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异能>英灵时代,十连保底>第八百八十九章 鸡汤一碗,家妻一位(7k2)

白榆醒来时,看见的是陌生的天花板。

放开精神感知,附近应该是在一艘船上,有水流声。

伤势……倒是不轻。

这陷仙阵的确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强横,能直接破开自己的圣域。

外伤不是最为严重的,毕竟有涅盘法在手里,比较严重的是侵入肺腑内的毒素……

后世的封圣大多不太喜欢用毒。

一方面是毒药相关的知识被严格控制和保存,另一方面是毒药的研究已经被悬壶司兼并了,通常用来研究药理,已经不再有专精于这方面的人才。

但在五百年,毒这东西对于江湖人可是相当常见之物,若是一个不慎,即便是大宗师也会被毒药放倒。

普通的毒药对封圣的作用不大,但如果侵入肺腑之间,哪怕是封圣也会感到不适和难受。

白榆尝试运转真气将体内的毒素拔除掉,稍稍运气,立刻喉咙一甜,侧过身,喷出一团黑血。

虽然看上去是吐血了,但那种胸中闷气的郁结感却是消散不少。

身体中毒倒是不要紧,只要心脉这一部分有着芬妮帮忙看护着,就不怕剧毒攻心。

加上有涅盘法,白榆寻思着即便放着不管,凭着自愈能力,最多半个月也能恢复个七八成。

屋子内的动静引起了外面的注意。

房门被推开,很快一道身影走了进来,将白榆按回床铺上。

“你怎么不好好躺着?乱动伤势还会继续加重。”

凰栖云手里捧着木盆和毛巾,说着低头看向床边的一处黑血,脸色更是一变,她咬了咬牙,想说什么,欲言又止。

“我们这是在哪里?”

“长江,马上快到江南了。”

“我睡了多久?”

“昏迷了两天一夜,你中了很深的毒……我正要带你去见医圣,明天应该就能抵达。”

凰栖云将毛巾浸入水中,拧干后递到白榆嘴边,抹了一下。

“唔……你动作温柔一点可以吗?”白榆舔了舔牙齿,这样用力的擦一下,牙龈都一阵生疼。

“我……”凰栖云擦拭着血迹:“我没学过照顾人。”

白榆看了眼自己的身上:“我的衣服是你帮忙换的?”

凰栖云不是很想回答这个问题,理不直气也壮的反问:“你很介意么?”

“这倒是没有。”白榆摇头:“我还没那么小气,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反正我也不吃亏。”

“你最好是这么想的,我还是第一次给男人换衣服!”凰栖云侧过脸看向窗外说:“我只是帮你换了外衣……伱的衣服已经洗干净了,就放在柜子里,需要之后再穿……对了,我还要帮你换一下身上的绷带和药物,你自己方便来吗?”

白榆扶着床边吃力的坐起身:“我试试。”

见到他那慢吞吞的动作,凰栖云原本小小的羞涩和不耐也烟消云散了。

终究还是愧疚心占了上风。

“你还是趴着吧,我来帮你上药……”

“你确定可以?”

“又不是第一次了。”凰栖云说:“其他人帮忙我也不放心。”

白榆从善如流的躺下,这种体验倒也算是第一次。

过去受伤全都是自己扛着,什么外伤内伤都是红瓶治好的。

没什么是一瓶果粒橙治不好的,如果实在不行,那就坐个火。

他现在也是一样,要恢复过来只需要短短一两天就够了。

但如果真的恢复这么快,反而不方便拿捏凰栖云。

这也算是意外之喜吧?

真是没想到自己受伤后,她反而变得温顺了许多,抗拒性肉眼可见的下跌了许多,连好感度都涨到了友好层次,甚至隐隐还有些超出。

白榆躺在床上,自己看不到自己后背,但其后背的狰狞伤口十分清晰,特别是横贯而过的刀伤以及腐蚀痕迹,看着颇为触目惊心。

上药时,凰栖云分外小心,先是均匀的铺上一层药粉,然后再用水泡过的药膏将其匀开,直至它凝固为止。

最麻烦是在于揭开之前已经凝固的纱布的过程,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

白榆整个过程当中保持着一声不吭。

但凰栖云还是看到他额头多了一层密集的汗珠,默默攥住了拳头。

白榆给她的印象更多停留在一名风流不羁的世家公子的形象上,很难被当做纯粹的江湖人来对待,其个人气质就不像是普通人,言语轻佻且狂傲,也不是那么恪守君子礼仪,确实像极了狂生;

