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现代言情>独树晚风【完结】>第51章

  ◎他是顾晚风,独树一帜的顾晚风。◎

  给司徒朝暮完成了妆造之后, 那两位形象管理师就离开了。宋熙临又简单地考核了司徒朝暮几个问题,司徒朝暮一一流畅作答,顺利完成了考核,宋熙临这才放心地带着她去出席宴席。

  在D市的前一周都是相安无事地度过的, 完全没有司徒朝暮想象中的勾心斗角和波诡云谲。宋熙临只是简单地考察工作, 跟随高管学习管理经验, 了解当地酒店行情,并没有对那些老臣们做出一些过激的举动。那些老臣们自然也不会主动去挑衅“太子爷”, 每天都在好吃好喝地供着他哄着他,连带着对她这个秘书都是客客气气的。这日子简直不要太顺畅。

  直到新一周来临,宋熙临才动身启程去嘎隆县, 却没对那些老臣们如实相告, 只是说这几天在酒店待得有点儿闷, 想自己出去玩一玩转一转。自然有高管提出要给他安排向导和车辆, 然而却被宋熙临拒绝了,拒绝的理由还挺搞笑:“有司徒陪我就行, 她没来过D市,我想带她去转转。”又严肃叮嘱,“对了,不要告诉我爸。”

  那些高管们瞬间意会, 没再多言,只是不放心地叮嘱:“那您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不然我们这、不好跟宋总交代。”

  宋熙临:“放心, 司徒会照顾好我的。”

  直至第二天清晨六点,前往嘎隆县的大巴发车之后, 司徒朝暮才将自己心中的不满表达出来:“你干嘛要拿我当挡箭牌?他们肯定该以为你这几天带着我纸醉金迷花天酒地去了, 等咱们回来之后他们还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待我, 觉得我不是个正经人!”

  但如果不这么做的话,他没办法像父亲隐瞒自己的行程……宋熙临歉然道:“对不起,等回来之后,我一定会亲自向所有人都解释清楚。”

  司徒朝暮没说话,拧着眉头抱着胳膊,气鼓鼓地盯向窗外。

  天色也才刚蒙蒙亮而已。

  宋熙临不知所措地看着她,内心是愧疚的,却也有些无奈和想笑——世界上可能只有他这么一位老板是天天看着秘书的脸色行事的。

  雾蒙蒙的景色在不断倒退着,大巴车开出好远之后,司徒朝暮才逐渐消气了,又重新意识到了自己现在和宋熙临之间是上下级关系,终于回头看向了他,狐疑地问了句:“你之前不是说你来D市的任务是接管酒店么?这都好几天了,怎么不见你跟那帮高管夺权呀?”

  宋熙临语气平静地反问:“初来乍到,就心比天高地剑指老臣,不莽撞么?”

  司徒朝暮无话可说,也无法判断宋熙临说得是真话还是假话,反正据她这些天和他相处的经验来说,他嘴里的话,永远都是真假参半的,而且他们这群混迹名利场中的人,好像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开门见山和平铺直叙,特别爱搞虚与委蛇那一套,说话弯弯绕绕,一句话里面能有好几个意思,听起来简直比听文言文还困难。

  司徒朝暮懒得再问那么多,然后好心提醒了宋熙临一句:“这大巴车至少要开十五个小时,而且大半程都是曲曲绕绕的盘山路,海拔也会越来越高,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啊。”

  宋熙临轻轻点头:“嗯。”又温声说了句,“多谢关心。”

  司徒朝暮不屑地“嘁”了一声:“你少惺惺作态了,我早就把你的邪恶本质看透了!”

  宋熙临:“……”这哪是秘书,这分明是活祖宗。

  然而,接下来的发生的事情还是狠狠地打了司徒朝暮的脸。

  事实证明,她看待事物的角度还是太狭太窄,只看透了宋熙临邪恶的本质,却没看透他虚弱的本质,虽然她也曾听宋熙临说过他和他哥哥是一弱一强双生子的事情。

  正因为哥哥的身体强健、极少生病,所以才会被母亲选择为顾家刀的传承人,也正因为弟弟自幼体弱多病,需要大量的金钱去续命,所以才会被富豪父亲带去东辅抚养。

  司徒朝暮见识过哥哥的强,却从没见识过弟弟的弱。

  今天,算是彻底开了眼了。

  也是真没想到,他能那么弱!

