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琛被林恩闹得头疼,又不好直接呵斥,只能忍着头疼继续听他说话。
迟欢磕着瓜子,听这人从吴琛的家人骂到同学,再从同学骂到朋友,最后连吴琛接触过的合作伙伴都没放过,全被无差别扫射了一遍。
心里终于舒服了。
不是因为有人陪自己挨骂心里感到平衡了所以舒服了,而是因为她确定了这家伙压根就是一狂犬病患者!
错的不是我,而是这个没有普及狂犬疫苗的世界!
等她变回迟总,一定义务赞助吴家大少爷一根狗链子,让他务必把自己的狗给拴好!
门外传来人声,是去割韭菜的老太太回来了。
她见了林恩,见怪不怪地打了声招呼,就进厨房去了。
迟欢有些纳闷,她看吴佟对这里这么熟悉,还以为这个地方是他专门用来囚禁吴琛用的,那这个负责给吴琛做饭的老太太,应该是吴佟的人啊!
她抬头看了看吴琛,见他并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精神状态的意思,有些明白了。
要么这老太太被他给收买了,要么这老太太一开始就是他的人。
啧,吴家这两兄弟,有点意思啊!
林恩骂累了,终于愿意用自己的嘴说点正事了。
“你准备什么时候离开这里啊?”
迟欢看他一边说话,一边还要黏黏糊糊地去勾吴琛的手,有些牙疼。
吴琛思索了下,按着他的头,轻笑着说:“明天怎么样?”
“啊?”林恩满头乱发地爬起来,“明天?”
“你不是一直想离开这里吗?”吴琛下定了注意,“刚好吴佟今天来过,短时间内不会再过来了,就明天走吧。”
他温和地注视着呆呆地望着他的林恩,“吃完饭早点回去休息,明天就走了。”
林恩确定了他不是在开玩笑,高兴地跳了起来:“太好了,终于要走了!”
老太太手脚麻利,很快把饭做好了,在桌上摆好之后就离开了。
吴琛在桌子上找了个罐子,把手里捧着的仓鼠放了进去,盖上盖子之前,他弯腰拨了下仓鼠鼓囊囊的腮帮子,“还挺能藏。”
林恩在一旁不爽地冷哼了一声。
迟欢蹲在罐子里干饭,闻着厨房传来的菜香,嘴里口水疯狂分泌,爪子里的瓜子突然就不香了。
但是没办法,谁让她现在是个仓鼠。
这里离市区颇远,直到夕阳西斜,给吴琛买仓鼠笼子的人才姗姗来迟。
迟欢又重新住上了大别墅,躺在洁白柔软的棉花垫子里沉沉睡去。
第二天被吴琛提着出门的时候,院子里的亚克力板已经被打扫掉了,整个院子干净整洁。
看得出住在这里的人很爱惜这些花,每一个花坛都被打理的很好。
迟欢昏昏欲睡,心里默念我是仓鼠我是仓鼠,我可以赖床!
然后心安理得地放任自己睡了过去。
吴琛坐上来接他的车,淡淡吩咐:“回公司。”
后座颇为宽大,林恩却非要挤在他旁边,腿贴着腿,吴琛没说什么,只是让他少玩手机,小心晕车。
林恩不耐烦地答应了一声。
迟欢再醒来时,发现自己到了一个陌生的办公室里。
办公室很大,也很空,像是刚开办的新公司,还没来得及被文件填满,很多架子上都还是空荡荡的。
很商务的设计,唯一的特点就是待客沙发。
和四周的黑白灰不同,待客沙发居然是极为花哨的颜色。
大朵大朵的花印在布料上,颜色搭配之艳丽,基本属于精神污染的范畴了。
她脑袋里快速地闪过了什么,但是睡久了之后的头疼干扰了她的联想能力,等头疼平复之后,迟欢已经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只觉得,又饿了。
真没用!还不如叫猪鼠算了!
迟欢愤愤地啃完了一个苹果干。
肚子里有了东西,大脑终于能正常开机了,她迟钝地反应过来——
这里是吴琛的办公室,也就是说,她回市区了啊!
