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玄幻奇幻>假孕兔子揣崽碰瓷>第31章 墙角(三更)

  (三十一)

  “真的真的, 本座已经将他驯服调.教成了本座的奴隶!”

  沈洱见他不信,一条条列举出来,“本座让他叫主人,买梅子吃, 还把梅子核吐在他手心, 让他去给本座打洗澡水,做饭, 当本座的工具, 他都乖乖照做不敢有任何怨言……”

  可无论沈洱如何解释证明, 唐小书压根不相信。

  那顾明昼是何许人也, 从三百年横空出世以来,修真界就流传着一个传闻, 此人性情极其冷血无情。

  有人言, 曾有个不知死活的大邪热烈求爱过他,那大邪挖出了九千九百九十九只婴儿心肝,声称要用这些心肝助他踏上飞升之路, 与天同寿。

  顾明昼听完只是淡淡笑着, 佯装答应, 却在对方激动喜悦之际, 用长剑毫不犹疑地贯穿了那大邪的心口,剑气很快将大邪荡碎成烟尘,天地间都回荡着她灵魂的悲鸣。

  用尽最后一丝力气, 大邪恶毒地诅咒了他。

  唐小书得知这传闻时, 顾明昼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剑修, 他也只当玩笑话听了听笑了笑。

  可没成想, 三百年过去,这玩笑话竟落在了他家尊上头上。

  倘若是普通人类, 性子老实,尊上喜欢便收了做男宠玩玩便是,可顾明昼这种心思深沉、冷血无情之人,怎可能为尊上所用?

  他下意识以为沈洱所说的奴隶,是把顾明昼当成了男宠。

  唐小书想到先前那大邪惨死的下场,再看向面前天真无邪的沈洱,长长悲叹了声,像老父亲般,伸出手,将沈洱的额发别至耳后,“尊上,顾明昼绝对不是你我能够轻易拿捏之人,即便他现在对你百依百顺,可难保有一天,万一他对养孩子过家家这种红尘俗事失了趣味,必定会对你和小主子痛下杀手啊。”

  他自认自己顾虑得没错。

  他活了有千年了,看遍了千年俗事,人间丑恶的一面,有时比大邪妖魔更加可畏。

  说到底,大邪就是人类与妖魔恶念凝聚出来的东西。

  他不愿沈洱与虎谋皮,万一失手,再落得一个惨痛收场。

  沈洱抿了抿唇,他不是不明白他所说的道理,只是,在左右护法和军师的庇护下太久,他已经快不知道如何独自生存了。

  这次能够降服顾明昼,是沈洱觉得自己独立做成的第一件大事。

  如果不是意外有了超坏,兴许他现在也见不到左护法,而是还在扶风山被封印着。

  况且,顾明昼发过天道毒誓,要一辈子当他的奴隶走狗,有天道管着,自然不会不听他的话。

  沈洱现在对顾明昼还是很放心的。

  他拍了拍唐小书,低声道:“你不必担忧,本座知道你是为本座好,一切安心,待见到军师之后,本座再问问军师的意见。”

  从前在扶风山,都是军师帮着他出主意,虽然沈洱觉得自己也很聪明,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军师就是比他厉害,甚至在他心里,军师和顾明昼的心眼一样多到可怕。

  三百年前,他被顾明昼封印的那一天,军师恰巧有事离开了扶风山。

  当初但凡有军师在的话,沈洱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被顾明昼轻易封印。

  “尊上千万不要!”唐小书想也不想便打断他,额头冒了些冷汗,无比严肃地开口,“这个孩子,万万不能被军师知道。”

  沈洱不解:“为什么?”

  小超坏很可爱的,军师若真对他忠心耿耿,自然也会喜欢他的孩子,唐小书明明刚说过军师不会背叛他,怎么这时候又自相矛盾?

  被他质问,唐小书面色复杂,他张了张口,发觉自己不知该如何解释,深吸了一口气,低低道:“大邪的力量是代代相传的,一旦下一代出世,上一代的力量就会渐渐变弱,下一代的力量则会变强。军师如果知道您生了孩子,为了您的邪力,一定会想办法让您把孩子除掉的。”

  闻言,沈洱微微怔忡,他摇了摇头,“本座不要……”只是想象到那个场面,他的指尖便抑制不住地开始颤抖,“本座才不要听他的,就算他是本座的军师,但他没有权利管本座的孩子!”

  唐小书缄默不语,仿佛已经看到了那一天的到来,他伸出手,从怀里取出了一块泛着浅淡金光的耀眼玉石,递进沈洱的手心,“尊上,这是小的的本命乾玉,只要把这块玉戴在小主子的身上,任何魔族都绝对无法近他的身,即便是军师。”

  和沈洱不同,唐小书是上古邪兽烛龙的后裔,传说烛龙可以控制昼夜的交替,他体内有两块本命玉,一块乾玉可如长昼抵御邪祟魔气,一块坤玉可如长夜吸纳阴暗恶念。

  他平日里并不怎么用这块乾玉,没想到如今倒在这种时候派上了用场。

  不过这块玉一旦摔碎,他也会元气大伤,生命垂危。

  “这东西对你很重要,本座不能要。”沈洱推拒回去,眉头紧蹙,“你放心,本座会跟军师好好说清楚,他侍奉本座多年,一定能理解本座。”