  伴随着路途的深入,一座座巍峨耸立的大山逐渐浮现在了全车人的眼前,碧蓝色的天空距离他们越来越近,地面的海拔也就越来越高。

  海拔升至两千多的时候,宋熙临还没什么异样,只是有点晕车,所以就将后脑抵在了座椅上,双眼紧闭,凝神小憩。

  直至手表上的海拔显示器跳进了三千的范围内,他身体上的难受便开始不受控制地体现在了面色上,眉头越皱越紧,脸颊逐渐泛起了异样的潮红,各项高原反应接踵而至,开始呼吸不顺畅,开始耳鸣耳聋,开始剧烈的头晕头疼,开始咳嗽发烧。

  司徒朝暮第一次来就没有高反,这次来当然也没有,她仅仅是有一点晕车而已,但晕车死不了人,所以她一点儿都不担心自己,却担心极了宋熙临,真是害怕他就这么死路上了!

  虽说他死不死的跟自己关系也不大,但是,他死在哪里都不能死在自己身边啊!不然怎么跟他爸交代?怎么跟他背后的那个大豪门交代?

  豪门继承人死在她身边了,她势必也得跟着陪葬,不死也得被扒层皮!

  司徒朝暮真是从来都没有这么担心过一个人的生死安危,恨不得把背包里面装着的备用药全部都拿出来让宋熙临吃上一个遍,还要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的身体状况,时刻准备着向全车乘客大喊救命。

  每隔一个半小时左右,大巴车司机都会在中途的某个休息站停下车,让自己和车上的乘客们下来溜达几圈、上上厕所、休息休息。

  司徒朝暮所有的休息时间全来自于宋熙临去男厕所的那一段时间——宋熙临几乎每次停车之后都要跑去厕所呕吐一番。

  等他吐完之后,司徒朝暮就要立即奔上前去为他递纸巾递热水,然后再搀扶着脚步虚浮的宋公子回车上车。

  这一路上,车停了多少次,宋熙临就吐了多少回。

  司徒朝暮还瞬身携带着体温计,几乎每隔半小时就要让宋熙临量一次体温。起先还是三十七度二,但是随着海拔的增高,他的体温也越来越高了,从三十七度二逐渐升到了三十八度七……再这么持续发展下去,势必会形成高烧。

  但是退烧药已经让他吃了,晕车药和抗高反药也已经让他吃了,退烧贴也用完了好几片,却一丁点儿效果都没有。司徒朝暮再无计可施,只能干着急,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待到夜幕降临之时,宋熙临几乎都要烧晕过去了,那张原本白皙清俊的面庞上浮满了难受的红晕和憔悴的病态感,一双薄唇几乎要变成透明,整个人看起来像极了一个脆弱的、破碎的瓷娃娃,必须要牢牢地捧在手心里才能确保他不会顺着外表上的那一道道曲折裂纹而崩碎。

  怪不得,他们全家人都这么偏心弟弟……司徒朝暮长长地叹了口气,心情复杂地看着身边人,感觉这老天爷还真是又公平又不公平,给了弟弟锦衣玉食的生活就不给健康的身体,给了哥哥健康的身体就不给锦衣玉食。

  晚上九点多,大巴车终于开进了嘎隆县的汽车站。

  司徒朝暮下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送宋熙临去医院。然而嘎隆县地偏人稀,和东辅大相径庭,才晚上九点而已大街小巷上几乎就已经没有人了,黑咕隆咚的一片死寂。汽车站的配套设施还落后,连一辆提供给乘客的轮椅都没有。

  宋熙临已经烧到了半晕厥状态,意识模糊,浑身无力,几乎耳聋,喊他三声都不一定能回一声。无奈之下,司徒朝暮只好背着他去医院。

  但她的那点小个头儿怎么可能背的了人家这种185的大个子?

  所以,与其说背,倒不如说她是用纤瘦的肩膀、后背和手臂拖着他去了县城医院,几乎使出了吃奶的劲儿,路上还摔了好几跤,膝盖都摔烂了,血肉模糊的一团。

  更气人的是,当她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地带着宋熙临来到了县城医院之后,医院还没值夜班的大夫,只有护士站亮着灯……这什么穷乡僻壤的不毛之地啊!

  还有!宋熙临怎么可以脆弱成这样啊?连他哥一半的身体素质都没有!