但现在这幅躺在病榻上沉闷着一言不发的模样,又让她联想到了《风雪长刀夜》一书中写过的主人公将领,一身傲骨,泪不轻弹……具体内容已经忘记了,倒是有个情节记忆犹新,那位主人公身中埋伏后,前胸后背中了二十四箭侥幸未死,他让人把箭头从伤口中剜出来,用重约十斤的箭头打了一把刀,那把刀名为‘二十四会’,正对应了一首词牌名。

书中的那位将军便是能文能武的全才,在她十多岁时最好的消遣便是看书和畅想书中的经历和人物的爱憎离合。

此时看着白榆,凰栖云忽的有一种仿佛书中人物来到眼前的错觉。

她冷不丁的问:“你会用刀吗?”

白榆这边疼的头皮发麻呢,正在削弱自己的痛觉感知,听到这句无厘头的问询,也没怎么想便回道:“当然会……和我的枪法差不多,也就勉强是天下第一的水平吧。”

凰栖云眼睛亮了亮,说:“能让我见识一下?”

“现在指定是不行了。”白榆摇了摇头:“已老实,求放过。”

“我不是说现在……”凰栖云压下那些繁杂的情绪,跳过了这个话题,继续说道:“这些都是外伤药物,不能缓解中毒的情况,调理需要去找医圣。”

“你的情况呢?”白榆顺口一问:“你不是也中毒了么?”

“我的程度比你轻很多,放了点血就没事了。”凰栖云端起水盆,走向门外:“你还有闲心担心我?好好养着你自己的伤便是,别多说那些没有用的话!”

房门被关上了。

白榆整理了一下衣服,流畅的坐起身来,自己倒了一杯水,看向窗外。

离开了房间后,凰栖云来到床上甲板,将污水倒入河流当中,看着岸边微微走神。

……他居然真的在关心我,而不是担心自己的生死。

……明明自己受伤那么重,却没多问两句,甚至不怀疑我没有在骗人。

……真是疯了。

她捂着头,低声重复了一遍:“真是疯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凰栖云知道也见证过生死与共的江湖侠侣,也见证过白首偕老的平凡爱情,她知道那些都是存在的,但也清楚爱情的来之不易,她知道所有情感的付出都是寻求同等的回报。

她相信爱情的存在,但不相信它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也从不认为自己需要爱情。

如若是十五岁的自己,会无比渴望有这样一个人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哪怕只是短短的瞬息,只要曾经惊艳过自己的青葱岁月便是人间绝景。

可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青涩天真的女孩了……

即便真的有这样一个人来到跟前,她也不会第一时间伸出手,而是怀疑、质问、抗拒、畏畏缩缩。

成年人会怀念年轻时候的勇敢无畏,那时候负担很轻,总觉得能够轻易的扛起梦想的重量,可是人生走的越远越漫长,背负的重担就会越来越多,哪怕曾经的梦想变得触手可及,也会不再敢伸出手去碰触。

凰栖云开始有些担忧和害怕了。

患得患失的模样,也许还不如十五岁时的自己勇敢。

她还不确定,这自称求凰的青年是否是她年少时的梦想……她更希望他不是。

如果他真的是,那么凰栖云就要面对一场选择,是抛下过去的梦想和唾手可得的幸福人生,还是抛下自己对被至亲杀害抛弃的仇恨……

前者她曾经梦寐以求;后者是支撑着她走过五年的凄惨悲凉人间沧桑的原动力。

不论抛弃哪一方,都会让她永远埋葬一部分的自己。

这无疑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题。

而此时此刻的凰栖云并未意识到……她只是沉浸在那种被人关心而产生的不自觉窃喜中,同时也因为自己感到高兴窃喜而心生郁闷,暗暗叹息自己的软弱。

复杂的心情中,凭栏眺望。

原本这样也就罢了,偏偏旁边有几个不长眼的书生见到了凰栖云的容貌惊艳,便生出了结交认识的想法,在一旁吟诗作对,还有意无意的抬高音量,卖弄文采吸引注意。

这让本就心情复杂的凰栖云直接烦躁加倍,在别人没看清的情况,抬起手将三个附庸风雅的文人给丢下船去,连带着书箱行囊一同给扔到岸边水域,然后拂袖回了船舱屋内。

走到一半,凰栖云步伐稍缓停顿。

因为她只开了一间房。

即便不想,回去也得碰上白榆。

为了保证白榆的生命安全,她没开第二间房,就在房间内打地铺,两天一夜都没怎么合眼,毕竟封圣修为在身,也看不出疲惫和异样,她也不打算用这个来邀功,更不觉得这点小小付出就值得起自己的两条命。

她在想……既然对方醒了,是不是该再开一间客房住着?

