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了?这摆明是陷阱,你他妈一股脑往里跳,我真费解小鹿看上你哪了,缺心眼的东西!”
雷万钧持续骂骂咧咧,靳辉静静的挨数落,不管对方说的有多难听,他都没有真往心里去。
在靳辉看来,雷万钧似乎并不是坏的无可救药,对方完全可以丢下他不管,趁机把他甩掉,但不知是因为什么,选择过来找他,这让他对雷万钧稍微改变看法。
过了片刻,雷万钧骂累了,突然站起身子,靳辉赶忙跟着起身,问雷万钧接下来该怎么办。
“滚开,别他妈再跟着我,你就是个扫把星!”
天知道雷万钧此刻有多抓狂,身无分文不说,脚下竟然连鞋都没有,走在软软的沙滩上,别提有多难受。
靳辉不吭声,默默的跟随雷万钧,结果走了没多远,雷万钧突然发出疼痛声,紧接着破口大骂。
“怎么了?!”
靳辉凑上前询问,雷万钧让他滚开,从兜里摸出打火机,照亮之后,发现右脚扎进去一块贝壳。
袜子是黑色的,看不出血迹,但是当贝壳拔出之后,鲜血顺着贝壳滴落在沙子上。
“呀!你脚被扎流血了!”
雷万钧没吱声,不得不坐下来把袜子脱掉,伤口有一指节长,扎的很深,鲜血止不住的流,好在雷万钧身上有一包纸巾,可纸巾全部用完,也没能止住血液。
眼下没有能止血的东西,雷万钧机智的脱下衬衫,用力撕扯下一块袖子,缠绕在脚上,充当纱布使用。
此刻,雷万钧左手手腕缠着纱布,右脚脚下缠着袖子,手脚皆有伤,情况十分狼狈。
“那个……要不,我背你吧?”靳辉弱弱的说。
“用不着,滚开。”
雷万钧坐在地上掏出香烟,望着幽暗的海面,内心检讨自己的傻B行为,并思考接下来的对策。
从气温来判断,大概率已经在后半夜,周围一片漆黑,没有人迹的样子,现在动身离开,也可能是徒劳,索性在原地等待,等到日出之后,在去寻找居民,借用手机打电话。
-唉,也只能这样了。
“怎么了?你怎么不说话了?”
“把嘴闭上,安静一会儿能死么?”
“我……对不起,都怪我不好,害你变成现在这样,但其实我想说,谢谢你,没有丢下我自己离开,真的很谢谢你。”
雷万钧冷哼一声。
眼下什么也干不了,靳辉坐到雷万钧身旁,与他一同眺望远处的大海,打算趁此机会说说心里话,毕竟闲着也是闲着,聊聊天的话,时间还能过得快一些。
“如果你不想理我,那你就听我说好了,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带着一大帮人出现在事务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时我觉得,哇,这个男人真帅!你身姿挺拔,步伐稳健,眼中好像无所畏惧,那种自信的模样,我觉得特别帅,像是电视里的明星一样。”
靳辉停顿之际,雷万钧说道:“少捧我。”
“没有,我说的都是实话,第二次见到你,好像是你来事务所找我,叫我出去谈话,给我烟的时候,故意刁难我,但我没有生你气,直到后来,你叫人绑架我,我真的讨厌你了,再之后,我知道你对哥做了过分的事,我就更讨厌你了,一直都在讨厌你,可是刚才,我突然觉得你好像也没那么坏。”
雷万钧发出不屑的声音:“你最好还是把我当成坏人,我可不是为了救你。”
“其实我觉得,你和哥各方面都很相配,可是,你对哥总是很过分,很霸道,都不去考虑他的感受,这一点是不对的。”
“少对我说教,你个土老帽,你谈过恋爱么?懂什么?”
“我是没谈过恋爱,可我懂哥的感受,若你对他真的很好,他就不会想要离开你了。”
说到这里,雷万钧沉默,不禁反思自己的罪过,他怎么会不懂,只是很多时候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当冷静下来时,已经为时已晚。
空气持续安静,雷万钧不停的吸烟,靳辉弱弱的问道:“能不能给我一支烟?”
雷万钧扭头,在微弱的月光下望着靳辉,两秒后把打火机与烟盒扔给对方。
靳辉叼着香烟,试着深吸一口,立刻被呛的连连咳嗽。
“不会抽就别浪费烟草。”
“我看哥烟瘾好像很大,早起来一根,饭后来一根,上厕所的时候也要拿着香烟,真不知道哪里好抽,明明很呛。”
“小鹿是个老烟枪,抽烟的样子很迷人。”
提及到鹿允堂,二人算是有共同话题,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气氛在不经意间变得融洽起来。
“你对他的了解只是表面,他其实很风流,就算他不去沾花惹草,也有一大把狐狸精往他怀里钻,若你想和他在一起,就要做好一定的觉悟。”
“啊?”