  遥想他们一行人上一次从嘎隆县返回D市的大巴车途中,那个姓顾的家伙一路上都在照顾晕车的她,现在到好,轮到她来照顾他弟了。

  真是风水轮流转,出来混迟早要还。

  早知如此,就不该来!

  然而现在后悔也晚了,人都已经到嘎隆了,剩下事情只能硬着头皮去面对。

  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医生上班之后,宋熙临才从护士站的病床上被转移到住院部的病床。

  在医院里面治疗了整整四天,宋熙临的情况才趋于稳定。他终于不再发烧了,耳聋耳鸣的情况也减缓了不少,却依旧挂着输氧管,一刻也离不开。

  司徒朝暮是真的不建议他再继续走下去了,也彻底理解了宋青山为什么坚决不让儿子回老家了——儿子是真的会死。

  知子莫若父,在这件事情上,宋青山是完全正确的。

  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直接打道回府,最好让宋熙临他爸直接安排那种带有医疗团队的私人飞机来接他。

  然而宋熙临这人的脾气也挺倔,铁了心地要回碧屿村,怎么劝都劝不动。

  无奈之下,司徒朝暮只好去给他办理出院手续。

  当两人站在夏日清晨的站牌下,等待着前往碧屿村的城际公交车时,宋熙临的鼻端还戴着输氧管,身侧挂着枕头大的氧气袋。司徒朝暮的背包中则塞满了刚从医院药房开出来的各种救急药。

  他们两人身上都穿着厚实的黑色冲锋衣,因为嘎隆的气温不能与海拔平稳的中原地带相比,没有固定的一年四季。

  在这里,一天之内,皆是四季。

  所以即便是夏日,清晨的温度也并不高。

  突然之间,凭空起了一阵强劲的寒风,吹得马路对面的广告牌都在摇摇欲坠,宋熙临下意识地偏下了脑袋躲风,却还是被寒气给灌了肺,不受控地开始了一阵咳嗽,苍白的面色上浮现了一抹因身体的剧烈颤动而激出的潮红,清怜的病态感越发强盛。

  司徒朝暮的脑海中瞬间冒出了四个字:弱不禁风。

  跟颤动在枝头的柔弱白梨花似的。

  真是害怕他会把自己给咳散架了,又害怕风会把他给吹跑……司徒朝暮下意识地抓住了宋熙临手肘部位的衣料,满目担忧地瞧着他。

  宋熙临竭力压制住了这一阵咳嗽,深吸一口气,回头看着她,斩钉截铁地说:“放心,死不了。”

  声音嘶哑,气息不稳。

  司徒朝暮不置可否,心想:这话要是你哥说我信,但你说,我死都不信……实在是太孱弱了,宋青山能把他养活到这么大也真是不容易。

  幸好公交车来的快,他们上了车,把寒风挡在了不怎么明净的车窗外。

  车程一个半小时。

  路况颠簸,一路摇摇晃晃。

  在这一个半小时的车程中,窗外闪过了无数道风景,然而宋熙临的眼神却始终是迷茫又陌生的。

  没有一道风景是他所熟悉的。

  他早已忘记了回家的路和沿途的风景。

  下车之后,宋熙临站在那条通往碧屿村的山口,盯着那张喷有箭头路标的、破破旧旧的木牌子看了很久。

  越看,他的心中越茫然,甚至情不自禁地向司徒朝暮发出了疑问:“这里、就是我家?”

  司徒朝暮回答说:“当然,就在这条山路的尽头。”

  宋熙临扭头,目光复杂地看向了那条幽深的、蜿蜒曲折的狭窄山路……他甚至,连这条回家的山道都记不得了,他只能够记得父亲仿造的那座山谷。

  而仿造的东西,永远变不成真的。

  再无多言,他们两个一同踏上了那一条通往碧屿村的山路。

  在宋青山仿造的那片山谷中,仅仅需要走上个三四十分钟就能抵达山腹中的村子,然而在真正的碧屿村,这条路却长达两小时。

  宋熙临的体质本就虚弱,外加带病在身,高反严重,体力越发不行,走走停停,两个小时的路又被无限拉长了。

  在他们又转过一个山弯之后,宋熙临再度停下了脚步,无力可支般弯下了腰,双手抵在了膝盖上,难受地闭上了双眼,艰难地、深深地呼吸着氧气。

  他的面颊上也早已没有了血色,额角汗珠直留,双唇苍白而干涩,一看就是体力透支了。

  司徒朝暮只能停下来等他。

  缓了好大一会儿,宋熙临才重新将腰直起来,望着一眼看不到尽头的前路,迷茫地询问司徒朝暮:“大概还有多久?”