虽然已经住满了人,但不是什么问题,她随时可以再丢几个人出去,为自己腾出空间。

思索了片刻后,她推开房门,看向正坐在窗户边的白榆,见到他居然起身离开了床铺就皱眉道:“你……”

“噗……”

话没说完,白榆就是一口血喷在江面上,白浪染上一抹黑红色又迅速淡化。

凰栖云快速走近,抬起手,又不敢碰,想扶一下,又迟疑着:“你,你还不去躺着?”

“我还没虚弱到必须躺板板的程度,吐吐血,舒服些,在这儿待着,也不麻烦你继续拖地板了。”

白榆擦了擦嘴角,神情平静。

“擦个地板算什么。”凰栖云忍不住抓住他的肩膀:“你快回去躺好……万一伤势加重了,你真不要命了?”

白榆回过头,脸色苍白的笑道:“是在担心我吗?”

‘我巴不得你死了才好,这样也不用报恩了’……

本以为她会这么回答,但女魔头犹豫了三秒后,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轻轻的‘嗯’了一声。

……哦呼……

白榆微微惊了一下,刚刚这只小刺猬的刺是不是软化了?

觉察到白榆惊异的目光,凰栖云的神情又是一变,恶狠狠道:“你躺不躺!非要我把你绑起来?”

“躺平,这就躺平。”

这嗓音,奶凶奶凶的。

凰栖云哼了一声,然后拿了木盆放在床边:“待会儿想吐血就吐盆里吧……你两天多没吃东西了,有没有想吃的?”

“这船上有什么卖的吗?”白榆躺下,顺口一问。

“只有馒头、咸菜之类的……”凰栖云说:“你只需要说你想吃什么就是,我都可以给你弄来。”

以她的境界,下水摸鱼、上天摘鸟都是随手一为。

白榆也是有些饿了,说道:“那就给我下一碗面条吧。”

听到这个要求,凰栖云眉头舒展,换成其他菜她没把握,但唯独几种面食很擅长,从小在凤凰台长大的她也不是锦衣玉食的公主,洗衣做饭生火劈柴都会,江湖儿女在生活技能上都点满的。

“好,我这就去给你做一碗鸡汤面。”

大约半个时辰后,凰栖云带着一碗热气腾腾香喷喷的面条回来了。

光是闻到鸡汤面的味道,白榆肚子里的馋虫就被勾起,挑起面条,这面条完全手工制成,却也条条细腻,好似龙须……龙须鸡汤面?

浅尝一口,顿时眼睛一亮。

旁侧,凰栖云坐在一旁,目不斜视的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嘴角不自觉扬起。

她甚至没有问好不好吃……连汤底都要喝完,肯定是觉得美味。

不枉她特意花费时间炖煮鸡汤和揉面拉面了,寻常人根本尝不到这碗面条,皇帝来了都不行,甚至她自己也已经很久很久没下过厨了,今天难得下厨一次。

起初还有些忐忑,但看到对方吃的香甜,心里像是放下了某种负担,心情变得极好。

甚至一时间忘记了忧愁烦恼,忘记了凤凰台,也忘记了姐姐。

原来给人做饭,看对方吃的美味,会是这么开心的一件事吗?

她微微垂下眼眉……她都已经快要忘记了。

“做的真好吃……还有吗?”白榆三分钟就干了一大碗。

“当然还有。”凰栖云炖了一大锅野鸡汤,里面还放入了红枣、生姜、料酒、山参等佐料。

白榆大快朵颐时顺口一问:“你不吃吗?”

