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绪“啪”地挂了电话, 立马开车直奔京城第一医院,像个疯子似的跟医护人员吵嚷着要见林桉,却被告知, 因为没有了直系亲属,林桉的尸首被他的朋友认领,现下恐怕早已火化了。
“这不可能!”江绪愤怒地大吼, 用手指着医生的鼻子, 一字一句地咬牙道:“夏景逸......是夏景逸对吗?他收买了你们一起来骗我,是不是?!”
他面前的医护人员们皆是沉默地看着他, 把林桉的遗体保存记录表交到他手上, “先生,请不要在医院里喧哗,夏先生是林先生手术的担保人,现下林桉先生抢救无效死亡, 我们也只会将他的尸首交给夏先生来认领, 如果您有什么不满,可以走法律途径。”
江绪被噎了一下, 自知理亏, 狠狠踹了一脚咨询的前台, 拂袖离去。
夏景逸,果然是夏景逸!这个混蛋,他究竟把林桉弄到哪里去了?!
江绪面色寒如八月霜雪,连电话都懒得跟夏景逸打,直接掉头去了夏景逸家的庄园。
天空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
江绪把车停在了院门口,抬眼望去, 庄园里似乎人潮涌动,门口站了两名士兵, 持着枪,一脸庄严肃穆。
江绪猛地怔住了。
一股不好的预感从脚底蔓延开来,直到吞噬了他整颗心。
江绪缓缓开门下来,迈着机械的步伐跟随那群人进了军区大院,远远地便望到身着白西装的夏景逸,在一片黑里显得格外扎眼。
这一片绿野青葱的山坡上,矗立着大大小小的墓碑,江绪愣了愣,心里涌起强烈的不安。
夏景逸神情落寞,将手中的一束栀子花放在地上,不舍地抚摸着墓碑上镌刻的“林桉”两个字,泪水不知不觉爬了满脸。
江绪顿觉得火气直冲天灵盖,疾步上前揪住夏景逸的衣领,厉声问道:“姓夏的!你到底把林桉弄去哪里了?!”
夏景逸是个暴脾气,按以往,江绪敢这么冒犯他,两个人早扭打成一团了,但他今天出奇平静,只是面无表情地笑笑,拿手指了指面前的墓碑。
“江绪,他死了。”
很简短的一句话,犹如五雷轰顶,惊得江绪僵硬在原地,久久回不过神来。
“你......你说什么?”
夏景逸冷冷地看着面前这个人,又重复了一遍:“我说,林桉已经死了。”
“你胡说八道!”江绪气得肝疼,一时间有点眼前发虚,“他明明,他明明......”
江绪原本想说他明明昨天还好好的,可余光瞥见那块大理石墓碑上的“林桉”二字,一时间竟无语凝噎。
夏景逸冷笑一声,狠狠打掉他的手,目光如淬了毒般,“江绪,林桉死了,以后再也没有人挡在你和沈清安之间了,你俩可以和和美美,双宿双飞。”
江绪半晌说不出话来,只是呆愣地看着那座修缮精致的坟墓。
里面睡着爱了自己整整五年的人。
夏景逸不想理会他,朝身后来参加林桉葬礼的宾客们致谢,表示之后夏家会设宴感激。
林桉没有亲人,夏景逸除了自己,也不知道他还有什么朋友,只能自作主张喊了一些人,让林桉的葬礼看起来热闹一些。
有些人生前就过得冷清,总不至于死后也冷冷清清,那这一辈子活的多没意思啊。
“江绪,我查了林桉的通话记录,他最后一通电话是打给你的。”夏景逸要离去时,背对着江绪说道。
“他死前最后想的人还是你,可你呢?你在给你那个竹马欢欢喜喜地过生日,连一句关心的话都不愿分给他。”
江绪心里好似被一击重锤砸中,鼻头一酸,眼眶微微湿润了。
夏景逸咬咬牙,努力忍住想要哭出来的冲动,转过头狠狠啐了他一口:“江绪,孬种!你这种肆意践踏别人真心的畜生,活该一辈子被人看不起!”
夏景逸骂完,看他蹲在那里的颓废样儿,恨不得冲上去踹他几脚,可又觉得,这种无可救药的人,就算打死他也于事无补。
更何况,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夏景逸神色冷了冷,拿手遮住头顶落下的雨滴,急匆匆地走了。
乌云深处传来雷声轰鸣,雨越下越大了。
江绪在林桉的墓前坐了很久很久。
他静静凝视着眼前的墓碑,余光瞥见地上的栀子花,忽的笑了笑。
“你不喜欢栀子花的,夏景逸满口深情,却连你的喜好都记不住,你明明喜欢白玫瑰。”
江绪说着,越来越得意,“你还记得吗?我跟你第一次约会,我就送了你一束白玫瑰,你可高兴了,眼睛亮亮的,像只小鹿似的。”
从那以后,他每次约会,都会给林桉带一束白玫瑰,林桉每次都像如获至宝,把它们悉心养在漂亮的花瓶里。
所以,在江绪眼里,林桉一直是喜欢白玫瑰的,就像他一直喜欢自己一样。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不同了呢?