  司徒朝暮回想了一下,不太确定地说:“应该还要走个二三十分钟?”并且还是以身体健康的正常人的脚程计算。

  要是以宋熙临的速度计算的话,估计还得一个小时。

  宋熙临目不转睛地望着前路,眼神越发茫然,喃喃启唇:“哥哥每天、都要走一遍这条路么?”

  司徒朝暮却回答:“那可不止一遍,他要去上学,要陪着你妈去县城买东西、卖东西,一天至少要走两趟吧?多了估计得四五趟。”

  宋熙临的内心突然揪了起来,拧着疼,根本无法想象这么多年以来哥哥过得是一种什么样的日子:“可是、可是,这么长的路,他到底该怎么走才能走到尽头?”

  路是走不完的,苦也是吃不完的。

  哥哥他、到底是怎么忍下来的?

  司徒朝暮瞥了宋熙临一眼,不冷不热地回了句:“他会走路,会奔跑,会骑马,也会骑摩托,只要他想走,他就能走完这条路,根本用不着你替他操心。”

  宋熙临的眼圈猛然一红,气结于胸,情绪徒然激动了起来:“可他是我哥哥!我怎么可能对他不闻不问?”说完,却相当剧烈地咳嗽了起来,苍白的面色上再度开始浮现异样的红。

  “你不要那么激动嘛,你哥又不是你!”司徒朝暮特别无奈地叹了口气,“他可没有你那么娇生惯养,他是在你们家的那座锻刀房里面长大的,是在你们家后院的那片树林里面的梅花桩上长大的,是骑在马背上长大的,所以他比你坚强多了,也比你纯粹多了,真轮不到你来担心他,而且你的担心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对他没有任何帮助,你只是在瞎担心。”

  宋熙临无话反驳,也不能反驳,因为没有那么通顺的呼吸。

  他只能满目无奈、气喘吁吁地听着司徒朝暮说话。

  司徒朝暮又瞥了宋熙临一眼,道:“你也别拿那种不服气的眼神看我,我说的都是实话,实话本来就难听。你也不想想,你哥从小就没占过你们家人的光,所以他现在活得是好是赖都和你们没有关系。你也不知道你哥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所以别总拿自己的视角去度量你哥、心疼你哥、担心你哥,你哥他不需要呀,就像是你和你全家联手把你哥骗到东辅一样,结果呢?彻底把你哥气走了吧?虽然我也知道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你以后还是别出发了吧,不然只会给你哥徒增烦恼。”

  宋熙临面色铁青,紧咬着牙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之后,直接抬步走人,都没回头看司徒朝暮一眼。

  司徒朝暮不屑地“嘁”了一声,一边压着脚步慢吞吞地跟在自己老板身后走,一边在心里碎碎念:就你那孱弱的身子骨,还想甩掉我?我没甩掉你就不错了!

  又断断续续地往前走了将近一个多小时,碧屿村的全貌才彻底呈现在二人眼前。

  山道尽头就是村口,山腹中地势开阔,安扎在雪山脚下的村庄一览无余。

  儿时的家近在咫尺,然而宋熙临却无论如何都无法再往前行走一步。

  他呆滞的、手足无措地伫立在了村口,薄唇微张,不安又渺茫地望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土地。

  近乡情怯,是他此时此刻唯一的感受。

  被父亲仿造的那座假山谷所干扰的记忆也在不断修正,童年的回忆逐渐清晰了起来。

  这里,才是他真正的家。

  妈和哥正在家中等他。

  记忆中的妈妈留有一头浓密如墨的长发,每天清晨,她都会用沾了水的木梳梳头发,然后将柔顺的长发一圈圈盘起,仅用一根造型简洁的木簪支撑着。

  每次盘好头发之后,她都会笑盈盈地询问他和哥哥:“妈今天盘的头发好看么?”

  他知道,妈一定想让他们回答:好看,超级漂亮!

  但哥哥总是会皱皱鼻子,毫不配合地说:“每天都问,一点意思都没有!”

  哥哥扫兴,妈嗔哥一眼,又没好气地在哥哥的小脑袋上轻轻戳一下:“就你的那一脑袋长头发有意思!”

  每当这时,他都会立即去哄妈妈:“妈妈最好看!超级漂亮!”

