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人来人往>第三章 互相暗中观察

  庄思年中午一般不回家,午饭都是在公司吃,公司有食堂但他很少去,也懒得去外面的餐厅,一般都是点外卖。

  今天他不顾四十度的天气,不顾外面烈日当头,特意出了趟公司去外面吃饭,不过只是去街对面,因为距离比较近,他就没有拿遮阳伞,只戴了个超大号墨镜。

  出来的时候正好赶上门口的保安换班,只见赵蓝田端着一个铁饭盒拎着一个大号塑料水杯走到阴凉处,庄思年特意观察了一下他走路的姿势,他不像庄海明那样大步流星,他的步幅要小一些,走得也慢,而且姿势有些怪异,仔细一看好像是右腿有点跛,不知是否和脸上及右臂上的伤疤出自同一场事故。

  赵蓝田坐在台阶上打开饭盒,庄思年看到里面只有两个馒头和一份青菜,但他吃得狼吞虎咽的。

  庄思年光顾着看他差点撞上骑电动车的外卖小哥,余光瞥到赵蓝田往他这边看了一眼,庄思年尴尬了扶了扶墨镜,快步离开。

  扑面而来的热浪让庄思年有种窒息的感觉,脸上的皮肤被毒辣的阳光烤的有些刺痛,他快速穿过马路,随便进了一家快餐店,对着空调吹了一会儿,虽然不那么热了,但是没什么胃口吃饭。

  店里有卖甜品的,他顺手买了个冰激凌,他小时候很爱吃冰激凌,每次出门只要看到有卖冰激凌的就让庄海明给他买,长大了就很少吃了,今天可能是太热了,突然有点想吃。

  店里人很多,空气不太好,他没在店里吃,拿到外面边走边吃。

  迎面刮来一阵风,没刚才那么热了,他不慌不忙地过了马路,慢悠悠地走到公司门口。

  赵蓝田已经吃完饭了,正站在树荫下喝水,他仰着修长的脖子,喉结看着很明显,这点也和庄海明一样,庄思年以前就爱盯着庄海明的喉结看,觉得很有男人味又很性感。

  庄思年无意识地舔了一口冰激凌,经过赵蓝田面前的时候,赵蓝田突然扔了水杯,抓住他的胳膊用力往自己身前一拽。

  庄思年猝不及防跌进他的怀抱,撞在他硬邦邦的胸口上,然后听到身后传来一道刺耳的刹车声。

  “不好意思啊。”

  应该是外卖小哥,这个点很多人点外卖。

  庄思年感到自己紧贴的胸腔传来一阵有力的震动,耳边响起一道异常沙哑的声音:“下次注意点。”

  庄思年有些失望,这个声音明显和庄海明不像,虽然都很低沉,但是庄海明的声音没这么哑,他的声音有点像烟嗓,但是他身上又没有烟味。

  “你没事吧庄总?”

  庄思年一愣,他认出自己了?

  其实庄思年刚出公司大门的时候赵蓝田就认出他了,高挑的身材和雪白的皮肤很容易让人注意到他,虽然墨镜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但是那精致的脸型和优美的下颚线,一万个人里也就能出一个,所以认出他并不难。

  他比赵蓝田想象的要高不少,目测一米八左右,因为比例好,所以看着格外修长,这么热的天他穿了一件长袖的白衬衫,袖口的扣子扣得严严实实的,下摆扎在黑色的西裤里,腰身显得不盈一握。

  他看着过于瘦了,好像风一吹就能把他吹跑,赵蓝田想,这要是自己的孩子,肯定想方设法把他喂胖一点。

  看到他鼻尖上的痣后,赵蓝田愣了一下,他清楚地记得昨晚梦里的宝宝鼻尖上也有一颗痣,然后他茅塞顿开,原来梦里的宝宝长得像庄思年,简直就是他的幼年版,怪不得觉得熟悉,但是庄思年不可能是他的宝宝,一来他跟庄思年八竿子打不着,二来年龄也对不上。

  大概是因为昨天见过庄思年,留下了深刻印象,所以才会梦到他,但是有一点很奇怪,昨晚他第一次见到庄思年的时候,隔得远加上光线又暗,当时他并没有注意到庄思年鼻尖上有颗痣,那么梦里的他脸上为什么会有一颗痣呢?而且位置分毫不差?

  算了,这不重要,赵蓝田感到很失望,他还以为自己想起了宝宝的模样,本来打算去公安局碰碰运气,这下又白高兴了。

  他记着李保国的叮嘱,不敢明目张胆地盯着庄思年看,只是用余光瞄着他,看到他差点被送外卖的车撞到,本来想提醒他一下,这个点楼下全是送外卖的,一定要小心,但是这样无事献殷勤,说不定会惹他讨厌,还有被他炒鱿鱼的风险,就放弃了。

  他饭早就吃完了,但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去休息室休息,而是在外面磨蹭了一会儿。

  这个点庄思年八成是出去吃饭了,但是才过几分钟他就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个冰激凌,这是把冰激凌当午饭了?怪不得这么瘦。

