花来。

  如今铁匠史密斯在威兰领,不!甚至是在格莱郡都能毫不自愧地称自己为顶级大匠了!

  谁?!谁特么能铸铁擦生开钢刃,一把镰刀能刃口封冰花,随便砍断兵士们七八把剑都不带喘口气的?!

  要不是科技带头人男爵大人引领下弄出来的新农具,实在太过锋利、坚韧,两位见多识广的骑士也不至于一见之下惊为天“刃”,不要了脸皮都死活要赖上一把“农具”带着出征杀敌。

  骑士们表示,这有什么不顺手的?那是相当的顺手!

  当年驾船当海盗时,飞斧头……咳咳,这个跟着老男爵出征时,短斧也是中程兼肉博的好物。装上长-枪木柄,斧头就变长斧,那叫一个纵横开阖、所向披靡!

  至于说镰刀,就更简单,木柄装得长些,顶上索性再弄个枪尖,不就成了长戟么!

  [论钩镰枪东风西渐的成因,农具与武器的起源。]

  [杀杀杀!壮载我大托恩,投镰断头,起斧削顶!]

  [男爵大人,不能凉了壮士们的心啊!你那儿不是还有几把粪勺吗?都带上!能打架能舀汤,别浪费了。]

  观众们弹幕刷得飞起,纷纷表示不能让可爱的骑士们失望,要大力支持开疆拓土的壮举,堂堂威兰要让四方来朝!

  男爵大人抽抽着嘴角答应了骑士们恳切的请求。

  给都给了,索性就多给点。

  反正“炉渣”还挺多,试验一号炉还能撑一阵,趁这机会多炼点镰刀秋收能用,多记录点实验数据,顺便也给这俩没见识的骑士弄几把顺手的,真正的武器。

  “给他们一人一把镰刀,一把斧头。”

  男爵大人嫌弃地吩咐小跟班艾瑞,在骑士和侍从们倒抽一口凉气,继而爆发出来的欢呼声中,陶男爵表示,各位再等两天,他会让铁匠再做两把合适的武器让两位骑士带上出征。

  几乎要吵翻屋顶的激动叫声、欢笑声中,艾瑞一把一把仔细地点着“农具”,手指尖不小心轻轻地在一柄镰刀雪花般的钢刃上碰了一下。

  一丝凉意掠过,锋利的刃口几乎瞬息就将皮肤划破,指头渗出一丝血来。

  艾瑞灰色的眼睛微微眯起,端详着他从所未见过的锋利“农具”,很快回过神来,认真地将数量点齐,分给了迫不及待的骑士和侍从们。

  两种农具各十八把,除了史密斯铁匠亲手开锋打造的刃口略有差异,它们的形制大小几乎完全一样。

  这就是托恩男爵说的……流水线,模式化?

  艾瑞站起身来,望向远方的田地。

  新近播种的土地里,不像是往日农夫们随手撒播后,粮种发芽那样乱糟糟的。

  用耧车种出来的麦苗一排排、一列列,整齐得像是等待检阅的士兵们。

  不,一般的士兵也不可能排列这样整齐,或许只有光明圣殿骑士团和国王卫骑团,多年操练的正式骑士们才会有这样铁尺量过一般的行列。

  除了武器和人,出征最重要的自然是粮草。

  不管是打劫还是打架,只要是长途跋涉去干架的,后勤就是决定胜负的重中之重。

  孙子曰: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

  为什么在敌人的地盘搞到一钟,相当于省了自己二十钟的粮?无它,距离和运输手段决定了成本。

  尤其是陆地运输,人吃马嚼的,走上几百里路,运的粮倒有一小半被民夫和牛马路上吃掉了,这绝对不是什么笑话。

  在当年的西欧和如今的圣恩王国,骑士们在巴掌大的小范围里干架,就几乎不用考虑这些。什么运粮?什么后勤?难道不是没有吃敌人那里抢,没有穿百姓那里夺?

  所谓就食于敌,每位骑士都深谙此道。

  当然,干粮多少还是要带一点,万一干不过敌人,该死的穷鬼们又太穷,或者跑得没影了,那骑士老爷们不得饿得啃自己的马?