  妈就会瞬间变得笑靥如花,一边爱不释手地揉着他的小脸蛋一边说:“诶呀,还是我们阿临最可爱啦!”

  哥哥则会在一边抱起胳膊,傲娇地“哼”一声:“好男儿壮志凌云志在四方,要什么可爱!”

  妈会无奈地撇撇嘴,然后把他从地上抱起来,一边看着哥,一边对他说:“以后可不敢学你哥,会找不到媳妇儿的。”

  哥哥却浑不在意:“那我就不找媳妇儿了,媳妇儿麻烦,影响我当行走江湖的大侠!”

  哥哥从小就一身反骨,妈让他往东,他偏偏要往西,气得妈直瞪眼,抱着他就走,一边走还一边嘟囔:“还要当大侠?行走江湖?有本事你一辈子都别找媳妇儿!”

  他趴在妈的肩膀上,回头看着哥,哥是真的一点儿都不在意,像是个潇洒小神仙似的,发髻高束,双手掐腰,一脸神气地仰着下巴,满目豪情地盯着眼前的一座座大山,一点儿都没有把它们的高大和巍峨放在眼里。

  哥哥是铁了心地要翻过一座座山,越过一条条河,去见他梦想中的人外人,去看他梦想中的山外山。

  他也真是崇拜极了哥哥,感觉哥哥特别勇敢特别厉害,竟然一点都不会畏惧翻山越岭的困难。如果换做是他的话,他一定会在山里面迷路的!

  他也舍不得离开家,舍不得离开爸妈。

  他最喜欢吃爸爸煮的面条,喜欢吃妈妈包的包子。

  在那个时候,他们一家四口的早饭经常是一碗铺盖着金灿灿煎鸡蛋的清汤面和一篮子油亮亮的大包子,内馅儿不固定,有时是青椒豆腐的,有时是红油鲜肉的,有时是粉条茄子的,但如论是那种口味,都很香,哥哥每次都能吃两大个,还想再吃第三个时,妈就不让哥吃了,怕哥哥积食。

  但是哥哥从来都不会积食,他就像是一股山野里面的劲风,每天都活力十足,出门疯跑几圈就又饿了,回来后再继续风卷残云地吃俩包子,吃饱了继续疯跑,根本不会累。

  妈常说哥: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而他却没有哥哥的那份健康和活力,即便再喜欢吃妈妈包的包子,一顿最多也只能吃一个,往后再想吃,却心有余力不足,多吃一口就会积食,然后胃里面难受,呕吐,发烧。

  所以,他也真是羡慕哥哥那副好身体,从小就羡慕。他时常还会想着,要是能和哥哥换一换身体就好了,哪怕就一天呢,只让他体验一天强壮健康的滋味就好。

  然而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哥哥最终却是因为健康无病被困在了大山之内。

  自从七岁那年,父母分开后,他就没再见过自己的哥哥,也没再见过自己的妈。

  他一直都很想他们。

  而如今,他终于回到了真正的碧屿村,却又忐忑地、畏惧地不敢迈开步伐……万一,他们真的都不在了呢?

  万一,从今往后真的再也见不到了呢?

  宋熙临开始后悔,自己到底为什么要回来?不回来事情就不成定局,一回来,可就真的改变不了了。

  司徒朝暮一直安安静静地站在宋熙临身边,等待着他缓过劲儿后继续往前走,然而谁曾想,宋熙临竟然突然朝后转了身,坚决果断地沿着来路走了回去。

  司徒朝暮懵了,立即去追他:“你往回走什么呀?”

  宋熙临沉默不语,只是加快了脚步往回走,并深切地理解了父亲的用心良苦——爸是对的,他不该回来。

  司徒朝暮懵圈不已,满心困惑,却又得不到答复,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宋熙临身后,无奈又急切地说:“你确定你真的要走么?走了之后还来么?如果你真的死心了,那可以走,如果你没死心,放不下,那还不如一次性让自己死心,不然你会一直惦记着,迟早还会再来一次。”

  宋熙临神不改色,斩钉截铁:“死心了,再也不来了。”

  司徒朝暮了然,没再多言,然而就在他们转过了第一道山弯时,迎面而来了一位牵着牛车的老汉。老汉皮色黝黑,面容上皱纹道道,身形矮小,脊背佝偻,穿着一件灰色的夹克衫,洗到发白的蓝色牛仔裤,脚踩一双朴素的军绿色平底鞋。

  司徒朝暮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老汉:陈老四!