凰栖云这才意识到自己还饿着肚子呢,作为厨子居然忘记了偷吃。

便也盛了一碗鸡汤,慢条斯理的品尝着,自己的手艺却尝不出多少山珍海味来。

余光看到白榆化身塔姆疯狂干饭的模样,她也不禁觉得口中多了几番别样的风味。

……或许是因为今天的鸡汤面比以往做的都更好吃更用心些吧。

吃饭对大夏人来说永远是一件大事。

对一个普通人来说,回到家里能有一口热饭热菜吃,就已经是平凡人生里能触及的幸福了。

如果能围在一个桌子旁边互相捧着晚饭聊着天吃着热饭热菜,便是一个家庭应该有的模样。

即便此时两人都没开口,但一人吃一人看。

有股暖意顺着鸡汤的香气在蔓延。

……

一天过后。

船只靠岸。

白榆的伤势没能恢复,但至少走路已经没有了问题,虽然步伐不能太快。

他便拿出了狮心手杖作为支撑,走走停停。

凰栖云一路上照看着,以她的性格本该不耐烦,但一路上颇为循规蹈矩,也没喊打喊杀,也没一走了之。

这倒是让白榆颇为惊讶。

“这有什么?你真以为我行走江湖,遇到不顺眼的就会动手杀了?”凰栖云翻了个白眼,平淡道:“我是个正常人好吗?行走江湖很少与人结怨,不然为何直至不久前凤凰台都不知晓我还活着?”

其实你甚至未必算是个人。

白榆想到了女邪的身份,可此时凰栖云怎么看都算是人类。

或许魔祖划分出的化身,每一个都是不同的,太岁是心脏,而女邪是灵魂,太阴魔域是躯壳……

灵魂本身是否有天生的正邪区分呢?

这个还真是不好说。

白榆倒是不认为凰栖云是邪恶的一方,正是因为他想要赌一波女邪也存在被纠正的可能性,才开启了命运编织来到了五百年前的时间点。

希望结果也不会令人失望吧。

继续往前走,半日后,临近傍晚时分,抵达了一处村镇。

村镇往上走去,便是目标地点,医圣的隐居之地。

一座石碑立于道路左侧,上面用古体篆文写着两行对脸。

——神农尝百草,千古流芳。

——地藏入地狱,恶鬼拜服。

而在右侧的一个石碑上,写着‘百草谷’三个字。

“就是这里了……在这里就是医圣隐居的地方。”

“你确定这里是隐居地点?”

白榆盯着地面上新的车辙问道:“怎么看上去并不算很隐秘?”

凰栖云说:“隐魁应该不敢骗我……而且医圣表面隐居,只是不外出,也还是照样收治病人的。”

白榆问:“就这么进去?”

“那不然呢?”

“应该有些什么规矩吧?”

“放心,隐魁给了我这个。”凰栖云拿出一枚玉佩:“这东西他说是自己做任务的时候得来的奖励,可以换取一次医圣出手治病的机会,用来换他半条命。”

“才半条?”白榆关注重点立刻错开:“另外一半呢?”

“另外一半暂时没要,等需要了再去拿。”凰栖云冷笑:“他敢对我出手,我自然有办法让他后悔。”

进入了百草谷。

这里的确是一处山谷,路倒是修建的很不错,完全不像是隐居之地,刚刚进入百草谷后就能从高处看到一处庄子。

“你对医圣了解多少?”白榆问道。

“不算多。”凰栖云想了想说:“只知道此人姓侯莫字留名,在江湖上名气很高,成名已经超过百年,活人无数,大夏半数名医都出自他的门下,即便是大内御医也是他的徒弟的徒弟。”

白榆皱眉,这么有名的医圣,仅仅是隔了五百年时间,在后世就没怎么听说过了?甚至连着作都没留下来?

他可是丹士协会的荣誉长老,去过几次悬壶司参观,历代着名医者、医圣的画像和照片都会被留在墙上。

白榆又是过目不忘,他很确定自己从未看到过这个姓侯莫的医圣。

这份疑惑也没办法说给凰栖云听。

两人很快就来到了百草山庄之前。

大门紧闭,也没有门房,偌大的庄子显得格外的安静。

在白榆、凰栖云来到之前,也已经提前有了三波人抵达了这里,并留在山庄门外等待着,显然来的目的不只是拜访,也是前来求医。

白榆看向紧闭的大门,疑惑为什么没人过去敲门。

正要走近时,就被一个尖锐的嗓音阻拦在外。

“退下!你是何人,竟敢随意靠近!”