  纳顿和托德在“出征”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们原本是打算向男爵大人申请一下,在威兰领的山上打几只野兽,再弄几袋子干草和豆子一起带着走就是了。

  顺便说一下,这世界的法则就是:所有领地上的产物,林子里跑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那统统都是老爷们的财产,穷鬼们要是敢擅自偷砍一根树枝,那也是吊死没商量的。

  自由民们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点私人财产,农奴们大约就只有饥饿的肚皮是属于自己的了。

  几只兔子、鹿的能吃几天?吃光了这几袋豆子和肉,还不得一路祸祸沿途百姓?!

  虽说出了威兰领,那些百姓们实质上也和男爵大人没什么关系,但是深谋远虑的陶男爵觉得,穷苦的人们都是最好的信仰源。

  更何况,共和国旗帜下长大的小市民工科狗,天然的,就对贫苦的人们抱有深切的同情心。

  想当年,他可也是XX主义接班人——纯正纯种的无产阶级,还是月光还得还各种贷的那种!

  最近马布带来了第一批草药配方的分红,足足有70埃(银币)!足够用豆子和麦子装满城堡里那两个破旧的仓库。

  眼看春小麦长势极为良好,信仰能量的涨势更是呼呼直蹿,男爵大人大方地一挥手,让管家把仓库里攒的那点历年陈粮都给翻腾了出来。

  做军粮么,最要紧的是足够的营养成份和保质期,其次当然是成本低,易于携带。

  光是成本这一条,就排除了锅盔、炒米粉、方便面等等好吃好带的品种——圣恩王国不产大米,小麦也极为珍贵稀少,以至于白面包成为了贵族们的专属。

  好在吃惯黑暗料理的士兵们只要能吃饱肚子,也不太在乎什么口味,就算是黑面包上长了蛆——他们也只会乐滋滋地喊一声:哦!神灵啊,多谢您赐予的肉食。

  然后,把它们当作馍夹肉吃。

  为了利用好现有的粮食,并且能让自己出征的将士们不要饿肚子去抢别人,男爵大人真是费尽了心思。

  结合键盘专家们脑洞大开的馊主意和真正大V专家们的建议,匆匆试了十几种配方,凑合着弄出了两种干粮。

  一种是改良炒粉,原料是豆子和燕麦、大麦,以及动物内脏,统统煮熟烘干磨成粉,在铁模子里压制成一块块压缩饼干似的干粮。

  干吃是没法干吃了,这玩意简直比石头还硬。但是砸开一块,放在木碗里泡上水,过不了多久就能变成带点咸味的糊糊,顶饱又好带。

  另一种干粮,则是风干肉。

  骑士们从男爵大人的林子里打了一只鹿,四只兔子,外加一窝野猪。

  男爵大人让人把它们全部切块切片,并且极为大方地贡献了自己两年陈的胡椒和发黑的生姜等香辛料,加盐刷油,微火烘干。

  这种风干肉制成的那天晚上,为了争抢试吃名额,一向民风淳朴的牛屎屯发生了七起斗殴事件。

  最终,生气的男爵大人把珍贵的试吃名额统统给了孩子们。

  小跟班艾瑞也有幸成了其中的一员。

  “味道怎么样?肚子会不会难受?不好吃赶紧吐出来啊!”

  男爵大人守在一边紧张兮兮地问,生怕把孩子们吃出个好歹来。

  虽说他们都是从小吃惯了黑暗料理,偶尔能吃点肉简直当过节,更加没听说过当地人因为吃香料煮的肉吃坏过肚子。

  可那些放了几年的劣质香料,陶舒阳实在不敢保证质量啊!

  艾瑞眯起眼,紧紧地咬着肉干,腮颊鼓起两个包,他珍惜地慢慢嚼着,一丝口水都不肯漏出来。

  灰色的眼眸亮晶晶的,简直像是星星的碎片掉进了美丽的湖水里,闪闪的。

  他咽下最后一丝肉干,严肃地摇摇头,极为难得地发了声:

  “太……”

  “什么?太咸了?还是太硬?会不会有怪味?”陶舒阳急急问。

  艾瑞摇摇头,认真地回答:“不。是太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