睡得一身绒毛凌乱的仓鼠呆滞了几秒钟,火烧屁股一样跳起来,把脸凑到笼子边向外看去。
果然,熟悉的市中心。
她甚至看到了隔了几栋楼的自家办公楼。
看这熟悉的大楼,这熟悉的街景,这熟悉的……鹿悠?
滴溜溜乱转的眼睛定住,直勾勾朝相邻的一栋大楼看去。
透过对面大楼的窗户,迟欢看到鹿悠对面正坐着一个西装革履的人,两人相谈正欢。
那是吴佟。
“我去!”
迟欢震惊了,就吴家两兄弟这个关系,吴琛居然敢把公司地址直接选在吴佟公司对面?!
【……那是鹿悠的公司,他们正在物色办公室选址。】
原来是这样。
迟欢恍然大悟,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吴佟这孙子看起来怎么那么不对劲呢?”
一看就特意打理过的发型,简约而不简单的西装,虽然身高略有欠缺,但举手投足间尽显彬彬有礼。
简而言之,跟个花孔雀开屏似的。
“他穿着一身相亲一样的派头,陪鹿悠去看公司选址?”迟欢难以置信,“他这是要撬我墙角!?”
【咳!】
迟欢想起自己跟系统赌咒发誓不再见鹿悠,立刻改口:“他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能吧,您不用关心主线之外的剧情。】
迟欢转悠了两圈,把脑袋埋在木屑下面,用食物麻痹自己……还是不舒服。
就在她终于认输,抬头往那边看的时候,视线骤然凝固。
刚刚还在和吴佟交谈的鹿悠不知何时趴在了桌子上,满头乌发散开,一只手搭在桌子上,另一只手垂在身边,看不清表情,像是已经昏过去了。
吴佟就坐在对面,端起一杯咖啡慢慢地喝着,姿态悠闲,堪称游刃有余,刚刚那副君子嘴脸已经不知道丢哪去了。
迟欢瞪大了眼,脸上的肥肉被笼子的铁栅栏压成了一条一条的。
“这畜牲,他要干嘛!!!”
【宿主,别着急。】
“我怎么能不着急!!你没看到他给鹿悠下药吗?一个Beta给Omega下药是什么居心需要我说吗?”
系统没再说话。
迟欢急得团团转也不管用,铁笼子到底比亚克力板做的结实,她打不开门,急得险些上牙去咬了。
就在这时,吴佟动了,他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了鹿悠那一方,低头看了她两秒。
“……”
迟欢看到他嘴巴动了动,“他说了什么?你能听到吗?”
【他说……】系统有些犹豫。
迟欢催促道:“说啊!”
【学妹,我会给你找个好去处的。】
学妹?
迟欢头有点晕了,被这短短两天接收到的信息量冲击得头晕,她前后两任女友,慕亦和吴琛一个学校,吴佟和鹿悠一个学校?
这是多可怕的巧合?
迟欢嗓音颤抖:“他不是在国外读书长大的吗?”
【中学以前是,大学时候他以交换生的名义回到了国内大学学习。】
“他到底要干嘛啊?他给鹿悠喝的是什么东西?”
【那是促发|情素,能提前Omega的发|情期。】
迟欢看书的时候就知道,这本书的设定是Alpha没有发情期,而Omega的发|情期则是一年一次。
持续时长不定,大多在三到七天,这期间内的Omega会持续陷入发|情热,直到和Omega和Alpha完成结|合。
“可他是个……Beta啊。”
他给鹿悠喝这种东西干嘛?
话音刚落她就有了答案,对面办公室内,有人架着一个Alpha进了门。
那是个同样昏迷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没看到脸,迟欢却一下就猜到了她是谁。
慕亦。
——作为书中的主角,无论他们性格、经历、爱好怎么变化,最终都会在一起。
——这是小说的特有定律。
——最后和主角在一起的只有主角。
莫名其妙地,系统那晚说过的话在脑海中回响,迟欢脑袋一片空白,连抓着栏杆的爪爪都垂了下来。ŁÑ
她艰难地问:“……前天晚上,我说要摆烂不做任务,你连劝都不劝我一下,就是这个原因吗?”