  陈老四也一眼就“认”出来了宋熙临,先是惊讶一愣,继而迅速扔掉了手中的牵牛绳,一边脚步颠颠地朝着宋熙临跑,一边焦急无奈地冲着他喊:“你咋个自己回来了嘛?毛三咧?”

  宋熙临瞬间就意识到了什么——他把他错认成了哥哥——呼吸猛然一滞,不知所措地僵在了原地。

  与此同时,司徒朝暮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个信息,立即询问陈老四:“他把毛三儿也带走了?”

  “是滴嘛!”陈老四气喘吁吁地停在了俩人面前,一边伸手点着宋熙临的鼻尖一边气急败坏地说,“毛三外婆没得喽,我原本还想把毛三带回自己家养,结果这娃儿到好,竟然直接带着毛三走喽,去哪里了也不晓得,全村人都寻不得他们两个!”

  说完,陈老四又怒气冲冲地瞪着宋熙临:“你说话噻!把毛三弄哪里去了?”

  宋熙临言语滞涩,呆如木鸡,茫然、陌生又熟悉地盯着陈老四……他好像,见过这位老人,但记忆实在是太久远了,远到模糊不清,像是假的。

  司徒朝暮只好替宋熙临做解释:“陈老四,你误会啦,他不是小风,他是小风的弟弟,宋熙临!阿临!你还记得他么?”

  陈老四那一双年迈的小眼睛在瞬间瞪如铜铃,像是活见了鬼。

  然而在震惊过后,就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痛心疾首。

  “你这娃儿咋个才回来嘛!”陈老四狠狠地一跺脚,恨铁不成钢地瞧着宋熙临,切齿质问:“你为撒子不早些回来看让你妈看你一眼?你妈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在了医院,你和你哥一个都不在身边!你晓不晓得你妈有多难过多想你?你为啥子不早些回来?为啥子?!”

  如遭雷击一般,宋熙临彻底僵滞在了原地,满目愕然,本就带有病态感的面色在瞬间越发苍白了一个度,隐隐透露出来了死人般的灰青色。

  他的内心也如同被利器穿透了一般,怆凉而空白,耳畔不断地回荡着陈老四的话语——

  你妈死了。

  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在了医院里。

  你妈临死前很想你,你却残忍地没回来,没让你妈在临终前看一眼你长大的样子。

  你连妈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他再也见不到他妈了,这辈子都见不到了。

  他没妈了。

  宋熙临的目光是麻木而空洞的,眼圈却深深地在泛红,整个人木讷而破碎。

  司徒朝暮真是担心宋熙临的身体,生怕他悲痛之下气急攻心加重了病情,正要出言安慰他,然而谁知,宋熙临竟突然开了口,面色呆滞,语气沉沉,嗓音嘶哑地询问陈老四:“我妈、葬在哪里了?”

  陈老四长叹一口气,背着手说:“还能是哪里嘛?后山的祖坟!”

  宋熙临却没有立即离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像是在竭力地按耐满心的悲痛,又像是在拼尽全力地吊着一口气,迫使自己保持清醒:“我哥呢?我哥还在家么?”

  陈老四摇头,如实告知:“不晓得,你妈死后没多久他就走了,还把毛三那娃子也带走了……”说到这里,陈老四心酸而担忧地长叹了一口气,“一个没妈的大娃娃带着一个没妈的小娃娃,去到哪里都是两个没人疼的可怜娃儿,以后该怎么办嘛?”

  司徒朝暮心头一疼,鼻尖也跟着酸了,明知不可能却又不死心地追问:“他临走前说过自己要去哪里么?”

  陈老四再度摇头:“没得,我连他啥子时候走的都不晓得,去他家看的时候已经没人了,连黑子和赤海也被他带走了。”说完,陈老四又叹了口气,“小风那娃儿有些时候虽然气人,但也真是的重情义,黑子是他妈的马,赤海是他从小养大的马,他舍不得扔下它们不管的。”

  所以,他是骑着马,带着毛三走了?

  这天下之大,仿若沧海,何以寻得寂寂无名的两人两马?

