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玄幻奇幻>一级保护废物>第16章 一吃就死

  五点半准点下班,奕警官买了一份香酥鸭,直接去三月桥三农菜市场接人。

  他来得有点早,突然就想进菜市场看看兔子每天都想去逛的地方到底有哪里吸引人。

  “点点点,点走大黑痣,点不了吃亏,点不了上当,点了脸蛋漂亮亮。”

  这声音走进菜市场就能听到。老旧的扩音喇叭,配上菜市场昏暗的环境和花里胡哨的招牌,有八九十年代那味儿了。

  奕炀没往里走多远,眼尖地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

  渔夫帽和一件淡蓝的休闲外套,他上回说江北昼夜温差大,下午出门最好穿件外套,这只小兔子听进去了。

  就是只听进去一半,穿的是牛仔短裤,到膝盖下来一点,太短了。

  兔子的腿不长毛,匀称细长,要不看整体,单看那双腿,还以为是个小姑娘。

  不知道警察过来的乐言,已经默默做足了心理准备,他喊住了这位点痣的大叔。

  怕耽误别人时间,直接说明来意,他点点自己的鼻梁,说:“我可以在这里种一颗痣吗?”

  喇叭里的小广告声音太大,点痣大叔没怎么听清他的诉求,但看他指的位置,职业习惯地找了半天,疑惑道:“你鼻子上没有痣啊?”

  “对,没有,但我想要一颗!”

  “要一颗啊?”大叔连忙摆手,“不行不行,我这里只管点,不管种,这事儿你估计得去美容医院问问,那里项目比我这里齐全。”

  “美容医院?”乐言沉默了好几秒,这地方连名字都带着医院,那就是很严肃的地方,他不想去,追问道:“您这里真的不可以吗?”他指着自己的鼻梁,“我只要很小的一颗,能有辨识度就行。”

  “年轻人,你这不是和我开玩笑吗?”大叔还是摇头,“我也不敢糊弄你,要真给你种了一颗,毁容了的话,我赔不起啊。”

  “不会毁容,会有辨识度。”乐言认真地在指着自己的鼻梁,“您就在这里,种一颗小小的,不会毁容,真的。”

  “你已经长得很俊了,不需要点一颗痣来获得辨识度,这颗痣啊,对你来说是多余的,明白吗?”

  乐言还是坚持己见,准备再次争取的时候,奕炀突然出现,捏着兔子的后脖颈,“你在干嘛呢?”

  由于刚才一直在讨论鼻梁上的痣,大叔下意识就往奕炀鼻梁上看,还真让他看到一颗。一下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当是兄弟俩,笑道:“痣这个东西,在每个人的脸上,展现出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就拿下巴上的痣吧,对有的人来说是美人痣,但是有的人就是媒婆痣了。”

  “哦,”乐言分不清美人痣和媒婆痣的区别,还是装懂地点头,说了谢谢准备走。

  他并不想让奕炀知道他也想要一颗痣,这样会很没面子。

  像跟屁虫,学人精。

  这些词都是不好的形容词。

  奕炀问:“你想点痣?”

  乐言还没回答,热情大叔说:“他是想种,就在这儿。”大叔指一指鼻梁,“但我还是想说一句老实话,痣不能乱点,也不能乱种,会影响面相的。”

  奕炀听了大叔的话,了然了,把兔子带出了菜市场。

  “你的菜买完了吗?”

  “嗯。”乐言把手上的环保菜篮拎起来,“我买了一条鱼,想学着做。”

  鱼好吃是好吃,就是刺特别多,乐言在自己吃的时候,每一块都要小心翼翼的,一不小心就是自杀了。

  那天晚上奕炀请他吃鱼,会主动帮他挑鱼刺,这个举动特别应该被夸奖。如果这次奕炀也愿意为自己挑鱼刺的话,乐言会很乐意邀请他一起吃晚饭。

  奕炀接走他的菜篮,大概看了看。信里说豆类会让兔子消化不良,洋葱韭菜类会让兔子贫血。乐言虽然已经变成了人,但不能碰的食物还是要特别注意,后果不可预料。

  这一看还真让奕炀看到了黄豆芽,他捡起来问:“这是你拿来煮鱼用的?”

  “嗯,食谱上有豆芽的用量。”乐言想了一会儿,说:“但我并不喜欢吃豆芽,只是拿它来调味道。”

  “这是配菜,换成别的也可以。调味是你买的葱,姜,蒜和花椒。”

  奕炀不知道怎么提醒他不能吃豆芽,于是有一点使坏地说:“有些菜会有农药残留,一吃就死,我们局里就接到过几起这样的案子。保险起见,你下次买的什么菜都先让我帮你看看,我是警察,经验很丰富。”

  “真的吗?”乐言严肃地皱眉,焦虑道:“我以前买的那些都没有仔细看过。”

  在兔子心里,他已经在死与活的边缘疯狂试探了。

  奕炀安慰说:“你现在没死就证明以前的都没问题,不过以后都要注意了。不要觉得麻烦,我们是邻居,互帮互助是应该的。”

  “奕炀,谢谢你。”

  乐言好几次想要回自己的菜篮,但是奕警官很热心,一路都没有要还给他的意思。

  想到这里,乐言又开始愧疚了,他真的很不应该凶奕炀,他在心里默默发誓,以后即便是再生气,也不准凶奕炀,不能恩将仇报。

  走到车前,奕炀才想起来问他怎么忽然想去种一颗痣。 他把菜篮放到后备厢,上车时乐言已经自己系好安全带了。

  兔子听到问题,低着脑袋整理压住的外套,不肯承认道:“我只是随口问一问。”

  “我听到了辨识度,”奕炀侧脸过来,仔细地打量他,“你不需要,现在这样就很好。”

  乐言摇头,“我已经仔细看过了,好像每个人的脸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一颗,而我什么都没有。”

  奕炀不能理解他的想法,“你觉得有痣很好看?”

  “你的很好看。”乐言拉长安全带,凑脸过去,停在他面前“奕炀,你这颗痣特别好看,”他不敢用手去碰,只用拇指虚虚地遮住那颗痣,说:“但好像没有这颗痣,你也好看。”

  被一只兔子夸了,还凑得这么近夸的,奕警官老脸一红,突然觉得不好意思,欲盖弥彰地咳了咳,说:“男的怎么能用好看来形容,一般都是帅,或者英俊。”

  “那你很帅,很英俊。”

  奕炀捂脸,憋不住想笑,“夸人的时候可以离得远一点,不要凑到人家面前,这会显得很刻意,就好像有什么事要求人家一样。不是夸,是奉承。”

  “啊?”乐言把脑袋慢慢地缩了回去,“这你都能看出来吗?我以为我没有那么明显。”

  奕炀意外:“你……要求我什么?”

  “我今天煮鱼,想邀请你来我家吃饭,我请你吃饭,你帮我挑鱼刺,可以吗?”

  “把我当你的保姆?”

  保姆是什么?这两个词汇瞬间触及了乐言的知识盲区,但他不会在这个时候问奕炀。他宁愿自己猜。

  保姆应该是一个比较口语化的词汇,不明白意思会显得很奇怪。

  兔子大脑快速分析,奕炀的那句话是问句,语气轻松,就好像在问‘把我当你的朋友?’所以即便不知道什么意思,乐言也能猜出个大概来。

  “可以吗?当保姆?”乐言真诚地问。

  “你想挨打。”

  乐言垂头,悄悄叹气。

  看来是猜错了,‘保姆’不是一个好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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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言开心:我有一个好邻居,真的!

  作者: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