“你早就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所以才放任我不做任务,因为我只要变成动物,无论怎样,都不可能再阻止你……”
静默之后,系统叹了口气。
【抱歉宿主,我必须把主线扭转回原位。】
“……”
【宿主……】
“别叫我,我不会再信你了!”
迟欢吼了它一声,就不再搭理这坑宿主的系统,她点开自己都快放积灰的背包,在里面翻翻找找。
【宿主,现在存档是没用的,你读取之后还是……】
系统的声音蓦然而止,它难以置信自己看到了什么。
存档点被实体化为了一个显示屏,原本巴掌大的显示屏自动缩小为了仓鼠的尺寸,显示屏开关键上亮着红灯——存档点正在使用中!
存档点的物品介绍印在显示屏后面,迟欢把它翻转过来,指了一行字给它看。
[商品名称]:存档点(仓鼠迷你版)
[商品用途介绍]:可自行设置一个存档点,一周之内可随时选择读档回存档点
[商品限制]:一次性用品,开启后如不读档,可选择手动关闭存档,或等待七天后自动关闭存档,关闭后可再次开启存档,可关闭次数:三次,读档后自动失效
[商品价格]:非卖品,任务获得
——三次。
“还多亏了你吓我,说变成猪会怎么怎么样……我就想着,反正有三次试错,开一次也无所谓,有备无患嘛。”
【你什么时候开的存档?】
竟然能瞒过它。
“任务失败前一天,半夜三点。”
系统半夜是需要睡觉的,不知道是为了节能还是被人类的作息感染了。
迟欢有时候半夜熬夜打游戏,想找系统聊聊天,结果系统打鼾打的比她还大声,就把这件事记下来了。
“其实不是为了瞒你,你也知道的,人类半夜的时候是会比较感性,一时冲动就开了。”
虽然本意是为了保命,谁知会遇到这种情况……
迟欢找到屏幕上的小绿点,看到下方写的【读档】。
只要她按下读档,时间久能回到三天前。
系统急切地出声:【宿主!你想清楚,不是每个任务都会用存档点作为奖励的,你把这个用掉了,再想要下一个就只能用积分去换了,积分商城里的东西有多贵你是知道的!】
迟欢按下读档的动作一顿。
系统看到了希望,语速飞快:
【你也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危险,就算你救了鹿悠,她会知道吗?会感激你吗?在未来会放过你吗?不会!她只会讨厌你!】
【就算不谈鹿悠,其余这些人哪个不是威胁,你就那么有信心能活下去吗?】
它抛出致命一击——
【你真的要用自己的命,去救鹿悠?】
“…………”
系统和缓了语气,语重心长地劝道:【——说实话我不觉得这是在救她,那是她命中注定的伴侣,你没有必要做到这个地步!】
屋子里一片寂静,只有空调在屋角送着风,发出轻微的声响。
对面屋子里,慕亦已经醒了过来。
按照吴佟的个性,既然给鹿悠下了药,自然也不会放过慕亦。
迟欢的表情却很平静,甚至扭过了头不再看那边,系统还以为他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迟欢突然开口:“我说过的吧?”
系统不明所以。
“——我是个恋爱脑。”
系统主板猛地一跳,数据库内代码凌乱,无数字符闪过,险些被烧成了短路。
它眼睁睁看着迟欢按下了读档按钮。
努力功亏一篑,系统也压不住火气了:【你会死的!】
“那就死呗,”迟欢无所谓地说,“我乐意。”
眼前的画面缓缓褪色,冰冷空旷的房间如同被烤化了的巧克力。
深蓝色的窗帘褪变成淡粉色,花里胡哨的沙发融化成了桃红色的地谈,脚下的办公桌变大变软,成了一张柔软馨香的大床。
阳台上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响声。
迟欢跌落在大床里,身体抽长变回人类少女的修长模样,毛茸茸的爪子重新变回人手。
她试着握紧拳头,用力到能看到白皙的肌肤下的青色血管。
她又回来了,她的粉红猛A卧室!
迟欢一把抄起床边的手机,看都不看地输入一串号码。
凌晨三点,对面却很快接通了电话。
迟欢握着手机,郑重地说:“鹿悠,我们和好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万更完成,存稿君战亡了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