  司徒朝暮一下子就红了眼眶。

  果然如同她想的那样,他音信全无的消失了,一点点痕迹都不留,仿若惊鸿一瞥,转瞬即逝。

  然而仅仅是这一瞥,却给她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惊才绝艳少年郎,白马玉鞭踏金榜。

  他与她曾经所见到过的任何一位少年都不同,清冷干净,灼灼其华,又带着肆意潇洒的江湖气,是她整个平淡无奇的青春年少中最惊艳的一帧,无可取代,独一无二。

  如果他是一阵晚风,那一定伴随着一场最绮丽最绚烂的晚霞,金色的流云间晕染着姹紫嫣红,如凉唇烈酒般令人沉醉沉迷。

  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

  然而酒醒之后,却发现只是大梦一场,回味无穷,流连忘返,怅然若失,却再难重逢。

  她不可能会忘掉他了,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他就是她心中的那一场如梦般瑰丽旖旎的落日晚风。

  身边的宋熙临突然转了身,步伐踉跄,却又坚定不移地朝着山谷中的碧屿村走了回去。

  司徒朝暮知晓他想去哪里,没有多言,直接跟了上去。

  没他带路,她也去不了那个地方。

  那不只是顾家人的祖坟,更是碧屿村全村人的魂归之地。

  那块地方其实也不在后山,而是在圣水湖后方那座巍峨雪山的半山腰处。

  司徒朝暮上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还是深冬,圣水湖结了一层冰,冰面裂开之后,她还掉进了冰窟窿里一遭,和伫立在湖底的那些冰冷瘆人的神仙像近距离地打了了照面。

  如今是盛夏时节,青绿色的湖水清澈见底,一尊尊人形石头犹如一位位德高望重的湖底仙人似的,岿然不动、心安理得地接受着世人的朝拜与供奉。

  因有上一次的经历,司徒朝暮对这座湖深有阴影,这一次特意走得离湖边远远的。她不会游泳,宋熙临这身子骨又靠不住,要是再掉下去了,可就没人能来救她了。

  而宋熙临则可能是因为太长时间没回来过了,早已忘记了这座湖是圣湖,也可能是因为心中急切,所以,他路过湖畔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多看一眼,直径朝着通往半山腰的那条山路走了过去。

  他的步伐很阔,走得很快,快到不是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能承受得了的速度,所以,他的步伐一直很虚浮,踉踉跄跄像是随时要跌掉,呼吸艰难而粗重,但却一次也没有停下来。

  司徒朝暮每每劝说,皆是无果。

  他已经听不进去任何人的声音了,他只想去找他妈。

  通往半山腰的那条路是一条没怎么经过打磨修缮的石土路,陡峭而崎岖,狭窄而坚硬,攀登起来极为困难,尤其是对宋熙临这种身体孱弱的人来说。

  他不得不停下来,扶着山壁粗粗喘息。

  他的唇色也已经苍白如纸了。

  喉间充斥着浓烈的血腥味,时时咳嗽,满头大汗。

  司徒朝暮也是气喘吁吁,紧张而担忧地看着宋熙临:“我知道你心里难过,可是你不能不估计自己的身体吧?你觉得你妈想看到这样难受的你么?”

  宋熙临却不为所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之后,再度迈开了脚步,继续埋头向上爬。

  越往上,海拔越高,氧气越稀薄。

  等到他们终于爬到了半山腰,登上平地的那一刻,宋熙临的双腿猛然一软,眼前一黑,双膝直接跪在了地上,头晕目眩,脑袋低垂,半天不得动弹。

  司徒朝暮赶紧打开了一罐葡萄糖,不由分说地直接往他嘴里灌。

  一瓶葡萄糖下肚,宋熙临的体力缓和了一些,强忍着头疼晕眩的感觉从地上站了起来,一步一趔趄地朝着坟地走了过去。

  司徒朝暮对他的倔强感到无奈,只得紧随其后。

  顾家的祖坟在最西北方。

  其中最崭新的一座灰色石碑上,刻着顾与堤的名字。

  宋熙临做噩梦一般,呆滞木讷地盯着那座石碑看了许久,难以置信地喃喃念叨着、喊着:“妈?妈?妈?”

  三声妈,没一声得到回应。

  他委屈而又悲痛地红了眼圈,他想让妈妈回答他,想让她像小时候一样,摸着他的脑袋,笑盈盈地对他说:“诶呀,还是我们阿临最可爱了。”

  他还想再看看她的长头发,看她用沾了水的木梳梳头发,看她一圈又一圈地盘头,仅用一根简洁的木簪支着,想让她再问他一声:“妈这样好不好看呀?”

  他一定会比小时候更坚决地回答:“好看!我妈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女人!”

