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摇滚情歌>第3章 认错人了

  【对,陆晓天被认错,然后带走了】

  史铮哧了一声,心说,你拉皮条还能再不敬业一点吗?这能找得见才有鬼了呢!他让张群把他的吉他带走,自己则准备去散根儿烟。

  一路往外挤,一路被人叫名字拍肩膀,他被人拉了一把,回头看见一个个头儿到他肩膀的姑娘睁着一双大眼睛对他笑,他很随意地点了一下头,没等对方开口,就抽出胳膊继续往前挤。他没去猜想究竟哪个是吴昊说的人,只按照自己的喜好在人群里乱瞄。

  陆晓天借着身高优势,从一众脑袋顶儿上目视史铮溜着边儿要出去,他激动啊,恨不得多看他男神一会儿,不,一眼也行,于是就从另一头儿跟着也往外挤。

  他看见史铮出了木门就被几个人围住,男人歪着嘴角,说了几句什么,接过笔在CD壳子上签字,可距离太远,他分辨不出男人此刻脸上带着的情绪。

  陆晓天没有凑得太近。这不是他第一次来听阵痛的现场,也不是第一次这样远远地望着史铮。

  有一种心情叫近乡情怯,使得陆晓天不敢上前,他虽然平时一直表现得粗俗又浪荡,实际上心里却总感到自卑,他想从他爸那要的不多,不过就是一点陪伴,可无论怎么表现,都没能得到回应,所以他更不敢跟外人要求什么。17岁的他用不屑与愤怒做成外壳武装了自己的自卑,可面对史铮时,那层伪装出来的东西都消弭了,真实又柔软的他赤裸裸地暴露出来。

  失去了无差别攻击性的他觉得自己就这样远远看着就行,他和他男神的交流靠音乐,史铮要说的话在音乐里已经说清了,而他也听懂了,这就够了。

  史铮咬着笔帽在签字,听见门里有人喊“赵伟!赵伟!”瞬间感到周围的人少了一半。说不酸,那是没可能的。他抑止不住的想“爷们儿去迷笛住树村的时候,丫还穿开裆裤呢!”,转念又想起今天唱得歌都是七八年前写的了,心里就十分怅然,他想要写更多更好的歌,可许久都没有觉得满意的作品了,对于创作者来说这是一种难以摆脱的痛苦。流俗来取悦大众,还是坚持自我孤注一掷,平衡点到底在哪里?

  史铮呢就跟他的歌一样,以感性且充满洞察力的目光去审视周遭的一切,然后用粗野又狂放的方式表达出来,所以人也是个混杂了细腻与粗糙的矛盾体。

  签完字,他就推脱拒绝了那几个人想多聊一会儿的话头儿。点烟的功夫儿从人缝儿里他看见了朱红色大门另一边有双被黑色破洞裤裹着的又细又直的长腿,沿着被扎进马丁靴的破裤子往上瞄——明显是拿T恤手工剪出来的黑色背心儿上是kiss乐队的logo,毛茬茬豁开的袖洞儿里伸出两条白花花的胳膊,圆润的手腕儿贴着裤缝儿,发红的手尖缠着裤子裂缝上断开的帆布线一边抠还一边拽。“高,白,穿kiss。”史铮默念了一句。再往上看……他心里叹服了一声:吴昊啊吴昊,你丫也有不瞎的时候啊!

  陆晓天看见史铮一边说话一边狠狠嘬了几口烟,也不等抽完就踩熄了,然后那个男人就拨开人群,忽然向自己走了过来。

  几秒钟的事儿放了慢镜头似的,男人直勾勾到了他眼前,不由分说拉起陆晓天的手就撒丫子跑了起来。陆晓天被拽得转了个圈儿还趔趄了一下,一头雾水的跟在史铮后头。留下费乐独自飘零,眼看着183的陆晓天被比他还高出一个脑袋顶的阵痛主唱拉着狂奔远去,这才想起来大喊道:“天儿!天儿!你嘛去!”

  陆晓天觉得史铮约莫是认错人了,但那只拉着他的温热手掌和耳边呼呼的夜风让他脑子里响起了一段带有飞翔感的慢板吉他旋律。人群被远远甩在身后,只有他们俩在路灯的晕黄里,被北京初夏温暖又干爽的空气包围,往未知的地方跑去。

  跑了有一站地,史铮终于停了下来,他呼哧带喘地弯着腰,好一会儿没说出话。陆晓天就跟着一起喘,也不吱声儿。

  “去哪?”史铮直起背看着陆晓天,他随手蹭了一把脸上的汗,完全不在乎脸上还有没卸的残妆。

  “......”陆晓天心想,这都脸对脸儿的说话了,还没发现认错人了吗?这是近视1000没戴眼镜吧?

  “你不说话,就我定啦!那就脏街!”史铮边说边伸手拦出租车,然后忽然回头问道:“欸,你叫什么?”

  敢情这人还真是随便拉了一个不认识的就跑......陆晓天嘿嘿笑了两声才报出名字,他男神看着就不是个正经人,可众里挑一选了他陆晓天一起夜奔,真是意外的幸运。陆晓天傻笑着问:“既然要打车,干嘛要跑?愚公移山那边不好打车吗?”

  “因为穷。从这儿打车去脏街,刚好起步价儿。”史铮满不在乎地回答。

  摇滚圈里,穷不算是一个贬义词,因为穷是地下摇滚乐队的常态,虽然大家都想有更多的听众,但穷且坚持着,才是他们所追求的那种不屈服的精神,所以在这群小众的鄙视链里,穷酸的地下乐队要比已经商业化的流行摇滚乐队更值得尊敬。

  陆晓天就是喜欢史铮的这个劲儿,多少人走上了这条道路,能像阵痛一样坚守10年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史铮有他想要却没有的勇敢。

  他被推进出租车后座儿,史铮也挤进来,跟师傅说了声“3.3”,然后就一歪靠在陆晓天身上了。陆晓天闻到一股混着烟草味儿和汗味儿的雄性荷尔蒙气息,皮肤接触的地方粘糊糊的,两个大高跟儿挤在狭小的后座里,他被史铮压得倒向另一侧车门,腿也别着,却不觉得讨厌。

  3.3是三里屯酒吧街南头的一个商场,陆晓天以为史铮这是要带他去酒吧,结果他们下车以后沿着到处挂着电线的脏乱街道一路往北。陆晓天以前混工体北门的酒吧,对这条位于三里屯酒吧街西侧一楼之隔的后街只是听说过。大家都叫这里“脏街”,名字听着难听,在很多人心里却是爱称,说这里藏着许多只有熟客知道的小店,没有店家呼喊拉客,只有熟人相遇的会心一笑。

  史铮在街口儿的走私烟摊儿买了一包红万,走两步又弄了两根老冰棍儿。陆晓天接住乳白色的冰棍儿,舔了舔,嘬出一嘴的奶甜,他跟着史铮在人满为患的小街上慢慢挪,无视了群魔乱舞的“青年”无视了人头攒动的“局”,往西一转进了居民区狭窄的小巷,最后一屁股坐在了露天烧烤摊儿的小板凳儿上。

  “老孙!老规矩,来两份儿!”史铮熟念地喊了一嗓子,还自己去炉子边搬了一箱啤酒过来放在矮桌下头。他用一次性筷子就干净利落地开了一瓶啤酒,递给陆晓天,自己那瓶则打开就先吹掉了一半,然后长出一口气,才想起来应该先跟陆晓天碰一下再喝。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