大概......是沈清安回来那段时间吧。
江绪将地上的栀子花拿起来,那股清幽典雅的香味,混着青草泥土的芬芳,萦绕在鼻尖,沁人心脾。
忽的,江绪脑海里浮现出林桉的笑脸。
他眨眨眼,缓缓站了起来,满眼爱怜地摸了摸光滑的墓碑,又叹了口气,将目光投向远方。
“嘿,都忘了,今天是你的生日。”
江绪仿佛痴魔了一般,把那束栀子花放进上衣口袋,转身踉跄着出了夏家大门,到了平日里他经常给林桉买甜品的蛋糕店。
因为时间有些晚了,江绪来不及预定,只好挑了一个丑丑的猫猫头蛋糕,他嘱咐师傅小心装好,便带着回了家。
到了自己的别墅,一开灯,地板依旧是一尘不染,干净的好像这里从来没住过人。
江绪抱着蛋糕四下转了一圈,有点怔忡,来到厨房,甚至不知道剪刀在哪个橱柜里。
江绪这才发现,林桉这些年为自己默默付出了多少。
拍完戏回家,桌子上总有热腾腾的饭菜,随意脱下的脏衣服,明日清早一定会熨烫好放在自己的床头,去健身房锻炼完,浴缸里必定盛满温度适宜的泡澡水......
江绪愣了愣,抱着蛋糕的手微微攥紧了。
他到底还是找到了一把切菜刀,笨拙地把密封良好的蛋糕盒打开,露出里面不太好看的猫猫头。
卖相是差了些,可林桉最包容自己了,一定不会怪他的。
江绪一边想着,一边喜滋滋地切了蛋糕,把带着“生日快乐”四个字的那部分摆在自己面前,像个唱独角戏的演员,朝着空气轻声笑了笑:“桉桉,生日快乐。”
二十七岁的蜡烛熄灭了,只有窗外呼呼的风声在回答。
透过摇曳的烛光,江绪好像看见了自己第一次给林桉过生日时,他幸福到不知所措的样子。
“我从没吃过蛋糕耶,还有这个苦苦的东西,是什么?”林桉指着江绪送给自己的巧克力慕斯蛋糕和咖啡,嘴角扬起好看的弧度,感激又崇拜地看着他。
从小千娇万宠长大的江绪满脸错愕,他也是没想过,世界上居然有人都二十岁了,还不知道蛋糕和咖啡是什么。
“好吃的,你尝尝,你喜欢我以后天天买给你吃。”江绪有点心疼地看着他狼吞虎咽,伸手掐掐他腮帮子边的软肉。
“嗯,不用啦,这些东西一看就很贵,我觉得吃食堂也很好。”林桉连忙咽下嘴里的蛋糕,脸颊微红,一双眸子如水清亮,他嘴角边沾了一点巧克力,可爱又滑稽,看得江绪有些忍俊不禁。
“你笑什么?”林桉歪着脑袋不明所以。
“小傻子。”江绪轻轻捧住他的脸,凑上去吻上那两片薄唇,心里软成一片。
林桉惊慌失措地想逃,却被江绪堵在墙角,张着小嘴傻乎乎的予取予求。
“未来我们还有很多时间,以后的每个生日,我都陪你过。”
记得那时,他向林桉信誓旦旦地承诺,可还不到一年,那股刚谈恋爱的新鲜劲儿过了,他便把这些事儿抛之脑后,别说是陪他过生日了,就连对林桉和颜悦色的日子也越来越少。
此后每年的七月十二号,都是林桉一个人守在蛋糕前,自己给自己唱生日歌,不吵也不闹,然后就如同平日里的每一天,把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乖乖等他回来。
可林桉记性那么好,他心里该有多失望啊。
江绪咬紧下唇,强撑着挤出一个微笑,却终究是按捺不住崩溃的心,捂着脸嚎啕大哭起来。
曾经的栀子花凋谢了,他的白玫瑰也再不会回来。
与此同时,在D国一家私人医院里,全球顶尖的胃肠外科和肿瘤专家汇聚在这里,争分夺秒地和死神搏斗,为手术台上的男人换取一线生机。
男人的情况极其危险,一般的医院根本不敢收这样的病人,可送他来的那个人下了血本,告诉他们只要保住他的命,会支付巨额的费用。
急救室的灯亮了两天一夜,医生们穷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是控制住了病情,把徘徊在死亡线上的男人拉了回来。
待男人意识微微清醒之时,看到面前围绕着一群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着实吓得不轻,不曾想面前的主刀医生却笑着握住了他的手。
“Mr.Lin,congratulations!you survi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