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穿越重生>黄金为君门>第104章 爱成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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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此次大意失精,怀枳当然不忿,立意要找补回来。两人的衣衫横竖都已揉皱,便披在地上裹着二人,交缠摩挲,昏天黑地。累到二人都筋疲力尽,无法清理也就不清理了,拿衣袍当被褥一裹便睡,倒比未央宫中高床之上还要睡得香甜。

  但怀枳心中端了太多事,不过盹了两个时辰也便醒来,帐外尚未鸡鸣,营地里仍是安安静静的。有一刹那,他恍惚地不知自己身处何地,心窝里既沉且暖,一低头,见到怀桢睡得乱糟糟的脑袋,才忽而想起。

  自己将万事都丢下了,才换得这一个金玉温柔的弟弟。于是只觉得这个弟弟处处都是好的,美的,即令满身汗渍精斑,那起伏的呼吸被他一抱,也散出许多鲜花样的秘密。他将自己亵衣描银线的袖子翻了几折,用尚且干净的白绢蘸了些隔夜的水给怀桢擦了擦脸,又探进怀桢衣裳里给他擦背。

  他从小就是这样照顾弟弟的,动作熟极而流,没有分毫邪意,怀桢连气息都不曾乱,仍旧睡他的大觉。怀枳一面觉得弟弟天真可爱,到了他怀里便什么心机都不再管,另一面又感到危险,想弟弟如此,自己就无论如何不能贪睡了。好像自己宵衣旰食,其实也不过是为了守好弟弟。

  怀枳的手指碾着绢布继续向下,滑过怀桢的腰窝,轻拍拍那昨夜揉红的屁股,将一只大腿捞在自己胳膊,小心去清理昨夜的痕迹。穴口微张,精液涌出,好似怎样都流不尽,连怀枳自己都吃惊,胸臆中生出不无满足的笑意。待清理干净了,给弟弟披上旧衣裳,尽管也带些脏,但那一张脸庞脆生生坦荡荡,宁静地闭着眼,仿佛未开的鲜花外种了一圈脆弱的篱笆,不能挡住什么,反而适足以招蜂引蝶。

  他望着望着,像要发痴,外间却忽然传来几下急响又顿住,像是兵士的铁靴来来去去,伴随着压低声音的命令。怀枳猛一警醒,侧身细听,帘外晨光熹微,只听见几声“大事不好”,但后头的话又隐没在呜咽的风雪声中了。

  他心头微沉,拿过一边自己的外衣便要起身,却忽然被拉住了手腕。

  怀桢不知何时已经醒来,像那一圈篱笆被推开,笑盈盈的鲜花也绽放了。他一手搭住哥哥的肩,一边一拱一拱地爬到了哥哥身上来,还是噙着那一抹不怀好意的笑。

  “乖小六儿。”怀枳喉咙一滚,凝视着他,着了迷地感叹。但立刻他就察觉出怀桢打着什么算盘——小家伙原来是晨勃了,正在他大腿上前前后后地蹭呢!

  怀枳又气又笑,但着落到最后还是笑,往怀桢鼻梁上亲了一口,揽着他起来,又加深这个吻。

  营帐之外,风雪稍停。

  却有一丛接一丛的火光,在不同兵营间猝然亮起,飞快地延烧起来。

  *

  昨夜北风凄厉,夹着纷纷的雪霰,十里外敌阵的动静听不清楚,只能靠多布斥候传消递息。钟弥受俘多日,一朝得势,先就洗了半个时辰的澡,才到主帐书案前来。方桓、柳晏虽然横死,但有几员副将活了下来,将这段时日的文书舆图都搬来给钟弥查看。

  钟弥的手中始终没放开那一方天子行玺。天子在传国玺外,共有六玺,皆白玉为底,螭虎为纽,平素藏于尚书,不由天子亲掌。钟弥想,恐怕是梁怀枳一向独断专行,事无大小皆自决之,以至于要随身带一方玺作为印信。这倒便宜了自己,他将玉玺绶带缠在手掌上,朝空中掂了掂,还好奇心起用牙齿咬了一咬。

  应当是真的。他心情大好。

  钟弥一只手攥着玉玺,另一只手在文书堆里挑拣几番,对当前情势了解了大概,又传副将问话。问着问着,心中总觉不妥,又将那一摞文书抱来,从头到尾地仔细验看。忽而他想明白了什么:“方小子声势浩大北上,反将小太子扔在后方,首尾不顾,腹背受敌——若不是有齐王应和,他敢这样做?”