  他戴着墨镜本来酷酷的,一边走一边吃冰激凌有种反差萌,虽然他有二十多岁,还是堂堂总裁,但是这都不妨碍赵蓝田觉得他这个样子可爱,甚至想以后有机会给他买冰激凌吃。

  庄思年快要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赶紧拿起杯子假装喝水,余光看到一辆疾驰的电动车从他身后驶来,眼看着就要撞上他,身体比大脑先一步做出反应,等回过神来,庄思年已经在他怀里了。

  这些年他一直在苦苦寻觅,却不知道要找什么,总觉得心里缺了一角,空空荡荡的,这一刻突然有种充实而又满足的感觉,好像失去了很久的东西又回到身边一样。

  和想象中的汗臭味不同,赵蓝田身上是一种混合了阳光和洗衣粉的味道,以及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让庄思年一瞬间想起了庄海明,并因此而心跳加速,但他很快意识到这并不是庄海明,恼怒地一把将他推开。

  赵蓝田意识到自己唐突了,糟了,庄思年不会以为自己是故意占他便宜,一气之下炒他鱿鱼吧?

  他赶紧道歉:“对不起庄总……”

  庄思年不是不讲理的人,赵蓝田刚才帮了他他不至于恩将仇报,“不用道歉,应该我谢谢你。”

  他看到赵蓝田胸口的衣服上粘了一大块冰激凌,从兜里拿出一条干净的手帕递给他,“用这个擦一擦。”

  赵蓝田低头看了看胸前,“没事,我用纸擦一擦就行了。”

  “拿着。”

  赵蓝田先把手在衣服上蹭了蹭,才接过手帕,“谢谢庄总。”

  庄思年没再多说什么就走了,赵蓝田松了一口气,庄总人明明很好,哪像他们说的那么可怕。

  回到休息室,他扯了张纸巾把衣服上的冰激凌擦掉,看休息室没人,从兜里拿出庄思年给他的手帕,墨蓝色的,闻了闻,一股檀香的味道,刚才庄思年撞到他怀里,他闻到庄思年身上也是这种味道,不知为什么,闻着有种熟悉又温馨的感觉,眼眶莫名其妙地泛酸。

  庄思年回到办公室,感觉手背和脸上有些痒,一看果然又过敏了,赶紧涂了点药膏上去。

  通过刚才的观察,他进一步确认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赵蓝田和庄海明根本就是不同的两个人,虽然他们身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中国十几亿人口,出现相似的两个人也不稀奇,只是碰巧让他遇上了而已。

  就这样吧,庄思年不打算再继续观察下去了,纯属浪费时间。

  但是晚上下班经过公司门口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依然期待见到那个相似的身影,于是他明白,他只是想找个慰藉罢了。

  已经快十一点了,另一个保安困得不住打呵欠,赵蓝田依旧站得笔直,两眼目不斜视。

  庄思年从后视镜看了他很久,他始终一动不动,像一棵挺拔的松,庄思年怀疑他是不是也当过兵。

  赵蓝田十一点半下班,住的地方离公司比较远,到家已经十二点多了。

  他是跟人合租的,不到五十平的一居室用玻璃隔成了两个单间,中间装了个简易的推拉门,室友住外间,他住里间。

  室友叫刘建峰,也是个四十多岁的光棍,靠打零工维生,工资全用来喝酒和做大保健,他几乎每个礼拜都会去足浴城做一两次大保健,还想拉着赵蓝田一起,赵蓝田从来不去,时间长了,刘建峰怀疑他准是那方面不行。

  到了家之后,赵蓝田照例先洗了个澡,再把衣服洗干净晾上,然后打开风扇,躺到铺着凉席的床上。

  今天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倒头就睡,而是头枕着胳膊,另一只手拿着庄思年的手帕端详,电风扇吹来的风带上了檀香味,吹走了身体的疲惫,给内心注入一股安宁。

  今晚刘建峰又是喝完大酒顺道做了个大保健,回来已经一点多了,平时这个点赵蓝田已经睡了,今天他的房间意外地还亮着灯。

  刘建峰怀疑他在做那档子事,心想终于被我逮到了。

  他悄悄地靠近赵蓝田的房间,轻轻拉开推拉门,踮着脚走进去,想吓他一跳。

  赵蓝田的床头是背对着门的,加上他正在出神,没有发现有人进了房间。

  和刘建峰想象的画面不同,赵蓝田只是规规矩矩地躺在床上,手里拿着一条深蓝色的手帕,目不转睛地盯着它发呆,八成是女人送的,这是老树开花了?

  手帕突然被人抢走,赵蓝田一个骨碌从床上爬起来,一看是刘建峰,一想到他刚从脏地方回来,手都没洗,不由地皱紧了眉,“还我。”

  刘建峰没有还给他,反而拿到鼻子下面闻了闻,一股香味,真是女人送的,“告诉我哪个相好送你的,我就还你。”

  赵蓝田懒得跟他废话,直接抓住他的手腕一拧,刘建峰惨叫一声松开了手,赵蓝田抽走手帕,警告他:“下次再不敲门进我房间,或者乱动我东西,我拧断你的手。”

  刘建峰呲牙咧嘴地揉着手腕,纳闷他平时挺好说话的,怎么突然这么较真,为了个娘们至于嘛。

  赵蓝田把他推出房间,自己进了洗手间,拿出一块新香皂,仔细地把手帕搓洗了一遍,然后拿回房间,晾在床头的栏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