白榆停步定睛的循声看去,在马车旁站着一名身穿大红衣袍的貂寺,是个太监,而且位列不低,虽然没穿宦官的衣服,但这一身看上去就价值不菲,且眼神凌厉,气息不外显,理应是个大内高手。

除了貂寺之外,马车上连个车夫和护卫都看不到,可见此人独自一人就有着护卫马车内要人安全的能耐。

“还未请教?”白榆尝试着抱歉问询。

“尚未到敲门的时辰,别坏了规矩,先来后到,去后面排队。”红衣服的貂寺淡淡的说了一句,便站在马车旁侧不再言语。

白榆看向马车,灵魂能感知到车内坐着个年轻女子。

“看来是朝廷皇室背景。”凰栖云传音入密道:“不要招惹这群麻烦的人……等等吧。”

“你还真是稳健啊。”白榆是真的有些惊讶她居然完全没有动怒和不耐烦。

“你真把我当做见人便去招惹的癫婆娘了?”凰栖云直接掐住他的腰间:“少废话,排队去。”

“嘶,轻点轻点……”白榆吸了口凉气。

两人来到后面,又看到了其他比他们先一步抵达的两波人。

这两伙人也是一者在左边,一者在右。

左边的人坐在椅子上,旁边有七八个家仆,怀里还抱着一名美女侍妾,正张着嘴吃着新鲜的水果葡萄,一股子暴发户有钱人的味道扑面而来。

太符合刻板印象了。

但是和外表不同的是此人颇为客气,见到白榆来到这边,也没坐着,站起来主动行了一礼,笑呵呵道:“本人名为金富贵,江南钱塘人士,略有家资,二位是?”

“我是庐州人,江湖人士,我姓白,这位是我的夫人,姓凰。”

白榆牵着凰栖云的手,占着便宜的同时给她的身份打着掩护。

凰栖云此时轻纱负面,神色平静。

她甚至已经习惯了搀扶的动作,看上去还真是很像是夫妻携手。

之前好歹也照顾了三天多的时间,牵手而已……算了,不跟他计较。

她也清楚一旦暴露自己身份,这山庄是肯定进不去的。

“原来是二位大侠。”金富贵说:“二位是有什么病?”

“之前和人交手,受了点伤。”白榆指着自己:“中毒了……你呢?”

金富贵拍了拍肚子:“富贵病,每半年就得过来复诊一次,这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了。”

白榆眼神一动:“那你见过医圣?”

“却是从未见过……自从医圣来到这百草谷后,就定下了几个规矩,二位难道不知情?”金富贵奇怪的问。

“初来乍到。”白榆客套且熟练的套话道:“还望金兄不吝赐教。”

“赐教谈不上,我啊,很喜欢结交朋友,不论是江湖人还是书生大儒,甚至贩夫走卒,只要看得上就想结交,我观阁下器宇轩昂,定是人中龙凤,哪怕目前受些挫折,将来也是要一飞冲天的!所以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朋友之间自然知无不言!”金富贵拍了拍胸脯,指着一旁:“请坐,我给你说说。”

凰栖云传音道:“这人还挺自来熟的……不会是有什么想法吧?”

“不清楚,但理应不是什么恶意。”白榆没从金富贵身上看出敌意和恶意,只读出了些许好奇心,而且是冲着自己的,而不是‘看到你老婆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金富贵就没怎么看旁边的凰栖云,其实单论样貌,他身旁的美妾也不差到哪里去,后者直接依偎着喂着水果,眼中情意绵绵,看不出半点虚假表演成分。

一开始看还以为是董卓和貂蝉,但仔细一看又觉得不是那么辣眼睛,只是先入为主,觉得鲜花牛粪不搭配。

“好了,你去车上待着……”金富贵对美妾说:“我跟白兄弟聊一会儿。”

“是,老爷。”美妾施了个万福后走上马车。

白榆说:“金兄好福气啊。”

“哈哈哈,借你吉言,她也是不走运,偏偏看上我了……”金富贵摆了摆手:“咱们还是聊聊这百草山庄的规矩吧,简单来说,也就是三不见,三不医。”

“第一,医圣不见……任何病人都见不到医圣本人,因此我来了三年,也未曾见过庐山真面目。”

“第二,生死不见……若是治不好的病,那么就要带出百草山庄,不可死在这里;如果执意要留下,那么死了也不可带走尸体。”

“第三,封圣不见……任何封圣,除非是病患,便不能进入百草山庄,否则拒绝救治病患。”

“这三不医,则分别是……”

“非人者不医。”

“不男不女者不医。”

“制毒服毒者不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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