  副将尴尬道:“事涉机密,方将军、柳将军不曾同我们细讲,只说到了此地,先分两部,一部六万,应对那个阉人,另一部两万,赶来救您。”

  “他倒是自信,齐王麾下不过数千,不还是将他那两万大军杀得七零八落?”钟弥冷笑着捋捋那所剩无几的胡须,心中已想明白了:“齐王是借刀杀人,让方小子灭了留芳给他腾出地儿,或许他们早就谈好了……”

  副将似懂非懂地睁大眼睛:“您是说,方将军同齐王……?可是方将军就是齐王亲手杀死的呀!”

  “所以他死不瞑目啊。”钟弥笑叹口气,“齐王何许人也,怎可能屈居人下。一见御驾亲征,情势倒转,便要杀了方小子表忠心。不过御驾所以亲征,也正是不信任他,齐王自己恐怕也明白。”

  副将道:“眼下看来,齐王这招是奏效了——皇帝如今是彻底信任他了,江山社稷都能不要,未战先降,这是要丧尽天下人心!齐王再多智又如何,还不是给您做了黄袍!”

  “你说得对。”钟弥拇指搓磨着那一方玉玺,很是志得意满,“如今这皇帝已不是皇帝,齐王也不是齐王了,哈哈!”又道,“那两人可看管好了?”

  “是,他俩的帐篷安在绝难偷逃的位置上,门外轮班把守。”

  钟弥想了想道:“得将他们分开。我去同梁怀枳谈一谈。”又吩咐卫兵:“更衣,取铠甲来。”

  那边厢乍看是哥哥宠弟弟,弟弟恋哥哥,兄弟俩亲密无间,不将天下放在眼里。实则钟弥看出来,兄弟俩都是将握刀的手放在背后罢了。这样大的空隙,不趁机撕一把的是傻子。

  副将、卫兵各自领命出帐去了。钟弥对着铜镜端详半晌自己的样貌,脸色瘦黄,胡须稀疏,尽管洗过了澡,但穿着旧的胡制皮袍,仍显得风尘仆仆的,像在这世上劳劳碌碌很久了也没得到过什么,方才的得意渐渐被压下,而浮起来的是空虚。

  他闭了闭眼,抓着玉玺又叫:“人呢!取铠甲来!”

  穿上铠甲拿上刀枪,他就该不一样了。

  帐帘掀开,两名卫兵一个捧着新制的兜鍪,一个捧着水盆水碗毛巾牙盐等物,恭恭敬敬地在角落站定。钟弥先拿起水碗“咕嘟咕嘟”地漱了下口,又洗了把脸,一边伸手去摸那兜鍪,问道:“军中还有新的铠甲?”

  那捧铠甲的卫兵个子更高,戴着一只奇大无比的头盔,几乎盖过了眼睛,嘴唇抿成一条线,似乎不知如何答话。是他旁边的卫兵接过话茬:“将军有所不知,这原是打给齐王——梁怀桢的见面礼。”

  此人声音清脆如嫩笋,不像当兵的,倒像唱戏的,钟弥闻之皱眉,也不知方桓这军队鱼龙混杂,都募了些什么人进来。听着又想齐王身形瘦高,若在过去,自己是肯定穿不下,如今饱经磨难瘦得愈像一个老头儿,倒是可以一试。于是立在镜前,双臂展开懒懒地道:“更衣吧。”

  那不说话的卫兵将托盘放在了一旁的案上,先将顶上的铁盔放到一边,捧起铠甲要抖开。不料那亮银的光哗啦啦地一晃,一把匕首突然从底下探出,便要刺进钟弥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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