“他是个健全的男人,凭什么要让他把枪杆子尘封起来?你不觉得这样很自私?你爽了,他怎么办?”
雷万钧企图用心平气和的方式劝退情敌,可不料想,靳辉只是沉默两秒,很快赞同雷万钧说的对。
“对什么?这样你也能接受?”
“嗯,你都能接受,我也能接受,没关系,只要哥和我在一起,偶尔让他发泄一下也很合理,因为我想了想,如果把他当女人对待,是有点自私。”
雷万钧无语,索性不再说话,可靳辉兴奋劲儿上来,主动找话题聊天。
“那你和哥是怎么认识的?可以给我讲讲么?”靳辉寻思,鹿允堂从不提及自己与雷万钧的事,或许他可以直接从雷万钧这里了解一些。
雷万钧望着海面沉默,半支烟后,他缓缓道来。
大约在七八年前,鹿允堂辍学过来打工,那时他只是酒吧的小酒保,而鸿运也刚刚起步,在城里只有三家生意,雷万钧是那家酒吧的管理人。
期初雷万钧并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直到他遇见正在工作的鹿允堂,他一眼陷入爱河,目光无法从对方身上挪开。
二十出头的鹿允堂青涩稚嫩,白嫩的脸蛋仿佛能够捏出水来,漂亮的桃花眼笑起来好像在说话,瞬间俘获雷万钧的心。
那时雷万钧也才二十三四,正值年轻气盛,想把鹿允堂灌多了带回家,可他没想到,鹿允堂千杯不醉,反倒把他喝的头晕眼花。
“我记得特别清楚,他笑着跟我说‘你是不是在灌我?这点酒量可不行哦~’,你一定体会不到,被拆穿明明很难堪,可我却特别兴奋,他撩到我心坎里了,从此我就每天在店里引诱他,给他送花、送表、送戒指、送奢侈品,就不信他不上钩。”
“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他一直很矜持,但我能感觉他也喜欢我,总是在工作时向我投来目光,直到有一天,我被调去新开业的赌场,不能和他在一个环境下工作,我又约他一起喝酒,然后……他主动吻我,还笑着挑逗,问我是不是很想要他的吻。”回忆起最初,雷万钧始终面带笑容。
听到这里,靳辉心里酸酸的,不禁感到嫉妒,为什么不是他先遇到鹿允堂。
“那天晚上,他把自己送给我,很庆幸我第一次发挥的很好,他很享受,之后我们经常出去约会,他工作很努力,进步的很快,没多久升到我原来的位置,变得越来越优秀,从那时起,我便知道,我发现宝了。”雷万钧停顿一秒,扭头对靳辉道:“所以,这辈子我都不会放手。”
靳辉愣了一下,很快说道:“我也不会放手!”
“呵,那就走着瞧吧。”
气氛突然不愉快,之后二人不再交流,各自想着心里事,直到天空露出一抹橘色,太阳渐渐浮出海平线,视野也随之明亮。
想不到,他们人生中都未曾在海边看过日出,此刻身边的人竟然是情敌。
雷万钧查看自己的脚伤,用脚后跟走路的话,应该不会再流血了,只是他此刻太过狼狈,衬衫少半个袖子,浑身脏兮兮的,不知道以为经历了什么苦难。
靳辉见雷万钧动身,他静静的跟在后面,待天色渐渐亮起,二人这才发现,周边一片荒芜,一面是海,一面是树林,远处有高低错落的小山,唯独看不到居民的痕迹。
雷万钧心想,只要穿过树林,总会看见人影。
不知走了多久,他们终于看到民房,雷万钧难掩激动,快步朝远处的人影走去。
此时他们的正前方,有位老妇人正在自家门口晒海鲜,看到他们二人匆匆走来,放下东西就往屋里跑。
二人相视一眼,不懂老妇人跑什么,疑惑的站在木架子前,向屋里的人打招呼。
“您好?打扰一下,我们遭到抢劫,能借个手机用用么?”
雷万钧说完之后一直没动静,靳辉也试着打招呼,可不管他们怎么说,屋里都没有人出来。
“为什么没人出来?”
“我他妈哪知道,一定是你长得太吓人了。”
靳辉不服气的反驳“哪有,明明是你长得太凶了,老奶奶看见你以为是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