  “尊上拿着,”唐小书却不由分说将那块玉塞进了沈洱的掌心,“小的一条贱命死便死了,尊上若出了事,小的九泉路上也不能阖眼。”

  沈洱接过那块玉,只觉得足有千斤之重,沉甸甸的,是信任的重量。

  他抿了抿唇,低声道:“本座回来让小超坏亲自还给你。”

  唐小书淡淡笑了声,“尊上不必客气,小的在尊上还只有小超坏那么大时就发过誓,愿为尊上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他们从小抚养沈洱长大,说是手下,倒更像亲人一般了。

  沈洱眼眶热了热,转过身去,忍住感动的声线,叉起腰来,“本座走了,这次一定要在魔族把三百年的恶念全吃回来,本座要成为最强的大邪!”

  唐小书立刻鼓起掌来,激烈捧场:“好!”

  望着已经长高抽条的背影,唐小书温柔地笑了笑。

  尊上真的长大了。

  他想。

  如果军师看到……大抵也会感到宽慰吧?

  *

  “超坏,乖……”

  在沈洱离开后,还没半刻钟,小超坏就像感受到最喜欢的爹爹不在身边似的,对着顾明昼又哭又闹起来,甚至还撒了一泡尿以示抗议。

  顾明昼无奈地给他换了一遍尿戒子,又抱着小崽好说歹说地柔声哄了半天,小崽还是一直哭个不停。

  就好像,只要他一抱崽崽,崽崽就要哭。

  错觉吧。

  一定是错觉。

  在他第三次抱起小崽听到小崽声嘶力竭地哭嚎时,顾明昼认命了。

  他把小崽搁在柔软的床榻上,俯下身子,紧紧盯着他,质问:“为什么不喜欢我?”

  小崽哽咽两声,胡乱挥着小手,在他脸上啪叽拍了一下。

  “好啊,还敢打我。”顾明昼被小崽的动作可爱到,没忍住在他额头亲了一口,“你越讨厌我,我越要收拾你。”

  他所说的收拾,便是不顾小崽的意愿强亲了一口。

  小崽不知是能听懂他的意思,还是被讨厌的人亲了的缘故,哇地一声又哭了。

  顾明昼百思不得其解,冤枉极了,“为什么独独这么讨厌我,分明我也是你爹,给我个解释。”

  小崽嗷嗷地哭着,顾明昼心疼起来,连忙用帕巾给小崽擦干净鼻涕和眼泪,柔声轻哄,“好好,我不挨着你,爹错了,爹有罪。”

  简直跟兔子一样,不愧是亲生的。

  大小兔子都得人柔声细语哄着才行,两个坏蛋。

  他无奈感慨了声,“哎,改天非要连你爹一起收拾了。”

  沈洱回到顾明昼的住所时,恰巧听到的就是这句。

  兔子(警觉):?

  什么意思,这话是什么意思?

  顾明昼居然想要连他带崽一起收拾??

  “怎么不进屋啊?”苏卿言跟在他身后,刚要进门,就被沈洱一把拦在了身后,死死捂住了嘴。

  苏卿言唔唔两声,挣扎失败,干脆放弃了抵抗。

  嗨,没事的,已经习惯了,他就当什么都没听见,什么都不知道。

  可即便兔子极力掩藏,顾明昼耳力极广,一瞬便捕捉到了门边的动静。

  他暗笑一声,知道是有蠢兔子和笨师兄在听墙角,仍然毫不在意地继续对面前的小崽道:“你爹真是跟你一样,本来最近我觉得他变得又聪明又厉害,心地还愈发善良,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让我现在很是崇拜钦佩他。可是今天他居然说想去魔域,一定是又打算吃恶念,你说他坏不坏?”

  小崽呜呜两声,又赏给他一个轻轻的小巴掌。

  房门外,沈洱怔怔地听着,原来顾明昼这段日子对他突然变得百依百顺,是因为顾明昼觉得自己和以前不一样了,变聪明厉害,还心地善良了。

  他真的有变吗?

  沈洱懵懂地摸了摸自己的侧脸,没有感觉到任何变化。

  但是顾明昼的话,却像在他心底种下了一颗小小的种子,让他渐渐有种奇特的感觉,

  ——他有点想,让顾明昼发自内心深处的崇拜臣服他,届时唐小书肯定就不会再说他没能拿捏住顾明昼了。

  只是想到这个可能,他就隐隐激动了几分。

  顾明昼捏住超坏那只胡乱挥舞的小爪子,低笑着继续道:“而且如果他要是一直善良下去,不再吃恶念,做坏事,我一定会更加崇拜他,甚至……”

  他顿了顿,悄然用神识探察了一番墙角的兔子还在不在。

  而墙角边,沈洱已经急了。

  甚至什么,快说呀?

  甚至什么!

  真是的,最讨厌卖关子的人了!

  良久,感受到兔子和苏卿言都还在,顾明昼微不可察地轻吸了一口气,似是做出了什么重要的决定。

  他按耐下渐次急促的心跳,在小崽额头上落下一个轻如羽毛的吻,哑声开口,

  ——“甚至,我会喜欢上他也不一定。”

  刹那间,沈洱怔愣在房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