  然而不会了,这一切都不会再有了。

  他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妈了。

  “妈!”宋熙临双目赤红,撕心裂肺,哭喊着跪倒在了妈妈的墓碑前,肝肠寸断,痛苦悔恨,“对不起,对不起,我回来晚了,我回来晚了,对不起……”

  要是能早点回来就好了。

  要是不那么瞻前顾后优柔寡断就好了。

  要是能再见到妈妈最后一面就好了。

  他痛彻心扉,却又无能为力,绝望而无助地将额头抵在了母亲冰凉的墓碑上,痛苦的泪水汇集于下颚,嚎啕大哭,浑身发颤。

  司徒朝暮没有上前安慰,反正也安慰不了,所以只是安安静静地站在他身后,给他留出来足够的空间去为了他母亲而悲伤。

  墓碑左下角,只刻了一个后人的名字。

  【长子顾晚风】

  “为什么呀?到底为什么?”宋熙临泪流满面地伸出了颤抖而苍白的手,用力地压在了那个名字上,用力地碾压着,抠戳着,似乎是想将哥哥的名字从墓碑上涂抹掉。

  他不明白,他们明明都是妈妈的儿子,为什么墓碑上却只刻了哥哥的名字?

  他更不明白,为什么所有人都不告诉他母亲离世的消息?

  这不是他妈么?他们凭什么只告诉哥哥不告诉他?他不是妈妈的儿子么?

  宋熙临委屈、愤怒而又怨恨。

  一直安安静静站在后方的司徒朝暮却在瞬间被宋熙临的这一声“为什么”激怒了。她直接冲到了宋熙临的面前,一把抓住了他的后衣领,猛然把他的脑袋揪了起来,怒不可遏地斥责:“你到底有什么好委屈的?你享尽了荣华富贵和锦衣玉食,占尽了你爸妈的偏心和偏爱,你妈就算是死,也没有向你透露她得绝症的噩耗,因为你身体不好,她不想让你舟车劳顿地回家,但她却告诉了你哥,让你哥每天都活得担惊受怕!你爸甚至连你妈死了的消息都不敢告诉你,因为他怕你难过怕你伤心怕你会生病会死掉,但是他却从来没有这么为你哥考虑过!你哥替你承担了所有的噩耗和痛苦,你到底还有什么好委屈的?”

  宋熙临眉宇狰狞,呜咽怒吼:“我从来没有让他替我承担这些!我每一天都恨不得自己能够变成他!”

  司徒朝暮冷笑不止:“你这就叫得了便宜还卖乖,吃了糖还嫌苦,真要是过上你哥过的那种日子,你根本坚持不了三天!”

  谁知,宋熙临却笑了,仿若是一位走投无路的卑微囚徒,流着眼泪,放声大笑:“哈哈哈,你以为我哥想过那种日子么?你以为我想在那个牢笼一样的家族里面当大少爷么?你以为我们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么?人一辈子,不过是个身不由己!无论是我哥,还是我、我爸、和我妈,都在熬,我妈熬完了,她熬出头了,现在只剩下我们父子三个了,哈哈哈哈哈。”

  他这样疯疯癫癫笑起来的模样却比哭还要狼狈难看。

  司徒朝暮简直是恨铁不成钢:“就你这窝囊样子,也配去当继承人?抵不上你哥的一半坚强!”

  她直接扔掉了他的后衣领,仿若扔掉了一团废物。

  宋熙临无力地匍匐在冰冷的土地上,额头抵地,痛哭流涕。

  哭母亲,哭自己,哭哥哥,哭父亲。

  他们每一个人,都是身不由己。

  许久之后,宋熙临才缓缓直起了身体,泪眼模糊,却又满含期许地看着司徒朝暮:“你说,我哥会回来的吧?他一定会回来的吧?”

  他想听她回答“会”,他只是想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无论真假。他看向她的目光中甚至流露出了哀求,哀求他欺骗自己一次。

  司徒朝暮无奈地叹了口气,斩钉截铁:“他当然会!”但她这么说,并不是为了安慰宋熙临,而是坚定不移地深信那个人一定会回来。

  “他比我们所有人都勇敢的多!”

  他是顾晚风,独树一帜的顾晚风。

  他绝对不会屈服认命的。

  这世间悲欢离合是常态,身不由己也是常态,但天无绝人之路,求而不得是命,抵死不服则是运,命与运交错纵横,此消彼长,才是真正的人生。